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昂贵的公道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虽说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的道理谁都知道,但对于需要付出太多的时间、金钱才能获得的公道,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道。
前不久我驾车外出,在正常行驶时被人从后面追尾。因为是小事故,目测损失不会超过2000元,又考虑到双方都有保险,我便先去办事了。但出事没两天,肇事车主便玩起了失踪,保险公司又不愿单独给我解决问题,无奈之下,我只好找律师咨询。在交了200元咨询费后,律师建议我向法院起诉,一来可以通过法院给肇事车主施加压力,逼他露面,二来保险公司一般也都愿意在诉讼程序中出钱解决问题。听了专业人士的建议,我便到法院立案,交了50元诉讼费后,就回家等候通知。没过几天,我就接到了法院来电,但并不是已经找到肇事车主的好消息,反而是催促我赶快去缴纳100元的快递费和600元公告费的通知。在这之前,我以为50元的诉讼费就是我应该向法院缴纳的全部费用了,怎么还有这个快递费和公告费呢?电话那头解释说,他们找不到肇事车主,只能按照身份证地址进行邮寄,自然就有了快递费,如果邮寄不到,他们就要在国家级媒体上发一个公告,自然就有了公告费,这些工作都是为了保障我的合法权益,作为受益人,这个费用自然也应该由我出。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不交钱等于半途而废,没办法我只好交了700元,连一个白条也没有换来。没几天,法院再次来电,通知我再交600元的公告费,这让我无法淡定了。怎么还收?电话那头以一种少见多怪的口吻说,上次交的是开庭公告费用,将来判决做出来后,还必须要进行公告判决,不然判决无法生效,要公告,自然还要缴费了。他说的是有道理,但我原本只想讨回2000元的损失而已,现在,损失一分没讨回,反而已经支付了1550元,却连肇事车主的面都没有见到。
肇事车主不讲诚信,我依法维权,本以为今日的尴尬场面应该由不讲诚信的肇事车主来承担,谁知,不得不咽下苦果的反而是我。我想不通为何会这样,便向一位在政法部门工作的朋友询问缘由,谁知他也是一肚子苦水: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一年要办二三百起案件,每个案件都有审理期限,稍有超期,轻则会被内部通报,重则可能面临记过等行政处分。这些案件法律关系也许并不复杂,但送达却是一件颇费时间、精力的事情。当下社会人群流动频繁,加上很多被告对法院工作不予配合,法院也很难获悉他们身在何处,文书送不出去,案件便会一直压在手里,不得已的情况下,只有通过邮寄或者公告的方式进行文书的送达,这又必然会产生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又该谁出呢?院里经费紧张,没有这个开支。听完他的解释,我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可又觉得不知哪儿有点问题:本应为大家寻求公道的过程,为何身处其中的人都觉得自己委屈呢?(文 / 郑州 关晓海) 公道昂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