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远:除了无罪,我还想要一场审判

作者:王海燕

周远:除了无罪,我还想要一场审判0莫名其妙的抓捕

带着记者再次回到现场,周远回想起20年前那个平常的日子,他说自己后来才注意到,那天的三中校园空荡荡的,太安静了。但当时他没注意,只记得天还没黑透时,自己就已经待在家里不准备出门了。他记得自己是在摆弄象棋,但他母亲李碧贞说,他其实在看电视。总之,残留的棋局和打开的电视机,是周远记忆里前半生自由时光的最后画面。

那是1997年5月17日,当时的周远27岁,居住在新疆伊宁市第三中学(现为伊宁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家属楼,他的父亲周佩和母亲李碧贞分别是三中的退休历史老师和职工。

5月17日凌晨,伊宁三中女生宿舍内发生案件,一名高中女生在熟睡中被人割破短裤,捅伤下体。实际上,从1991年起,这座边陲小城已经发生过多起相似案件,多发于中学女生宿舍内。因为少有当事人报案和声张,事件以传说的形式隐秘地在人群中流传。李碧贞听说过这些事情,但作为“正经人家”,她从来没和孩子们谈论过。

周远:除了无罪,我还想要一场审判1周远于1993年从新疆纺织学院毕业,本来分配在毛纺厂,但毛纺厂在90年代末效益萎缩,李碧贞觉得周远作为一个男孩子,还要成家立业,去毛纺厂前景堪忧,于是让他回到三中,帮自己打理冷饮摊,等着三中的编制。按政策,周远有机会拿到一个包括伊宁三中在内的教育系统职工编制身份。而伊宁三中是当地最好的高中,除了通过考大学进入内地大城市,对当地的支边子弟来说,是很好的工作机会。周远说:“当时也没想到,一等就等了好几年。”

出事那天,两名陌生男子上门,自称是伊宁市公安局的,找周远去公安局问点话。李碧贞是爽利的湖南女子,立刻先开口:“就在家里说不行?”周远到现在都记得,“警察答得很轻松呢:没啥事,很快就回来了。”周远记得他们当时穿着便衣,但李碧贞则说来人当时是穿了公安制服的,她坚持认为周远没她记得清楚。但总之,周远答应了,还进卧室去加了件外衣。周远想,没人冒充公安吧,就答应了,还进卧室去加了件外衣。

进卧室的时候,警察寸步不离跟在身后,周远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但没放在心上,出门前还对李碧贞说了声“没事”。结果刚刚走下楼梯,最多三四级,突然听到一阵响动,楼梯间里又冲出三个人,一边反剪着抓住周远的双臂,一边按下周远的头,三步并作两步就把他推下楼,按进单元门外已经打开的红色面包车里。李碧贞也听到动静了,跑到窗户边,只看到周远被塞进面包车的背影。

周远记得在车上时,所有人都沉默,他满腹疑惑又不好问。到了伊宁市公安局,周远被直接带到了一间带有小窗的半地下室里。坐下后,周远主动问出了什么事,没人接他的话,反而开始跟他聊天,三四个人对着他,语气平常。其间还有人从地下室进进出出,看起来并不匆忙。

但周远着急,他想赶紧回家,他姐姐患癌症,爸爸周佩陪着,正在乌鲁木齐治病,李碧贞是两三天前回来筹钱的,已经筹好,第二天赶回乌鲁木齐的车票都买好了。那之前不久,周远的哥哥在即将结婚的关口去世,这个家庭正在遭受巨大的灾难。周远牵挂着家里,主动保证,只要跟自己有关,一定知无不言。他对即将到来的命运毫无察觉。

在周远的无聊和着急当中,警察终于开始问周远:头天穿的啥,头天晚上在干啥?周远答:“就我身上这(拉链外套)。”“在家睡觉。”对方不信,陷入一种奇怪的执着,反反复复问,两个问题,竟然把一整个晚上消磨过去了,一直拉扯到18号白天。其间周远能记得的为数不多的细节是,公安人员还问过他姐夫是干什么的,他说当兵的,对方又确认了几遍,直到周远说,自己了解得也不确切才罢休。

直到现在,周远说他还能想起当时的情绪,“很气愤,很烦躁,扯这些有啥意思”?那个时候,他已经开始感觉到,八成走不了了。直到警察的问话中开始出现“女生宿舍”这样的词语,周远猜,是不是发生了强奸案。但警察随即却说:“你(做的事)连强奸都算不上,害怕啥?”周远莫名其妙,答:“这不是害怕不害怕的问题,我啥都没干啊!”

直到19号中午,周远已经整整两天晚上没有睡觉了,他开始拒绝“闲聊”,觉得乏味和无聊到极点,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么简单的话,无休止地纠缠”。他事后回想,也许那时候警方还在做最后的努力,确认周远到底是不是嫌疑人。

伊宁三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19号中午,周远依然迷茫,但警方似乎确认了什么事情。根据周远母亲李碧贞的说法,伊宁三中那名女生被捅伤后,公安局被要求限期破案,所有伊宁三中的临时工和闲杂人员都被排查,大多数人都有不在场的证明。周远待业在家,为人又有些高傲,不喜欢跟三中的人往来,于是总翻墙进出学校,也许是这个原因,所以他也成了被排查对象。而在周远被抓的第二天,他的母亲已经去了乌鲁木齐。也许他是被找到的最合适的“嫌疑人对象”。

根据周远的回忆,当时共有6名刑警参与过他的案件,而在笔录中出现的共3名刑警,分别是当时伊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余丁文、黄继铭和刘中州,他们拿来了刑具,包括两副手铐和一部老式电话机一样的东西。

周远被上了“大背铐”,就是用一副手铐将左手从肩膀上面背过去,右手从背后往上背过去铐在一起,另一副手铐则将双手的手铐与座椅固定在一起,这种铐法易致人残疾。

办案人当中的余丁文,李碧贞认识。她不喜欢这个警察,她记得当时如果有社会青年跑到三中,老师们一般会呵斥一顿赶出去,但如果碰到余丁文,就免不了一顿拳脚,血糊糊的,李碧贞看着很不舒服。周远认识的则是黄继铭,两人年纪相仿,周远的父亲在调入伊宁三中之前,曾在农四师一中教书,因此两人都是在农四师一中长大的教职工子弟。

农四师一中是一所兵团学校,几乎是这个边陲小城里的独立王国。在这个独立王国里,少年时代的周远和黄继铭曾经分属不同的孩子阵营,说不上有过节,但互相看不上。如果不是这样重逢,两人也许还能在成年后的酒桌上碰到,为少年逸事一笑。但在公安局,少年故人相遇,他笑不出来。

隔壁房间有人惨叫,一种连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惨叫。公安人员看着周远,周远听着惨叫,突然开始掉眼泪,他说他没有哭,但眼泪就是直直往下掉。周远长到那么大,父母还从未动过他一根指头。他的父亲是湖南人,上世纪50年代的大学生,西北大学毕业后到新疆支持边疆建设,是温和的知识分子,连送报人少了他的报纸都不吭声。母亲跟父亲是老乡,在老家相亲后一起来到伊犁,经常招呼学生到家里吃饭。周远从小到大就跟着父母,几乎从未接触过校园以外的世界。

他感到委屈,自己明明说的实话,却没人相信,还把电话机器上面的两根线伸进他的袜子里和裤腰下。周远掉眼泪后,公安人员开始摇动机器上的把手,开始慢慢摇,针刺一样的感觉,然后加快,周远开始在椅子上坐不住,弹起来,也开始惨叫。他解释说:“真的忍不住,必须叫出来。”有人告诉他,那是测谎器,什么时候他不说谎了,机器就安静下来。

黄继铭还找了一些书,塞在他两只胳膊之间的空隙,分了两三次才完全加进去。周远感觉自己已经虚脱了,瘫在椅子上,还剩一点力气说:“黄继铭,你厉害你厉害,你把我手搞断吧!”对方答:断不了,做过实验。还有人拿来拖把,不摇机器的时候,就把拖把杆子伸进书和背铐之间,时不时踢一脚,时间开始过得极其漫长。

周远已经分不清过了多长时间,终于喊出那句话:“我交代!”至于怎么交代,他还没想好,只想过了眼前这一关。周远现在还能想起,“当时拷了太久,手铐起码卸了十分钟以上”。然后他才被连扶带架送进另一个房间。在那里,他和余丁文对坐。

他讨好地说:“余叔,现在没人,你直接说,发生啥事了?你不说我没法交代。”他记得,余丁文没有接话,而是开始讲政策,讲完一轮,结论是公安机关办案,抓人肯定有根据。周远不想听,三番五次打断,就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直接对余丁文说:“我很后悔我没做过,不然我就可以马上交代了。”

但对方似乎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磨蹭了半天,才开始问:“你昨晚4点到三中宿舍去了?”周远立刻接话:“去了去了。”余丁文于是拿出笔,开始讲伊宁三中的地形,边讲边画,还边问周远,是不是去了某条路某栋楼。周远忙不迭地跟着点头,配合着余丁文形成了完整的草图。听对方的意思,周远依然觉得是强奸,也轻松了一点,因为他知道自己没做过。他配合的一个原因其实是,他实在想知道,伊宁三中到底发生了什么。随后余丁文似乎说嫌疑人手里有刀子,周远心想,罪犯带刀作案也正常。

但紧接着,余丁文告诉周远:他进了女生宿舍,摸了别人,还用刀捅了受害人下体。周远突然呆住,没再点头,他觉得事情比想象的更严重。“拿刀子捅别人那里(下体),比杀人还恶劣啊!”他怀疑公安在诓他,怎么可能有这种事情发生!

周远要求看记录,并趁机一把抓过来,站起来就开始撕,一边撕一边说:“这样的玩笑开不起,我也27岁的人了。”觉得撕掉不保险,他直接把白纸塞进了嘴里,咬碎吐掉。他说,随后余丁文疯了一样从桌子对面直接冲过来,对着周远拳打脚踢。周远才意识到,他已经成了案板上的肉,只能投降。

零证据的判决

周远随后遭遇的事情在媒体上有诸多报道。7月19日晚上直到20号早上,周远已经完全崩溃,艰难地“交代”完了7月17日凌晨发生在伊宁三中的案件。他以为已经结束了,终于可以睡一觉。但他发现,公安人员继续叫他交代头几年的类似案件,似乎准备在他身上连环破案。

后来的记录显示,至7月27日上午,警方从周远处取得了多份“口供”。按照这些“口供”,周远从1994年回到伊宁至1997年被捕,几乎每个月都在作案。到底招供了多少,周远自己都记不清了,后来媒体广泛报道的“38起”这个数字,是周远第一次被提审时,向检察官问来的。

周远只记得招供时的艰难:他和公安人员都磨磨蹭蹭,等着对方先开口。周远什么都不知道,一旦公安人员停止提示,就只能低下头假装在回想。因为对案情不了解,周远有时还会对提示有误解,双方都疲惫不堪,周远把这个过程形容为“教供”。

交代到后面,周远摸索出套路,只要问到工具,就说扔了,还可以添加一点“扔掉鞋子”这样略显传奇的小细节。绝大多数的案件笔录都不足百字,但周远说:“几乎每一个案件做笔录都花费了数小时。”

除了口供,警方还提交了一份周远指认现场的录像,但在这段录像里,可以明显看到周远全程都在左顾右盼,等待提示,公安人员还拿出口供并训斥:“按你交代的指就行了。”“猜什么猜!”在一处爬楼入户的录像中,从楼下到楼上之间的画面中断,周远说,以他的身高根本爬不上那座楼,其实是公安人员把他拉上去的。除此之外,在案件中,公安人员未取得被害人和证人指认,未发现毛发、血迹、指纹、脚印、作案工具和任何赃物。

但最终,1997年8月13日,伊宁市公安局依然对周远发出了起诉意见书,认定周远作案7起,造成5人重伤。意见书称拘留时间为1997年5月22日,比周远被从家带走晚5天、录下书面口供晚3天,而对之前5天的法律程序,伊宁市公安局并无解释。而在回答财新网的采访时,余丁文曾称并未对周远用刑,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后者录下口供的。而伊宁三中副校长曾在证词中证明,余丁文曾亲口对他说过,“不打(周远)怎么会交代”。而回到当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伊犁中院)在一审第一次开庭后认定了全部7起案件,判处周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是在后来的回想中,李碧贞和周远才想起,一切并非完全是偶然。在被带入公安局后,周远其实主动交代过,他曾经因为翻墙进过一次公安局。那一次他翻的是农四师一中的墙。

当时是1996年4月的一天,他路过农四师一中,想进去拉一泡屎,结果翻出来时却被保安逮住,扭送到伊宁市公安局。原来头一天晚上,农四师刚刚发生一起女生在宿舍被猥亵案件,那名女生与罪犯有过对话、看清并刺伤了罪犯。那已经是该宿舍发生的第二起相同案件了,第一起发生在1995年9月底,受到伤害的是女孩的室友。

在公安局里,女孩指出周远并非嫌疑人后,公安局通知周远的父亲领其回家。李碧贞记得,当时丈夫回家后对她说,公安局称,如果那个女孩指认周远是嫌疑人,那周远当时就完了。但他们一家人不可能想得到,过了一年,周远还是落入了同样的命运,在他首次被起诉和定罪的案件里,也包括1995年发生在农四师宿舍的案件。

那一桩案件里,甚至还出现了案件中唯一的目击证人证词。原来农四师宿舍的管理员曾在抓捕嫌疑人的过程中被绊倒过,在周远被带走后的1997年5月27日的一份证词里,这位宿舍管理员称,他看到的嫌疑人“隐隐约约好像是原来周老师的儿子”。周远不知道公安局是如何取得这份证词的。

“真凶”出现

有媒体报道说李碧贞开始怀疑过周远,但她对本刊说,她一分钟都没有怀疑过自己的儿子,因为周远出事的头一晚,她就在家里,卧室离大门最近,而大门是老式防盗门,一打开就哗啦啦响。她睡眠又浅,如果儿子出门作案,她不可能不知道。况且,她早就知道,伊宁市从1991年就开始发生类似案件,那时周远正在乌鲁木齐上学。

李碧贞打定了主意要给儿子申冤,在儿子被关押后,只要哪里有类似案件出现,她就立马去调查。那些她调查过的案子,受害人姓名和地址、案发时间,直到现在,她都还清清楚楚记在心里,张口就来。她对很多媒体讲过一个故事,有一次她听说邮电局的一个女孩受了伤,立马装成女孩妈妈的朋友去打听。却被女孩的同事拦住,问她女孩叫什么名字,李碧贞眼皮都没跳一下,说:“她上学叫什么名字,我还真不知道,小时候我们都叫她红红。”没想到的是,那个女孩子的名字里真有一个“红”字,她就那样拿到了女孩的信息。

但真正的转机出现在1998年8月,一名叫霍勇的嫌疑犯落网。根据当地电视台的报道,霍勇一共供述了34起猥亵伤害女子的案件,犯罪手段和周远被诉的案件基本一致。并且,和周远不同,霍勇供述的案件里,只有3起案件有报警记录,其他都是霍勇主动供述,公安人员还提取到了现场脚印,并在霍勇家里发现了大量赃物和作案工具。

李碧贞也认识霍勇,就住在三中大门的斜对面,有时候还到李碧贞的冷饮摊子上买啤酒喝。李碧贞还和几个邻居在女厕所里抓到过他一次,念他是年轻人,没有送去公安局。甚至周远的一个同学温强也见过霍勇,印象不好,因为知道对方是服刑释放人员。

诡异的是,周远的一审判决正是在霍勇落网数天后下达的。霍勇落网的新闻曾在当地电视台循环播放,但没能扭转周远的结局。随后,在新疆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驳回后,伊犁中院又两次开庭,分别判处周远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1999年的一审第二次开庭中,李碧贞曾作为周远的第二辩护人出庭,她记得公诉人在念起诉书时,嫌疑人全部念成了霍勇。经辩方律师指出后,公诉人才察觉:“啊,我念错了?”

那次开庭,也是李碧贞时隔两年后第一次见到儿子,一进入法庭,她就发现,儿子瘦了。开庭时,周远喊冤,她一听,就受不了。“老天啊,我的儿子就被他们这样。”她只想立刻站起来喊:“审判长,你们看看!”但她不能,她千方百计才争取到辩护人身份进去的,只能忍着。

2000年11月9日,新疆高院终审判决周远无期徒刑,认定的犯罪事实由7起改为5起,周远也转入乌鲁木齐第三监狱服刑。李碧贞决定和丈夫在乌鲁木齐租住房子,方便探望儿子,也方便为周远争取再审机会。但2002年周远在狱中申诉被驳回。

周远对公检法机关的态度只有零星的记忆。他记得有一次两位法官提审他,其中有一位法官在提审记录的签名处少写了名字中的一个字,他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做出这一举动。他还听到两人出门时,其中一人叹气说:“现在就这样办案子。”

2003年9月,李碧贞开始去北京上访,丈夫周佩则留在乌鲁木齐照顾外孙女。第一次去北京,李碧贞坐的是硬座,为了省钱。在北京整整三个月,她住在通州小儿子的同学处,直到现在,她还记得去最高院信访办的路线,坐903路公交车,到八王坟终点站,改乘20路,就到了法院。

就在为周远上访的路上,2006年,李碧贞的丈夫周佩去世。李碧贞没告诉周远,周远虽然渐渐明白了,也没问。李碧贞来说,丈夫的去世成了她必须走下去的另一个理由。她说周佩是50年代的知识分子,一生最重名节,曾是周佩告诉她:“不是咱们儿子干的事,坐牢1天、1小时、5分钟都不行。”

她把这句话记在了心里,她还记得自己刚从湖南跟着周佩到伊犁时,周佩怕她无聊,就把她带到课堂上,她也像个学生端端正正坐着记笔记。到现在她还记得丈夫在课堂上,湖南口音重,讲话不好听,但是一手板书漂漂亮亮,画军事地图一气呵成,不用半点改动。她最喜欢看他下课时把粉笔头丢进纸框里,“稳稳当当,分毫不差,那才潇洒”。她和丈夫互相敬慕,相濡以沫一辈子。

上访那几年,李碧贞是出头去讲话的,但把一本《刑诉法》翻得卷了边的却是周佩。她遇到什么事情答不上来回去就找老周,总能得着答案。所以看到丈夫在医院里去世无法瞑目时,她就知道,自己这条路得走到黑,越往后,越是必须走下去。

2011年12月13日,经过李碧贞和周远多年申诉,新疆高院时隔14年再审周远案,结果是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5年。这个结果在一家人的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根据这次审判裁定,2011年5月21日,周远出狱,已经是43岁的中年人。那时候李碧贞就想,如果自己的儿子真的犯了罪,那个时候她一定是高兴的,会对周远说,“儿子,你要吸收教训,你还年轻。”但周远没犯罪,她无话可说,只能说:“儿子,咱们回家。”她还要继续上访。

周远出狱后,李碧贞担心儿子找不到路,周远自己也想工作。上访的工作依然落到李碧贞身上,跑北京,找律师,找记者,都是李碧贞。2016年有段时间她身体不好,但她不想提起这件事,总是嘱咐记者不要写。

一位母亲的“成长”

也许,她害怕面对自己的脆弱。2006年周佩去世后,李碧贞每天晚上睡觉,还是会躺在床上和丈夫说话。她说:“老周啊!”心里响起周佩回答的声音后,才开始讲周远的案子,讲着讲着,就迷迷糊糊睡着了。周佩在世时,他俩每天晚上都是这样度过的,但是现在,她一个人了,每次判决书下来,只能烧一份给丈夫。

小儿子在经济上支持她,每次无论她说什么,都偷偷塞钱,周远的部分律师费也是他付的。但更多时候,事情还得她自己扛。她记得自己第一次去北京上访,以为要去人民大会堂,背着材料就直直往台阶上走,一边走还一边想,“都说北京上访的人多,我怎么一个也没见到”?因为不会填表,有时候为了填一张表,她也得在北京市中心和通州之间往返一趟,一天的时间就浪费了。还有时候,为了省时间,她甚至和其他访民一起睡桥洞,因为没有带被子,就把材料垫着,跟别人挤挤。

更重要的是,她学会了如何应对各种人。再审的时候,有个法官说,谁让你儿子承认的?李碧贞怼他:“打(承认)的。”对方说,打死也不应该承认。李碧贞质问他:“打死也不承认?别说我儿子还是嫩娃娃,‘文化大革命’的时候,那些久经沙场的老革命,照样跳楼自杀上吊,对不对?”

也是2011年再审前,李碧贞请了上海的律师,律师嘱咐她最好争取到开庭机会,她去跟法官提要求,法官不表态,反问她:“这个案子为什么要开庭,你说说你的道理?”李碧贞张口就答:“道理不说不清,法理不辩不明。”那是她在《今日说法》里听来的。

李碧贞常常觉得自己如得神助,她告诫自己,可以哭、闹,但是不能只哭只闹。上访路走得太久了,她其实谁也不相信,有时候碰到记者,对方让她发材料,她满口应承,转头决定还是算了,如果对方问起,她还假装吃惊:“我发了呀,你没收到吗?”她不想做无用功。

有时候她回想起20多年前的事还牙痒,比如周远第一次被当成嫌疑人又被放走那次,如果是现在,李碧贞一定要冲到公安局质问:“你抓我儿子干啥?你喊我领回去就领回去?你走的什么程序?不给我一个说法就放了?”

分析案子久了,她开始对细节极度敏感。她也开始忘记事情,会在每一天重复向同一个人询问同一个问题,有时候说着说着就突然断掉。她说自己的记忆已经完全陷入到案件当中,她把所有跟周远案件相关的材料,包括霍勇的判决书都装订在一本书里。这本厚达300多页的8开大书里,几乎每一页她都滚瓜烂熟。甚至为了确保细节更接近真实,她会自己反复重现当时的情景,把每一个字都抠准,不给人留下把柄。

2011年再审宣判周远15年有期徒刑那一次,有法官托律师给李碧贞带话,嘱咐她不要上访了,没有意义。但李碧贞不信,这不是她要的结果,某种意义上,她没有退路了,她得走下去。2017年11月30日上午,伊犁中级法院(现伊犁州高分院)终于宣判周远无罪。

永远失去的生活

但失去了20年,生活并不会随着“无罪”两个字自动好起来。周远在监狱中交过一个名叫热依木的好友,除了下象棋时,热依木几乎从来没见过周远高兴的样子。热依木说自己永远无法体会周远的感受,“我是认罪服刑,但他是冤枉的”。

如今在伊犁师范学院教书的温强是周远唯一联系过的中学好友。温强记得1997年以后,他没有再见过周远,找别人问起过,但对方说“你别问了”,他也就没再打听过。他是2014年才通过媒体知道周远的案件的。在这座小城市,一个人受冤,一个人平反,并没有想象中影响重大。

温强说,他读高中时,和周远学习差不多,两个人后来一个读了师范,一个读了纺织学校,如果没有那场意外,周远也许过着和他一样的生活:在这座气候不错的边境小城,有稳定的工作和家庭,外地朋友来了,就带他们去开了40年的冰淇淋店和米粉店吃饭,坐着吃露天烤肉串,偶尔抱怨一下儿子不听话,应酬很麻烦。

但实际上,周远几年前刚出狱的时候,连红绿灯都不会看,别人教他用手机,他以为自己会了,却很长时间连电话都不会接。现在,他尽力表现出普通人的礼仪,送女生上出租车时会看一下车牌号,嘱咐对方到了打电话;带记者去采访原来的朋友和同学时,主动回避;已经可以完整详细地描述他被捕后的经历。但他说话时身体会不自觉地弓起来,说话依然磕巴,尤其是反驳他人的时候,几乎会磕巴到说不下去,声音也低下去。

年过七旬的李碧贞非常活泼,只要有记者采访,她总是哈哈大笑着抱住姑娘们,亲热地说:“欢迎你们啊,你们来了我真高兴。”她还是可以连续四五个小时讲述案件的细节,讲到动情的地方,还能模拟出当时的情景。

但她和周远经常吵架,各种事情都能点燃母子之间的火药桶,比如周远抽烟、喝酒、驳她的话……她觉得周远没有刚刚出狱时那么听话了,那时候她对周远说:“你刚刚回来,先休息吧,你可以到外面看一看,或者你要伙伴,妈妈就去给你找,不找的话也行。”周远就乖乖听着。

但慢慢地,她觉得周远似乎没那么听她的话了,还气她:“上访有那么辛苦吗?”李碧贞希望他先回湖南看个媳妇,但周远更想去热依木的草场上养牛。有记者提出要去200公里外采访热依木,周远立刻答应陪同,虽然需要往返两天时间。第二天,李碧贞在那位记者的朋友圈里口气严厉地催周远赶紧回来。李碧贞说周远不理解自己,周远不知道怎么解决吵架的问题。

李碧贞觉得,她已经无法回到正常生活的轨道了,“上访上得我歇斯底里,我已经成了祥林嫂,想跟天下人说,自己的儿子被冤枉了”。原来的社区书记给她打电话,说“为她高兴”。她驳回去:“我家破人亡,你当然高兴!”她在曲解对方的意思,她是故意的。

和李碧贞比起来,周远看起来更平静。宣判无罪后,有人问周远:“判了无罪你高兴吗?”周远反问:“我看起来像是很高兴的样子吗?”还有人问他哭了没有,他说:“我为什么要哭?”

其实开庭之前,法官问过他有什么要求,他说希望得到一场高水平的审判。我问什么是高水平的审判,他说:“能用法律说明,我有罪就是有罪,无罪就是无罪的审判。”他记得在庭前会上,庭长私下里,曾经突然问他:“你认识受害人吗?”他愣了一下,反问:“霍勇认识受害人吗?”他说那是他在跨越20年的6次被审判当中,唯一一次认真听到有关案件核心事实的问题。 霍勇周远伊宁丁文违法犯罪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