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学历”风波
作者:邢海洋北大教授陈春花主动辞职,北大也终止了聘任合同,她的“假学历”风波本该告一段落。可对于“假学历”,她有着很详细的解释,牵涉到复旦大学已故的教授。半个月过去,“假学历”的来龙去脉也颇为清晰了,当事方和监管方却毫无解释,这是不应该的。
陈老师对自己博士学位的解释是,当初是复旦大学管理学首席教授苏东水(已故)推荐她就读,那么,这是复旦大学和爱尔兰欧洲大学联合办学,还是苏东水教授在爱尔兰欧洲大学兼职教授,这些事情应该不难查清。既然连教育部都不予认证,复旦大学教授还为其工作,这种现象背后揭示出那个时代商学院教育不堪的一面。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有好事者找到了爱尔兰欧洲大学的招生简章。2001年的招生简章介绍,爱尔兰欧洲大学的学制为两年,采用集中授课、分散自学的方式,每月安排一周到福州集中上课。获得博士学位的条件是修完9门课程,然后完成5个研究作业或案例,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就能获得学位。授课的老师则是以苏东水为代表的复旦大学以及上海交大等大学的一批博士生导师,同时爱尔兰欧洲大学也有教师来授课。
2年的短学制,很难让人和博士学位联系起来,在福州的短期培训式教学,更和博士研究差得太远。以国内教师为主的教师队伍,为什么要冠以爱尔兰欧洲大学的洋名头,更是让人一头雾水。网友顺藤摸瓜,发现了更为诡异的情况,复旦的苏东水教授在1991年办了个培训机构,上海东华国际人才研修学院,苏东水的儿子苏宗伟担任了院长。1997年,苏教授又去爱尔兰注册了一个爱尔兰欧洲大学有限公司,然后,一家国内的培训机构,一家国外名字里带大学字眼的公司,双珠联璧,开设了DBA课程,学费6万元,收了600个学生。
历史的问题当然还需要以历史的眼光来看待,要置于当时的情境中。以现在的教育环境去认知当年的联合办学未免太主观了。当时的环境是,国内百废待兴,急需了解海外法律框架、管理理念,以及懂得实际操作的人才。海外MBA毕业生,即使不出自名校,也被国内企业追捧。而国内学校对海外机构的证书培训,乃至联合办学也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其实,国务院出台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真是对彼时联合办学过度繁荣的回应。陈春花老师的博士学位卡在了那里,她的学位其实是转型时期的牺牲品。
但贩卖学历的爱尔兰欧洲大学却是不可原谅的。身为复旦大学管理学科、管理学院奠基人之一,复旦首席教授应该清楚自己注册的公司是否有颁发博士学位的资质。复旦大学对自己学校的教师校外办学,更应该掌握情况,给予监督。实际上,爱尔兰欧洲大学之所以能招收600名博士生,学员一定是冲着苏教授在学界的威望而来,顺便得个洋博士,复旦大学间接为苏教授的校外办学背了书。
按陈春花老师的说法,在入职北大的时候她已经将这一情况通报了院方。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学院的官网里还曾介绍过她的博士背景,她还在南京大学做了博士后研究,没博士学位,又怎么可能有博士后?当然,这也可以解释为教育部不认可博士学位,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博士学位。可南京大学也是国家的超一流大学,难道也不按照教育管理部门的要求审核博士学历?
一份假学历牵扯到国内3所顶尖大学。可事到今天仍没有一所学校正面回应。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国家提出并开始实施的高等教育政策,目标是在21世纪中叶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假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