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书金案:延迟的6年和未知的18年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 )
一审到二审
6月19日上午,一通来自河北省高院的电话让律师朱爱民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法官通知王书金案二审第二次开庭定在6月25日上午9时,事先没有沟通,电话里也没有告诉我要审些什么。”作为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记得,二审第一次开庭还是2007年7月31日,细算下来两次开庭已经时隔6年。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应当在两个月内审结,因特殊情况延长期超两个月的,需报请最高法院批准。辩护律师彭思源表示,最高法院关于王书金案二审延迟开庭的传真件批复内容是此案延期审理的期限,一个时间是今年3月31日,一个是今年6月30日。
对于此次开庭的内容,朱爱民心里多少有些预期:“第一次开庭时,法院已经对王书金案一审判决结果的内容审过了,唯独没有细究王书金二审上诉提到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一案。当时我们也只谈了上诉意见,并没有进行详细的剖析。”显然二审围绕的核心必定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一案。
朱爱民说,根据卷宗内容记录,王书金在2005年被河南荥阳警方拘留到被转移给河北广平警方,留下的多份口供中提到自己从1993至1995年涉嫌强奸杀人的案件共计5起。但是在一审开庭时,公诉人提起公诉的案件只是其中3起,其中就不包括王书金交代的1994年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害女工康某一案。对于犯案累累的王书金来说,罪行的多与少对他最后的判决裁量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但是这起案件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另一个陌生人聂树斌能否翻案:因为那个1994年时不过21岁的年轻人已经因为这起命案在18年前被枪决。而根据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出示的证明:1993~1995年,案发附近区域只发生过这一起强奸杀人案件。“一案两凶,谁是真凶?”也因此,王书金案从一审至今都备受注目。
“一审时公诉人并没有说明不起诉的理由。事实调查阶段,法庭审理由公诉人主导,虽然在询问被告人时王书金当庭主动交代了石家庄西郊案,但是公诉人认为,我没有指控的你就不能说,打断了王书金的申辩。”朱爱民律师告诉本刊记者,“根据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案卷都是公安机关移送的,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不予起诉。但是检察院也应该负有在开庭前审查核实的法律责任。”
( 聂树斌生前照片,这是聂家最为珍贵的东西(翻拍图) )
2007年4月7日,在王书金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的第二天,他就提起了二审上诉,理由是:“原判认定的三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所供述的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于是,王书金案二审本身就成了司法史上极为罕见的案例:被告人坚持要求追究自己未被指控的犯罪,而检察官则要去证明该罪不是被告人犯的。
再次出现在法庭上的王书金很平静,甚至比6年前还胖了一些。没有变的是他坚持认定1994年在石家庄西郊奸杀康某的凶手是自己。“一审时他的心态大体就是这样,他想得很明白,是他做的他会认,不是他做的他死也不会认。”朱爱民说王书金很清楚上诉的结果对最终量刑并不会有太大影响,“如果能使另一起案件无形中重获清白,不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立功吗?”
( 6月25日,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右)在庭审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 )
王书金是邯郸市广平县人,他所犯的案件多发生在自己的家乡南寺郎固村附近,而康某一案则是在几百公里外的石家庄。按照王书金的供述,1994年8月初,他正在石家庄西郊给人装暖气,住的地方归鹿泉市管。王书金所在厂子的东边有一片西红柿菜地。“以前我摘西红柿时总见一个女的骑自行车上下班从这里过,时间可准时。这天我又见这个女的骑自行车从南面往北走。当时这女的穿的是蓝带花连衣裙,年龄看起来有30多岁。我站的地方离村比较远。我见那女的骑车过来,就躲在玉米地里等着,当那女的骑车过来时,我从玉米地里跳出来……”朱爱民说,王书金对现场情况的多次表述基本一致:“连衣裙的样子、自行车,还有受害人骑车时拿着的一串钥匙都有交代,而这些在现场勘验的照片中都有体现。”
检察官则认为,石家庄西郊奸杀案并非王书金所为,并提出了四点理由。检察官认为,第一,王书金关于被害人尸体特征的供述与实际不符,其中关键是没有提及被害人颈部缠绕了一件花衬衣的情节。第二,王书金关于杀人手段的供述与实际情况不符。被害人系窒息死亡,全身未见骨折;而王书金供述的是先掐被害人脖子,后跺胸致死。第三,王书金供述的作案时间是下午两点左右,而根据康某同事的供词应在下午四五点钟。第四,王书金对被害人高度的供述与被害人实际身高不符。检察官认为,王书金对石家庄西郊奸杀案所处地形和案情的熟悉恰恰是因为他当时的工地距离案发现场直线距离只有100米左右。“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不少群众围观,所以王书金供述了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的现场部分情况,不足为奇。”
( 6月25日,王书金强奸杀人案在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再次开庭,司法警察押解王书金(右二)出庭 )
让朱爱民感到意外和振奋的是,检察官为支持四点理由而当庭提供的证据。“他们说有证据提交时,我心里就没了准备,能是什么呢?王书金案的卷宗我这里都有。”但是当检察官表示是聂树斌案卷宗中的康某遇害现场勘验笔录、康某的尸检报告、康某家属的报案材料时,朱爱民心里就只有窃喜了,“18年了,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和三任律师一直在呼吁法院提供案卷以便申诉,却连一页纸都没看到,没想到今天让我占到了先机”。
严格说来,当庭提交新证据搞突然袭击并不符合新《刑事诉讼法》的精神。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认为问题也并不大。“正常情况下是检方主张有罪因而提供有罪证据,现在反过来了,辩方主张有罪应有举证义务,检方并没有必要在开庭前拿出证据。”根据最高检察院的规定,如果辩护人要求查阅证据资料需要时间,应给予尊重。法院也因此支持了朱爱民的休庭申请。“下次开庭将会是我们全面阐述观点、质证和双方的辩论。”朱爱民对本刊记者说。
( 虽然连环奸杀案已经过去20年,王书金的哥哥王书银也已经在老宅旧址上重建新屋,但村里人每次经过王书金家的老宅时还会停下来议论 )
王书金
二审前,关于王书金会“翻供”的传言一度也让朱爱民很紧张。而6年来王书金的坚持“认罪”让律师也对这位被告人产生了些特殊的情绪。“对他总会比别人更为上心,虽然他的犯罪手段那么凶残。”在朱爱民的印象里,现年46岁的王书金不苟言笑,性情木讷,“就是老百姓说的那种不合群的人”。这与南寺郎固村村民们对他的印象是一致的,“路上见了人不大打招呼,不和人打架,也不会和女人瞎说什么下流话”。和对他的父母、哥哥评价一样,案发前,村里人觉得这是安分老实的一家人。
只有村里一起长大的朋友才知道他的一点癖好:“年轻时候就喜欢偷拿女人的内裤和胸罩。”一家兄弟姐妹七人,五女二男,王书金是小儿子。家里只有大哥王书银和大姐念过书,王书金只上过两年学,连名字都写不好。但是王书金对异性的好奇心和冲动萌发得比较早,在传统的农村家庭却没有得到较好的引导。王书银了解弟弟的脾性,“我打他一回都朝死里打,可他还是不改”。15岁那年他曾把邻村一个8岁的小女孩抱到玉米地中猥亵,因为不够判刑年龄,后被送到唐山少管所管教了3年。
归来的王书金一直被全家人视为耻辱。“他告诉我,不仅是父母,哥哥和姐妹都避之唯恐不及,没人愿意跟他说话,毫无家庭气氛可言。”朱爱民对本刊记者说。在这种精神压抑的气氛中,王书金在村里老实了几年,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父母就让他的一个姐姐和另外两家“转亲”才给他换来了一个媳妇。虽然很快两人就有了一个儿子,但是生活并不幸福。“两人天天打架。”王书银说。王书金供述,妻子无法满足他性方面旺盛的需求。
王书金自供的案件始于1993年11月底,将本村妇女张某挟持至一变压器房附近强奸并杀死掩埋。随后的几起案件也都是选择在本村与邻村的通路附近对邻村的年轻女性施暴。从第一起犯罪开始他就是有预谋的,会在事发前踩点。一位村民回忆,1994年11月曾多次看到王书金往返于泊头村到杜村的路上。“问一句就说是去买化肥,谁也不会多想。没想过几天就说杜村一个女人不见了。”最初村民们并不会往凶杀案上联想,“遇害的都是20多岁的漂亮姑娘或者小媳妇,还以为是跟谁跑了”。
“我对强迫别人做那事很有兴趣,我觉得这样特别刺激。”杀人对王书金来说只是附带行为,“我不杀了她,她告我咋办?”王书金的思维方式相当简单直接。他的行凶手法有一定相似性,他喜欢把受害人所穿衣物全脱下来,并且总是在实施强奸后猛掐其颈部,并狠踹受害人胸腹部致死。“康某的连衣裙也是被脱下来的。”朱爱民说。泊头村的贾某是唯一的幸存者。1995年农历七月下旬的一天中午,当时刚结婚一年的她从娘家回自己家,在路上被王书金强奸。就在差点被掐死的时候,碰巧有一辆三轮车经过,她大喊“救命”,王书金逃走才得以幸免。然而贾某并没有报案。紧接着农历八月初,泊头村另一位女青年张某又被王书金在南寺郎固村东奸杀,尸体被扔进玉米地里的一口枯井中。
枯井女尸案是当时刚到广平县公安局刑侦队上班的郑成月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公安人员在周边几个村排查,还没有怀疑到王书金时,他就已经不在家了。据当时他妻子的回忆:“他在家磨了把刀别腰里就走了,啥也没说。”自此,王书金彻底消失。
因为逃亡,王书金也成为枯井女尸案最重要的嫌疑人,王书银和其他亲戚也因此承担了巨大压力。“警方不相信我父亲不知道他的下落,当时还受到刑讯逼供。”王书银的儿子当时只有十几岁,家庭突然面临的遭遇让他记忆犹新,也因此,一家人本来就以王书金为耻辱的心情转化为怨恨。“他怎么还没死?死了我也不会去给他收尸,早就断绝关系了。”王书银依然愤愤,6年里他没有去看过王书金一次,全家在做的是忘记这个人:搬离村中间的老宅,把新房子盖到了村子尽东头。王书银的孙子刚刚出世不久,老宅也被拆得只剩下3间老房,王书银在旁边刚刚新盖了3间水泥新房。
聂树斌
王书金不会想到,在他选择逃亡前,石家庄鹿泉市下聂庄的年轻人聂树斌已经因他自认做下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被枪决几个月了。聂树斌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因为有口吃的毛病,性格比较内向。“他身体条件也不好,打架也打不过人家。”聂树斌的父亲聂学生告诉本刊记者。
1994年8月时,从技校毕业留在学校工厂工作的聂树斌刚刚参加工作一年多。“一个月的工资只有35块钱,那辆自行车还是我给买的,刚骑了半年。”当时一家四口中,父亲、女儿和儿子都参加了工作,聂家的生活条件还不错。对于儿子提出想要山地车的愿望,父亲决定支持。“他说旧车太没面子,怕被工友笑话,而且山地车可以变速,也能早点回家。”年长几岁的姐姐已经定了亲,父母打算把姐姐嫁出去后就考虑聂树斌的婚事。“我跟他谈得很明白,叫他不要想别的,这两年先好好工作、挣点钱。如果口吃不好找媳妇,父母也会尽力,哪怕从南方买个媳妇回来。”聂学生说。
1994年9月的一天,母亲张焕枝在家中接待了石家庄郊区公安分局几位警察的突然造访,而前一天晚上,聂树斌没有回家。警察拿出一张有女士上衣的照片让张焕枝认,但是她表示衣服不是他家的。而这件上衣就是二审二次开庭中,检察官展示的系在康某脖子上的花衬衣。“当时给我看的明明是长袖的,开庭时却是短袖的。”张焕枝坚称所见证物前后是不同的。不久后,聂学生才在他工作的石家庄联碱厂第一次看见了儿子的逮捕证,上面赫然写着“枪击案杀人”。1994年9月23日下午,在石家庄市电化厂宿舍区,聂树斌因被怀疑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1994年10月1日,聂树斌被刑事拘留;10月9日,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逮捕。
因为至今看不到原始案卷,聂树斌的父母都是从当年10月26日《石家庄日报》一篇题为《青纱帐谜案》的文章中了解到聂树斌的“罪行”的。“专案组综合查访情况判定,一名骑蓝色山地车的男青年很可能就是强奸杀人案的凶犯。”9月23日18时多,骑蓝色山地车行至该处的男青年被当场抓获。这个青年就是聂树斌。按照聂学生的说法,当天聂树斌确实跟家里人说是去上班,却因为跟工厂领导闹别扭逃了班,于是骑着车四处游荡散心。报道里说:“他只承认调戏过妇女,拒不交代其他问题……干警们巧妙运用攻心战术和证据,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这个凶残的犯罪分子终于在9月29日供述了拦路强奸杀人的罪行。”
1995年3月3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以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聂树斌于1994年8月5日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聂故意用自行车将骑车前行的康某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猛击康的头、面部,致康昏迷后,将康强奸。尔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康窒息死亡。”一审判处聂树斌死刑。聂树斌向河北高院提请的二审上诉没有被支持,依然维持原判。“但是奇怪的是,民事赔偿一直没有被支持,聂家只赔了康家2000元丧葬费,很难理解法院的判决思路。”朱爱民对本刊记者说。
18年过去,聂学生和张焕枝始终不相信自己的儿子会强奸杀人,“过年他连只鸡都不敢杀”。一审时辩护律师就提出证据不足,聂学生夫妇也提不出更多证据来证明儿子清白。终审判决是1995年4月25日做出的,两天后聂树斌就被执行了死刑。4月28日,聂学生照例去看守所给儿子送生活用品时,商店的工作人员好心告诉了他儿子的死讯,“消息甚至都不是警方的正式通知”。
聂学生觉得儿子是清白的,却又不得不承受来自工友和村邻的压力。“以前我就是个普通工人,后来全厂人都认识我。”聂学生说。更难以接受的是失子之痛,两三年后,聂学生就因偏瘫丧失了劳动能力。这个1982年盖就的院子一直没能翻新,聂树斌原来住的靠东的三间厢房现在也已成为凌乱的仓库。
一案两凶?
王书金招供出石家庄玉米地一案是2005年在河南荥阳的派出所里,他当时并不知道聂树斌一家所发生的种种。这个没有文化的农民10年前来到河南,化名王永军,已经在荥阳打工4年了。没人知道他的来历,即使是已经和他同居多年、生育3个孩子的女人马金秀也不知道。“他平时不与我们多说话,就会埋头干活。每当有警车开过、警笛响起时,他就会停下手里的活。工地上一有穿警服的人出现,他立马转身就走。”
王书金的反常行为引起了大家的疑心,2005年春节前夕,荥阳索河路派出所对流动人口做登记时,砖厂的做饭师傅见他总是心神不宁,且出门这么多年没有回过老家,就向派出所反映。于是李建明和几个民警以查身份证为由来到王书金住处,他开始想跑,但是没跑掉。因为没有身份证,王书金被带到派出所。讯问从1月18日凌晨2时40分一直持续到4时50分,王书金一直保持缄默,警方正准备将他放回去时,他突然说要见领导。1月18日凌晨,当荥阳警方打电话到广平公安局寻求配合调查“王永军”时,恰巧是已升任刑侦副局长的郑成月值班。郑成月直觉是王书金,因为熟悉他的乡邻曾说过他喜欢在砖厂打工,别的他都不会。
面对赶来的郑成月等人,王书金在派出所里供认了自己所有的罪行,其中包括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一名妇女。王书金表示他一直有投案自首的想法,但是后来马金秀又生下一男一女,“想等孩子大一点再投案,一直拿不定主意”。精神防线崩塌后,王书金彻底放松了。从荥阳被押解回广平的一路上,他一直在呼呼大睡,而马金秀则在他归案的16天后就带着孩子们改嫁了。
2005年1月22日,郑成月带着王书金到石家庄孔寨村附近指认作案现场。他告诉警方,当时他给安装暖气管道的那家工厂是石家庄市液压件厂,作案现场就在厂子东边的玉米地里,离厂里的东围墙约有五六十米远。两块玉米地中间是一条土路,是通往孔寨村的。广平警方赶到现场勘察,发现与王书金交代的完全一致。然而也就是在石家庄调查期间,郑成月才知道,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已经被当地警方宣布破案了,凶手是已被枪决的聂树斌。
案件的曝光给了聂学生夫妇希望,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要求重审的步伐一天都没停止过。“我们到死都要给儿子讨回清白,我们死了就让女儿接着,总之绝不能让我们家的后代一直受村里人的非议。”但是直到2007年,他们都因为没有判决书而不符合申诉条件。“判决书是律师从康家要来的,律师做了很多工作,告诉他们我们申诉也是为了给康某找出真正的凶手。”聂学生说。但是得到判决书后,河北高院一直未受理申诉,也不肯将案卷给聂家人和律师看,理由是“立案后才能给看”。
康家与聂家从未谋面。康家带过来的话:“案子一日未水落石出,聂家都是他们的仇家。”独女遇害后,康父带着外孙女搬离了伤心地,多年来也一直在为女儿的案子申诉。对于王书金,聂学生夫妇的感情也相当复杂,难以化解的怨恨之外也有一丝敬佩。“他一直敢认,还不枉是条汉子。”从王书金一审时,张焕枝就申请去旁听,在她看来,王书金的生死与聂树斌的清白密切相关,此次二审二次开庭终于得偿所愿。
“从刑事诉讼上讲,这始终是两个案件。”陈卫东告诉本刊记者,“从审判程序上,聂案处于申诉阶段,王案是二审上诉。他们的交叉点是共同指向一个事实: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谁是凶手?可是也存在两种可能,如果法院解决了聂是凶手的问题,那么王就不是凶手;但如果法院认定王不是凶手,也不代表聂就是凶手,也有可能是其他人所为。聂案和王案都应该走各自的法律程序解决,但是对于聂树斌父母的申诉需求,法院应明确答复,不能无限期不理睬。”
朱爱民也多次劝导张焕枝不要总盯着王书金案的审判结果。“说实话,王案和聂案都缺乏直接的客观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比的是主观证据的吻合度、主观证据能否形成相对完整的旁证链条的问题。申诉要依据事实,如果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支持,那么就算王书金不出现,聂树斌就不冤了吗?”在朱爱民看来,最好的解决方式是能由最高人民法院将两个案子提级审理。“这两个案子影响比较大,也属于最高法院管辖权限内,高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不存在障碍。而把两个案子的案卷放在一起,那么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的事实论证就会比较清楚,而这个工作只有通过最高法院启动程序才能完成。”(文 / 贾子建) 18聂树斌案法律玉米地王书金案未知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