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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只”“乐旨”解
作者: 傅刚襄十一年《传》载魏绛引《诗·小雅·采菽》:“乐只君子,殿天子之邦。乐只君子,福禄攸同。”两“只”字,宋《经注》本:兴国军学本、江阴郡刻本、抚州公使库本、岳刻本均同。《注疏》 本如刘叔刚本、阮元《 十三经》本亦同《经注》本。但金泽文库卷子本及宋庆元沈作宾本作“旨”。案,此句杜《注》:“谓诸侯有乐美之德。”杜以“美”为训也。《说文》:“旨,美也。”则见其底本作“旨”。又,二十四年《传》引《南山有台》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杜《注》:“言君子乐美其道为邦家之基。”亦以“美”为训,可证底本确为“旨”。胡承珙《 毛诗后笺》说《左传》之“旨”是“只”假借,“只”,严粲《诗缉》说是语词,“旨”亦是语词。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同意胡承珙说,认为杜预训“旨”为“美”,误。语词之说,起于后人。“只”,《毛传》无训,郑玄《笺》训为“是”,于《樛木》“乐只君子,福履绥之”句笺曰:“妃妾以礼义相与和,又能以礼乐乐其君子,使为福禄所安。”是训“只”为“其”,作代词。《南山有台》“乐只君子,邦家之基”,郑玄《笺》曰:“‘只’之言‘是’也。”都是作为代词用。《毛诗》 中有以“只”为语词者,如“母也天只”(《将仲子》)、“仲氏任只”(《燕燕》)等,“乐只君子”,郑玄则训作代词。《左传》所引,或不出于《毛诗》。“乐旨”,当从杜《注》作“乐美”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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