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能证明什么?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郑州  邵宁

大刘去年从一家公司跳槽,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某市机关工作。到新单位不久,就赶上了市机关集资建房,房价比市价低不少。这让大刘十分兴奋,忙不迭跑去报名,结果被告知,此次建房由市事管局负责,必须先提供此前没享受房改房或没买过经适房的证明。大刘到机关工作不久,上述证明按规定应由大刘的原单位提供,而大刘参加工作没几年,房改房、经适房都还没有机会申请,开具上述证明应该是件容易事。不过后来的经历说明大刘过于一厢情愿了,原单位同意为大刘开具没有享受房改房的证明,但对于大刘是否购买过经适房,原单位说并不知情,证明自然无法开具。

听完原单位的解释,大刘觉得也有道理,毕竟现在经适房资格审核、购买等环节单位并不参与,要原单位开具上述证明,也是勉为其难。大刘将这一情况汇报后,事管局说:上述证明是市里统一要求的,要想购房,必须有证明,而且原单位怎能说自己对职工是否购买过经适房不知情?要取得经适房购买资格,是需要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比如收入证明等。大刘听了事管局的话,觉得同样有些道理,便又折返原单位。原单位有关人员听完大刘的转述后,笑着说:就算我们出过收入证明,可单位怎么知道这些证明的用途?毕竟现在很多场合都需要收入证明,再说就算单位知道自己的职工去申请了经适房,但是否购买成功,只有房管局才了解,单位怎会知晓?

大刘听后,忙又回到事管局,询问是否可以让房管局开具证明来代替原单位证明。结果事管局说,这当然不行,现在房管局的信息并未联网,你提供某区或某市房管局的证明,并不能证明你在另一区或另一市没有购买过经适房。大刘听后,感觉是彻底崩溃:每个人说的都有几番道理,可为何和讲道理的人打交道的结果却是折腾了好几圈,还是拿不到证明?

无奈的大刘只好托人去疏通关系,一番努力后还是没有成功。不过大刘倒是听到了事管局领导的一番解释:只要有证明,不管证明是怎么开的,甚至是否真实,这些都不重要,毕竟我们只审查形式,就算将来出问题了,我们也没责任。但如果没有证明,再大的领导说情也没用,毕竟一旦出问题,谁也担不起责任。大刘听后哭笑不得:感情要证明就是为了将来不担责任呀,虽然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在某些场合,证明的确有必要,但如果要求提供证明的目的不是为了反映真实情况,而是作为将来不担责的挡箭牌,那就怪不得证明会因流于形式而越来越多了。

眼看提交证明的截止期日益临近,有一天,大刘和单位主任等一干同事在聊天,闲谈中大刘提到自己对提交证明一筹莫展,说到激动处,发狠说如果实在不行,就花200元找一个办证的。话音刚落,就听主任正色道:这是违法的,可不敢干呀。大刘忙说自己随便说说。不一会儿,大家散去,大刘却被主任叫住。只见主任低声对大刘说,你刚才说的那个办法,能否替我也办一个? 原单证明读者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