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航海时代下,中国东南沿海贸易大事记
作者:张星云1367年后,明初,元末农民战争中失败的张士诚、方国珍余部逃遁海上,与日本倭寇勾结,史称“倭患”,明开国不久即开始实施“片板不得入海”的海禁政策。明朝海外贸易唯一合法方式是“朝贡贸易”,勘合国分:暹罗、日本、占城、爪哇、满剌加、真腊、苏禄国东王、苏禄国西王、苏禄国峒王、柯支、淳泥、锡兰山、古里、苏门苔剌、古麻剌。
1370年,明朝在浙江、福建、广东三地设市舶司,进行朝贡贸易。
1405年至1433年,郑和七下西洋。与宋元中国海商在印度洋建立的自由市场经济贸易不同,推向极致的朝贡贸易终止了中国民间海外贸易网,郑和下西洋一结束,明朝在印度洋沿岸设立的“官厂”以及朝廷垄断的国际贸易网便顷刻瓦解。宋元时代远销埃及、威尼斯的青瓷由于失去销路,龙泉窑在明代中期被迫停产,受伊斯兰世界喜爱的景德镇青花瓷亦外销无门,在正统、景泰、天顺三朝进入了漫长的、古陶瓷学家所称的“空白期”。
1449年明廷重申禁海令,但东南沿海走私贸易却屡禁不绝,1458年广东珠江口再次出现大规模走私贸易活动。
1494年,人类进入大航海时代,葡萄牙与西班牙签订托尔德西里亚斯条约,西经41°到45°分界线以东发现土地属于葡萄牙,以西发现属于西班牙,史称“教皇子午线”,由此印度、马六甲、暹罗、安南、澳门、宁波、朝鲜半岛、日本列岛等皆属于葡萄牙殖民范围,而除巴西之外整个美洲以及亚洲的文莱、菲律宾等地则属于西班牙殖民范围。
1498年,达·伽马首航印度西海岸古里,返回里斯本后,船上丝绸、瓷器、香料的价值相当于费用的60倍,此航也是东方新航线向里斯本运回第一批明代瓷器。
1510年、1511年,葡萄牙先后占领印度西海岸果阿和满剌加国(今马六甲),一种说法称,从1511年葡萄牙占领中国藩属国满剌加开始,中国与欧洲自此开始直接进行经济文化交流。
1513年,“屯门”“大澳”,今深圳南头,葡萄牙人欧华利首次登陆中国。
1517年,葡萄牙王首次派使团访华,试图与明朝建立贸易关系,1521年,葡萄牙使者皮莱资抵达北京,1521年明武宗病逝,明世宗对葡萄牙态度转变,不许葡萄牙人进贡和再次入境。
1521年,屯门海战,广东水师驱逐屯门地区葡萄牙人,葡萄牙失利,被迫逃离在广东沿海设立的走私贸易港屯门岛,转到广东南澳岛、福建及浙江沿海继续从事走私贸易。
1523年,宁波港因“争贡事件”发生武装冲突,明政府采取更严厉的海禁政策,罢浙江、福建、广东市舶司,全面海禁达17年,至1540年。
1540年至1548年,葡萄牙人在双屿港建立固定居所,居住1200名葡萄牙人,双屿港成为葡萄牙与日本贸易的中转地,也成为全球性的贸易中心,很多当地中国人也参与到贸易之中。大航海时代开启后,中国海商本可以像达·伽马或哥伦布一样,但明实施严厉的海禁,中国海商躲在中国近海的一些荒岛从事走私贸易,在巨大利益驱使下,东南沿海双屿港这类走私港口逐渐形成。
1548年,双屿港被提督浙闽海防军务朱纨率领军队消灭,双屿港被填。明军随后乘胜追击至福建厦门湾一带。走马溪一役,中外海盗被歼殆尽,存活下的海上集团头目汪直前往日本长崎,继续经营海外贸易。
1550年,剿灭双屿港的朱纨去了福建,想实施严格海禁,结果引起了当地豪族和居民不满,最后在压力下自杀而死。这件事成为十几年后福建漳州月港开放的一个契机。
1553年,双屿港被消灭后,葡萄牙人南下来到澳门,贿赂广东官员换取在澳门通商权,20年后终获明朝政府租借地。
1557年,海上集团头目汪直接受诏安后从日本长崎返回,被立即逮捕,两年后被处决,继而引起更严重的东南沿海倭患。
1565年至1575年,双屿港被摧毁后,部分海上集团、葡萄牙海商南下,主要转到珠江口的游鱼洲、上川岛、浪白滘和澳门。广东汕头南澳岛也有私人海商聚集,直到1575年,南澳岛设总镇府。
1567年,“隆庆开关”,倭患和走私严重,明廷不得不开放海禁,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福建漳州月港开港,盛于1573年至1619年,明朝出现全面开放的新局面。
1621年至1627年,泉州安平港(安海港)成为郑氏大本营、国际贸易商品集散地。
1628年,郑芝龙就抚明王朝,1633年以“料罗湾大捷”击败荷兰舰队,以台湾北港为中心,建立郑氏海上帝国。
1661年,郑成功收复台湾。在清王朝打击下,郑氏海上帝国覆灭。
1684年,解除“迁海”,部分放开海禁,设置粤、闽、浙、江四海关。
1726年至1730年,玉环厅在玉环岛上设立,复垦。
(参考资料:《明代海外贸易制度》,李庆新著;《观沧海》,林梅村著) 大航海海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