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不懂的诗
作者:欧阳宇诺最近我新添了一个爱好,在洗手间里读纸质版诗集。当你耳边充斥着“开卷有益”的教诲时,读诗集的好处显而易见。首先,相较于小说等书籍,诗集的排版密度较低,读两页小说的时间,通常够我读完10首诗甚至更多。书页“刷刷刷”地翻过去,两三天内,单纯使用停留在洗手间里的放空时间,就足够读完一本不算厚的诗集。这令我的读书进度大增,离“年度阅读目标”越来越近。其次,小说的阅读讲究连贯性,如果不是一次读完整个故事,再次打开它时,往往还要花费时间思考此刻所读内容与之前情节的衔接。读诗集却不同,通常来说,现代诗篇幅较短,一首诗通常一两页就结束了,有些甚至只有两三行,半页纸都不到,10秒钟就能读完一首,使阅读更具流畅感。
当读完几十本诗集后,我发现,如果不从艺术层面进行探讨,诗歌的分类应该是:我读得懂的诗和我读不懂的诗。倒不是说有什么不认识的生字或生词造成了我的理解障碍,就算有,我也可以通过查阅字典、辞典轻易解决,而是说,作为一个视“精准”为铁律的理科生,某些诗歌的词语连接过于随意,逻辑过于混乱,跳跃性过于强烈,意境过于飘忽朦胧。
诗人玛丽安·摩尔曾经想学医,她认为医学具备“精准性,陈述上的经济性,用于做出无私利性结论的逻辑性。描绘和识别,释放——至少对想象力有一些影响”。她的粉丝、同为诗人的威廉·卡洛斯·威廉斯曾说:“在摩尔小姐那里,词语被科学分解,用酸性擦去斑点,洗涤,晾干,再把正确的那一面放置在一个干净的平面上。”可能正是因为摩尔拥有这样的“精准性”意愿,但最终又没有去学医的缘故,我认为威廉斯的评价只适用于她的某些诗歌,另外一些,我读不懂。
作家乔伊斯·卡罗尔·欧茨曾经评价雷蒙德·卡佛的诗歌:“在某些方面激发出愤恨,因为你在写人们看得懂的诗。”卡佛把这句话当作一种称赞。卡佛认为,很多将晦涩奉为至高目标的诗歌外围评判员,甚至都不读诗,却经常对诗歌指手画脚。这种糟糕的舆论氛围导致诗歌已经变成了“在博物馆里看到的东西,你四处走动,礼貌地看看,然后走开,讨论一番”。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文学上,卡佛对晦涩或花言巧语都没有太多的耐心。
意大利哲学家翁贝托·埃科说,如果一个艺术家在画布中间画一个天蓝色的等腰三角形,底边和画布下边平行,然后又在这个三角形上画一个右下角倾斜的透明红色三角形,并且在30年间,对这件作品进行了9次命名。那么,对于给这件艺术品写说明文字的人来说,既能保持自己的尊严,又能维护和艺术家友谊的方式,就是写一首含糊其辞的、让人读不懂的诗,作为该作品的文字说明。 读书诗文化卡佛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