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的“权力”与年迈的挑战者

作者:李秀莉

编辑·陈晓

知网的“权力”与年迈的挑战者0眼前的书房面积不大,家具放得紧凑,只有两张红色的木质书桌、一把工作椅和一个小书橱。靠窗的桌子上堆着些书籍和几个棕色牛皮纸袋,赵德馨将纸袋里厚厚一摞散装的书稿拿出来给本刊记者看,这是他已经修订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85~1991)》,近50万字,已和出版社签好了合同,正在等待最后的出版。另一张相邻的桌子上则放着赵德馨平时写作用的台式电脑和打字机。电脑前,《楚国的货币》打开倒扣在桌面上。书页已经泛黄,这是赵德馨在1996年出版的专著,正在进行修订,这是他最近工作的重心。

赵德馨今年89岁了,1998年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后,他将自己一生收藏的3000本书送给了学校,然后在自己家的这个小房间里继续工作了23年。每天除去必要的吃饭、休息和娱乐锻炼时间,赵德馨会在房间里工作6个小时左右,保持每天800~1000字的写作量,日复一日,“退休以后出版的东西反而比工作期间多得多”。老人在电脑前坐下,点开一个叫《1952~2021论著全目录供人参考》的Word文档,因为握鼠标的右手颤抖得厉害,他得用左手压着右手,带动鼠标的移动。文档一共37页,15055个字,以年份进行排列。这是赵德馨在状告中国知网后自己整理出的这些年出版的所有论文和书籍名录。

尽管即将步入鲐背之年,一头白发,皱纹深刻,但回忆起和中国知网那场官司的缘起,老人依然记忆清晰,叙述明确。那是2013年,赵德馨接到一个出版社的邀请,希望可以将《中国经济史辞典》进行修订,重新出版。作为中国经济史学科的开拓者之一,赵德馨主编的这本工具书出版于1990年,内容上起远古,下讫1949年新中国成立,内容丰富,曾在2006年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术期刊公司”)购买电子版权,并在其门户网站中国知网上完成了数字化传播。

因为手头已经没有纸质书,赵德馨让学生以自己的名义去学术期刊公司要一份旧电子版,以供参考。没想到,对方提出需要以26元的价格购买。赵德馨感到诧异,“我用自己的书还要花钱?”他此时才想起来,当时学术期刊公司和自己签订合同时承诺的转载费,自己一次也没有收到过。他上中国知网搜索,发现除了这本工具书,自己的100多篇论文也都可以在上面查到,但这些论文全部没有得到过他本人的授权。在最初的交涉无果后,他以运营中国知网的公司——学术期刊公司侵犯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正式提起了诉讼。

接手该案的律师有十多年的知识产权诉讼经历,和赵德馨相识已久。但和律师交流后,赵德馨得知,这并不是一个有十足把握的官司。在著作权诉讼中,“一切的维权都是基于对方没有获得我的授权而用了我的作品”。一位了解该案案情的法律人士沈冬告诉本刊记者,在知网、期刊社、作者这个三角关系中,知网一般是从期刊社那里拿到作者的论文,进行网络传播,那么期刊社在将作者的论文授予知网时,是否获得作者个人的授权,是决定诉讼成败的关键。

最大的障碍是,将稿件上架知网前,大多数期刊社都会通过单方在期刊上刊载一份“稿约”——即投稿时期刊社的声明,虽然内容不尽相同,但核心思想都是说投稿时已经视为作者将相关权利让渡给了期刊社,期刊社有权处置作者的作品。以赵德馨多次合作过的社科院旗下期刊《中国经济史研究》为例,学术期刊公司在法庭上提到,其在2006年就与刊物编辑部签署《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期刊社编辑部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稿件被录用的作者并取得授权。而期刊社当时给作者的稿约内容为:“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CNKI(中国知网)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免费提供作者文章引用统计分析资料。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稿约”是互联网兴起后的产物。沈冬告诉本刊记者,在前互联网时代,不存在作品进行网络传播的问题,也就没有通过稿约获得网络传播权一说。后来,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期刊社慢慢意识到,除了传统纸媒出版之外,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作品的传播。但互联网平台传播作者的作品又需要得到作者的同意,因此不少期刊社想到通过写一个稿约的方式来通知作者,意思是只要作者投稿时不提反对意见,就视为同意自己的作品被其他网络平台转载。

但“稿约”因为针对不特定的任何人,也没有许可合同所需的“许可对价、许可权限、许可内容、许可期限”等要素,因此不应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对作者更无约束力。不过,沈冬告诉本刊记者,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纸质作品在网络传播方面存在法律空白或不完善,期刊社甚至整个社会层面几乎都默认“稿约”的存在。即便有作者意识到了“稿约”的不合规性,但在实际的争议解决中也很少能取得较好的结果。

搜遍中国裁判文书网,本刊记者发现,个人诉知网并取得胜诉的案件寥寥无几,打破社会共识,让大家认识到“稿约”的不合理性本身就有难度,其次还有时间、金钱等成本上的付出巨大。曾和学术期刊公司打过侵权官司的中国文字著作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对此深有体会。文著协由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文联、中国记协等单位和著作权人共同发起,是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是负责全国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转的法定机构。2017年,文著协为了一次性地解决学术期刊公司这样的知识服务平台对协会多位会员长期侵权和赔偿问题,以汪曾祺发表于1980年的《受戒》一文为由头,发起了一场诉讼,该文的著作权在汪曾祺去世后,由其三名子女继承,授权文著协负责集中管理和维权。之所以选择该篇文章,原因之一也是1980年还没有“稿约”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诉讼的难度。

作为文著协的总干事(法定代表人),张洪波长期在版权一线工作,也在版权主管部门和外事部门借调多年,既有版权实务工作经验,了解版权行政监管,也熟悉市场、产业发展,并长期跟踪研究版权产业发展与理论问题。他告诉本刊记者,诉讼从2017年7月开始,一直到2019年1月,历时两年才出一审结果,到2019年6月二审才结束。学术期刊公司败诉,但它继续提出上诉,前后经历了两年半时间。“我们是一个国家批准的社团,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商业机构,就这么一个小案子,还拖了这么久,如果原告是个人,肯定更耗不起。”

但老教授赵德馨坚持了下来。2021年6月,他和知网的官司二审终结,赵德馨方全部被判胜诉。在其中一份判决书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如此判决:知网提交的稿约难以确认用何种方式向投稿人告知。稿约中关于作品将编入数据库的文字表述仅告知作者作品将入库,对于数据库如何使用作品未明确告知,也未告知数据库将获得何种权利及权利范围。因此该“稿约”不产生法律效力。

赵德馨诉知网的成功以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可能对今后的类似案件具有参考意义。 

知网的“权力”与年迈的挑战者1这些年来,中国学者对知网,多少都有点复杂的感情。赵德馨就是见证中国知网成长的第一批用户。“早期我对中国知网是感谢的,它把我的文章拿到网上去传播,我写东西也可以到上面很快拿到资料,因为过去搞资料都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手抄下来。”赵德馨对本刊记者回忆,“它刚成立的时候,我们都觉得它作为学术平台,是为大家服务的。”

中国知网的全称是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China 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简称CNKI)。1998年世界银行在《1998年度世界发展报告》中提到国家知识基础设施(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简称NKI)概念,中国知网的建设计划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被提出来的。

1998年,由清华大学主办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正式成立,因为该电子杂志社的定位符合世界银行提出的国家知识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因此,它开始承办国家知识基础设施CNKI的建设。一年后,中国知网的前身中国期刊网上线,《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负责内容建设,同为清华大学校企的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与服务,后来虽经历过一些股权变动,但中国知网一路发展壮大。

创办之初,中国知网即受到国家的大力扶持,不仅被迅速列为“国家火炬计划”,还得到国家科技部等五部委的大力支持,被评为当时科技领域创新的重点项目,再加上清华大学的背书,起点很高。赵德馨记得,学术期刊公司在2006年找到他,提出要购买其主编的《中国经济史辞典》电子版权时,中国知网已经是个“相当大”的学术平台。“对方发来一份协议书,我一个字都不能改。”赵德馨向本刊记者回忆,“他们说我的书在知网下载一次,我就可以收到一块多钱。同时,合同规定,要按时向我报告下载次数,并提交使用《中国经济史辞典》的用户名单。”

虽然钱不多,但在此之前,赵德馨的书只有纸质版,用起来很不方便。有件小事赵德馨至今记得:“一次我到复旦大学开会,一个搞地理经济研究的老师问我的助手,赵老师的《中国经济史辞典》还有没有,如果有的话,我们研究室20多个人,一人买一本,我转告说可能没有了。”现在,知网帮忙把书变成电子版,“而且还答应给我钱,给我使用报告”,赵德馨欣然应允。

为什么学术期刊公司在书籍方面会找到作者直接授权,而论文却绕过作者从期刊社拿授权?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这可能和中国知网早期的大规模发展需求有关。“找期刊上的个体作者,时间、人力和金钱成本高。但是当时中国的报纸只有2000多份、杂志7000多本,高校科研机构的数量也是固定的,所以学术期刊公司就找到机构解决这个问题。”并以帮助纸质期刊“完成数字化”的理由说服对方合作。

解决批量化授权的方式就是通过“稿约”。张洪波告诉本刊记者,文著协在2017年前后配合有关部门做过一个课题,去国家图书馆查阅了上千份学术期刊的版权页和约稿函,内容基本一致。“我们当时找了一些专家学者,帮忙向期刊社了解这个声明怎么来的,大都说是因为和中国知网有合作,对方要求他们这么发的。”“那时大家甚至搞不清楚这涉及什么权利,有的人叫电子版权,有的人叫数字版权。因此,那段时间,随便一个平台就可以做数字化的工作。”张洪波说。直到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著作权法》进行第一次修改,才写入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

所谓“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它提出之后被看作“新兴的知识产权”,但沈冬记得,法律虽然规定了这样的权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认定,却经历了很长一段“摸着石头过河”的局面。

例如,在传统《著作权法》中,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无需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只需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便可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这类转载行为被称为“报刊转载法定许可”。但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将“法定许可”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这意味着,知网转载报刊、期刊的文章,成了“网络转载法定许可”,无需得到著作权人的同意。“当时整个司法体系对于网络环境下作品传播的理解还是比较简单的,认为这样规定可以促进网络传播,减少大规模的授权困难。”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陈明涛对本刊记者说。直到2006年,国家出台《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网络转载只要没有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就构成侵权,知网的“网络转载法定许可”才宣告失效。

但前后冲突的法律条文还是给现实操作带来了模糊地带。陈明涛是文著协诉学术期刊公司案的代理律师,他告诉本刊记者,当时法院还对知网的被诉使用行为是否应认定为“网络转载法定许可”产生争议。“一审认为是,二审认为不是。”后来的判决书是这样写的:学术期刊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之前,也就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废止之前,在中国知网上提供涉案作品供用户下载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之后的行为侵害了文著协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除了和期刊社的合作外,中国知网的另一大数据来源是高校硕博士论文。但高校硕博士论文的授权模式可能同样存在问题。2008年,78名硕博士联合状告中国知网侵犯学位论文著作权,其中21起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同年,104名硕博士再次将知网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沈冬告诉本刊记者,当时的判决依据是,平台是否能提供高校科研机构和学生签订的学位论文授权书。

张洪波记得,1999年自己在外交学院国际法系硕士研究生毕业之前,研究生处会要求学生在毕业论文上签订一份授权协议确认书,内容是学位论文授权学校图书馆收藏,同时允许中国知网完成数字化。当时,张洪波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直属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实习,多次接触过中国知网等数字图书馆高管,了解其授权手段和商业模式,知道这种做法不合规,因此不同意签,最后不了了之。但大部分学生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授权,或者被告知不签字无法获得毕业论文答辩的机会。

中国知网成立后不久,维普、万方、超星等中文学术平台相继成立,其中,维普背靠中国科技情报研究所重庆分所数据库研究中心,万方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合五家单位成立,超星则属于私人性质企业。这些平台在成立之后,也都因版权问题被提起过诉讼。以万方为例,2008年,先后有两批近千名硕博士联合状告万方数据库侵犯学位论文著作权,最终近800起案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虽然有业内人士推测这种大规模的起诉不排除是行业恶性竞争行为,但至少反映出当时中国的学术平台可能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版权问题。

在混乱的市场环境下,中国知网在短短20多年的时间里飞速发展,成长为中国最大的学术服务平台。根据2017年年报,中国知网拥有文献总量达2.8亿篇,中外学术期刊品种达5.8万余种,累积硕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文献300万篇,拥有机构用户2万多家,个人注册用户2000多万人,全文下载量达20亿篇次/年,网站同时在线用户超过15万人。知网的权力

“有一个记者问我为什么能坚持打下来,因为我是湖南人,湖南人的性格就是不认输。”在餐桌上,赵德馨倒了盅刚温好的黄酒,打趣自己这次和知网的“战斗”。

在诉知网的过程中,赵德馨感受到的最大阻力来自身边的老师和学生。他的100多篇论文中,合作署名的文章有20多篇,涉及十几位合作者。在诉讼前,赵德馨需要得到合作者的授权,但其中一位高校青年教师和一位教授拒绝了授权。“他们直接跟我讲了原因,我把它们归纳为三怕:第一,怕中国知网把他的文章下架了,这是有先例的,谁跟中国知网打官司,它就下架谁的论文;第二,怕他新发表的文章不被知网收录;第三,怕期刊不收录他的文章。”除此以外,赵德馨还收到过期刊社总编的电话,“希望我可以撤诉”。

这是知网在占据了庞大的学术数据资源后,反过来对学术期刊和学者形成钳制的一种表现。“传播力”是知网的“权力”核心。《中国经济史研究》副主编高超群告诉本刊记者,期刊最早和中国知网谈合作的时候,还同时与万方等数据库有合作,后来就和中国知网谈了独家版权。“我印象中应该是因为当时知网做得比较好,也比较规范,而且,知网当时已经基本能够覆盖我们的目标读者群体了,对编辑部而言,如果同时和多个平台合作,需要和它们同时沟通协调,对编辑部而言,花费了更多的时间、精力,但并没有更多收益。”

对一个小众的学术期刊而言,最重要的是学术影响力。“期刊的影响力大,就会吸引更好的作者投稿,刊登的文章质量也会相应提高,期刊的学术影响力因此也会更大,如此一来,就会形成良性循环。”高超群说。过去,学术期刊的学术影响力高低主要靠同行口碑;现在,有专门的机构进行评判。老牌机构如南京大学、北京大学每两三年评选一次南大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中国经济史研究》既是南大核心期刊,也是北大核心期刊。高超群表示两大学术评价机构的计算方式比较复杂,但“核心的评价指标是被引率”。所谓“被引率”,即学术期刊在一定年限内的被引用次量,它是反映一所科研机构或一份期刊在一段时期内学术论文水平及影响力的重要统计数据。

近年来,中国知网还参与了对学术期刊的评价工作。高超群说,中国知网每年都会对其平台上的期刊进行影响因子计算,并据此分类对学术期刊排名。知网会把这些数据反馈给编辑部,这些数据对编辑部改进自己的工作有一定参考价值。一份由学术期刊公司、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图书馆联合推出的《〈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评价指标体系》写道:“我们在2013年首次提出了一种综合评价学术期刊影响力的方法,连续三年应用于‘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的遴选,基本原理、计算方法和结果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和期刊界的基本认可。”文章中提到,决定学术期刊影响因子的要素包括期刊的发文量、被引率等数据。高超群说,中国知网的《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发布时,还会邀请期刊编辑部和相关学者专家参加研讨。

对高校科研机构的学者,尤其是亟待职称评定的青年学者来说,“影响力”“影响因子”等指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位“985”高校的青年教师告诉本刊记者,学校工作中,至少有三方面需要用到学术评价:第一,年度考核;第二,聘任期合同中涉及的“非升即走”等考核;第三,职称评定与职务晋升。对科研主导型的学者而言,无论是哪种目的的学术评价,“论文”都是学术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指标,“比如评副教授,必须在顶刊发两篇论文才有资格去参评”。达到这个标准后,在具体评价时,“比如下载、被转引的次数等,都是辅助性的评价”。该青年老师告诉本刊记者,严谨的高校可能并不会直接把中国知网等学术平台的被引率等数据作为学术评价的唯一标准,但是“因为被引率是一个挺重要的指标,不仅作者面子上有光,同时也决定了刊物的影响因子,是能不能进核心期刊名录的计算公式中特别重要的影响因素,所以也存在部分期刊互相之间刷引用数据的情况”。

张洪波曾经参加过一所高校的国家级课题,负责人发了一个申报模板给他,要求除了填写个人的自然情况之外,还要有学术研究领域、学术成果等。其中一项是学术成果的影响,包括阅读量、被引率等数据,内容并非必填项,“但在高校,在其他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你不填可能综合竞争力就会弱一些”。而这些数据,大都从中国知网等学术服务平台上获得。这意味着,中国知网之类的学术服务平台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术评价工作。张洪波将这种现象称为“学术绑架”:“我说被‘学术绑架’,一个是对学术期刊本身,另一个是对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高校科研机构学者。这可能也是一些学者和期刊几乎不会主动站出来去维权的原因。”下架?

诉讼结束后,中国知网删除了赵德馨的所有论文,包括独立署名和与他人合署的文章。赵德馨的几篇合作文章里,苏少之是合作者之一,也是此次维权最积极的参与者。

苏少之也是一位老人,今年73岁,2017年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1982年,苏少之本科毕业后留校,1985年,他读完赵德馨的硕士后开始加入中国经济史研究,被赵德馨亲切地称为“大弟子”。此次诉讼中,苏少之将自己与赵德馨合作的文章全权委托赵德馨方律师进行诉讼,后面又单独对学术期刊公司提起诉讼。获得胜诉后,中国知网同样将他的作品做了下架处理。

另一位青年学者梅杰告诉本刊记者,受到赵德馨诉知网案的影响,2021年12月17日,他搜索后发现,自己的100多篇文章被中国知网收录。在和中国知网的法务部交涉后,到2021年12月20日,自己在中国知网的文章量少了20多篇。梅杰询问中国知网,对方回复是因为“数据更新导致文章减少”。但梅杰推测,自己的文章可能也遭遇了选择性下架。在梅杰的交涉下,知网后来又恢复了他的部分文章。

将起诉者的论文下架处理,可能影响到知网用户的使用权益。南方一所“211”大学的图书馆馆长告诉本刊记者,包括他们在内的几个高校图书馆都在观望此事,希望中国知网尽快拿出解决方案,重新上架赵德馨等人的论文。“作为图书馆,我买数据库是要给我的读者用的,按照知网的这种做法,维权成功一拨,下架一批,再成功一拨,再下架一批,我买的东西到底有多少是我的读者能用的呢?”

该图书馆馆长告诉本刊记者,学校购买知网服务已有20年,选择的是非全数据库,去年的订购费为100多万元,而同类其他数据库的价格仅为一年10万~30万元。因为价格较高,“只能是非常有钱的学校,才有可能把(知网)整个库买下来。”即便如此,中国知网的订购价格“几乎每年都有10%以上的涨幅”。根据同方股份2020年财报显示,同方知网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1.6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93亿元,毛利率为53.93%。而在2021年上半年,同方知网的主营业务收入约为4.9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893万元,毛利率为51.3%,接近“暴利”。包括北京大学在内的多所高校图书馆都曾因涨价过高而宣布暂停和中国知网的合作,但最终都以向知网妥协告终。“没办法,我们的读者需要它。”这位图书馆馆长对本刊记者说。

这就是中国头部学术服务平台的矛盾地位:学界需要它,同时又感受到种种无可奈何的不合理性。真正能站出来对这种不合理性加以挑战的,往往是已经脱离利益序列,或者对利益不那么在乎的人。赵德馨诉知网的余波一直持续到现在。他告诉本刊记者,和中国知网的官司还没有结束,自己还会“一争到底”。采访的最后,他打开自己的论文目录文档,里面包括这两年陆续写的一些文章,没能投出去的都做了记录。“一些期刊社说因为现在知网不再收录我的论文,所以他们暂时不方便发表。但是我退休了,这些对我没有多大影响了。”赵德馨说。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沈冬为化名) 知网法律学术期刊张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