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事故”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在县里的一家医疗器械厂工作。前不久,她和另外5人被派到工厂的重汞区完成一道制造温度计的工序。朋友本来是个农民,在工厂16年,一直比较健康。这次被派去重汞区之后,由于正好赶上制作一批新型温度计,工作没几个月就出现了牙龈疼痛、胃痛等不良反应。她和其他5个人一同去省城做了职业病鉴定,检查结果每人都不同程度的汞中毒。我的朋友情况最严重,高达2932毫克/升,超出正常标准数十倍。鉴定过后,医生建议6人住院治疗,可是排汞治疗得花几万块钱,几个人决定回工厂与领导商议之后再说。

回县里之后,工厂的负责人表示,去济南鉴定的路费和鉴定费可以报销,治疗的话需要在县里。然而,县里根本不具备排汞治疗的条件,而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工厂应该给这些工人做工伤鉴定,确定工伤级别后应予以赔偿,同时负责全部的治疗费用。所有这些,这家工厂几乎都没做到。这6人都是农村人,工厂的工资虽然不高,但也有1000多元,在当地算是不错了,加上工厂还给交社会保险,事情发生后,几个人都是敢怒而不敢言,怕被开除,只能接着又回到工厂上班去了。

为了朋友的事儿,我到县卫生局去咨询,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出现职业病事故后,企业需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然而这家企业却一直没有报告。而且,尽管本地“高风险”企业不少,卫生局这么多年来,从来就没接到过职业病事故报告,可以说一直都是“零事故”。接到我报告的情况之后,卫生局表示会组织人去检查该厂的工作环境,至于已经发生这样的情况之后,在企业不按法律履行责任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卫生局表示他们只是监督部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发生汞中毒事故之后,工厂已经停止生产那一批造成严重汞中毒的温度计,并对工作场所进行了清洁、通风等处理。卫生部门这时候再去检查,结果可想而知。目前,确认中毒的几个人还在工厂里工作,他们还在等待工厂领导发“慈悲”,给他们一个治疗的机会。

(济南 李玉林) 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