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坑人的局长退休了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前几天,朋友小李给我说了一件荒唐事。他有个亲戚Z大爷,8年前被喝醉酒的S姓女子驾车撞致重伤。S家只在大爷住院初期给了6000元钱,之后就不管了。为支付大爷的医疗费,其老伴到处借钱,致使家里债台高筑。后来大爷将S告到法院,法院判决S赔付大爷80%的医疗费及各项损失5.5万余元。熟料,法律规定期限过后,S拒不赔付。大爷没办法,只好又到法院申请执行,但被告S一直躲藏不见,法院执行局就此未能执行。
万般无奈,大爷拖着虚弱的病体和老伴开始四处寻找S,一次次往S家所住的小区跑,一次次无功而返。律师建议大爷提起二次诉讼,要求被告S另外赔付大爷后期的治疗费和评残费,希冀在法庭上能见到S。但被告及家人自始至终没有到庭。最后法院做出缺席判决,由S赔付大爷后期治疗及评残费用共计5.3万余元。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中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被告S赔付原告大爷5.07万余元。S还是躲着不理睬。一个偶然的机会,大爷打听到了S一处新买住房的地址,就和老伴赶到那个小区,在刺骨冷风中守了几小时,终于堵到了S和她母亲。大爷的老伴赶紧上去,拉住S不放,让大爷打110和法院执行局的电话。
110民警和法院法官先后赶到,大爷两口和S母女被带到了L法官办公室。法官要求S按判决书履行,被S和母亲态度恶劣地拒绝。法官决定拘留S,大爷的律师让老两口先回家。大爷两口刚回家,律师来电说,在去拘留所的路上,S的母亲同意赔钱了,要大爷快到法院。大爷去到法院后,看到S家来了不少人,站在走廊打电话。法官让两方面在他走廊最西端的办公室里协商,S家一再讨价还价,拖延时间。这时执行局Y副局长过来,问誰是S,接着就把S带到她在走廊最东端的办公室,关上了门。S家其他人则继续佯装在协商,最后协商未成。法官决定还是要拘留S,和大爷去Y副局长办公室找S,Y竟说:“她早走了,我让她过去了啊。”其时,S及家人早已无影无踪。大爷和老伴辛苦一年好不容易逮到的“老赖”,就这样被Y副局长放掉了。大爷欲哭无泪。
此后,大爷再也没能找到S。几经上访,执行局答应自己去找,但时过6年,消息全无。倒是法院通过律师告诉大爷,要莫名其妙地给他4.5万元,让他写个证明,证明不是Y局长故意放了S某。大爷不愿违心说谎,法院就只给了他1万的救助金。后政法委出面协调,由区政府和法院共同给付大爷3.5万元,说是加上大爷先前已得到的款项(法院给付3000元和1万元救助金,S赔付的6000元)共计5.4万元,算是将第一次的判决(5.5万元)执行完毕。至于相关利息及第二次判决的再赔偿(5.07万元),一字未提。
大爷至今不明白,庄严法庭做出的两份生效判决,咋就差不多成了废纸?S有名有姓,有车有房,咋就能轻易逃避执行?冤有头债有主的,这样拿纳税人的钱代被告履行债务,算咋回事?如今,是否追究被告,在大爷心里已不太重要,大爷最想让有关部门调查一下,Y某在此案中有无徇私枉法?法院说Y 已退休,但退休就能免责了么? 局长退休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