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炳棣:“西洋史与中国史并重”理念的成功实践

作者: 杨钊

曾经担任过清华大学历史系主任的蒋廷黻提出了著名的“历史与社会科学并重;历史之中西洋史与中国史并重;中国史内考据与综合并重”的办系理念。他非常重视对清华历史系本科生的培养,为中国史学界贡献了一大批出色的后备人才,后来负笈美国并留美任教的何炳棣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何炳棣从清华历史系毕业多年之后非常自豪地说:“清华历史系的方针虽然比较高瞻远瞩,不急于求功,可是当时同学中并非人人都走这条大路……我自问是一直真正走这条道路的。”

何炳棣作为见证“二战”后美国中国学兴起的第一代中国学人,并且担任过美国亚洲学会会长这样重要的学术职务,在海外学术界的名气非常大,但是在国内的影响力却有限。二00五年之后,随着何炳棣的学术自传《读史阅世六十年》在中国内地出版并且热销,他的名字才逐步为国人所知。二0一七年之后中华书局陆续系统翻译出版了何炳棣的六部学术代表作,他的学术成就终于全景式地展现在了国内学术界面前。以往对何炳棣的研究都未能使用他未出版的英文博士论文,对于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西洋史博士学位的这段重要经历语焉不详。因此,本文聚焦何炳棣在哥大完成的英国史博士论文及其师承关系,以他如何践行“西洋史与中国史并重”的理念为中心,从中管窥面对中国史学现代转型的中国学人如何在海外进行学术研究并获得一席之地的艰难历程。

何炳棣博士论文的题目是《英国的土地与国家,1873—1910 :对土地改革运动和土地政策的研究》(Land and  State in GreatBritain,1873—1910 :A Study of Land Reform Movements and Land Policies )。他在副标题中点出了自己重点关注一八七三至一九一0年间英国土地政策背后的社会动因,选择这个时间段,是因为一八七三年是英国著名的功利主义思想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去世的年份,而一九一0年是英国议会通过“人民预算案”的年份。密尔是英国从十九世纪初到一八七0年间各式各样的土地改革运动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亨利·乔治(Henry  George)的土地税思想则是密尔去世后土地改革思想的高峰,并深刻影响了在英国财政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人民预算案”。土地改革运动在这一时期已经开始影响英国议会在乡村和城市土地方面的立法,促使英国开始运用国家力量干预土地的买卖与分配,提供了“理解当今英国土地政策不可或缺的背景”。

何炳棣在自己的博士论文中首先介绍了激进土地政策的组成要素。第一个要素是回归土地,反对圈地运动后的土地兼并,主张政府对地主征收土地税。第二个要素是为了维护城市的健康,政府要出面对城市的土地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何炳棣在第二章中重点探讨了英国经济“大萧条”期间(一八七三至一八九五)农业发生的变化以及乡村的土地问题。英国农村在这一时期出现了土地的租金下跌、农业土地的资本价值严重贬值、土地过度集中,以及农业人口在农业危机中迅速减少等问题。它们“清楚地证明了土地由私人经营是失败的实践”,必须由国家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接着,何炳棣在第三章中探讨一八七三至一九0五年间国家与乡村土地的关系。大萧条产生的经济后果和激进主义思想的影响,迫使自由党的土地政策逐步迈向“土地城市化”。但是,英国政府既无能力,也无意愿解决伴随农业萧条而来的土地贬值。因为土地价值的下降沉重打击了传统的土地贵族阶层,这不仅削弱了土地改革的阻力,而且有利于弥合英国经济和社会层面的差异,英国政府自然乐见其成。

讲完政府在乡村土地问题上的态度后,何炳棣在第四章中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基层土地改革团体在土地问题上的主张,这也是充分体现他博士论文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的一章。从理论上讲,征收土地增值税和将土地国有化是相辅相成的土地改革主张,但是英国大部分的土地改革团体却认为前者更加切实可行。何炳棣在这一章中还运用跨国史的视野,重点强调了美国经济学家亨利·乔治的单一地价税思想对英国土地改革团体的影响。无论是主张土地国有化的团体,以及其他主流的土地改革团体,还是刚刚在英国政坛崭露头角的工党,都逐步接受了亨利·乔治派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主张,找到了联合起来的最大公约数。到十九世纪末时,英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一步加速,城市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口也越来越向城市聚集,所以何炳棣在第五章中专门探讨政府在城市土地问题上的政策。作者明确指出:“国家由于两个主要原因来干预城市的土地问题:提供住房和获得税收。”

回顾了国家与乡村和城市土地问题的关系之后,何炳棣在最后一章重点讨论了一九0六至一九一0年全国性土地政策的初步形成。英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在十九世纪后期发生了迅速的变化,为了能够维系社会的稳定,驯化激进的政治势力,政府必须做出努力吸纳部分激进的土地改革主张,因为它毕竟反映了部分社会诉求,政府不能置之不理。到一九0九年时,约翰·伯恩(John Burn)提出了关于土地政策的重要法案《一九0九年住房、城市规划等法案》。这部法案在英国的土地政策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英国全国性的土地政策初具雏形,长达四十年的土地改革运动终于取得了部分成效。从此,城市私人土地的所有者在拥有产权的同时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政府也有权对城市的土地进行规划。英国的土地问题从十九世纪末社会运动中的重要议题逐步变成政府内部技术性的政策问题。

何炳棣在博士毕业后转向从事中国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取得了令国际学术界瞩目的一流成果,他公开出版的学术代表作也集中在中国史领域。但是,从何炳棣进入清华大学历史系读本科开始,到他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获得英国史博士学位为止,他长达十多年的求学生涯却始终以西洋史为中心。可以说,他从本科阶段开始就受到了系统的西洋史学术训练,为他博士论文的完成以及初步形成自己的治学特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九四四年,经过艰苦的努力,何炳棣终于在竞争极为残酷的中美庚款考试中脱颖而出,考取了西洋史门,赴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何炳棣在经过一番考虑后决定主修一五00年之后的英国及英帝国史,并选择约翰·巴特利特·柏莱柏诺(John Bartlet Brebner)教授为自己的博士论文指导老师。柏莱柏诺曾经求学于英国牛津大学,受到了扎实的英国史学术训练,毕业后来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任教。一九四六年秋季学期,何炳棣修读了柏莱柏诺“一七七六年后的英国史”这门与他的博士论文写作最密切相关的课程。

何炳棣深受蒋廷黻“历史与社会科学并重”理念的影响,在确定自己准备撰写英国经济史领域的论文后,还选修了两门经济系的课程。其中一门有关财政学的课程由哥大经济学的资深教授罗伯特·黑格(Robert M. Haig)主讲,何炳棣虽然由于自己的听力问题并未认真听课,但是在课下读书自修的过程中阅读了许多财政学领域的学术名著,还是收获颇丰。而何炳棣对来自匈牙利的访问教授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开设的经济史课程则很不“感冒”,因为他认为该课程偏重阐释理论和观点,缺乏扎实的经济数据和史实作为支撑,听了几周之后就决定弃课。何炳棣对这门课的态度其实也反映了他在经济史研究中的学术旨趣。

何炳棣在哥大完成的是一篇标准的西洋史博士论文,他曾经受到的这些学术训练对他的论文写作产生了巨大影响,使其博士论文呈现出了鲜明的特色。首先,何炳棣选择经济社会史领域作为论文的研究题材,与大多数中国留学生侧重选择政治史、外交史的题目有较大不同。欧美学界的英国史研究在二十世纪中叶以前也基本上是政治史和外交史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要想取得研究上的突破非常不容易。因此,何炳棣要想在他较为熟悉的英国十九世纪史里面找到尚有挖掘余地的重要题目,从经济社会史领域着手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况且他在准备留学考试时也有一定的经济学基础。一经确定研究题材后,何炳棣也有意识地加强经济学方面的学术训练,选修了几门经济系的课程,为自己的博士论文写作准备好理论工具。

其次,何炳棣这篇英国史博士论文运用的史料极为丰富,使文章的结论有扎实的史料作为支撑,保证了文章的史学价值。何炳棣充分利用哥大图书馆和纽约公共图书馆的丰富馆藏,在论文中既使用了英国史研究中常用的一手史料,又利用了很多稀见的“草根性”最原始史料。常见史料包括英国政府的官方文献,如英国议会的辩论记录、英国议会的文件集、英国议会颁布的法令等,这些史料虽然会被大多数英国史学者使用,但是其数量庞大,涉及面广,是进行英国官方城乡土地政策研究的必读史料。在稀见史料方面,何炳棣专门使用了英国十九世纪末主要的土地改革组织的出版物和小册子,内容涵盖了这些组织的章程、年度报告、会员名录、公开演讲等。这些档案充分展现了基层的土地改革团体在促进英国官方土地政策转变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是何炳棣论文中创新性结论的重要支撑。

另外,何炳棣的博士论文采用“自下向上”看历史的视角,以鼓吹土地改革的基层社团作为切入点,考察其对英国城乡土地政策转变发挥的作用。何炳棣在这篇论文中超越了传统英国史家重点关注精英政治人物的局限,把目光聚焦在基层的土地改革团体上,从社会运动如何形成压力集团,并最终影响政府决策的新鲜视角出发,得出了颇具新意的结论。何炳棣之所以能够通过研究视角的转换实现研究结论的创新,与他之前受到的西洋史学术训练密切相关。他在博士期间主修的“一七七六年后的英国史”,虽然是一个通史课程,但是“柏师英史演讲课注重社会和经济”。这门课的侧重点显然给了何炳棣很多启发,促使他更为关注包括社会运动在内的社会层面对历史发展的作用,从而形成了自己的博士论文在研究视角方面的鲜明特色。

由于中美庚款的公费资助只有两年半的时间,而何炳棣是无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西洋史博士论文的,所以他只能到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教授中国通史和远东国际关系方面的课程,一边工作一边完成论文。这种经济上的压力无形中促成了何炳棣学术生涯的后半段转向中国史的教学与研究。

何炳棣在美国从事中国史研究时为自己树立了很高的学术标准,那就是要以自己在中国史方面的学术成果,得到西方主流历史学和社会科学学术界的认可。何炳棣既然决定在美国任教和从事学术研究工作,而且他又“决心踏进汉学以外的世界”,就必须要对标美国主流史学界的学术标准。在当时的欧美史学界,西洋史研究自然是其最擅长的领域,重要的学术标准与学术范式基本上都来自于此。何炳棣在完成英国史博士论文时,就下定决心实现两个愿望,“首先是通过广泛的阅读和与师友们的讨论,尽力了解国际上哪几位近现代史学家代表史学研究的世界最高水平”;另一个愿望是“紧接着博士后全部投入国史研究时必要跳出‘汉学’的圈子,以西方史水平为尺度,并以自己国史研究的部分心得尽快地尝试着打进西方历史及社会科学方面第一流的期刊——这才是国史研撰较高较难的试金石”。何炳棣之后在论文发表方面瞄准的都是英美一流的历史与社科期刊,比如《中国历史上的早熟稻》就发表在国际顶级经济史期刊《经济史评论》上。何炳棣在哥大完成的博士论文属于英国经济史领域,所以他对英国和国际经济史领域的学术动态极为关注。他在哥大经常翻阅《经济史评论》,觉得无论从一手史料的开掘还是史学方法的运用上,这本期刊都达到了经济史领域的最高水准。他立志要在这本期刊上发表文章,还专门致信《经济史评论》的主编、剑桥大学著名经济史家波斯坦教授,询问是否可以刊载中国经济史方面的论文,得到肯定的回复后就完成了关于早熟稻的论文并顺利刊发。何炳棣成为首位在《经济史评论》上发表文章的华裔学者,这篇文章也是该刊第一次刊载“非西方”领域的经济史论文。除了这篇在何炳棣“精神生活里永久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的经济史论文外,他还先后在美国人类学的权威刊物、所谓 “真正科学的期刊”《美国人类学家》的首篇位置上发表《美洲作物传华考》,在美国历史学领域的顶级期刊《美国历史评论》的首篇位置上发表《黄土与中国农业的起源》。何炳棣转入国史研撰之后,在经济史、人类学、历史学等学科的顶级期刊上都发出了华裔学者的声音,提高了整个中国史研究的学术影响力。

西洋史研究不仅为何炳棣提供了一流的学术标准,而且在具体的研究内容方面也为其中国史研究带来很多启发。何炳棣在自己的英国史博士论文中主要研究英国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土地政策,受此影响,他在转入中国史的研究后,也很关注中国的土地问题。当他为撰写扬州盐商的论文而翻阅《清实录》和各种地方志时产生了新的学术发现,那就是试图对明清赋役制度中的重要概念“丁”和“亩”的含义进行新的诠释。何炳棣之所以能够得出“明清两代的土地数字并不代表实际的耕地面积”这样富有创新性的结论,与他在博士期间从事的研究密切相关。他曾经读过英国著名法学家弗里德里克·威廉·梅特兰(Frederic William Maitland)的代表著作《末日裁判书及其他》,里面的主要观点就是十一世纪英国法令规定田地最大的纳税单位是“海得”(hide),其实际面积差异很大,甚至多达五倍,所以不能将“海得”错认成实际耕地面积的单位。何炳棣如果没有之前在英国史方面的深厚积累,是很难受到梅特兰观点的启发并将之应用到中国土地数字的研究中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