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迷惘青春:出租屋命案的疑问
作者:王鸿谅杨金元之死
广州火车站常年熙攘的人群里,总有些固定的身影,他们用手推车帮人拉行李、拉货或者帮忙带人上火车,以此为业,挣个糊口钱。57岁的杨金元就是这样的散工,他从湖北随州老家来广州已经五六年了,一直在做这行,几乎每天都出现在火车站广场。
杨金元在广州的住处,搬来搬去都还是出租屋。2011年6月1日,他的尸体被发现的地方,也是一间出租屋,位于越秀区向阳大街一栋城中村居民楼的五楼。这屋子是杨金元2010年底租下的,房屋中介李东莲记得,当时来租房的有两个人,自称是舅舅和外甥,年纪大的就是杨金元。这栋楼是蔡先生叔叔的物业,因为叔叔全家已经移民美国,就交由蔡先生放租和管理。蔡先生也记得,最后签合同用的是年轻人的身份证,两个人一次交了6个月的租金。
这屋子杨金元的妻子也住过。2011年元宵节(2月17日)杨金元回老家住了十几天,回广州之后没几天,妻子也跟了过来,不过只住了十几天又回去了。她是个闲不住的人,十来天里,除了给丈夫洗被子洗衣服,还跟丈夫一起去火车站拉过活。杨金元娶妻生子早,孩子们已经长大,像他一样离家在外打工,自食其力。只有妻子驻守在随州老家,管着地里的农活和家里的杂事,偶尔才会过来广州一次,替他洗刷拾掇。
从2011年5月29日开始,连着4天,杨金元都没有在火车站广场出现,或许有人注意到了,不过没有谁在意,没有谁跟他关系好得非得找到他。最后发现他的,是负责放租和管理的蔡先生。2011年6月1日20点多钟,他接到矿泉街房管的电话,说五楼的屋子里有臭味,就立刻赶了过来。打电话的房管是他的堂兄,在旁边的那栋楼修水龙头,突然闻到对面房子的恶臭,就赶紧给堂弟打电话。这些“握手楼”彼此紧邻,气味飘散很容易定位,就是杨金元租的那间房。蔡先生赶到的时候,房门锁着,房里亮着灯。他没有钥匙,就用一根棍子打开房门上面的采光窗,从气窗空隙里看进去,发现房里面比较乱,床上躺着一个人,浓重的尸臭味道从气窗里蹿了出来。
警察赶到,找开锁匠才打开了两道房门,外面的铁栅防盗门和里面的木门,两道门和门锁都“未见异常”。这是个一厨一卫一阳台的小房间,房间里除了电视柜、茶几,就只剩靠南墙的一张大床。杨金元全身赤裸,有多处伤口,呈仰卧状躺在床上,腹部盖有一条黑色短裤,双脚卷曲,头部紧靠南墙,身上爬满蛆虫……房间里血迹斑斑,门口、地面、墙壁和床上各处都有。警察发现了残缺的血掌印、足印,和沾血的衣物。在厕所蹲便池上的一个塑料水桶里,还发现了一把沾血单刃尖刀,刀刃长约20.50厘米,刀柄长约12厘米。
大楼里四层的一名租户提供了一点信息,他说记得前几天晚上,不知道是楼上还是楼下,发生过男女争吵,还听见一个女人的啼哭声跟摔东西的声音。最有价值的信息来自街区一家私人诊所,医生李五根说,2011年5月28日22时30分,他接诊过一名有刀伤的年轻女性。他记得,女孩当晚是被一位六旬老人扶进来的,女孩很面生,“印象中从未见过”,老人看着眼熟,应该是附近的居民,老人扶她进来之后就自己走了。
女孩的左腿小腿位置被钝器致伤,伤口长约6~7厘米,深约1.5厘米,正在流血。李五根给她进行了一系列治疗处理,清洗伤口、缝了9针、打吊针和吃消炎药。打吊针的时候,女孩提出要洗头,护士就扶着她去了对面的发廊,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才回来。5月29日凌晨30分左右打完吊针,李五根亲自扶着女孩离开,送到对面巷子的一栋楼上,女孩不让他送进门,他就走了。那栋楼刚好就是杨金元住的楼。女孩在诊所的处方笺上留下的信息,只有名字和年龄:旋楚琦,18岁。
被告旋楚琦
处方笺上的信息是真的。1993年2月底出生的旋楚琦,当时18岁生日刚过3个月。她是广东惠州龙门县人,家中还有两个弟妹。她初二辍学,在老家做了几个月散工,就到广州的美容院打工,算起来已经两年。父母说她懂事,每月收入才1000元,还经常寄钱回来。
回想起来,李五根也觉得女孩有些奇怪:“当晚诊所收了她258元,第二天打破伤风针又收她30元,收钱时发现她给的两张100元的钱上都沾有血迹,第二天给的30元全都是零散的一元纸币和一元硬币。”“问她是怎么伤的,她说是在家切菜时割伤的,问她住在什么地方,她讲不出来,也不知道诊所附近这一带地方叫什么名称。”“她对诊所周围的环境、街道都不熟悉,当晚送她回对面住处时她还指错地方。”“问她是哪里人,她自称是惠州博罗人。”
警方2011年6月10日在龙门找到了旋楚琦。此时,她刚刚完成了一趟厦门之旅。她乘坐5月29日19点13分的火车,从广州到了厦门。5月29日早上9点,她去诊所换药打针复诊的时候,拿出这张车票给李五根看过,问医生去广州东站怎么走。打完针后,她一个人拖着行李箱坐地铁去了火车东站。到达厦门是5月30日上午9点左右,来接她的是一个男网友。旋楚琦暂住在网友的出租屋里,请他帮忙买了从厦门回惠州的火车票,6月6日下午坐火车回到惠州,然后换汽车回了龙门老家。
厦门之旅是旋楚琦跟这个网友早就约好的,原本定的是5月28日就坐火车过去,此前3天,5月25日旋楚琦已经辞掉了美容院的工作。5月28日旋楚琦没有走成,原因是她到火车站的时间太晚,赶不上当天的火车,只好买了第二天的车票。这一天的时间差,刚好成为旋楚琦和杨金元相遇、并一起回到杨金元家的契机。
杨金元和旋楚琦到底是怎么相遇的,与杨金元的死亡一样,只剩下旋楚琦单方面的证言。她的说法是,自己在广场上询问购票厅位置的时候,说普通话的杨金元主动帮忙带她去买票,她买完票以后,杨金元还等在那里,主动问她晚上是不是要租房子住。她当时身上只带了200多元,买完票就只剩下了50多元。她说没有钱,杨金元就说可以去他家里住,有多少给多少。她反复说没钱,杨金元就说不用钱也可以。在旋楚琦的叙述里,是杨金元帮她拿着行李去坐地铁,下车出站以后又走了20多分钟,两个人在一家快餐店吃了快餐,然后,杨金元就把她带回了向阳大街五楼的出租屋,时间已经是21点多钟。
杨金元的“热心”到底该怎么解读,他的朋友有些不同的看法。火车站与出租屋的两点一线,差不多就是杨金元在广州生活的全部。或许是因为长久的两地分居,这简单日子里,还是有些说不清的东西。在广州跟他认识了两三年的朋友说,看到过杨金元找小姐,“在瑶台溜冰场门口见过一两次”,“在火车站也见到过他带小姐走”。这个朋友的印象里,“(火车站)这些小姐都是没钱的,杨金元带她们回去睡觉,然后帮她们找火车票回家”。
旋楚琦说最后决定跟杨金元走,是觉得他“年纪这么大,又这么热心”。她的指定辩护律师王金兰,也在辩护词里强调,旋楚琦才18岁,涉世未深,单纯易骗。旋楚琦归案之后,警方曾为她做过一次精神鉴定,结论是精神正常。不过她在接受医生问话时,承认自己性格不好,“做事会冲动”。杨金元家人请的律师刘雅滢留意到法院卷宗里一个材料,2010年7月20日,旋楚琦因为打架在老家惠州龙门县被公安机关处理,罚款1000元,由于不满18岁,未执行拘留,据说她打伤的是自己的前男友。除此之外,旋楚琦还承认自己在工作期间与同事打过架。这些材料都让刘雅滢觉得,“旋楚琦的社会经验没有那么单纯”。
存疑的夜晚
真正的恐怖时段,是从两人回到出租屋开始。6月1日警方发现的出租屋现场,充分证明了那个夜晚的血腥——杨金元身上的刀伤有26处,主要集中于头颈部及胸前,其中多处为致命伤,头部数刀直穿颅骨,导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
为什么要对杨金元下这样的重手?旋楚琦的哭诉是,他们聊了半个小时以后,杨金元就提出非分要求,对她动手动脚,她拒绝,杨金元不仅打了她耳光,还威胁要杀她。她很害怕,就假装同意,哄骗杨金元先去洗澡。在这个间隙,她看见电视机墙上挂着一把军用匕首,就把匕首取下,双手抓住藏在身后。杨金元从卫生间赤裸着出来要抱她,她拿出刀警告,杨金元还是冲过来,她就双手持刀捅了他的右锁骨一刀。接下来是双方夺刀的争抢和混乱对打,慌乱中旋楚琦自己也受了伤,她继续双手持刀对杨金元乱捅,不知捅了多少刀,直到他“倒在床上,头靠着墙,好像没有什么呼吸,嘴角吐着血,身上有许多血”。这时她想走,“又怕男子没有死,会起来报复”,就站在床上,双手持刀用刀尖朝他的头部砍去,“不知道砍了多少刀”。
这个夜晚的恐怖还在继续。命案之后,旋楚琦并没有惊惶地迅速离开。她把匕首扔到冲凉房的水桶里,在自己的行李箱找了件衣服换上,然后想到附近找诊所包扎腿上的伤口,她在屋子里翻找,在杨金元的钱包里找到300元,到诊所包扎打针之后,仍旧返回了出租屋。回来之后继续翻找,只找到了十几元的零钱。她说,因为钱不够去外面住,“只好在房间的阳台上坐了一晚”,直到第二天早上8点30分拉着行李箱离开,去诊所打针。然后,继续厦门之行。
一审开庭是2012年5月8日,广州中院主动邀请媒体来报道,他们考虑的亮点,是这个案子的审理,首次使用了“远程视频”,旋楚琦并不在庭审现场,而是在看守所通过视频接受审判。没想到,高科技的手段最后还是敌不过案情本身,少女与性侵犯显然更能抓住大众的眼球。检察院起诉旋楚琦的罪名是故意杀人,庭审之后引发轩然大波。律师刘雅滢坦言,一边倒的舆论,一度令她很担心。她一点点看着杨金元家人的态度转变,从最开始的伤心愤怒、一定要讨个说法,到后来的抬不起头、没脸见人,完全是一场煎熬。
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现场的物证的确不能提供全部答案,旋楚琦的证词,也存在漏洞和疑点。真相与法律能够认定的事实之间到底存在怎样的差距?这几乎是个永恒的疑问,在律师刘雅滢看来,“每个暴力犯罪都存在类似的状况,相比较,旋楚琦这个案子并没有多么特殊,不过是更符合大众趣味”。从法律上来说,原则其实很简单,在证据的采信上如果存在疑点,那么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她的口供是存在漏洞,她说是事情是这样,也许事实并非如此,可是你找不到证据来反驳,那就只能采信她的说法。”
一审判决的结果,旋楚琦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不过量刑只有4年。在判决书里,旋楚琦的行为可以分为两段,第一段是双方争抢夺刀时乱捅到杨金元倒在床上,第二段是她害怕杨金元会起来报复,开始砍他的头部。法院认定旋楚琦第一段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杨金元对她造成了侵害和威胁,但是,第二段就转变成了故意杀人,因为杨金元已经丧失侵害能力了,反过来是旋楚琦在对他继续实施侵害。
15天的上诉期过后,旋楚琦并没有提出上诉,一审判决结果已经生效。在这个案子的定罪量刑里,最后起到关键作用的,似乎依旧是旋楚琦自己的口供,因为她自始至终都承认,自己拿刀捅杨金元的行为可以分成两段。单纯依靠法医的鉴定结果,其实无法区分这两段行为。这也是让刘雅滢疑惑的地方:“说她复杂,她的经历确实没那么简单,可是在关键的口供上,她又说得很实在,并没有翻供。”作为律师,她也更多地看到了这个案子里悲剧的那一面,“我们提出的赔偿要求是50万元,法院最后判了30万元,但是庭审之后,杨金元的家属心里也很清楚,这个钱可能是没法兑现了。他们也没法主动站出来去要这个钱,连头都抬不起来,怎么要?”
(文 / 王鸿谅) 出租屋迷惘疑问青春租房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