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连的辞职路

作者:魏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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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下午,唐德连又一次拨通北石厂的电话。只不过,这一次对方的回答让他没有想到:“你可以来办手续了,可以为你转移档案。”第二天,他去厂里办了手续,漫长而曲折的辞职路终于画上句号。晚上,唐德连跟同在北京工作的姐姐吃了个盖饭,以示“庆祝”。

“快一年了,我什么也没干,人生似乎又回到了刚刚毕业时的原点。”唐德连仍旧略显疲惫。即便是在得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时,他已“忘了兴奋的滋味,麻木了”。

我要辞职

2003年7月6日早晨,北京,大雨滂沱。经过一夜颠簸,从哈尔滨某大学自动控制专业毕业的唐德连终于踏上了北京站的站台,带着自己的全部家当——一个编织袋装了被褥,一个行李箱装了书和衣服。像很多毕业后来到北京工作的大学生一样,21岁的他把这个时刻深深记在心里。

到北石厂安顿下来,唐德连身上只剩下十几块钱。他跑到报亭,给远在广西的一个同学打电话,借了几百块钱,付电话费时掏出来的全是1毛的硬币。不过,唐德连心里并不难受。他找的这份工作,在全班33名同学中已经算是不错的,“更重要的是,国企有进京指标,可以解决北京户口”。

两天后,唐德连开始在北石厂刚成立不久的顶驱中心上班,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从2003年7月7日至2008年7月31日。探寻唐德连的辞职原因,应从此开始。

顶驱(顶部驱动钻井装置)是当今油气钻井界的重大前沿技术与装备,长期以来,只有美国、加拿大等少数几个发达国家能生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2003年初决定在北石厂实施国产顶驱产业化项目攻关,被称为“新时期、高科技大庆会战”。刚刚走出校园的唐德连,能够进入这样的工作,自然也有几分高兴。他常常一个人在办公室加班到晚上22点以后,有时周末也跑去看图纸,“脑子里想得很简单,就是抓紧时间掌握知识”。

2004年初,国产顶驱设备研制成功。3月,唐德连第一次出差,跟随设备到了新疆石河子,一待两个多月。“虽然苦,但很兴奋,一心想着提高业务水平。”他甚至为自己是第一个出差的新人而高兴,但此后的两年,野外作业逐渐开始让他害怕起来。

当年8月,唐德连去了巴基斯坦。临行前,他给远在南方的父母打了电话,“心里还是有点激动,毕竟,以前只有单位领导开会才有机会出国”。野外作业,虽然先前就料到会比较艰苦,但等第二天到达井上,唐德连发现比想象的严峻得多,“前后4个多月,没有电话,没有信号,一望无际的荒凉,跟失踪一样”。唐德连记得,中秋节那天,虽然单位从国内寄去了月饼,但还是很想家。

因为技术不错,又敢于向领导汇报问题,唐德连出差的机会越来越多。2005年5月,去美国;后去哈萨克斯坦两个月;2006年3月,远赴埃塞俄比亚,又直接去也门4个多月。回国休息3周后,又去沙特阿拉伯4个多月。他最多的时候负责7台设备,连续40个小时干活。由于暴晒和过度疲劳,有时干着活,两个鼻孔就开始流鼻血。

2006年底回到国内的唐德连,虽然休息了一个多月,但仍“浑身没劲儿,没精神,想起那些日子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他说他于是下定决心——辞职。

一波三折

2007年3月5日,唐德连在办公室打印了一份辞职报告,以“身体虚弱”为由,向北石厂提出辞职申请。他把报告交给了顶驱中心的负责人,并把电脑等物品交还给办公室人员。当天下午,厂长找他谈话,提出“如果是身体原因,可以安排其他岗位,但不同意辞职”。只是,唐德连“甚至顾不上想将来的工作,只想着尽快离开这里”,谈话不欢而散,他收拾东西,离开单位。

一个月后,唐德连回北石厂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对方不同意。无奈之下,唐德连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从此踏上了一波三折的辞职路。

先前专门咨询过律师的唐德连已经做好了缴纳违约金的准备。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显示:“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服务5年。5年内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每提前一年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整。”但令唐德连没有想到的是,5月,北石厂以“唐德连擅离职守,给企业经营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为由,向海淀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并“要求唐德连赔偿经济损失5635.98万元”。北石厂出具了两份签于2006年的《工业品买卖合同》,称“由于唐德连的离职造成设备服务无法跟进,导致对方拒付合同款”。唐德连清楚地记得,他接过反诉书时的反应,“一看5000多万元,我一下就懵了,吓傻了,中午也忘了吃饭,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要是真的赔偿这个钱,我就是十辈子也还不清”。

2007年7月6日,海淀劳工仲裁委做出裁决,认定“由于唐德连不能证明已与北京石油机械厂解除了劳动合同,所以双方当事人的劳工关系存续”。同时,对唐德连要求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的申请以及北石厂反诉唐德连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为了确认厂方收到了自己的辞职报告,唐德连曾专门买来录音笔,在通电话的时候录了音。但这一证据并未被海淀劳动仲裁委所采信。“这份电话录音的真实性值得怀疑。”厂方告诉记者,“唐德连本来是我们很看重的一名员工,没想到事情会闹到今天这个地步。”

因为对裁决结果不服,唐德连便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次,海淀区法院认定电话录音有效,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之一。判决书中称,“劳动者依法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论唐德连的申请是否具有正当性,亦无论石油机械厂是否同意,双方劳动合同依法均应于30日之后解除”。同时,法院对北石厂提出的经济赔偿请求不予支持,理由是“北石厂未就此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

“判决结果出来后,我很高兴,终于可以转档案了。”唐德连告诉记者,“但我的律师告诉我,不要高兴得太早,过了上诉期再说。”果然,就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下午,唐德连接到电话,得知北石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10月,二审在北京一中院开庭。12月,判决书下达,法院认定:唐德连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的当日即自行离职,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即“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所以,原审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对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存在争议,且该纠纷未经劳动仲裁部门裁决的情况下,直接确认劳动合同解除欠妥,予以改判。

经过将近一年的努力,事情又重新回到了原点——唐德连与北石厂的劳工关系存续,档案不能转移,北石厂的经济赔偿也不予支持。“没想到辞职会这么艰难。”唐德连回忆道。

一年来,唐德连也曾去找工作,也曾有过几次面试机会,但都因为没有档案关系而搁浅。他几乎花光了自己前两年的所有积蓄,因为长期野外作业,留下的胃病需要经常吃中药调理。同学中间,有的结婚生子,有的买房买车,唐德连说自己也曾有机会买房子,但都因为没有时间而作罢。由于长年在国外,他甚至连女朋友都没有时间谈。“在别人眼里,经常出国,满世界到处跑,很好玩,但其实只有自己知道,那种孤独和压抑,常人难以忍受。”唐德连说起这些的时候会不时地摇摇头,长叹一声。

原先上班时候,唐德连因为工作努力,曾被评为厂里的优秀青年。虽然出差的补助较多,虽然也有很多同事像唐德连这样常年在海外作业,但他还是很感慨:“人生不应该这样度过,感觉没有一点可以掌握在自己手里,就连生病都不敢。”

事情后来开始出现转机,由于北石厂方面拒绝对此事做出回应,厂方转变态度的真实原因无从得知。但对于唐德连来说,“重要的是,终于可以转档案、找新工作了”,他叹了口气说,“只是,不知道未来的单位会怎么看待这件事”。

关于此案的两个焦点——劳动关系解除与天价赔偿,曾代理过多起类似案件的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程久余如此分析:劳动者的辞职权有两种,一种是预告辞职权,一般适用于劳动者个人原因辞职;另一种是即时辞职权,一般适用于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离职,如拖欠工资等。唐德连虽然递交辞职报告的当天即已归还办公用品,单位也停止发放工资,从大众理解角度看,已经在事实上解除了劳动关系,但在法律上,劳动关系解除的构成要件主要来源于双方中的主动者(本案中即唐德连),所以在终审判决中,法官认定他违反了劳动合同。而对于天价赔偿,在程久余律师看来,“因为用人单位举证困难,出于感情因素或者未来企业管理的考虑,提出这样的要求,更多是一种心理压力。新《劳动合同法》虽然加大了对劳动者辞职权的保护力度,但劳动者还是应该谨慎行使”。■ 辞职法律劳动合同唐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