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共建”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我女儿上六年级了,马上面临“小升初”,由于政策不明朗,我们这些家长都像无头苍蝇一样不知所措。女儿只有一个同学不着急自己“小升初”的“走向”,据说他爸爸在中央某部委工作,他们单位和某重点中学有“共建”关系。

所谓单位共建,是指一些具有实力和背景的大单位或是企业、部队跟一些优质小学、中学签署共建协议,学校每年给这些单位的直系子女一些升学指标,共建单位要向学校交数目不等的赞助费,这些钱有的由这个单位出,有的由学生家长出,或者单位和家长都出一些,统一由单位把钱交给教育主管单位,后者留一部分后返给学校一部分。“共建”对于单位和学校是双赢的,对单位而言,这是给职工的一项福利,可以解除子女入学的后顾之忧;对学校而言,则是巨大的经济收益,而且是“公对公”,披上了合法外衣。因此,“共建”之风愈演愈烈,有的重点学校共建单位竟有数十家。

“共建”有一个特点,就是学生入学不受行政区域、学籍、学生实际居住地、户籍的任何影响。在当前主管部门推行“小升初”实行就近免试入学、电脑派位选择学校的背景下,这绝对是一项“特权”。能不能进重点学校,其实不是学生在“拼实力”,而是在“拼爹”,是把家长的权力、地位和拥有金钱的数量作为学生的入学选拔标准,这对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和就近入学的原则都是一种巨大的冲击。此外,这种共建,由家长自掏腰包的情况很少,多数都是单位买单,单位所出资金来源于何处,是否正当?这也是值得关注的,当然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社会各界呼吁限制和取消共建单位的呼声很高,但却一直没有看到彻底解决的迹象,这里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的困难,总之原因很复杂,我们不好妄加评判,但是为义务教育的发展计,还是应该痛下决心,早日解决才好。

(北京 韩女士) 共建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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