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难分的扶贫款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湖南 一读者)
前不久,笔者所在单位到某村进行精准扶贫,按往年惯例,要给村里带去一批钱物。打电话联系时,却被村干部告知,千万别带钱物去,否则好事会给办成坏事。
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这个村被列为我们单位的对口扶贫对象时,村干部特别高兴。工作队进村里,男女老少又是放鞭炮又是扯横幅,像过节一样。头一年,单位一次性给村里的30多个扶贫对象送去10万元,谁知工作队离开不久,却被告知村里的主要干部私自截留扶贫款。村民闹起事来,捅到县纪委那儿,村支书和村长被免职,同时还有一批“不合要求”的贫困户被揭发出来。通过工作队员的努力,虽然追回一部分扶贫款,但许多村民也因此给得罪了。
有了这回教训,第二年扶贫时,我们首先通过乡政府。得知民选出了新的支书和村长后,满以为这次分钱应该没什么意见了,谁知得到的还是村民闹事的消息。原因仍然出在贫困户的确定上,几乎每个村主要干部,都有方方面面摆脱不了的关系,私定的现象一存在,往往触犯众怒。到了这一年,情况更为复杂,有几家贫困户,是男方倒插门的,户口不在本村,不属于本村人,也吵着要扶贫款;还有两位是女方嫁到外面去的,却为争分扶贫款,将户口迁了回来。影响更恶劣的是几位老光棍,拿到扶贫款后聚众赌博,被派出所当赃款没收了。
有了两年教训,第三年对口扶贫时,村里说啥也不愿接我们的钱物了,并且请求我们派一个工作队,帮村民们主持分钱分物。这要求令我们犯了难。跟清官难断家务事一样,我们对村民的家境、村民之间的关系、户籍情况一无所知,盲目分下来,只会起反作用,引发更多矛盾。然而,给贫困村钱物,又是上级的统一规定。由于各地都定有脱贫时间表,大多数部门跟上级签订了“三年脱贫”责任状,有的甚至是两年,要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实现“脱贫”,最直接的办法便是给贫困户送钱。而这些贫困户,大多是缺乏创业头脑,或者身体有恙的,仅仅是手里有了钱,也是短期行为,如果没其他稳定收入来源,坐吃山空,很快又会返贫,还会助长他们的依赖性和惰性。
与扶贫款难分情况相似的,还有一些村的征地拆迁款,原因大同小异,它折射出当前一些村民的思想现状。我认为,扶贫工作的实际,不仅要让农民生活上脱贫,更要从思想上脱贫。这样的扶贫工作,是一项漫长的系统工程,是急不来的。所以,在脱贫时间表这个问题上,要区别对待,不能操之过急。对个别条件差、群众思想相对落后的村落,应以思想教育为基础,以扶志为先导,将难分的扶贫款改为兴办集体企业、办公益事业,立足长远。同时,上级部门在制定相关“军令状”时,要谋划长远,少做表面文章,将群众彻底从“等、靠、要”的思想中解脱出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精准扶贫。 扶贫难分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