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的“当家做主”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连日来,住宅小区每栋楼的一楼电梯口经常挤满了满腹牢骚的居民,其中夹杂着对当初草率投票的后悔声,及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寅吃卯粮”的骂声。起因是这些二十来层的住宅楼因更换新电梯,只保留一部电梯运行,且更换周期要三个月,居民每天上下楼成了烦心事。
小区中的电梯运行还不到15年,平日里也没有显现出“病入膏肓”的模样,照理说可以继续发挥“余热”。但是,小区里稀里糊涂地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闲躺在银行中十多年的维修基金能用了,建设和改造事业由此就被提上了工作日程。动工前,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曾巧妙地征询过业主们的意见,他们没有开业主大会,也不用挨家挨户上门来打扰居民,只是由看门的保安在小区大门口拦住开车或步行进去的居民,游说人当场填写表格。笔者也被拦下来了,发现这份“征询意见书”设计得真好,它只是问居民“小区中准备更换水箱、水泵、水管和电梯等,同意就打勾,不同意就打叉”,至于更换设备的必要性、要花多少钱以及钱出自何处等情况,只字不提,怪不得那么多业主爽快签字,好像遇到了“活雷锋”似的。
笔者当即向物业经理提出质疑:“我为法律人,不能明白人干糊涂事,我反对。”身边立马有人劝导:“自己反对就行了,不要跟别人说。”他们多虑了,周围那些高学历的精明邻居们,听得进旁人说三道四吗?当初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时,笔者就提出过选举违规问题,但应者寥寥,那些喜滋滋“当家做主”的居民们,在“只见其名不见其人”的选票上也是匆忙行使了权利。
这种事例,估计在全国的小区内经常上演。相对于70年的产权期,如果住宅物业在“青少年”时期就把维修基金用完了,等房子进入“中老年”阶段真的需要维修大把花钱的时候,又到哪里去筹钱呢?要知道,想从居民口袋中集资,怕是比“登天”还难,一些老小区已经爆发了此类问题。笔者常想,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真可怕,他们只关注自己眼前的切身利益,在公共权利自治方面却显得冷漠、茫然。这种人回到居民区是工于心计的邻居,走向社会则难以成为守法公民。
(文 / 河南 温凉河) 居民当家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