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包办的慈善

作者:邢海洋

(文 / 邢海洋)

政府包办的慈善0

说到慈善,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是排着长龙向募款箱里投入百元大钞还是铺天盖地的慈善广告?是打到家里的认捐电话还是风雪中敲开你的门,向你不厌其烦地讲解募款目的的义工?排队捐款,尤其显得踊跃,显得觉悟高尚,是尊重苦难者的态度,更是一心助人的美好品格的表现。只可惜,这样募得的善款却不多。“中美人均GDP相差38倍,但中美人均慈善捐款额相差7300倍!”这是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徐永光先生的感慨。

为什么那么感人的募捐场面,一张张百元大钞却汇集不出实质的效果?排队募捐体现的是一种平等的救助,救助和被救助人经济实力上即使有差距,也不过是人民内部差距,毁家纾难的例子虽多,少了富人的参与,恐怕也凑不出大数目。建国后,“慈善”对我们是地主老财假仁假义的代名词,革命的人道主义代替了富人对穷苦者的施舍。“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框架意味着政府包揽了全体社会成员最大限度的就业、基本福利、全国的灾害救助,国家力量全面取代慈善组织,政府掌控绝大多数社会资源,通过单位来管理和服务整个社会。社会里没有了富人阶层,也就无所谓慈善。这些,或许能解释为什么我们的捐助如此之少,主体上是穷帮穷,加上捐助更多的代表一种劳苦大众之间的情义,钱多了反而要追问是否属于一个阶级了。

这个解释适用于改革开放前,改革后社会开始出现自由支配的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慈善事业的空间也逐渐开朗,按理说慈善应该有了募集大额善款的基础。但公益事业仍然是政府主导,民间组织都要挂靠在政府机关,甚至工作人员都要政府委派。而政府和富人阶层,一个有权,一个有势,两大同样强势的群体,恐怕很难找到契合点。在政府,权力可以呼风唤雨,怎么会出现屈尊劝募的场面。在富人,本来心高气傲,求助求帮者盈门,怎会去排队捐款,即使肯做,大多也是在镜头前宣传自己,别有目的。政府主导公益事业又难与政绩脱钩,公益摊派盛行,进一步挫伤了民间经济力量本就不高的积极性。政府与民间公益团体争夺捐赠资源,公益捐赠者在面对政府和各种基金会时,难以作出抉择。而行政效率的低下也可能造成公益资金的浪费,使捐助者却步。

全球范围,NPO,即非营利组织正成为民间公益的主体。所谓NPO,就是指为公共目的而设立的,其利润不分配给其成员和管理人员的社会组织形态。NPO研究的权威、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的萨拉蒙教授将NPO归结为“组织性、私有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自愿性”五个特点。其中,私有性指的是这些机构都在制度上与政府相分离。在如何处理政府与NPO的关系问题上,各国表现不一,发达国家政府往往愿意同NPO合作,利用其潜在的巨大力量来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减轻政府的负担。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在与NPO的合作中受益匪浅;而非洲、东南亚某些欠发达国家政府则对NPO组织抱持一种不信任态度,甚至予以打压,直接表现就是在法律上予以否认。究其原因,在于这些欠发达国家经济落后、政局动荡,政府惧怕民间公益性的社会力量,而这种政府对民间公益性社会力量的不信任,又反过来加剧了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陷入了恶性循环。

我国经济发展、政局稳定,政府对民间力量从事公益事业已经抱持一种支持的态度。但现有的三种主要非营利性主体并存的局面仍制约民间公益力量的发展。就NPO组织而言,我国目前主要存在三种公益组织,一是具有非营利社团法人性质的社会团体法人,一是具有公益财团法人性质的基金会法人,一是我国传统的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由于其政府背景和国资背景,致使其身份与民间团体明显存在差异,身份有别,待遇于是不同,突出表现在税收、行政费用给付、各种优惠政策等方面,再加上事业单位与政府千丝万缕的联系,已成为凌驾于另二者之上的“特权阶层”,其效率低下、耗费巨大也常为人诟病。

NPO实际上是西方流行的市民社会的概念,一般来说,市民社会指的是在个人同国家政府之间,有众多的自愿结合的社会组织,构成了一个巨大的网络结构,成为国家同个人相联系的中介。市民社会中的各种组织将单个公民动员起来,结成利益共同体,既阻止国家权力的过分扩张和对个人权利的侵犯,又在政府功能薄弱的公共领域起到补充和协调的作用。同时,市民社会又独立于追求商业利润的经济组织。在美国和其他许多国家,国家的职能是保护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商业集团致力于增进个人的经济利益,而市民社会的功能则关注于社会中各个特殊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特殊利益,体现他们的价值和目标。用一句通俗的话讲,就是市民组织起来,争取自己的权益。正因为切关自己利益,美国才有了2000多亿美元的公益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