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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联生活周刊她她有一双笑起来会弯成一对月亮的眼睛。头上的刘海儿长了还没剪,用小卡子别起来露出额头。经常涂唇膏(包括在上课但不讲课的时候)。双颊上有青春痘遗留的不轻的痕迹,可是她已经快30岁了。这就是她的样子。脸型、眼睛大小以及是双眼皮还是单眼皮,鼻子高还是扁这些问题如果一定要回答,我会在见了她无数次面的今天之后,再拿出一张她的照片端详很久——并且很可能还会给不出一个确定的答案。
我很认真地写过一封信给她,在结课的那天,我提前一个多小时到了教室,然后用三瓶饮料把信牢牢地压在了底下。信里我抄了一首英文诗给她,是莎翁的十四行诗《我可否将你比做一个夏日》。这首诗对我意义重大,最初读时不断地感叹过究竟是怎样的人才配得上这样的诗句。后来的几年里心里的人选有过两个,她是第二个。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她看信的动作:飞快地看一眼第一页,翻过去瞄了一下第二页,大概是想找到署名,然后又迅速地折起来把信放在一边。她用鸡爪一样的手势同时把三瓶饮料往前推了推,也没推出多远,然后说,好了咱们上会儿课。她对这份不算礼物的礼物最后的评价是,太有爱了。也不知道她指的“有爱”是什么意思。下第一节课她也不着急看,先坐那儿问,咱班同学没有问题啊?然后人就像蜜蜂一样涌上去。第二节课间,我上去问一道题,同时也担心我的信的命运。结果上去了才发现她原来在很认真地读信,我站在她旁边她都没有注意。我叫了她一声,她才飞快地“哎”了一声,又飞快地把信折起来放到一边。那个时候我明白,她简直就从来没有想过我就是写信的那个人。回去之后我盯着她看,她手里拿着我的信在读,表情略凝重,眉眼低垂,看不出喜怒。唯独电脑挡住了她手里在看的东西。
她很喜欢孙燕姿,唱得不错的歌里有一首叫做《开始懂了》。歌词很泄气,有一句叫“可爱过谁会舍得”。第一次听她唱的时候,我对这首歌所表达的感情体会还并不深,但是却渐渐开始懂了。两年的时间,不长也不短。我猜测过她曾经的生活和情感状况,想当然过,无厘头过。我在深夜里无眠的时候会挂着网一边背单词,一边等她的微博更新。心里会隐隐约约作痛,于是有一段时常凝视她的一张照片。笑容灿烂如仙子,身后的一片金黄,雀跃着明天的希望。
我对她的喜欢,就是被一只叫做喜欢的小虫在心坎上咬了一口。从此心因为一个人缺了一小块。如果很多年后,我发现珍藏在心底真的就是这一小段喜欢,大概是会感动中掺杂着怅然若失。她在我心中美好永存,一如那首绮丽的十四行诗。
是的,这是我多么含蓄又认真的表白。■(文 / 小k) 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