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对手”
作者:欧阳宇诺
影响我们实现目标的人物出现时,我们通常称他为前进道路上的“障碍”。当我们将这个想要达成的目标视为内心信仰的时候,“障碍”就改名换姓,成了“对手”。对伍尔夫来说,曼斯菲尔德不仅是“障碍”,也是“对手”,因为她视写作为神圣的信仰。想必身为作家的伍尔夫不会认为她在烘焙界有任何对手。
在内心深处,人们都会认为最简易最完美的解决对手的方案是:他死了。但从法律层面而言,你不应该亲自动手实现这一方案。作家金斯利·艾米斯与罗尔德·达尔都曾受邀出席某剧作家的宴会,令金斯利生气的是,童书作家罗尔德是乘坐直升机前来赴宴的。罗尔德还告诉金斯利,如果缺钱,可以去写童书,因为这一行很赚钱。那天晚上,金斯利特意关注了电视新闻,遗憾地发现,没有著名童书作家死于直升机失事的消息。对于“对手挂掉”这件事,你只能企盼,不能亲自操作。否则,也许你的对手没从这个世界消失,你对手的对手——你,会因进了监狱而从他的世界消失。
我在写作道路上有一个对手,他能比我写更多的栏目,赚更多的稿费,获得更多的读者赞誉。我问编辑给他更多机会的原因,编辑说:“他没有工作,生活拮据,还要养猫。”我当即想到的反击方案是,辞掉我的工作,同时养猫,还要养狗。不过理智回归后,我意识到,如果没有工作收入只靠稿费生活,我只能喝西北风。而且我还对猫毛和狗毛过敏,这也是一直以来我爱它们却不敢养它们的原因。我的对手竟然用这种毫不费力的诡异方式完胜,我感到挫败极了。
菲利普·罗斯说过:“在你的对手死掉之前,不要停止战斗。”好吧,我只能选择不停地战斗来打败他。他写我也写,他不写我也要写,正如斯蒂芬·金所述:“我说我在圣诞节和周末不写,那是谎言,其实我每天都写。”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拥有最终的胜利以及整场战斗的解释权。
在我的写作准备过程中,有一项内容坚持了很久,那就是脑补他的脸嵌在一个圆形的飞镖盘上,而我向他投掷飞镖。通常情况下,当我沉浸在愤怒的情绪中时,缪斯女神会格外关照我。灵感不停地闪现,我敲击键盘的手指也变得格外自信。也许,这位对手存在于世要比死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