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盘锦征地流血事件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流血事件
后二十里堡位于兴隆台区东南部,村东是芳草路,北面是惠宾街。从繁华的石油大街到这里并不远,沿途尽是“荣盛·盛锦花都”这样立在路旁的房地产广告牌。
下过雨后,村里积水遍布,泥泞难行。该村大约前后7排平房,每排村道长400米左右,王家位于中间靠外的位置。水稻田地处村庄西侧,远处是一排排已经盖好的新住宅小区,施工吊车还未拆除。
9月21日早7点,盘锦市政工程总公司派出两台挖掘机,到兴隆台区后二十里堡西侧的水稻田施工。该地块将用于石化道路建设(另一说为修建通往保障性住房的道路)。施工人员为郑永强、张磊、王哲等五人,他们的任务是铲除水稻。挖掘机开过,只留下一道道深沟和压倒伏地的稻穗。此时的水稻已经泛黄,没几天就可以收割了。
得知自家的庄稼被毁,被村里人唤作“王大胖”的王树龙赶忙打电话报警,此时是7点22分。
王树龙的家人一同赶来阻拦。哥哥王树龙光着膀子,手里拿着螺丝刀和斧头,弟弟王树杰穿着黑色短袖挡在挖掘机前。两人把市政公司的人带到旁边一处T字形的田埂,拿着汽油瓶要他们赔钱。兄弟二人的父母王再元和张东年(音)也手持镰刀对施工方大骂。
几十个兴隆农场的人闻讯赶来。王再元家承包的是兴隆国有农场的土地,即本次征地涉及三方:农场与王家需要解除承包合同,给予补偿,而直接与政府征地发生关联的是农场而非王家。
征地从今年3月开始,要征78亩土地修建保障房。涉及征地的本地住户有42家,在王家之前已经有40家签了协议。村民宋可告诉我们,她家还剩22年的承包期,今年春天签的协议。“征地的人跟我们说,因为我们这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农场的国有土地,每亩只给1.8万元,不按集体土地的每亩7.2万元算。”宋可家的补偿标准是每亩地每年800元,而王家的补偿标准是1000元。王家15亩地,承包期还剩18年,补偿费总共27万元。
根据已有的媒体报道,王树杰的妻子姜洋曾说,当时并未就补偿价格达成一致。村民的说法也是如此,在冲突发生前,王家并没有签稻田补偿协议。
僵持过程中,施工方分别在7点48分、8点01分和8点07分打电话报警。随后,渤海派出所副所长张研带领一名民警开车来到现场,他配有一把枪。
王树杰1.8米的大个子,村里人称他“王二”。所有人都不曾料到,他36岁的生命将终止于这个早上,这次征地冲突。王家认为自己早报警,而警察不来,现在市政报警就来了。“他们觉得市政、警察、农场的人都是一伙儿的,说的话都是糊弄他们。”村民徐美告诉本刊记者。双方言语不和,冲突越发激烈。此时对峙分作两处,王树龙、王再元、张东年与警察一处,王树杰则看着市政的人。
王树龙拧开装着汽油的矿泉水瓶,朝张研身上泼洒,张赶忙后退。王家两兄弟往自己身上也浇了汽油,并取出打火机。
张东年向张研挥动镰刀逼他后退,张研向其喷了胡椒喷剂,这导致张东年的情绪更加激动,于是张研开了第一枪鸣枪示警。
鸣枪后,张研自感事态升级,撤到远处电话求援。
此时,王树杰在与市政工人的摩擦中误将自己点燃。“快趴到水沟里去!”王树杰迅速向水沟方向跑。
看到另一边有人着火,张研要上前察看,而王再元拦住了他。张研左手挡住镰刀,被划伤。张研再度鸣枪,而王再元则上前夺枪,撕扯枪走火,击中王再元膝盖。
听到枪响,王树杰赶忙向张研扑来,此时他前胸的火已熄灭,但后背仍着火。张研第三次鸣枪示警。张研前襟已被汽油浇湿,在两人距离1米时,张研抬臂射击。
这一枪,最终导致王树杰的死亡。之后,警方将王树杰的尸体送往殡仪馆,将王家父母送往医院救治。盘锦检察院表示,死者系被枪弹击穿心脏、肝脏、脾脏导致死亡。警察张研枪内有6发子弹。共开了5枪,其中3枪示警,1枪走火,1枪击中王树杰。
起因之变
事件发生后,盘锦市联合调查组将其定性为“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事件”,并称起因是“王树杰及家人对距道路红线外304米处的一处住宅提出高价补偿的要求”。这与早先报道的“王家即将收割的稻田被摧毁,而补偿尚未谈拢”一说不同。“民警张研等属正常执行公务活动,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结论也让村民议论纷纷。
“谁想死啊,就是想吓唬吓唬他们,多要点钱。”徐美对王家的遭遇深表同情,“电视上播的《营盘镇警事》都说了,‘拔枪三分险,出枪七分斜’。本来警察就是来拉架的,你带挖掘机司机离开就得了,根本没必要的事儿。”村民刘洪向本刊记者表达担忧:作为居间者处理拆迁冲突是正常出警,但事件转而变为警民冲突则有袒护征地利益的嫌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规定:“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3日,事发后仅仅过了两天,王树杰尸体被火化。为何急于火化尸体?官方回应是,人死后3天出殡并入土为安是本地习俗。而附近村民表示,本地并没有这种习俗。
王家门口有多人专门值守,王树杰妻子姜洋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小女儿在家,她还有一个14岁的大儿子读初中;王树龙住在盘锦市油田二院,王家父母则住在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但这些与此事件最为紧密的当事人,记者并无接触的可能。
事件起因的叙述版本在25日再起变数。之前,姜洋面对媒体时称未谈妥征地补偿。但后来她与兴隆台区副区长韩彤均表示,王家在事发前已经签订了稻田补偿协议。如此一来,本次事件中,“兴隆台区并不存在强拆和野蛮征地”。
然而,在盘锦市发布的最初调查结果中,并未提及王家已与兴隆农场签订过稻田补偿协议。在这一变数发生之前,有媒体报道称已得到家属确认,王家拿到了400万元的救助金,而姜洋本人与官方均未回应具体数字。
盘锦市是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城市。总部位于此处的辽河油田产量一直保持在1000万吨,曾位列全国前三。在这里处处可以感受到石油企业的气息:油田体育馆、油田电视台、油田职工小区……兴隆台区正是盘锦市政府和辽河油田机关所在地。后二十里堡原来属于盘锦市大洼县田家清水农场,近年刚划归兴隆台区。
2010年底,辽河油田在盘锦市兴隆台区的地下发现了储量1.27亿吨、面积为54平方公里的藏油地块。而在新华网关于兴隆台区概述中,写着这样的区情介绍:“主要缘于按照上级部门的批准,辽河油田开发到哪里,兴隆台区的街道与社区就建设到哪里。”这座城市对土地的需求,异乎寻常。
在盘锦,因拆迁引发的流血事件并非第一次。仅在一年前的5月份,经兴隆台区政府领导同意,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和民警对鹤舞路上的圣潮足道馆实施强拆,并导致恶性流血事件,致两人受伤。最终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四部委对此发出通报批评,兴隆台区区长刘世杰被行政记大过,共有13人受到处理,其中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这并不能阻止盘锦不断加快的拆迁步伐。就在被通报批评的当年,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却被授予盘锦市国土资源管理先进单位,获奖10万元。
在官方拿给媒体的王家与农场签订的解除土地承包权的协议复印件上,甲方为兴隆台区国有兴隆农场,乙方为王再元、王树龙、王树杰三人。三人的手印全都由王树龙一人所按。在协议结尾“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备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之后,手写了一行一般协议不常用到的话:“经9月3日双方口头协商意见,同意此协议。”
有了这份协议,原先的两个起因版本只剩了官方发布的这个版本。事件的导火索是王树龙要求将他家不在征地范围内的300多平方米的房子也一起征用,因价格问题暂未与农场委托拆迁办达成一致,所以阻挠施工,以谋求更高补偿。该说法得到了王树龙本人的证实。
(应采访者要求,本文部分采访者为化名)
(文 / 王珑锟) 征地流血事件法律违法犯罪盘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