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污染企业戴上“居民公敌”枷锁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1月18日,福特汽车公司成了美国新泽西州居民的公敌,717名印第安部落居民及林伍德地区居民将其告上法庭,原因是25年前在当地废弃的一处工厂,没有对废弃的汽车油漆浆料以及其他有害物质进行处理,影响了当地居民健康。

福特汽车很可能因为杜邦公司的前车之鉴而付出高额赔偿,国外此类事件十分常见,而这种事件在我们生活中却是稀缺的。除松花江水污染,海南年降雨量在2000毫米以上,但这样一个降水丰富的海岛,却有158.45万农民饮水不安全,占农村总人口的30.5%。海南省人大组织的检查团有成员痛心地说:“海南已经很难找到一条清澈见底的河流了!”

即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尚未耳闻有哪些污染企业被“册封”为“居民公敌”,并加以“审判”和“惩罚”。相反,一些大中污染企业仍然凭其财大气粗而在业界“耀武扬威”,同样是地方政府的“座上嘉宾”。地方政府对企业危险行为还仅停留在简单的行政处罚层面上,没有从受害的公众立场出发,对这些危害公众安全的罪人按其罪责依法惩处。地方政府态度的不明朗,同时也抑制了公众健康权利的伸张。

(文 / 山东济宁  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