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宋军案:官司与恩怨
作者:魏一平诬告与侵权
2008年的夏天,发现自己的博士论文被抄袭的那天晚上,宋军真的被激怒了。他喊醒了已经睡下的妻子高敏(化名),回忆起当年做论文的艰难。“眼睛都快累瞎了,他抄一点也就罢了,怎么连改都不改,全文照录啊。”高敏向本刊记者回忆起那晚的情景仍记忆犹新。
当然,让宋军更生气的是,抄袭者竟然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时任青岛远洋总经理的吕占雄。此时的两人,正处在一种微妙的博弈中。有关两人之间的过节,公开的说法有两个,一是缘于干部调整,二是因为远洋大厦的装修工程。
2007年10月就任青岛远洋总经理之后,吕占雄新官上任的第一把火就是干部调整。据当时的媒体报道,仅2008年4月份,青岛远洋进行的第二次干部竞聘,调整干部157人,提拔干部55人,24人免去现职。“涉及面之广、提拔干部的人数和免去现职的人数都创了青岛远洋历史之最。”
熟悉这一过程的一位青岛远洋高管告诉本刊记者,全公司的干部总共不过200来人,这一轮大规模的调整牵扯到公司的绝大部分岗位,宋军分管的领域更是几乎全换了个遍。“调整的过程并不规范,一些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像坐直升机一样突然当上了中层领导。”公司里开始人心惶惶,暗流涌动,很快网络上就出现了抱怨的帖子,吕占雄在内部会议上的一些讲话也随之曝光,“干部调整是最大的福利分配”,“要认清谁是爹谁是叔叔”……
据这位高管介绍,帖子除了反映干部调整中的问题以外,还提到了吕占雄当年在任大连远洋总经理时“涉嫌挪用公款400万元被停职”的旧事。“这是他的一块心病,当然很生气。在一次内部会议上,他列出了一个10人的嫌疑名单,誓言一定要揪出发帖者。”这位高管告诉本刊,时任青岛远洋副总经理的宋军,在这个名单里排名第二位。
也是在这前后,2008年6月,青岛远洋大厦的内部装修工程开工。本来,这一工作一直由分管陆上产业的宋军负责,但最后却由吕占雄拍板,在没有经过招投标的情况下,将2700万元的装修工程交给了江苏一家公司。当时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甚至还为此开出了罚单,但接受采访的吕占雄辩称是因为奥运会期间全市工程停工,为了赶在奥运会之前搬进新大厦,所以才没有来得及招标,并得到了市领导的口头批准。这一事件后来不了了之,不过据上述高管回忆:“班子会上宋军的坚决反对,让吕占雄很不高兴。”
另外一位也列在10人嫌疑名单里的高管告诉本刊记者,当时正值奥运会敏感时期,公安部门对于发帖事件非常重视,到公司找了很多人谈话。这期间,宋军向中纪委递交反映吕占雄问题的材料,更引起了吕占雄的不满。2008年8月18日,奥运会正在进行,宋军就以涉嫌诬告陷害罪被逮捕了。
高敏告诉本刊记者,宋军被抓之后,她数次找到中国远洋集团总公司反映问题,但都没有下文。无奈之下,反戈一击,决定诉诸法律。2008年9月21日,以吕占雄侵犯宋军对论文享有的著作权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此,两人之间的矛盾彻底公开。
宋军在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的博士攻读方向是国际并购与融资,其博士论文《跨国并购对东道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已经于2004年1月出版,书名《跨国并购与经济发展》。后来,海淀区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宋军与吕占雄的论文,除个别文字和题目小有差异,相同内容达到99%,相同字数约为13.5万字。因为宋军的论文早在2003年就已经发表,而吕占雄2004年9月才发表,因此裁定吕占雄侵权。判定吕占雄在《法制日报》上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原告宋军经济损失1元,以及支付本案公证费和复印费1215.2元。吕占雄辩称是宋军为了感激自己当年的提携之恩而主动帮助他写论文,但法庭最终没有采信。
接受本刊采访的青岛远洋高管回忆,1956年出生的吕占雄,自幼家境贫寒,能做到青岛远洋这样一个年产值数十亿元的大型公司的一把手,性格外向的他从不掩饰自己的成就感。以这样不光彩的方式落败,对吕占雄的打击非常大。“以前开会他总是有意无意地强调自己的博士身份,办公桌上还摆着毕业照片,但此后再也没有提过。”
以涉嫌诬告陷害罪被关押100天之后,2008年11月26日,宋军被释放,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没有立案。但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据此次出庭公诉的检察官介绍,早在2008年10月份,检察机关就收到了有关宋军经济问题的举报,在侦办过程中又收到了对青远船务公司副总唐维杰的举报,后来在查办唐维杰案时发现了一个香港的账户,由此成为宋案的突破点。
2009年6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委员会对吕占雄抄袭宋军博士论文一事做出处理,全票通过撤销吕占雄博士学位的决定,他成为北京师范大学自建校以来毕业的3700多名博士中,唯一一个被撤销学位的博士。不过,这时的原告宋军,已经成为一个在逃的通缉犯。2009年5月15日,宋军因涉嫌贪污罪被通缉,同年7月11日,在北京被警方抓获。两人的恩怨纠葛,最终以一场官司做了暂时的了结。
上下级的仕途
说起来,吕占雄与宋军也算得上是老搭档。据曾担任过两人共同上司的青岛远洋一位老领导介绍,两人的交集,最早可追溯到1998年左右。当时,宋军在中远集团总公司任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而吕占雄官高一级,担任集团党委副书记兼政治部主任。后来,吕占雄被派往大连远洋担任总经理,宋军也于2001年调往青岛远洋担任副总经理。上述高管告诉本刊记者,按照惯例,在总公司担任副手的干部派往下属的子公司任职,多半是重点培养的对象。特别是中远集团下属的广州、大连、上海、青岛、天津五大支柱公司,更是培养年轻干部的舞台。
不过,在大连任职不久的吕占雄,很快就因一笔400万元的公款被挪用,遭到停职3年的处分,仕途遭遇波折。2003年10月,重新起用之后的吕占雄,被安排到青岛远洋担任党委副书记。前述老领导回忆,当时远洋系统的区域公司并没有党委副手的编制,吕占雄的到来开了个先例,“也算是对他的重新考验”。
当时,吕占雄在青岛远洋领导班子中排名第六,主管党政宣传工作。而担任第一副总经理的宋军排名第三,主要分管陆上产业,涵盖了除航运之外的船员、船舶修理、房地产开发等21家附属公司。据青远陆产一位副总介绍,虽然航运是公司的主业,但由于航运的周期性特别强,属于大进大出的产业,尤其在低迷期,陆产除了承担为公司融资的重任,还要负责养活除船员之外的所有职工。“绝大多数公司干部都是航运出身,在融资开发等陆产方面并不擅长,而宋军的这一特长正好弥补了公司短板,所以颇受器重。”上述老领导向本刊记者分析道,“无论职位还是权力,当时的宋军都在吕占雄之上。”
当时的宋军的确风光无限。他是中远系统最年轻的副厅级干部之一,在融资开发方面也干得风生水起。据上述陆产公司副总介绍,宋军在青岛远洋奠定地位,就得益于远洋大厦的开发。“最初设计只是建一栋供自用的8层办公楼,我们还在愁钱的时候,他来了之后提出以房地产项目的形式进行开发。”他告诉本刊记者,“最后改成了29层的大厦,而且以土地置换的形式,青远没花钱就得到了其中的16层写字楼。”此后,宋军又着手开发远洋大厦二期工程,采用中外合资的形式。不过,由于他后来深陷官司之中,这一项目只完成了主体工程,到现在仍旧是一栋裸露着水泥墙面的烂尾楼。
吕占雄与宋军过节的起点,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能讲清楚。不过,据这位老领导回忆,早在2004年他们在青远共事时,就已经有了不和谐的苗头。“当时从重点培养对象到落得闲职的吕占雄,心理多少有些落差,而昔日的属下宋军又蒸蒸日上,而且对大厦建设抓得比较紧,难免会让吕占雄不舒服。”他向本刊记者举例,一次,宋军前晚刚下通知,第二天上午9点要召开陆产工作会议,但到了第二天早晨8点半,吕占雄却突然通知要召开全公司党委书记会,“明眼人都看得出,这是故意搅黄宋军的会议”。
不过,碍于领导的面子,两人的矛盾在当时尚未公开化。2005年1月,吕占雄调任海南中远博鳌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但一年多以后,等他再回到青岛远洋的时候,形势却变了。
2007年10月,吕占雄上任青岛远洋总经理,重新成为宋军的上司。这一任命,即便今天看来,接受采访的数位青岛远洋高管仍觉意外。“吕占雄绝大部分时间都在政工系统工作,几乎没有干过业务,突然当上公司的一把手,实属罕见。”前述老领导则向本刊记者分析了当时的接班形势:“宋军接班的呼声很高,他年轻,高学历,擅长融资,在青岛远洋也已经有6年多的锻炼,吕占雄的到来,他心里肯定会有些不舒服。”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形势的变化,也成为两个人角色互换的另一注脚。熟悉这一变故的青岛远洋高管向本刊记者分析当时的市场背景,重新得到重用的吕占雄,更看重的是航运主业。2007年的世界航运业正处在飞速上涨阶段,反映航运市场行情的波罗的海指数一日三涨,从年初的5000点左右猛升到年末的1万多点。青岛远洋花费巨资租用了8艘巨型船舶。“他开会的时候出言豪放,立志要在狂热的市场中大干快上一番,对宋军所从事的开发融资等工作颇有些不以为然,更谈不上倚重了。”
经过了一个轮回,宋军重新成为吕占雄的下属。不过,据接近宋军的人士透露,当时宋军对接班未果并没有耿耿于怀。“家人一直在北京,他也不想在青岛久留,他曾透露干完远洋大厦二期估计就回去了。”但是,工程刚刚封顶,两人的矛盾就已经不可收拾了。
2009年5月24日,就在发出对宋军的通缉令10天后,中国远洋宣布免去他的职务,同时被免职的还有青岛远洋总经理吕占雄和党委书记宋福辉。参加这次任免会议的青远高管向本刊记者回忆,当时中远总公司宣布的4条免职理由,直接点明了“作风形象差、班子不团结”。一场跌宕起伏的商场恩仇录,最终落得两败俱伤。
扑朔迷离的官司
4月8日上午10点,49岁的宋军出现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8法庭,已是满头斑白。不过,他的思维仍旧清晰,记忆力更是惊人,对于发生在四五年前的事情,不仅能够准确说出时间地点,甚至对某份文件上签字的位置都十分肯定。
26册案卷塞满了一个大行李箱,但起诉书却只有薄薄的三页纸。单纯从案情上看,宋军案的法律事实并不复杂,涉及贪污、受贿和妨害作证三项罪名。700多万美元的涉案金额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包括606.5万美元的贪污款和100万美元的受贿款,而这两笔钱又都跟同一个人有关——台湾老板邓某。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青岛远洋高管向本刊介绍,拥有海运公司的邓某早在结识宋军之前就与青岛远洋有业务往来。出身于台湾家族公司的邓某,通常的业务是投资买船,然后出租给远洋运输公司,业内称为光船租赁。由于远洋运输是一个周期性特别强的行业,以一艘载重17万吨的好望角型特大干散货船为例,日租金有高达10万美元的时候,也有跌破1万美元的低谷。为了降低风险,远洋运输公司开始减少自己花钱买船,而是通过租赁来“控制”船。
据起诉书指控,从2006年10月到2008年6月期间,兼任青远船贸公司董事长和青岛汇泉船务公司董事长的宋军,与邓某“共同投资合作买卖、租赁”了三艘船舶,其中产生的投资款、租金利息差、卖船利润以及保证金、佣金共计1180多万美元,私自存放在邓某提供的香港东方汇理银行Prudence公司账户中。
宋军与邓某的合作,到底是合作买船还是单纯的租赁,成为认定这一巨款性质的关键。船舶买卖是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领域,当年负责这一业务的青远船贸公司副总经理唐维杰已经因受贿罪被判刑,往来的函件成为当天庭审中举证质证时的辩论焦点。宋军辩称自己此前并不知道Prudence账户,甚至对一些文件签名的真伪提出了质疑。
与钱的性质相比,对钱的支配更为离奇。起诉书介绍,2007年4月至9月间,宋军经过一些繁琐的转移,将该账户中的606.5万美元与商人陈某兑换成人民币4620.24万元转入其指定的账户,其中3500多万元用于购买北京、天津、青岛的37套房产,另外1000多万元用于买车、支付律师费、房屋装修等。但宋军辩称,当初给陈某的美元是借款,转入的人民币只是代陈某理财的钱。
翻看整个案卷不难发现,在复杂的境内外资金往来上,宋军作为经济学博士的专业造诣贯穿其中,他的一些辩解甚至让公诉人都一时难以招架。而平时热衷于谈论股市房市的他,在理财方面的眼光也超出常人。2007年还在股市高涨的时候,他就把股票账户里的钱全部转移出来,投入到刚刚上扬的房市中。如果指控罪名成立,不得不说,最终的陷阱竟然是自己高超的专业技能。
37套房产中,一部分以宋军母亲和弟弟的名义购买,另一部分则以北京凯瑞德公司的名义买进,其中大部分是价值过百万元的高档住宅,甚至还有北京石景山的一个写字楼项目,一次就购买了25套。宋军的代理律师告诉本刊记者,最初公司注册时使用宋军母亲的身份证只是为了方便,而后法人代表改为陈某。但现在,这些都成为检方指控其妨害作证罪的证据。
庭审进行了7个小时,举证尚未结束,质证却越来越激烈,法官只好宣布休庭。再次开庭的日子还没有确定,高敏虽然誓言“战斗到底”,但也只能继续等待下去。■
(文 / 魏一平) 远洋心里宋军案远洋集团官司恩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