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时停车”的免费困局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最近地处我市核心区域的中山区,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将区内多家单位的停车场向社会错时开放——所谓错时,是指工作时间内停车场给本单位职工停车,到了夜间或休息日则允许社会车辆停泊。这项措施出台后,首批开放的单位停车场就可以为社会车辆提供千余停车位。这项举措对于缓解主城区的停车难,实现停车位利用率的最大化,都有极大的助推作用。问题是这项措施是免费的,对于免费这事总让人心里不安。

其实“错时停车”不是什么新鲜事,据我所知,早在一年前北京就有相关措施,当时实施的“错时停车”也遇到很多问题,其中收费是最突出的一点。“错时停车”到底该不该收费?这个问题看起来简单,却关涉各方的利益:收费了,车主未必满意,尤其收多收少由谁来决定;不收费,那么车在停车场里出了问题又由谁来担责?不知道大连市中山区政府在推动“错时停车”时,有否针对免费停车出台相关的鼓励政策,如果仅仅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免费开放单位的停车场,未来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新问题,而这些问题又不是政府部门能依靠行政手段解决的。

回头来看,目前城市车多停车位少的现状,决定了车位是一种有限而稀缺的社会资源,既然如此,向车主收取一定费用也无可厚非。此外,作为公共资源,单位停车场同样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双重特性,有偿使用可以让权利与义务达到对等,避免了免费使用下可能出现的各种争议,尤其是在车辆出现意外损失时。“错时停车”一旦收费,必然会出现各种争议,但收费却是大势所趋。其实在收费这个问题上,作为“错时停车”的主要推动者,政府部门决不能当“甩手掌柜”,而应该在实施的过程中,全程介入并跟踪调查,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虽然是一方单位的个体行为,但收费金额的多少应当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政府部门对要尽监管责任。(文 / 辽宁大连 李广宇) 民生停车免费错时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