​他们写,犯罪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李孟苏)

​他们写,犯罪0( 阿加莎·克里斯蒂至今仍是英国读者最喜欢的侦探小说作家 )

如果英国人不是那么酷爱侦探小说,丹·布朗可能会逃过在伦敦的这场官司。据英国公众借阅权协会3月发布的调查报告,英国读者最爱看侦探小说,对它的热爱超过了言情小说,除了本土侦探小说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等人作品,美国侦探小说作家詹姆斯·帕特森、凯西·莱克斯、帕特西娅·康威尔等人的作品也极受欢迎。丹·布朗作为后起之秀,风头太盛,讨厌他的人和喜欢他的人一样多,麻烦就来了。

一位网友在侦探小说论坛上说,英国人阅读、写作推理小说的传统,是工业革命后中产阶级的品位与阅读需求所积累起来的;而推理小说的内容多半也是中产阶级所思、所言、所行的变奏。曾有评论家说,自阿加莎·克里斯蒂去世后,英国侦探小说的黄金时期也过去了。现在看来,这个结论下得太轻率。很权威、影响广泛的英国侦探小说作家协会现有超过450名会员,只要出版过一本侦探小说、定居英国的作家都可以入会,所以上列数字可以看作英国现有侦探作家的人数,连海伦·菲尔丁都不写《BJ单身日记》,改写侦探小说了。从公众借阅权协会的报告看,英国当代侦探小说作家亚历山大·麦考尔·史密斯、伊恩·雷金是仅次于克里斯蒂之后、最受读者喜爱的作家,其作品借阅人次远远超过J.K.罗琳,在英语国家的影响力不亚于罗琳。巧的是,三位作家都是苏格兰人,都住在爱丁堡郊外的富裕社区Merchiston,麦考尔·史密斯隔壁的隔壁是雷金家,不远处住着罗琳,邻里之间相处得非常和睦。

俄罗斯著名侦探小说作家鲍里斯·阿库宁评论阿加莎·克里斯蒂和柯南·道尔的小说区别时说,克里斯蒂擅长情节描写,道尔注重人物刻画。麦考尔·史密斯和雷金的写作风格也迥然不同,前者温情脉脉,后者冷酷到底,各有各的精彩。

学者和南部非洲的黑人女侦探

​他们写,犯罪1( 亚历山大·麦考尔·史密斯 )

按少年得志者的逻辑看,年过半百才出名还不如去死,亚历山大·麦考尔·史密斯(Alexander McCall Smith)显然对名气这东西很无所谓,他心平气和地写到55岁才以新人身份蜚声英语世界文坛。在此之前,他写了50多本书,有专业学术论著、名人传记、儿童书、短篇小说,都没什么反响。他的写作速度很快,一小时能写1000个词。

20世纪90年代末的一天,在博茨瓦纳的爱丁堡大学,医学法教授麦考尔·史密斯看到一位非洲妇女咯咯叫着在院子里赶一群鸡,灵光闪现,决定写一套侦探小说,就是后来带给他巨大荣耀的《第一女子侦探所》系列,就以这样一位能干的非洲女人为主角。1998年,《第一女子侦探所》系列的第一本《拉莫茨维小姐》在英国出版,只印了区区2500册。2002年底,经过美国编辑的重新包装、推广,《第一女子侦探所》在美国成名,这才返销回英国。2003年的圣诞节,书店里摆满了他的书,麦考尔·史密斯才意识到自己出名了。系列至今已经出了7本,被翻译成34种文字,全球销售出1000多万册,仅英文版本就卖出750万册,麦考尔·史密斯得了无数奖,上了无数排行榜,成为一流畅销作家。丹·布朗的美国老乡比尔·盖茨、劳拉·布什、拉姆斯菲尔德是麦考尔·史密斯的“粉丝”,著名导演安东尼·明格拉还把小说拍成6集电视系列剧。

​他们写,犯罪2( 伊恩·雷金 )

《第一女子侦探所》故事背景安排在20世纪90年代南部非洲的小国家博茨瓦纳。麦考尔·史密斯笔下的非洲色彩浓烈,视野开阔,既没有发生血腥离奇的凶案、暴力、性、艾滋病,也缺少所谓的异国情调。女主角拉莫茨维小姐30多岁,聪明、幽默、热心,很乐意帮助他人。她很有现代思想,把父亲留给她的180头牛卖了,办起博茨瓦纳第一家女子侦探所。她有着非洲人的传统体型,丰满健康,穿22号的衣服。她精力充沛,却不像传统侦探那么敏于行,每天最重要的事情似乎是做南瓜饭、跟男友一起喝灌木茶。调查的案件,没有刑事案,都是帮母亲找失踪的儿子,为妻子寻找丈夫等日常生活琐事,如果有死亡,也是意外被鳄鱼、眼镜蛇咬死,于是结尾有忧伤也有温暖。这样一部轻喜剧风格的小说却在白人世界引起了轰动。

麦考尔·史密斯不想写成殖民地小说。1948年麦考尔·史密斯出生于津巴布韦的白人保护区内,他的父母是苏格兰人,爸爸时任检察官。18岁他离开非洲回到爱丁堡上大学,在大学里他听到政治家把津巴布韦称作种族主义国家,深感羞辱。他热爱非洲,视之为家乡,在后来的写作中始终不愿意讨论种族问题。从1981年开始,他开始用实际行动帮助非洲人民。他帮助博茨瓦纳大学建起了法学院,成立了一个私人慈善基金,每年举办一次短篇小说竞赛,还帮助津巴布韦建了一座医院。

麦考尔·史密斯看待非洲、非洲人的视角是平等的,他没有在书中声讨、谴责殖民者,也没有反映非洲的残酷现实。实际上在20年前,英国人在博茨瓦纳还是能感受到普遍的憎恶情绪,生活在那里也格外谨慎小心。但是,看麦考尔·史密斯的小说,看到的是优美风景、纯朴人心。因为小说的走红,拉莫茨维小姐喝的清淡甘甜、茶汤深红的灌木茶Rooibos在英国也流行起来,还有人专门去博茨瓦纳按照拉莫茨维小姐办案的路线旅行。

麦考尔·史密斯分析他的作品同时受到白人和非洲人好评的原因时说:“我是个乐观的人,对人性中黑暗的一面也有认识。有人批评我对残酷的社会现状表现得不够。我理解他们的看法,但我不是那类作家。我希望我的作品能减少世间的冷漠。”专写非洲苦难的作家太多了,他不想再写这些,不愿全世界只看到非洲的痛楚,非洲也不愿意世界以看病人的眼光看待他。所以白人读者没有负罪感,非洲人也认同麦考尔·史密斯对非洲正面、积极的描写。这套书有简体中文版,在市场上几乎没有声响,除了中国读者没有看侦探小说的习惯外,找不到心理契合点也是原因。

麦考尔·史密斯视写作为一种道德行为,“小说要有一点人类学,一点社会学,一点哲学”。他不愿被定位于“侦探小说家”,但认为侦探小说和道德问题紧密相关,万万“不会有任何不舒服的事情发生在拉莫茨维小姐身上”,不愿意摧毁读者的信念。这大概和他的专业背景有关。除了担任爱丁堡大学医学法教授的教职,他还是英国人类遗传学研究会副会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生物伦理学会成员。他是典型的中上阶级,妻子是全科医生,两个女儿分别在剑桥大学和圣安德鲁斯大学上学。他的外表也很老派,灰发毛茸茸的,几乎天天穿粗花呢上衣,打佩斯利领带。在第二个侦探小说系列《星期日哲学俱乐部》中,他干脆让主人公——爱丁堡一位离了婚、40多岁的女士成了哲学家。

黑暗的爱丁堡,悲观的警探

伊恩·雷金(Ian Rankin)是英国市场业绩最好的侦探小说作家,英国图书市场上1/10的侦探小说是他写的。他的“警探约翰·利博斯”有着与福尔摩斯、波洛齐肩的名望,系列小说已经出版了19本,被翻译成22种文字,在英国、美国、加拿大就卖掉1500万册。19个故事背景大多设在爱丁堡。与麦考尔·史密斯不一样,雷金的爱丁堡遍布黑黢黢的小巷子,暗藏杀机,“我要写出爱丁堡过去和现在的黑暗一面”,他也有了“苏格兰黑色之王”的称号。看他的小说,大白天心里都会泛起惊恐,不知道暴力残忍的爱丁堡,和号称居住着苏格兰全部中产阶级、居民彬彬有礼、口音柔和的爱丁堡,哪一个更真实。

雷金自述其性格中扭曲的那部分来自故乡。雷金1960年出生于和爱丁堡一河之隔的法夫郡,故乡原来有个煤矿,60年代已经衰败,没有一家居民的房子属于自己。村子被黑色小山包围,到处是矿渣场。有人在矿渣场里炼焦,升起滚滚浓烟好像妖魔即刻现身,环境恶劣得像人间地狱。雷金的父母都是劳动阶层,生活坎坷,一辈子没过上好日子。18岁,雷金遇到几件大事:进入爱丁堡大学英语文学系学习,妈妈去世,他退学未遂。暑假,他去妈妈曾工作过的鸡肉加工厂打工,感染上沙门氏菌,引发脑脊髓炎,卧床两个月,差点没命。他说这是鸡在复仇。

他从小觉得自己是家乡的外来人。他写歌词、写诗,被同伴嘲笑,和环境格格不入。十几岁时,他曾在小混混们的外围观察他们的行为。成年后,他理解了故乡,把利博斯的家乡也安在那里。他对爱丁堡也是又爱又恨。80年代的爱丁堡吸毒、贩毒现象很严重,并没有今天的安宁。他认为环境能塑造出穷人和连环杀手、强奸犯。去年底他出版了一本苏格兰游记,安排利博斯做向导,介绍了很多类似家乡那种破败、萧条的地方,还有停尸房、比萨外卖店、报废汽车停放场、桑拿浴室……他说游客不仅仅应该看到城堡、山谷、风笛,还应该对苏格兰有更广泛的认识。他坚信拓展这样的旅游目的地能吸引游客,促进苏格兰的经济增长,因为人类对犯罪有天生的兴趣,那些地方常常是犯罪发生的场所。

雷金的创作均以真实刑事案件为蓝本,有一部小说参考的案件发生在2001年的格拉斯哥,一位土耳其库尔德人被残忍地杀害。“这起谋杀案深深震撼了我。苏格兰人常常以宽容自豪。我们不像英格兰人,我们和欧洲邻居走得更近。我常常说,我们把时间浪费在了固执上,所以没工夫搞种族主义。但这件凶案让我看到,那两种心态我们都具备。”小说中利博斯一直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作为苏格兰人会从细节上塑造一个人,往往还是负面的细节?小小的苏格兰奉献给世界托马斯·汉密尔顿(手持4枝枪冲进一所小学杀死十几名教师、学生),丹尼斯·尼尔森、伊恩·布莱迪(连环杀手),为什么?雷金力图在小说中探讨罪犯个性对民族性的投射,探究心理的黑暗面。

利博斯脾气暴躁、怪癖,天性悲观、厌世,永远在自我怀疑,看人看事从来都是从反面看。比如对罪犯的惩罚,他(其实就是雷金)站在自由主义立场。雷金甚至说,他所见过的绝大多数杀手都是好人,外在动机的偶尔触发让他们变成另外一个人。他坚决反对死刑,对监狱也有微辞,“一个强奸犯和另一群强奸犯关在一起,是无法改造好的”。利博斯带有很多雷金自己的经历和印记。雷金的经历非常丰富,做过各式各样的工作,什么采葡萄工人、养猪人、税收稽查员、酒精研究员,甚至踌躇满志组建了一支叫“群猪跳舞”的朋克乐队。1986年雷金发表处女作,一本纯文学长篇小说《洪水》,没有引起太大关注。他爸爸是伊恩·弗莱明和007的“粉丝”,告诉他看不懂《洪水》。他想,能不能用一种更通俗的形式来阐述他想说的问题,比如以他父亲喜欢的方式?1987年他潜心创作《绳结和十字架》,主人公是利博斯警探。为了创作,他放弃了博士学业。

1990年,带着妻子、儿子前往法国经营家庭农场。在法国期间,他写出6本《利博斯》,并以笔名出版了3本惊悚小说。作品卖得很不好,经纪人嫌弃得一心想踢走他。农场开销很大,写作10年几乎没能挣到钱,他的法语水平连基本交流都够不到,潦倒之极。1995年,他的次子出生,被查出患有天使人综合症,这是种遗传疾病,患者终生智力残疾。雷金连医生说什么都听不懂,几乎被愤怒、挫败感憋死。在这种复杂情绪下,他开始写第9本《警探利博斯》系列的《黑和蓝》,在现实生活中所有无法解决的问题,所有无法宣泄的情绪,他一股脑扔给了利博斯警探,由着他去发脾气。这部小说反响极好,获得英国侦探小说的最高奖项——金匕首奖,登上了畅销书排行榜,出版商和读者纷纷找寻之前的几本《利博斯》。雷金终于翻身,至今共荣获3次金匕首奖,连《洪水》也再版。

《绳结和十字架》出版后被归于侦探小说,雷金惊慌万分,他当时全力准备拿到博士学位后进入学术界,担心因为“侦探小说家”的定位会受到学术界的排斥。今天,他的作品成为学者们研究的对象。成名后,他每年出一本书,然后周游全球做推广,有了摇滚明星的范儿。但是,他仍然缺乏安全感。他有强迫症,去美国多次从来不往老虎机里扔钱。会计师建议他投资股票,他说:还是放在银行里吧,最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