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成本维权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前些时的某天一大早,我带着控告本市某网站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起诉状,颠簸着坐了几十分钟公交车,赶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知起诉状存有几处缺陷,最好找专业律师来办案。我抬头再瞅瞅大厅里悬挂的收费标准,知识产权案件受理费最低即为1000元,倘若再加上律师费、公证费、版权登记之类的开销,一篇稿件被一家网站违法转载的法律维权成本,恐怕至少得好几千元。这真让人有点感叹。
话说2010年11月中旬,我在北京某报发表了一篇关于职校毕业生的千字短文,此后逐渐淡忘此条信息。今年4月中旬,我无意中上网搜索这篇稿件,这才发现该文已被国内几家著名网站转载,而××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等机构的网站,也同时转载了该文,只是分别在该文标题前加上了本单位的名称。更有大胆网站,在转载内容中镶嵌商业图片……一些网站转载稿件时,还不注明原发报刊的名称、作者姓名甚至擅自标注“版权所有”之类声明。不完全统计,大概有三十几家网站转发了该篇稿件,却没有一家网站告知本人,未支付分文转载报酬,遑论侵权损失赔偿。愤慨之下,我先后寄发多封邮件,也罕见回应。
在6月、7月、8月初,我又意外搜寻到本市的一家网站刊载了三篇稿件,都是那篇稿件的变形文字,只不过分别额外添加了某地区技校和另外两个地区两所技校大名,每篇内容也多处增添了相关具体单位的名称,这三篇稿件明显属于带广告性质的宣传软文,严重误导他人,也损害了我的名声,我却事先全然不知情。8月份三周内四次前往该网站所在地,网站负责人开始采取搪塞态度,后来干脆狂妄声称,让我走法律途径。是可忍,孰不可忍?何况这还是眼皮底下的猖狂侵权行径。
8月底的某日,我随意找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当先付费;顺路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亦须先交律师费;从一家律师所出来时,又巧遇一位律师,上这家律所谈了几个小时,该律师表示愿意先免费代理,费用以后再算。谁知离开后几小时,律师即发来电子信函,表明应先支付部分办案费用,有关证据还要进行公证。如此一来,我觉得求人不如求己。9月上旬,我临时急学活用《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仔细翻阅了法律文书写作范本,尝试着自己动手写了一份民事起诉状,结果即如上所述。
网络维权成本如此之高、之难,怪不得近些年国内诸多的大小网站、网媒动辄侵权,以致有人坦率直言,现而今,无侵权不成网站。一斑窥豹,一叶知秋,请问,各类网络媒体随意转载纸媒原发稿件并放肆侵权,谁出面来管管?谁来体谅原发纸媒、原发作者的无奈和辛酸?(文 / 一读者) 成本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