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记写多少
作者:程旭我有一个能写十年的日记本,同一天记在一页纸上,算是个人版“历史上的今天”。每一天有五行横线格供我施展,就这百十来字的空间,也不是每日都能洋洋洒洒地填满。遇到乏善可陈的日子,强迫症袭身的我又不愿意用“今日无事”敷衍,就抄新闻或读书笔记;若是这天碰到结婚生子、升职搬家之类值得大书特书的人生喜事,或罚款落榜、朋友反目这样的切肤之痛,我便用三脚猫的文言文功夫,写下电报一样没头没尾、不悲不喜的大事记。
日记因其私密属性,是最不用教和学的文体,自可天马行空,没有定法。波兰作家贡布罗维奇并不讳言写日记就是为了发表,“公开地为自己构筑天才”。一开始他写道:“星期一,我。星期二,我。星期三,我。星期四,我。”在我以为他要唱周杰伦“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们精武出手无人能躲”的时候,才发现这是为煌煌千页自白、自救、自省的日记敲下的开场鼓。
想用日记“成就完美大师”的还有阿根廷作家比奥伊·卡萨雷斯,1947年5月21日他也是以简单至极同时可爱至极的“我开始写日记”开头,详细记叙了他与博尔赫斯交往的经历。“把你写在日记里”这种事一干就是40年,比奥伊通过持久繁复的对话和关注,以及“接纳冗余和跑题”,让浩瀚作品背后博尔赫斯清晰的“地毯上的形象”跃然眼前。
日记原本就脱胎于编年纪事史,写日记有了著史的崇高感,自然能积累史书一般的厚度。维多利亚女王在位期间,每天的日记平均要写2500个单词,到她去世的时候,总计有6000万个单词,而3000多卷《二十四史》加起来才4000万个汉字。作家蒋方舟说她会花90分钟写日记,大概写1400个字,我100字的日记,平均要写10分钟。
有的人似乎就是为写日记而活。被称为日记小说家的阿娜伊斯·宁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写日记,这能让她“两次品味生活,一次在当下,一次在回忆”,走到哪儿都把锁日记的钥匙挂在脖子上,称那是“随身携带的家园”。电影《新蝙蝠侠》开头的旁白都出自蝙蝠侠的日记,如同《出租车司机》里写日记的孤独司机特拉维斯,记录暗黑的都市和自己的愤怒和惶惑。一向拥有工具优势的蝙蝠侠,更是通过面具上的摄像头回溯行侠仗义时遭遇的一切,然后用工整的字迹写满一整页,合上厚厚的日记本,你会发现这是十月份他书写的第三卷。
去年我搬了一回家,进行了一次“穷三年”的断舍离,发现闺女小学六年的日记本能占满书柜的一排,我一本都不敢扔,把它们和自己的日记本小心翼翼地打包成一整箱搬进新家。闺女却对此不以为意,任由我们处置,留在地下室的深处。我的那些絮叨的、幽暗的日记可能只有自己才珍视,等待它们的不过是灰尘、火和冲压机。这让我明白了,最重要的是如何生活,而不是写多少日记。 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