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双龙宝星”到友谊勋章:中外勋章互授记

作者:刘怡

从“双龙宝星”到友谊勋章:中外勋章互授记02014年10月,作为纪念中法建交50周年系列活动的一部分,时任法国外长洛朗·法比尤斯在北京的法国驻华大使馆举行了一场特殊的捐赠仪式,将一尊白色石膏制作的历史人物胸像赠送给福州市政府。同月23日,胸像安放揭幕仪式在福州马尾区的中国船政文化博物馆隆重举行。它的主人公是曾在清末协助洋务运动主将左宗棠创办和运营福州船政局,为近代中国海防事业的起步做出过重要贡献的法国海军退役上尉布罗斯贝尔·日意格(Prosper Marie Giquel),被习近平主席称为“在中国最著名的法国人之一”。1886年日意格在戛纳的家中去世后,清廷为表示抚恤、褒奖之意,特地委托驻英法公使许景澄在当地定制了一尊半身塑像,赠送给遗属作为纪念。2014年法方回赠给福州的胸像,便是根据日意格家族保存的1886年石膏像原品1∶1复制而成。

略显别致的是,塑像中身着法式军服、外披清廷御赐黄马褂的日意格,胸前还佩戴着一枚金币形状的圆形徽章,石膏像基座上则镶嵌着一块长方形、绘有双龙戏珠图案的“铭牌”。前者是1864年日意格在宁波浙海关税务司任内,因为“协剿”太平天国“有功”而获清廷颁赐的“二等功赏金牌”;后者则是1874年福州船政局为了嘉奖参与建厂的外籍技术人员,特地向朝廷申请颁给的“一等奖功宝星”。两者都属于晚清政府勋章的雏形。

从“双龙宝星”到友谊勋章:中外勋章互授记1不同于勋官制度、封爵位阶等中国古已有之的赏功设计,勋章在近代中国的出现,与中外交往的深化特别是洋务运动具有直接关联。1863年4月,署理直隶总督崇厚为表彰在其军中协助“缉盗”有功的两名外籍教官,上奏朝廷为其求颁满清传统的“巴图鲁”(满语“勇士”)勇号,被总理衙门以“于制不合,于理不符”为由加以拒绝。崇厚转而提议模仿欧洲国家的“宝星”(西式勋章在当时的称谓)制度,铸造金银质地的“宝星”、“功牌”(奖章)赏赐给在华服务成绩卓著的洋员,获得了批准。在传统勋赏体制下,封爵、勇号等制度针对的都是本国或者藩属国的臣民,无从应付越来越复杂的中外交往情境。而宝星的创设,使清政府第一次建立起了面向外籍人士的仿西式勋章制度,对互动日益频繁的中外关系无疑是一种助益。不过直到1908年为止,宝星的颁授对象都仅限于非中国公民:这也是它和完整意义上的政府勋章最大的区别,反映了时代的局限性。

宝星制度设立之初,遵循的颁发流程是:首先由地方要员或总理衙门为有功者起草“请奖”事由,经清廷中央审核通过后,再由总理衙门下达批准令,责成申报方自行铸造颁发。由于现存史料有限,尚不能确定早期宝星和功牌的外观、规格等细节是否统一。例如日意格家族收藏至今的1864年二等金制功牌,外形类似一枚带有挂链的金币吊坠,表面图案并不规整,推测系由匠人手工打造而成。而他在1874年获颁的一等宝星,外观又变成了长方形的铭牌状,上方镶嵌有珠宝。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是否镶有珠宝是区分“宝星”和“功牌”的主要标志。直到1882年初,经时任驻英法俄公使曾纪泽提议、总理衙门上奏,清廷才颁布了较为规范的《宝星章程》,将御赐宝星分为五等共11个级别,并对颁发标准、表面图案和宝石质地、执照(证书)样式等细节做出了明文规定。随后依然是在曾纪泽的建议下,总理衙门又仿照欧洲的大绶勋章制度,规定四种高等级宝星可以自行搭配大绶带。由于全部11级宝星都带有象征清朝皇室的双龙纹图案,因此也被称为“双龙宝星”。

《宝星章程》颁行之时,清廷已经逐渐意识到勋章的功能不仅在于表彰成绩,还具有外事礼仪性质。例如,1882年巴西特使爱德华多·喀拉多来华签订《中巴和好通商条约》时,就曾代表该国政府向参与谈判的中国大臣李鸿章、曾纪泽颁赠皇家玫瑰勋章。作为答礼,总理衙门也为喀拉多一行请颁了多枚双龙宝星。此后,清廷为西方国家驻华高级外交官、君主制国家新即位帝王以及皇室成员、各国政府要员等外籍人士颁发双龙宝星逐渐成为常态,代表了中外交往层次和规模的提升。1896年5月俄国新沙皇尼古拉二世在莫斯科举行加冕典礼时,清廷就专门赠送了一枚镶嵌有278颗钻石和一颗3.4克大珍珠的“头等第一双龙宝星”作为贺礼。

从“双龙宝星”到友谊勋章:中外勋章互授记2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期间,服务于北洋海军的外籍顾问、洋员曾有多人亲临一线参战,因此蒙受战伤甚至殉职;另有一批外籍商人、商船船长、民间人士和中立国海军官兵曾经协助中方运输军队、弹药乃至参与对受伤中国官兵的救护,贡献颇大。为了对这些助华人士表示感谢,清廷在战后陆续向其颁发了48枚不同等级的双龙宝星,包括两枚等级较高、可佩大绶的二等第一宝星,成为清代对外集中授勋的最高纪录。

不过,若从涉及国家的数量和勋章的种类看,李鸿章1896年的欧美之行才是当时中外勋章互授史的顶峰。为了改善甲午战败后急转直下的外交局面,1896年3月,李鸿章一行从上海出发,乘坐轮船和火车遍访沙俄、德国、荷兰、比利时、法国、英国、美国七国,历时6个多月,沿途频繁拜会各国政要,考察军事及科技状况。为了表示对这位清廷大员的重视,受访各国先后向其颁赠了大十字红鹰勋章(德)、奥兰治-拿骚骑士团大十字勋章(荷)、皇家维多利亚骑士团大十字勋章(英)等名目繁多的高等级勋章,俄国皇室还向慈禧太后赠送了一枚女性专属的皇家圣叶卡捷琳娜钻石大十字勋章。作为答礼,李鸿章也向俄国沙皇尼古拉二世、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德国皇储威廉、“铁血宰相”俾斯麦等欧洲皇族和政要颁发了头等双龙宝星,授予普通官员的低阶宝星以及金银功牌更是不可胜数。这也是清王朝276年历史中,绝无仅有的一场“勋章外交”之旅。

从“双龙宝星”到友谊勋章:中外勋章互授记3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宝星制度的完善见证了晚清中西交往的不断发展,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性质以及中外关系总体上的不平等色彩决定了勋章非但无法摆脱历史投下的阴影,反而在某些场合成为民族屈辱的象征。例如,1898年5月德皇威廉二世之弟、海军少将海因里希亲王来华访问,当时正值德国强租胶州湾的《胶澳租借条约》签订后不久,但清廷非但不敢责难,反而由光绪帝亲自向海因里希颁发一枚头等第二宝星,并特制一枚头等第一宝星赠予德皇本人。1904年日俄两国在中国领土上爆发帝国主义战争,清政府竟荒谬地宣布“局外中立”,还向带兵来华参战的日本皇室成员伏见宫贞爱亲王和闲院宫载仁亲王颁授头等第二宝星以示“亲善”。1937年,正是在闲院宫载仁亲王担任日军参谋总长期间,日本发动了酝酿已久的全面侵华战争。

从“双龙宝星”到友谊勋章:中外勋章互授记4从“双龙宝星”到友谊勋章:中外勋章互授记5尽管1882年的《宝星章程》对各个等级双龙宝星的颁发规则、尺寸、图样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关于用料和质地的细节并没有做严格要求;而颁赠给外国君主的高等级宝星往往需要添加特殊的装饰物,邮寄又十分不便,因此清廷更乐于委托驻外使节在当地就近订购。这就使得即使是同一级别的宝星,重量、材质和工艺也可能存在差别。例如,1896年赠送给俄国沙皇尼古拉二世的头等第一宝星,就是在圣彼得堡的首饰店委托定制的。李鸿章在“勋章之旅”期间颁赠给德国贵族的宝星,订单大部分由德国皇室的官方珠宝和勋章承制商戈代父子公司(J. Godet &Sohn)包揽,访英期间送出的宝星则是在伦敦摄政街名店吉布森和朗曼金银器公司(Gibson&Langman)订购。这也是西式勋章这一舶来品在进入中国之初,制度、工艺尚未完善的缩影。

1897年3月,刚刚结束“勋章之旅”的李鸿章上奏朝廷,建议对《宝星章程》进行修订。新颁布的章程除去进一步参考西式勋章的成例,重新规定了五等11种宝星的图案以及绶带样式外,还提议在天津、上海等地的首饰匠人中试行银模铸造法,以实现宝星制作的本土化。到了1903年,在时任驻德公使荫昌的上奏下,宝星又改为统一在北京定点铸造。1908年之后,宝星的颁发对象进一步扩大到中国本国外交官、驻外使节以及部分高级军官;长期以来中国人仅能佩戴外国政府颁发的勋章,却无从获得本国勋章的怪象终于宣告终结。

在清王朝灭亡前夕的1911年初,作为“新政”改革措施的一部分,清廷还曾经颁布了一部更加完备的勋章章程,除去为君主和皇族成员添设了新的“大宝章”(皇帝佩章)以及黄龙、赤龙两种“皇族勋章”外,还将过去颁发给普通文、武官员的双龙宝星更名为“臣工勋章”,分为青龙、黑龙两类,每类各8个级别,章面图案和勋表样式都有了更明显的区分。尽管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这套新的勋章制度从未正式实行,但它却以变体的形式在北洋政府时代得到了“复活”——例如,1912年12月设立的专门授予大总统和外国元首的“大勋章”,图案和样式完全承袭了1911年设立的皇帝专属“大宝章”,只是修改了挂章背后的铭文。而授予文武官员、分为九个等级的嘉禾勋章,基本上沿用了清末黑龙勋章的章程,只是将正面图案改为珐琅彩的嘉禾。除去这两类通用勋章外,1912年的《陆海军勋章令》还专门设立了白鹰、文虎两种军事勋章,每种9个等级,其中白鹰勋章可享受终身年金奖励。1924年段祺瑞执政府成立后,又将原有的通用和军事勋章改定为星云、金狮两种。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中国国力孱弱,内忧外患不断。这种政治上的动荡和对外交往中的屈辱,也投射到了勋章互授中。大勋章是北洋时代最高的国家荣誉,仅限大总统本人佩戴或授予外国元首;然而在1916年2月,预备称帝的袁世凯却效仿清廷封赏蒙古王公的先例,向一度依附沙俄、宣布“独立”的外蒙古政教领袖哲布尊丹巴“特授”一枚大勋章。而外蒙古最终也在1921年再度脱离中国治理。至于章程中明文规定应授予“有勋劳于国家或有功绩于学门及事业者”的嘉禾勋章以及规格更高的宝光嘉禾章,实际上经常被用来实施外交笼络。例如,1914~1923年间多次出任日本驻华临时代理公使和特命全权公使的小幡酉吉,曾在日本侵略中国山东问题以及《二十一条》悬案交涉中扮演重要角色;然而北洋政府为了表示“亲睦”之意,竟在1921年5月授予其一枚地位仅次于大勋章的“一等大绶宝光嘉禾勋章”。小幡的前任林权助以及后任芳泽谦吉,也分别获得过一、二等大绶宝光嘉禾勋章;但从其任内的行为看,日本对华的侵略和蚕食从未停止,毫无“亲睦”的迹象。

与之构成鲜明对比的是,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进一步滑落以及中日关系的周期性紧张,日本政府在授予中国人勋章一事上反而变得“吝啬”了。例如,清末曾被授予中国驻日使节的“勋一等旭日大绶章”(旭日章是当时日本地位排名第二的勋章),在北洋时代就不再颁发给一般外交官,而成为张作霖等军政要人的专属物。而旭日章中规格最高的“勋一等旭日桐花大绶章”,在整个民国时代只有以亲日著称的袁世凯一人曾经获得。至于直系军阀领袖吴佩孚,他虽然拥有一枚日本政府颁授的“勋六等单光旭日章”(旭日章中等级最低者),却并非来自民国以后的馈赠,而是他在日俄战争期间受清政府派遣、在东北为日军充当谍报员获得的奖励,但吴佩孚晚年曾拒绝与侵华日军合作,其立场并不因早年获颁日本勋章而有所动摇。

1929年,北伐成功、形式上统一全国的南京国民政府宣布废止北洋时代的一切勋位、勋章制度,改行新的《陆海空军勋章条例》,1933年又发布了适用于文职人员的《颁给勋章条例》。这两部条例随后历经数次修订和重修,发展出一整套覆盖较为全面的勋奖章系统。不过和晚清、北洋时代高等级勋章频繁外颁的情形相比,国民政府中前期颁发的勋章数量明显偏少,因此外颁记录也较少。例如长期作为最高国家荣誉的采玉大勋章,唯一获得该勋章的外籍人士是1934年即位的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三世。至于法国国民议会议长赫里欧、美国前国务卿史汀生、意大利外交大臣齐亚诺等被认为有功、有助于中国的外籍人士,获颁的则是授予高级文官的一等采玉勋章(1941年后废止)。1941年《勋章条例》改革后,文官勋章除保留地位最高的采玉大勋章外,被重新定为卿云、景星两种,每种各9个级别,皆可授予外籍人士。古巴前总统巴蒂斯塔就曾在1944年卸任后被礼节性地授予一等卿云勋章。

在国民政府时代的军事勋章中,知名度最高的无疑是授予“抵御外侮、保卫国家”的有功军人的青天白日勋章。不过从级别上说,1937年设立的国光勋章才是现役军人可以获得的最高荣誉。1949年之前,青天白日勋章总共颁发过192枚,其中抗战胜利后曾经授予过4位外籍军人,分别是:战时中印缅战区参谋长兼在华美军司令史迪威,史迪威的继任者魏德迈,“飞虎队”创立者、美国陆军第14航空队司令陈纳德,以及在1946年参与调停国共内战的美国陆军前参谋长马歇尔。需要指出的是,《勋章条例》规定青天白日勋章仅颁发给在世者,因此诸多抗战殉国将士无缘获得追赠。

从“双龙宝星”到友谊勋章:中外勋章互授记6从“双龙宝星”到友谊勋章:中外勋章互授记7与青天白日勋章并行不悖的是,1929年和1935年,国民政府还分别设立了宝鼎、云麾两种三军通用勋章,每种各9个级别。其知名度虽然低于青天白日勋章,但对战绩积累的要求更严格,因此“含金量”也颇受认可。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为了彰显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以及战胜国间的友谊,国民政府曾经一次性向多位盟邦将帅颁赠过军事勋章,如美国海军上将尼米兹和陆军上将麦克阿瑟就各获得一枚一等宝鼎勋章,参与过东北对日作战的苏联元帅罗科索夫斯基、西北欧盟军最高司令艾森豪威尔、英国第一海务大臣坎宁汉元帅以及接受香港日军投降的英国海军中将哈克特则各获得一枚一等云麾勋章。相当巧合的是,尼泊尔王国的一对叔侄首相朱达·萨马舍尔和帕德玛·萨马舍尔曾经先后在1934年与1946年被国民政府颁赠一等宝鼎勋章,并被授予荣誉性质的上将军衔,显示了当时的中国领导人对这个高原邻国的重视。

作为对中国战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认可,整个“二战”期间,同盟国阵营也向中国领导人以及英勇奋战的中国军人颁赠了大量勋章。例如其中,功绩勋章是美国政府可以授予外籍人士的规格最高的勋章,共分四等;第一位获得该勋章的中国军人是1942年5月在缅甸战死的戴安澜将军,他被追授一枚军官级功绩勋章(第三等)。与戴安澜同在缅甸战场奋战的师长孙立人因为仁安羌战斗获胜,除去获颁美国军官级功绩勋章外,还被授予一枚指挥官级英帝国勋章(CBE,第三等)。而在1941年香港之战期间冒死指挥部分英军突围的中国海军中将陈策,获得的则是英帝国勋章中排名第二等的骑士指挥官级(KBE)。

从“双龙宝星”到友谊勋章:中外勋章互授记8尤其值得一提的是,1945年7月,美国总统杜鲁门签署了设立自由奖章的行政令,共分四个等级,专门用于褒奖为“二战”胜利做出过贡献的各界军民人士尤其是非美国公民。其中仅获得前三个等级自由奖章的中国人就多达400余位,既有李宗仁、何应钦这样的高级将领,也有普通军官、技术人员和随军翻译,包括10名投笔从戎的西南联大学生。另外,1955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空军少将军衔的我党早期党员唐铎,“二战”期间以少校副团长的身份在苏联空军中服役,取得过多个击落敌机以及击毁地面目标的战绩,因此被授予列宁勋章、红旗勋章、红星勋章以及二级卫国战争勋章。2015年5月7日,习近平主席为纪念苏联卫国战争胜利70周年,在莫斯科《俄罗斯报》发表的署名文章《铭记历史,开创未来》中,就专门提到了唐铎的事迹。

在1940年后退入苏联境内的原东北抗日联军将士中,有一部分被编入苏联远东方面军独立第88步兵旅,参加了1945年8月的对日反攻。“二战”结束后,经远东方面军司令华西列夫斯基元帅提名,这批中国籍战士中的周保中、李兆麟、王明贵等8位营级以上军官(均为中共党员)各被授予一枚红旗勋章,彭施鲁、冯仲云等连级指战员以及上尉级以下军官30余人则被授予红星勋章。获得苏军勋奖章的抗联战士总数达188人。“一边倒”与“一大片”

解放战争临近取得全面胜利之际,1949年3月初,中共中央在河北西柏坡召开七届二中全会,商讨即将诞生的新政权在政治、经济、外交各领域的方针政策。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率先提出了独立自主、“另起炉灶”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的新中国外交基本方针。同年4月,在与南京政府和谈代表张治中的谈话中,毛泽东又第一次正式使用了“一边倒”这一说法,暗示了新政权选择的外交倾向和国家发展道路。而在1949年7月1日发表的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28周年而撰写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毛泽东更是代表中国共产党人公开声明:“联合苏联,联合各人民民主国家,联合其它各国的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结成国际的统一战线。”“我们在国际上是属于以苏联为首的反帝国主义战线一方面的,真正的友谊的援助只能向这一方面去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国家百废待兴,包括勋奖章制度和军衔设计在内的各项典章制度还都有待完善。不过在“一边倒”方针的指导下,从1949年10月到1950年冬天,新中国陆续和苏联、保加利亚、朝鲜、蒙古等十余个社会主义国家,印度、缅甸等亚洲陆上邻国以及瑞典、丹麦等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这些国家或者有着由来已久的勋章颁发史,或者在政治体制变化后刚刚建立了新的国家荣誉系统。为了体现国与国间的友谊,并配合中外交往和互助事业,从1951年开始,陆续有多个建交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颁发了不同类型的勋奖章,其中还有同一人被多次授勋的经历,成为新中国对外交往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1950年10月,新中国领导人做出了派遣志愿军入朝,执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任务的历史性决定。随后的两年多血战中,志愿军涌现出一系列英模人物,在展现了中华民族顽强不屈反侵略意志的同时,也赢得了朝鲜政府的钦佩和敬意。因此,从1951年开始,每年6月25日朝鲜“祖国解放战争”爆发纪念日以及10月25日志愿军入朝作战纪念日,朝鲜政府都会为志愿军官兵举行隆重的勋奖章授予仪式。涉及的勋奖章类型主要有三种:一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称号,该称号虽然不属于标准勋章,却是朝鲜最高等级的国家荣誉;获得该称号者除去会被授予证书外,还将获得一枚专属的金星奖章以及一枚国旗勋章。二是国旗勋章,共分三个等级,是朝鲜通用勋章中规格最高的一种,既可授予个人又可授予集体。三是自由独立勋章,分为两个等级,往往与战功挂钩。从1951年到1953年,朝方共向志愿军官兵颁授勋奖章526354枚。

在12位获得朝鲜“共和国英雄”称号的志愿军英模中,有9人是牺牲之后追授,反映了当时优先褒奖个人先进典型的倾向。他们包括中国人耳熟能详的战斗英雄杨根思、黄继光,金城反击战爆破英雄伍先华、许家朋、李家发,上甘岭战役烈士孙占元,强忍烈火的纪律典范邱少云,铁道兵一级战斗英雄杨连第,以及1952年座首洞战斗中死守阵地的模范党员杨春增。其余三位获得该称号的指战员包括上甘岭战役中坚守597.9高地三号阵地不退的胡修道和“奇袭白虎团”故事的主人公杨育才。唯一一位获得此项荣誉的中方高级将领是1950~1954年担任志愿军司令员兼政委的彭德怀,他是在1951年和1953年已经获得两枚一级国旗勋章的情况下,在1953年7月停战后被加授该称号的。这样一来,彭德怀也获得了第三枚一级国旗勋章和金星奖章。

从“双龙宝星”到友谊勋章:中外勋章互授记9从“双龙宝星”到友谊勋章:中外勋章互授记10按照朝鲜方面的勋章颁给规则,一、二级国旗勋章仅授予志愿军师级以上的高级将领,自由独立勋章则主要颁发给连级以上的基层指战员。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关键战役、战斗中涌现的英雄人物往往会被优先授予反映战功的自由独立勋章,而朝方还会在特殊纪念日增加颁发国旗勋章的数量,因此两种勋章之间的顺位排序并不十分严格。例如,1954~1955年担任志愿军司令员的杨得志就获得过两枚一级国旗勋章和一枚一级自由独立勋章,两位志愿军副司令员洪学智和韩先楚则各获得一枚一级国旗勋章和两枚一级自由独立勋章。因为勇救朝鲜儿童溺水牺牲的志愿军战士罗盛教,在1953被追授一枚一级国旗勋章;击落4架美机的空军英雄张积慧,则被授予一枚一级国旗勋章和一枚二级自由独立勋章。当时志愿军尚未实行严格的军衔制,对于作战中立下功勋的基层战士,朝方颁发的是分为两个等级的战士荣誉勋章,与苏联的卫国战争勋章相仿。

在积极投身保家卫国事业的同时,“一边倒”政策下的新中国也在积极发展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间的往来,中外勋章互颁史也见证了这一切。1954年7月,为欢迎周恩来总理出访东欧,波兰国务委员会特向他颁发一枚大十字级波兰复兴勋章,这也是新中国在和平时期外交活动中获得的第一枚外国勋章。1956年,为欢送结束任务回国的中国援越政治顾问团团长方毅,胡志明主席特向其授予一枚越南一级独立勋章。1962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率团访问朝鲜,为体现中朝两国的特殊友谊,朝鲜政府特授予他一枚一级国旗勋章。

进入20世纪50年代后期,一系列新兴民族民主国家开始在全世界去殖民地化进程的浪潮中诞生。由于新中国大力支持殖民地人民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正义斗争,尤其是在1953年率先提出了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与亚非新兴国家之间的关系得到了长足发展。这种发展也反映在了勋章上。

1956年2月,时任柬埔寨王国首相西哈努克亲王第一次访问北京。当时中柬两国尚未正式建交,但西哈努克为了表示对中国向柬埔寨提供巨额经济援助的感谢,代表苏拉玛里特国王向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各颁赠一枚大十字级柬埔寨王家勋章。1964年10月,已经成为国家元首的西哈努克亲王来华参加新中国成立15周年庆典,特向国家副主席宋庆龄赠送一枚大十字级柬埔寨王家勋章,向周恩来总理赠送一枚独立勋章,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获得的则是大十字级沙瓦德拉王家勋章。作为当时中国外交的重要决策者和代表人物,周恩来总理还获得过缅甸大指挥官级光荣真理勋章(1961)、印度尼西亚二级共和国之星勋章(1961)以及埃及大项链级共和国勋章(1963)。由于毛泽东主席在1957年之后即不再出国访问,而刘少奇、周恩来、彭真三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外事活动的场合较多,因此友好国家的勋章授予对象也主要集中在他们。

进入70年代初,随着国际环境的变化和中美外交“破冰”的实现,中国与全世界一系列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恢复了正常关系。1973~1974年,毛泽东又提出了“一条线”“一大片”的外交战略构想,主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国际反霸权统一战线。改革开放进程开始之后,中共中央在1982年的“十二大”上确立了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从那时起至今,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一直是中国坚持的对外交往主旋律。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中外勋章互颁的内容和层次都变得更加多元,对象也从政治家扩大到了经贸、文化界人士。

1983年6月,为纪念长期致力于中日友好事业、因突发心脏病去世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承志,日本政府特向其追授一枚勋一等旭日大绶章。同样由于曾为中日友好关系做出过突出贡献而获得旭日大绶章(2003年后取消“勋一等”名义)的还有原国务院副总理谷牧以及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陈锦华。青年时代曾在日本留学、生活过的著名数学家,第七、第八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苏步青则是在1993年6月,获得了日本政府颁赠的勋二等瑞宝章(现名“瑞宝重光章”)。另一位获得过日本政府颁发勋章的中国籍名人是长期致力于外贸和教育事业的香港著名企业家、爱国人士安子介,他除了获得过一枚勋三等瑞宝章外,还是指挥官级英帝国勋章(CBE)与法国指挥官级国家功绩勋章两种外国勋章的得主。值得一提的是,法国政府历来有向致力于两国学术、文化交流事业的中国知名人士颁发勋章的传统;曾在不同时期留学、生活于法国的作家巴金、物理学家严济慈、医学专家陈竺(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高级科研翻译邱举良等都获得过法国荣誉军团勋章。

从“双龙宝星”到友谊勋章:中外勋章互授记11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全球影响力的进一步上升和参与国际活动类型的增加,向中国知名人士颁授勋章的主体已经不仅限于过去的主权国家,还增加了一些重要的全球性组织与团体。2013年11月1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了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颁发的奥林匹克金质奖章,成为第三位获得该项荣誉的中国籍人士。2015年8月22日,习主席又获得一枚国际田联颁发的金质荣誉勋章。而在2017年7月访问俄罗斯期间,习近平主席还获得过俄罗斯总统普京颁赠的一枚圣安德列勋章。这种设立于1689年、仅有一级的军民通用勋章从彼得大帝时代起就是俄罗斯的最高国家荣誉,极少授予外籍人士。习主席在答谢致辞中表示,“这不仅是给予我个人的荣誉,更体现了俄方对中俄关系的高度重视,以及俄罗斯人民对中国人民的友好感情”。

从“双龙宝星”到友谊勋章:中外勋章互授记121955年2月12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这一条例以及与之相关的两份决议,构成了1955年解放军集中授勋的制度依据。略显遗憾的是,《条例》涉及的仅仅是适用于解放军官兵的军事勋章(最终的获颁者中也没有外籍人士),和平时期更加常见的军民通用勋章在当时还未及设立。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新中国没有建立类似的制度来向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外国友人表达感谢和敬意。在2015年友谊勋章正式设立之前,中国政府实际上是通过制作和颁发纪念奖章,以及评选单独奖项的方式来“代行”授予外籍人士的勋章职能的。

诞生于“一五”计划期间的中苏友谊章,是新中国早期较有影响力的涉外纪念奖章;它出现的背景,与“一边倒”政策以及1950年2月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具有直接关联。该条约生效之后,苏联以及部分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逐步启动了著名的“156工程”,即由苏联帮助中国设计、建设和改建156个重点工矿业基本项目,并为部分项目提供贷款。截止到1960年底,“156工程”中实际正式施工的项目为150个,涉及煤炭、石油、电力、钢铁、化工、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军工等多个部门,为新中国的初步工业化奠定了基础。1956年之后,中苏之间又签署了若干新的供应成套设备协定,最终涉及的大中型项目配套达到900多个。

为了和“156工程”的需要相适应,从1950年开始,苏联政府开始向中国派遣大批工业和科技专家、军事顾问、大学教授等专门人才,帮助新中国进行国防、经济乃至教育体系建设。苏联解体后解密的档案显示,仅在1950~1953年间就有1210名高级专家来华,这个数字还没有计入数千名铁路技术人员以及1600余名海空军技术、教育人员。为了对这些援华专家表示谢意,从1951年起,中国政府开始制作正面图案为中苏两国国旗、带有醒目“中苏友谊万岁”字样的“中苏友谊章”,在苏联专家结束任务回国时颁发。奖章的背面刻有两个颁赠单位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以及“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每年制作的版本由于批次不同,尺寸和图案细节略有差异。1954年之后,来华苏联专家数量继续增加,其中1956年底实际在任者达到3113人(苏方数据),中方也继续向其赠送友谊章。不过随着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的召开和新宪法的通过,章体背后不再镌刻颁发机构名称,但每枚奖章依然配有中俄两种语言的颁授证书,直到1960年苏联专家撤离。

实际上,除去赠予援华苏联专家之外,友谊章还曾被广泛应用于中苏关系的其他场合。1953年和1956年,卫国战争名将朱可夫元帅两度访华,均被中方授予中苏友谊章。1955年6月,苏联海军中将切库罗夫指挥太平洋舰队的一艘轻巡洋舰和两艘驱逐舰访问上海,中央人民政府和解放军领导人周恩来、彭德怀专程在北京接见了切库罗夫等高级军官,并以毛泽东主席的名义向来访的全体官兵赠送中苏友谊章作为纪念。

不只是苏联,从“一五”计划期间到上世纪60年代中期,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波兰、匈牙利等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也曾经派遣专家来华,协助工业和经济建设。今天北京著名的798艺术园区,前身就是“156工程”中由民主德国援建的华北无线电联合器材厂。对这些友好国家,中国政府也仿照中苏友谊章的先例,在专家回国之际为其颁发“友谊纪念章”以示感谢。与中苏友谊章相比,友谊纪念章由于制作数量较少,材质从铜质镀金变为银质镀金,正面图案则为五角星和天安门浮雕,由国务院颁发并授予证书。另外在上世纪60年代,国务院还设立过一种正面带有和平鸽和地球图案的“友好纪念章”,专门用于赠予在中国工作的各国外交人员。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启动,越来越多来自不同背景国家的专家、学者和各界人士开始重新来到中国,帮助中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了适应这种新变化,1991年,国务院授权外国专家局恢复设立友谊章,正式名称改为“中国政府友谊奖”,作为我国政府颁发给在华外国专家的最高荣誉。该奖项每年产生50名获奖者(逢国庆五、十整年增加为100名),由国务院授予证书、奖牌和金质奖章。截止到2021年底,共有1849位外国专家收获了友谊奖。但从性质上看,它依然属于带有部分勋章特征的纪念奖章,略显简单和粗糙。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该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至此,我国终于有了第一种专门用于授予外籍人士的国家勋章。2018年6月8日,俄罗斯总统普京成为第一位友谊勋章获颁者。从那时起至今,友谊勋章已经颁发过4次、先后授予9人,获得者中既有纳扎尔巴耶夫、劳尔·卡斯特罗等著名政治家,也有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在中国工作过的俄罗斯汉学家加林娜·库利科娃,以及从解放战争时代起就在中国致力于教育事业的北京外国语大学终身教授伊莎白·柯鲁克。金蓝两色、制作精美的友谊勋章象征着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友好团结、友谊长存,祝愿世界各国共同繁荣发展。中外互颁勋章的100多年历史,也从此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参考资料:《龙星初晖:清代宝星勋章图史》,陈悦著,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9年版;《青天白日勋章》,祝康明著,台北知兵堂出版社2011年版;《耆宿殊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获得的外国勋章》,林克济论文,“号角”丛书第3期;《伟大情谊:中苏友谊章和共和国友谊纪念章》,柯涛论文,“号角”丛书第10期;《苏联专家在中国(1948~1960)》,沈志华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等) 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