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与“任务”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作为一线的户籍办理者,我注意到自从各地公安部门出台便民措施以来,民众纷纷表示办理业务比以前透明、简单、方便了一些,可见这次实施的便民措施还是有一定效果的。很多前来办事的居民听说身份证办理半个月后就能在派出所领取,并且如果他们出远门、家里也没有亲属带领的情况下,还能直接办理邮寄业务时,更是拍手称好。

身份证办理程序越来越严谨,我们这里按规定,除去办理身份证必须本人回来采集指纹外,办好的身份证返回之后必须在电脑上读取接收,本人领取的身份证更是需要核验指纹之后才能发放。这些业务对于提升身份证办理程序的正规化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这是无可厚非的。可是当指纹核验和身份证邮寄都被纳入基层派出所工作考核内容时,我就不知道应该如何评价这件事情了。

身份证邮寄业务对于一些常年在外打工的人,确实方便了不少,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被上级部门要求,每个月办理身份证邮寄的数量必须达到当月办理身份证数量的20%。这个任务对于基层农村派出所而言,本来就有难度,因为近两年来办理身份证的人群主要集中在过期换证和学生首次办理身份证上,并且如果不是常年外出务工人员,本地居住人员根本不会要求办理邮寄业务。我觉得公安部门出台的身份证速递业务本意是便民,只要我们办理户籍业务的人员对居民们做了宣传和提示,那么是否办理邮寄应该取决于办证者本人的意愿,自愿而不是强迫,因此就不应该给办事机构安排具体的邮寄指标,强迫完成。

最近,身份证速递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新的任务又下来了。发放身份证必须进行指纹核验发放,每个月的核验量不能低于30%,也就是要求至少要有30%的人是本人前来领取身份证。实话说,这个难度不大,差不多都能完成。可谁知道就这两天,上级领导说,上个月我们县的指纹核验率全市倒数第一,被市局考评扣了两分,今年户口工作考评以指纹核验率为主,所以省厅决定从下个月开始,指纹核验率要达到百分之百,凡本人办证后不能亲自来领证的都要作为邮寄业务受理。这一下子,整个户籍工作群都沸腾了,大家纷纷表示,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没有办法和居民们解释为什么不能让家人代领。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情形是办证者并不需要邮寄,但平时却不便领取,而我们周末又不办公,家人代为领取是有需求的。但是我们再抱怨也没有用,任务已经下了,硬着头皮也要完成,至于怎么和群众解释,完全就是窗口办业务的户籍民警的事情了。上级领导坐在办公室里,他们想象不到,他们的一句话会给下面的工作人员带来多大麻烦与压力。我们不理解,为什么要把一件很好的便民措施,硬生生地加上任务的框框,让负责具体业务的民警不理解,让前来办业务的群众更不理解呢? 便民任务身份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