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扫残云:公安与法院的新秩序
作者:王鸿谅( 1946年,沈阳街头的一家小商贩 )
动荡的城市
1948年11月3日的沈阳,“埋汰得没法说”。87岁的万力生老人现在向本刊记者描述起来,面部表情依然生动。他正是在这一天到达沈阳。那时候的万力生还是旅大警官学校的学生,年仅18岁,入校不到半年,军训外,学的“净是政治课,关于目前的形势,我们的任务等等”,还有“一些户籍管理的知识”。
沈阳解放之际,旅大警官学校选派部分学员赴沈阳,充实新公安队伍。万力生记得,11月2日那天是“副校长韩光开会做的动员”,选派的学员们出发前“每人发了一笔钱当安家费,是一种蓝色纸币,面值2元一张,每人发了1万元,我用小手绢包着,能包这么大一包”,老人把两只手并在一起,比划出一个大碗的形状。把行军的背包一打,这些就是他们唯一的家当了,“不过开会时候,韩光还宣布了很多纪律,告诉我们进沈阳以后,不准抢购物资”。
从旅大到沈阳,一路上“没少遭罪”,万力生记得他们乘坐苏联造的“十轮大卡车”,“都是敞篷车,一辆车上站五六十人”。他们穿的是警校发的制服,“跟国民党制服很像,黑色的,裤子是德式的大腿麻裤”。一路顶着北风过来,“越往北走越冷,冻坏了”。当晚在普兰店歇了一夜,第二天继续赶路,车到苏家屯,遇上路基塌陷,“道不好走,差点翻车”。路上还遭遇过一队国民党的散兵游勇,“他们手里都有武器,但我们手里都没枪,当时大家心里都有些紧张,车也停了下来,但这队散兵从我们前面过去了,也没管我们”。大约到了11月3日天快黑的时候,他们到达了中山广场的公安局大楼。
隔着广场,斜对面就是军管会所在的大和旅馆。不过那时候万力生并不清楚,这也是他第一次到沈阳,他的老家是山东青岛。“到了就上警察局二楼,在水泥地上打地铺睡,上头下了命令,不让我们下楼,就那样住了半个月。”万力生和同伴不时会好奇地“趴着窗户往外看热闹”,“早几天街上还有国民党的散兵游勇,天上有飞机,飞得高,看不清,后来就没有了”。万力生说,“那时候条件很苦,吃得比旅大差多了。半个月吃的都是高粱米,还有一半都是沙子,直硌牙,我的胃就是那时候给吃坏的,落下了毛病,菜就是比手指头还宽的大白菜帮子用咸盐一腌”。万力生后来听说,“有人饿得受不了,偷偷跑了”。
( 肖景荃,当年在沈阳最早和共产党合作的旧法院人员 )
半个月之后,万力生和一些人被分配到沈阳北市分局,各自分配了任务。他被任命为三经路派出所的副所长,所长是王树本,也是旅大警官学校的同学,比他年纪还略小一点。虽然两人年纪都不大,不过经历了战争年代的他们已经很清楚自己的职责,“公安要做的就是维持社会治安,起到威慑和建立社会新秩序的作用,那时候的沈阳龙蛇混杂,什么人都有”。可他们没想到,分到北市分局后,白天要下到辖区巡逻,晚上分局的军代表肖磊却不让他们住到分局院里,“在外面给我们找了个厢房,还是睡水泥地,被褥精薄,睡一宿腰都不敢打弯”,“整整睡了一个月水泥地,才进分局院里”。万力生说,“后来才明白,人家不信任咱们,咱们从旅大警校来的,都穿国民党警察的黑色服装,只不过撕掉了青天白日徽章”。
到了沈阳,万力生才发现,旅大警官学校发给他们的那1万元蓝色安家费“很值钱”。虽然韩光说了不能抢购物资,还是有动作快的同伴去东北银行兑换了红色的东北币,“1万块能换25万块东北币”,万力生估算过,“要是买军大衣、棉鞋,能买一屋子”。分到大东分局之后,万力生也决定去兑换钱币,“搭‘摩电’去的,从分局到东北银行大概20分钟,我还跟售票员说我没钱,要换完钱以后才能给。旁边还有人帮我搭腔,说人民群众坐车不用给钱”。万力生说的“摩电”就是沈阳当时的有轨电车,11月6日,沈阳有两辆电车开始运营,到了11月12日,有轨电车全部恢复通车。到了东北银行之后排队,轮到他了,把钱拿出来,“结果银行的人却告诉我,不能兑了,旅大方面来过电话了,说这批钱一律停止兑换”。万力生气坏了,“气冲冲地又搭着‘摩电’回了分局,越想越生气,就把手绢包里这1万块钱都烧了”。
还好下到派出所之后,伙食有了变化,“一个月发45斤高粱米,4块钱菜金”。万力生记得他和王树本都是单身一个人,就拿这些米和钱“到买卖家搭伙”。他们找的是三经路的一个“酱园”,“每天早晚两顿稀饭就咸菜,中午两菜一汤,偶尔也能吃到肉”。万力生记忆深刻的还有后来北市场小饭店里的包子,“羊肉馅的,10个才3毛钱,一咬一嘴油,好吃着呢!”
潜伏的危机
等到万力生和王树本下到三经路派出所的时候,沈阳在军管会的控制下,已经进入了一种表面上相对平静的状态。“我们还在警察局二楼那半个月,卫戍部队的人一直在街面上负责宵禁”,“等我们下所的时候,城里一些小店铺小买卖也开张了,‘摩电’也跑起来了”。不过回想起来,万力生还是觉得那时候的沈阳,看不出大城市的气象,“大买卖家解放前都跑了,剩下的也就是些小商贩”,而且“城里埋汰得太厉害”,“中山广场还好,一到其他的胡同里,垃圾深得能没过腿去,屎尿一地,天冷都冻住了,晚上起夜,一不小心踩上去,就会摔个大跟头”。
三经路派出所里只有他们俩是共产党员,其余的七八个人,都是解放前的老警察。派出所里也没剩下什么,都是些破桌烂椅。万力生后来才知道,当他们还在中山广场警察局办公楼里新奇地打量着这个城市的时候,11月3日,沈阳特别市公安局正式成立,和其他系统一样,也是“原封不动,先接后分”。根据沈阳市公安局第二任局长宋光的回忆,“原国民党警察局共有5869人,报到了5338人,接收长枪6154支,手枪和冲锋枪1601支,刺刀1528把,弹药156万发”。“对旧警人员分别予以捕办、清洗、留用等不同处理。对特务、刑警、警官等进行了集训,根据每人的情况,分别做了处理”,“对保安警察经过办班、审查,有的送回原籍处理,有的遣散”,“对从事交通、消防、户口、卫生、指纹工作的人员,及为生活所迫,参加警察不久的人员,先行留用”。就这样,“留用了2246人,在解放区来的898名公安干部带领下,沈阳公安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起来”。
即便已经经过了一轮筛选,但这种新老警察搭班子的组合,彼此间还是相互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执行任务时候,如果带着留用的旧警察出去,一路上心里还是会担心,怕他背后给我来一家伙,那就坏了。”万力生说,“尤其是下地窖抓人的时候,他要走在我后面,我就更担心。”最提心吊胆的是晚上,“同一个派出所的都睡一个屋,一张张床挨着,我根本就不敢睡熟,那感觉,就像与虎同眠”。
万力生记得,那时候也没有发给他们管区地图,也就是大概区分一下位置,“你负责哪,我负责哪,大概分一下,不会迷路”。留用的旧警察没有枪,他们这些新警察也没有枪,“身上随身带的就只有一根捕绳”。捕绳就是一种长四五米的棉绳,万力生说着就从自家抽屉里找出了一根长度相当的麻绳给我演示起来。这绳子缠绕时有专门的技巧,要用时拎住绳头一抽,就能把整条绳子展开。捆人的时候也有技巧,“绑手臂和手腕,系‘猪蹄扣’,越挣扎越紧那种”,像万力生这些训练有素的警察,绑一个人只需要“1分钟”。因为没有武器,所以在执行治安巡逻任务的时候,除了胆量,更多还要靠智慧。万力生说着就站起来,把手放进口袋里比划着枪的形状,“那时候我们就这样吓唬坏人”。他就用这个方法,带领两个警察制服了三经路一个地下室里躲着的两名土匪,还从锅炉底下搜出两把枪,“一把匣子,一把花牌撸子”。万力生还收缴过一把枪,“也是群众举报,说一个资本家手里有一把美国枪,我去找他,他开始不愿交出来,因为是他花钱买来防身的,不过后来还是交了出来。那把枪真好,我心里开始还真有点舍不得上交”。
表面上看起来平静的沈阳依旧危机四伏,“特务有的是”。万力生回忆,“到所里之后,第一个任务就是搜查国民党的文件,抓特务”。沈阳人员混杂,中统、军统、国防部二厅、绥靖二大队、美军陆军联络团5个系统在这里都有组织,还有其他敌特组织和反革命势力。解放后,对敌特的搜捕工作,是在东北局社会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当时定下的搜捕方针是“先主后次,跟踪追击,层层逮捕,坚决摧毁敌人的指挥系统及其特务电台”。经过50多天的奋战,国民党在沈阳的几十个特务组织,除了有限的几个头目在解放前趁机出逃外,共有326名敌特分子被抓获,其中有中将级2名,少将级9名。缴获电台90多部,还缴获了一批枪支、弹药、雷管等武器。
除了激动人心的抓捕特务,更多时候,万力生和同伴们的工作还是日常的治安巡逻。“那时的工作没完没了,锄奸肃特、打击盗匪、反动党团登记、取缔反动会道门、收容散俘、整顿和申报人口等等,忙出点头绪,又开始缉毒禁娼。”万力生说,那时候户籍这块很混乱。根据宋光回忆的数字,“沈阳刚解放时,户口任意搬迁,全市仅有987303人,经过一年的整顿清理,更换户口簿,全市共有1533516人”。从旅大派过来的学员里,识字的也不多,念过3年私塾的万力生,算是里面识字多的,所以户籍也由他来负责。“其实那时候拿着大户口簿去清查,进门后会找地方用力跺跺脚,表面上是想把脚上的雪或泥给跺掉了,其实是听听地下有没有暗室。还有会不经意地用手拍拍墙壁,其实也是查有没有挖空,藏了东西。技巧可多了。”
命运交错的改变
和新警察万力生打量这个城市的新奇目光不同,时年27岁的肖景荃以旧法院见习书记官的身份,在忐忑不安中迎来了1948年11月2日的沈阳解放。
肖景荃是辽宁西丰人,父母是地主,家里还开了店做买卖,1942年考上了长春法政大学法科。1945年9月3日长春光复,大三的肖景荃回了西丰老家。1946年9月,国民党接收后成立的长春大学重新开考,允许以前的学生按年级考回去,肖景荃再次回了长春,念大四,这次,他改念了长春大学法学院的政治系。1947年10月毕业,学校包分配,但还要等一段时间,肖景荃心急,一个人来了沈阳投奔亲戚,过了一段居无定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找不到工作,高不成低不就的,实在没办法了,还去做过瓦工,干了14天。”肖景荃向本刊记者回忆,“那时候做力工,干一天差不多能养活自己五六天。”
熬到1948年1月,肖景荃终于接到了毕业分配通知,分到了沈阳地方法院。肖景荃赶紧去法院报道,那时候沈阳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在同一个地方,沈河区大西街大茶馆后胡同6号。人事处科长那文达(音)问他要不要等其他毕业生一起报道,同一拨分来了7个毕业生,他是最早来的。肖景荃急了,“再等自己就饿死了”。那文达也乐了。肖景荃很庆幸自己当机立断,“其余那6个人,都没来报道,家里都有关系,听说有好几个都到国民党的部队里去了”。肖景荃的职务是刑事组见习书记官,在国民党时期的司法体系里,像他这样的学生,必须从见习书记官开始,经过专门的法事考试,才能成为“学习推事”,再磨练几年,才能成为“推事”(法官)。不过1948年的时局动荡,肖景荃当了6个多月的见习书记官之后,没有经过考试,就被提拔了一个学习推事的职务,不过干的还是以前的事。
到1948年10月份,沈阳的气氛变得紧张,“每天晚上都能听到汽车喇叭声,那些有钱的人忙着逃出沈阳”。肖景荃心里也是复杂的,他知道自己出身不好。1946年春的时候,共产党的部队到了西丰县,把当地的地主们集中起来开了个会,然后就让他们“不要再回家了,离开西丰”。肖景荃的父母就是这样被净身出户,去了沈阳投靠亲戚。肖景荃还记得带队回来的人叫李承德,“是我们家店里掌柜的孩子,从小跟我一起长大,也是我们家出钱供他读的书,后来去了延安”。肖景荃再见到他的时候,“把一家子都带了回来,7个人,两台小车,就住在我家里”。李承德念旧情,让肖景荃跟他一起参加革命,但肖景荃拒绝了,“就觉得自己也算是大学毕业生,能找到一份稳定工作”。不过他的弟弟和妹妹都随李承德走了,“后来都在北京,成了离休干部”。
肖景荃记得1948年11月2日晚上,铁西区还打了一仗,“都是枪炮声”。他一个人在屋里思来想去,“第二天到底要不要去上班”。最后还是拿定主意,“要上班,不然怎么养家糊口”。11月3日早上,他紧张地出了门,一路走得特别小心,街上没什么人,也没看见列队的士兵,“9点多到了法院,没有其他人来上班,只看见门口站了3个人,问我来干什么,我就据实说来上班的”。这3个人就是军管会派来接管法院的章云龙、高福田和钱永祥。
那时的钱永祥才18岁,他原本是辽北怀德县境内秦屯至杨大城子、保康一带兵站站长,负责为前线筹集粮草、大车、担架等后勤供应任务。一天,他去杨大城子开会返回秦屯的途中,遇到辽北第二专员公署专员章云龙,告诉他长春守敌已缴械投降,战斗已经结束了,接着用命令的口气让他准备进军沈阳接受新任务。钱永祥二话没说,跳上汽车随章云龙直奔梨树县,又辗转到达公主岭。10月24日,地委书记、军分区政委杨易辰宣布:“地委、专署、军分区撤销,全体人员都参加接收沈阳工作。”10月27日,他们分乘几十辆胶轮大车南下,也在11月2日下午到达沈阳,在路旁拾得一台国民党军队扔掉的美式吉普汽车,油箱里还满是汽油。章云龙的警卫员张云臣把它开了起来,这辆汽车后来就成了法院工作中的主要交通工具。
肖景荃于是成了最早和共产党合作的旧法院人员,帮助他们找寻法院人员档案,也向以前的同事们做宣传。到1948年11月20日,前来报到的旧法官和书记官已有50多人,经章云龙审查基本都符合留用条件,全被录取。至此接管工作基本结束,沈阳特别市人民法院宣告成立。章云龙任院长,高福田为文书科长,钱永祥为总务科长。1949年初又委任张士侠为副院长,肖景荃还记得,“张士侠是市长朱其文的夫人”。
“新法”与“旧法”
肖景荃记得,新法院一成立,就有人来打官司了,“就像店铺开张,就有人来买东西一样”。他经历过太多的社会动荡和变迁,也深知大时局下普通百姓的生活,“养家糊口,该怎么过,还怎么过”。因为他最早出来和共产党合作,所以在新法院里也很受重用,先后在刑事庭、民事庭和执行庭都做过组长,在民事庭的时候,还是“婚姻组的组长”。这也是新法院系统相当重要的一个职位。
肖景荃回忆,成立新法院后,法律方面当时沿用的还是国民党时期的“六法全书”。不过判案时候“法官们自己脑子里都有个准绳”,“不会刻意强调是‘六法全书’的法条,也会把阶级因素考虑进去”。“六法全书”源自日本,民国初年,指宪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6种法律的汇编,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民商合一,不再制定统一的商法典,商法成为民法的一部分。几经修改后,这一时期的“六法全书”从体例到内容均已成熟。肖景荃这样的法律科班学生,接受的都是这套法系教育。不过因为大时局变化,1949年1月14日,在《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关于时局的八点声明》中,共产党正式提出了八项和平谈判的基本条件,其中包括废除伪宪法、废除伪法统。到了1949年2月22日,《中央关于废除〈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正式发布。
其实,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前夕,各解放区使用的法律并不一致,对于“六法全书”的态度也各有差异。最先响应中央指示的是华北人民政府。1949年3月31日,董必武以华北人民政府主席的名义签署了《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及其一切反动法律》的训令。在废除“六法全书”之后,毛泽东思想成为新中国的立法原则,共产党的政策以及人民政府与人民解放军所发布的各种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则成为司法的依据。
作为共产党成功接管的第一个大城市,沈阳的情况也如此。肖景荃记得,那时候每天都少不了政治学习,“都是毛主席的著作,《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中国土地法大纲和论人民民主专政》”。根据浙江大学法学院院李龙教授的研究,事实上,从1949年到1954年,是集中批判“六法全书”的时期,连有的法院判决书使用了一些“六法全书”的法律术语也会被严厉批评。“法人、诉讼标的、无因管理”这些法律术语甚至都不允许使用,连“公民”一词也有人认为是“旧法”的术语,不该沿用。教育界也同时展开了批判,各大学的法律系都进行了课程改革,废止了所有关于“六法全书”的课程。
“阶级”的观点也深刻影响了肖景荃,所以,当时他也觉得废除“六法全书”是好的,“彻底推翻了旧的统治阶级”。不过麻烦的是,在废除“六法全书”后,却并没能马上制定一套完备的新法,司法部门苦于“无法可司”。那时候的立法重点在于婚姻法、土地改革法、工会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非基本法典,而基本法典因为与“六法”体系有牵连而被长期搁置。1950年,吴文翰教授曾参与拟定了一部《刑法》草案,因为被人视为“六法全书”的翻版而付之一炬。李龙教授研究认为,结果就是,“从废除立法全书到改革开放前夕的30年里,我们除了制定和重新颁布几部宪法以外,其余几部法典长期难产,有的根本没有立法动议”。直到1978年,邓小平号召“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才打消了要不要基本法典和重要法律部门的疑虑。在李龙看来,即便如此,由废除“六法全书”刺激出来的改造传统法律部门的热望依然存在,“经济法”、“政治法”、“社会法”等不伦不类的“法律部门”的滋长,就是这种热望的表达。
肖景荃也能感觉到那时候法院工作的变化,从最初的反革命公审、抢劫盗窃案件,到了1950年《婚姻法》颁布之后,“婚姻官司一下子多了好多”。他记得建国初期的盗窃案严重,沈阳中院院志也记载了“1949年至1951年间,沈阳和全国正处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一些不法分子趁社会上电器材料供应紧张之机,进行倒买倒卖,致使一度出现了偷割电线、盗窃电器材料之风,仅1950年全市审结的38起这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就偷割电线1.65万公斤、避雷器125个、高压电瓶340个,以及大量的避雷针、低压开关器等”。
肖景荃对一个案子记忆深刻,就是审判瓦尔德。瓦尔德是美国驻沈阳大使馆的商务领事,在沈阳解放后没有撤离,希望能与共产党有所接触。只是形势变化,中美之间未能建立正常的外交联系。因为使馆里搜出了大量电台,1949年,瓦尔德被当做间谍处理。但在当时这还是小范围很保密的事情,肖景荃就不清楚间谍案的背景。他只知道1949年11月21日,瓦尔德等5人因为殴打中国雇工姬玉衡被公审,分别判处3至6个月徒刑缓刑,驱逐出国境。
肖景荃回忆,“公审真让人扬眉吐气,外国领事我们也能照样审判,国家真的不同了”。但1952年,新中国第一次司法改革运动,清理“旧法人员”成为工作重点,肖景荃也在这一年10月锒铛入狱。原因是他的前妻诬陷他是现行反革命,那时候也是镇反高潮,“我出身本来就不好,更没人听我辩解”。结果肖景荃被判了10年,他在1978年得到平反,落实政策回了法院,但“整个人算是废了”,因为在监狱10年“不敢看报,不敢读书”,“就怕别人觉得我又在动什么反革命念头”。他后来在法院做门房,干了八九年,到了白发苍苍,被发展成了共产党员。不过早年教育留下的根基,其实还是在的,现在看电视,看到陈水扁事件的进展,老人心里就像翻书一样不自觉开始对照,“原来他们现在的法律程序,和我们以前学的‘六法全书’还是一样的呢”。跟着李承德去参加革命的弟妹,和他命运迥异,肖景荃也会感叹一下造化弄人,不过他也把一切看开了,“健康活着就是好的”。同样被错误打成反革命的万力生没那么幸运,1978年拨乱反正的时候,他虽然也得到了平反,但政策并没有落实,他的退休金每月只有200元。还好儿女孝顺,不愁吃穿。他和肖景荃一样,心态很好,感叹的话也一样,“健康活着就好”。
(感谢《辽宁法制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本次采访提供的资料和帮助)(文 / 王鸿谅) 法院法律六法全书公安残云风扫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