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漫画吧

作者:欧阳宇诺
看漫画吧0为了写作过程中能够顺利地输出,我时常阅读大部头书,从而达到大量输入的目的:《海史密斯日记与笔记:1941~1995》,980页,73万字;《与陈词滥调一战》,532页,30万字;《利奥和他的圈子:美国画廊教父卡斯泰利的一生》,740页,49.2万字……天天沉浸在这些文字的沼泽里,我越陷越深,密集的文字越裹越紧,我感觉自己即将无法呼吸了。心在呐喊,我必须自救,必须挣扎着爬出沼泽,转而在别处徜徉。我拿起书架上的漫画书,开启了一场充满自救意味的视觉盛宴。

1986年,《星期日泰晤士报》向尼尔·盖曼约稿,请他写一篇有关漫画的专题文章。尼尔采访了许多人,为这篇文章下了极大的功夫,他认为这肯定会是英国第一篇在主流媒体上推广漫画的文章。他写完后,将文章发给了向他约稿的那位绅士,但杳无音信。几周之后,尼尔给对方打电话,对方支支吾吾地表示,他们想要的不是这种认为“漫画是好东西”的文章,他们想要的是那种认为儿童犯罪是受漫画影响的文章。尼尔不打算重写,最后,对方给了尼尔一笔毙稿费,是尼尔在别的地方发表文章所得稿费的两倍。但尼尔还是宁愿那篇文章能发表,因为他真的相信漫画是好东西。

“漫画是不是好东西”这个问题,就如同“文学是不是好东西”一样,取决于读者的火眼金睛用在哪里,从中得到了哪些体悟。英国作家杰夫·戴尔买的第一本漫画书是《蜘蛛侠》,当时他8岁,这本漫画书花了他10美元。我猜想,杰夫喜爱的蜘蛛侠是穿着各式战衣与反派战斗的英雄,在心理学家弗雷德里克·沃瑟姆看来,就是槽点满满的典型罪犯,行为中满溢着暴力的滥用。但就像科技的进步偶尔也会带来些许弊端一样,我们更应将视线调转至阴影之上那片更辉煌的光明。忽略那略显夸张的超能力,火眼金睛的读者能够在蜘蛛侠强大的耐力、迅捷的速度及守卫纽约的决心中,热泪盈眶地体会到那股赤诚的热情及向前的动力。

在漫画的世界中徜徉,看得越多,我越能体会到它与文学的相似内核——情节的构思、冲突的展现、对话的切入、场景的转换、蕴含其中的抨击或赞誉。日剧《恋爱漫画家》的主角是对恋爱一窍不通的漫画家清一郎,但我认为,如果编剧将清一郎设定为一个作家,剧情也能毫无障碍地顺利推进。憋在上锁房间里画画的清一郎,与闭关码字的作家毫无二致。绞尽脑汁后对分镜不满意的清一郎愤怒地将画纸团成一团扔到地上,这与自觉江郎才尽的作家愤怒地将稿纸撕碎后扔进垃圾桶系出同源。用“恋爱调查”的方式收集作画灵感的清一郎,也与深入各个领域搜集写作灵感的作家一模一样。

另外,看漫画的彩蛋是,它会让你的“已读”清单非常好看。如果你一直沉浸在大部头书的文字沼泽中,“已读”清单就会像前进速度缓慢的蜗牛一样令人灰心丧气。有了漫画的加入就不一样了,比如今天,我就能把两本读完的漫画书添加上去。 漫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