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奔跑
作者: 王琰早晨跑完步回来,洗漱、早点之后,时间还早,开始坐下来安静地读书写作。是啊,跑步如同推开他平静生活的门,是开启爱松每天繁忙生活的第一步。一闪眼,生活就扑面而来。
爱松每天早晨都去跑步,6点20分准时下楼,然后,跑进冷冷的风里。这是他多年就有的习惯。寂寞,也不寂寞。他的手机上,有一个运动软件。锻炼回来了,有时,他会把他跑步的路线发给他的爱人,上面可以显示跑步的时间、最快和最慢的时速,甚至,还有消耗的卡路里数。他每天都沿着一个线路跑,没有什么变动,只要地方不变,他一定还会继续沿着这个线路跑下去。他一向都是个按部就班的人。
一个人跑在空寂的街道上,不知道爱松会不会想象着,他的爱人就在身边。他们俩一个在云南,一个在贵州,远隔千山万水,写作将他们紧紧地连在一起,他们有总也说不完的话。
我和爱松是鲁院第24届高研班的同学。院子里有一棵树,又有一棵树,然后,又有一棵树。泡桐、雪松、银杏、玉兰、国槐、石榴……大门上有鲁迅先生的头像,一楼有鲁迅先生的雕像。我们最初以树的模样那样相聚在一起,树叶哗哗作响,是读书的声音吗?文学和我们一同在风里生长。我们彼此珍惜,并心灵相通。我们成立了一个跑步小组,每天清晨,我们一起跑步,穿过北京的雾霾、高高的立交桥、长长的街道,还有草木茂盛湖泊澄澈的红领巾公园。这些成为我们共同的美好回忆,让我们在后来的人生里,不说话,就能信任平和地一路走下去。在鲁院,他的房间里叠满了书,更多的书,被他读进了心里。窗外树影婆娑,银杏叶片金黄,爱松沉湎于文字的温暖里,心无旁骛。他很忙,一个个文字在他的指尖追逐着碰撞着闪现在屏幕上,音符一样汩汩流动。他的注意力集中在书上,集中在文字上,这让他看起来有些不谙世事。这是一段安静的时光,嘈杂的、纷繁的、迷茫的、混沌的日常生活借居在世界的另一边,白昼吹着号角渐渐靠拢而来,内心高举着灯火的人渐次到来,并引领我们前行。我们居住的小院不大,我们的梦想很大。
也是在那一年,爱松入选了诗刊社第30届青春诗会,出版了一本叫《巫辞》的诗集。我们为他的诗集召开了研讨会。一群热爱诗歌的师生坐在宽敞的会议室里,用了整个下午,仔仔细细打量着这部诗集。那个下午,窗外沉寂的秋风,也被会议室满满的激情激荡。时间转瞬即逝,但是在那些单纯、热烈与诗意相伴的时光,却嵌在记忆里,变成了一首美好的旋律。
生活有规律地重复着琐碎。他的诗集里有许多叙事诗,《为母亲买药》中他想把母亲的病痛彻底刷去;《八一和老三》里他总是抗拒不了朋友的哀求与不安,所以明知道朋友不会还钱,他还是每次把钱借了出去;《老非》里,整个下午,他都在弹吉他给砖厂的工人老非听;《坐车》中,他看着一位苍老得像父亲一样的老人在5路公交车上睡了一路。爱松就是这样,带着悲悯心,一路打量四周的人,一路打捞出生活里琐碎里的诗意,写进文字里。
他的诗里有琴弦,不经意间就会奏响,一个个音节泉涌而出。爱松所学的专业原本是古典音乐。他醉心于音乐,音韵调和,弦里弦外,除了乐符,便是诗篇。他的诗集布局整齐。爱松写下了二十四节气诗,写下了母亲的一天,写下一个个亲人,写下故乡的一个个地名。多年后,在他的一本叫《金缕曲》的长篇小说中,我再次看到一部交响乐般布局整齐的作品,意象华美,纷至沓来,有奏鸣曲、慢板、快板,还有终曲……他弹吉他时,贵州的同学打开手机,录下长长的旋律,发给他在贵州的女朋友。这是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有人在千里之外,为你唱歌。爱松的爱人一次次飞来看他,每次,她走了他都会醉一次,有规律地重复着。
他是个天生的打捞者,就算在闹市他也仿佛生活在大自然里,云南神秘的巫术也被他打捞进了诗里。云南是一个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地方。来去自由的风,拂过尘封已久的古老王国,废墟出土青铜大鸟,或是浑身鎏金的人像,或是造型怪异的石头狮子。巫术与神灵沟通,影响着当地人的生活。烧红的金属上出现秘密的裂纹,与朴素的生活有关,怀揣秘密迎风行走的会是谁呢?梦境比现实真实。春播夏耕,秋收冬藏,婚丧嫁娶,鬼魅随黄昏将近,夕阳像是最后的火焰,警告凶煞,不要靠近。历史如同琥珀,封存着一只挣扎的昆虫,可以用来占卜吗?云南林木茂盛,山河壮美如一张鲜红的牡羊皮。爱松被这种独特而满是神秘的文化浸润得久了,骨头骰子来回投掷,青铜、冶炼、轮回、锁孔,未知的图案与色泽,在他的作品里进进出出,在他的笔下渐渐铸造成形。一座叫《晋虚城》的小镇子里,一条《通灵街》,或者《招月》,或者《罪赎》……爱松就这样一手写诗,一手流畅地写起了小说。
爱松长长短短的故事里弥漫着神秘、陌生的气息,黄金锻造语言,近乎疯狂地编织,有着些许巴洛克风格,却又流淌出与生俱来的成熟与合乎情理。这大概就是一个有天分的作家在极端努力的长途跋涉之后要抵达的方向,他沿着光的指引,一路飞奔而来。
闪闪发亮的变奏依旧充斥在他的文字里,他的文字背后,隐匿着单簧管、长笛、小提琴、大提琴、钢琴,甚至可能是一座珍藏已久的青铜的贮贝器。变奏有着排山倒海的力度,沿道路来回穿梭,灌注于他笔下的老屋,他的晋虚城,并一路溢出梦境。他的笔下,有训练有素的文字,还有一支训练有素的庞大乐队,为文字演奏华美的交响乐章,迎接生命到来,并为死亡送葬。
云南的深秋有点凉了,穿着运动服必须跑起来,才能让身体渐渐热起来。可是,这里依旧满眼绿色,这是座冬季也开花的城市,四季并不分明。
有一年,他打来电话,欣喜地说云南到贵州的高铁开通了,我替他高兴,爱情的距离变短了,春天一下子越过了子午线。
后来,我们在泰山相聚,一大群人热热闹闹熙熙攘攘。那又是一个秋天。落叶如同走失的大秦帝国,枝头空空荡荡,日出要用最隆重的方式拜祭。爱松的腿生病了,登山时他得有人搀扶,不能行走自如。一瘸一拐的爱松依旧是儒雅的,面对病痛,他保持了他的绅士风度,他不抱怨,只是努力地向前走,一阶一阶慢慢往高处攀登。一群参加成人礼的孩子们身着汉服,在泰山之巅宣誓。他们背后藏着千寻山峰,藏着又一天的日出。一觞流水慢慢流,几朵闲云守着,日子就这样一天又一天地过下去,或激越或平淡,都在你自己。
爱松没有因为时间和病痛改变的爱情,是不是可以在某一时刻发生化学反应,两种物质就会合并成另一种物质,在一览众山小的泰山,爱松笃定这个时刻会到来,一定会。我告诉他,无论我在哪里,一定去参加他的婚礼。后来,他结婚时我飞去了,去一天,回一天,参加婚礼一天。
爱松的腿疼还没有全好,他就重新开始跑步,他跑起来一瘸一拐的,可还是坚持向前跑。爱松整个人就是一棵阳光里生长的松树,呈现出积极向上的态势。他奔跑的模样弥漫着音乐的旋律。他总是会准时准点在固定的地方出现,一个生命被文学点亮的人,跑过一幢幢楼房,一座长长的天桥,心无旁骛地奔跑,是清空自己并进入思想的过程。于是,跑步有了形而上的意味深长。
很长一段时间里,面对独龙族是如何摆脱贫困的这样一个重大选题,爱松沉浸在采访、行走和连续不断的写作中,这段泥泞、艰难的跋涉持续了一两年的时间。后来有一次笔会,聚在一起,讲起他创作《独龙春风》的那段日子里,他说,有时候,写不下去了,他就去跑步,跑着跑着,像是醍醐灌顶,背上长出了翅膀的感觉,格外轻快。那天,他流水一般一口气写下了一万多字。一个写作者,他见过的人、走过的路,都会携着风、携着雨,与他深爱的故乡的山山水水一起,走进他的文字里。他以笔为锄,一遍遍挖掘出埋藏在泥土深处的果实。这本书很厚,写了有四十五万字。这本书,是他写作结出的果实,让他在一遍遍行走与掘进中,日渐变得笔力丰沛,增长了驾驭大题材的能力。
后来,他考上了鲁院和北师大联办的研究生班。这次要脱产学习一年。一年后,他成了我的师兄。我们一先一后走在同一条道路上。爱松重新开始去鲁院不远处的红领巾公园跑步。公园很大,湖水清澈,他依旧每天持之以恒地向前奔跑。
你好,欢迎你。你好,再见。北师大人脸识别的门禁彬彬有礼。满院建筑巍峨,白玉兰在高处盛开。所有的风景都可以共享,与牡丹园相遇,与京师学堂相遇,与六月兰相遇,与曦园相遇。雕刻时光咖啡馆可以小憩,韩式料理的小熊冰激凌可爱,比萨要趁热吃,拉出长长的丝,怎么也扯不断。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每一天都像是走上舞台,理想的纯净令爱松奔跑的姿态显得庄严而神圣。一群写作的人,一群年轻的文学圣徒,每一个字和句子的出现都如同寻找神迹,不可替代。夜晚的灯光照亮书籍,他常常舍不得睡,忙着把梦想付诸行动……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奔跑。
北京的秋天是最美的,像是又一次去赴美的约会,这一次,是爱松硕士研究生顺利毕业,他的毕业论文得了优。香山的红叶似乎一夜间就都红了,那红灿烂耀眼,如同一个王国的庄园。爱松曾经带领着同学们,去赴与香山红叶的约会。红叶秋风,适宜坐而论道,饮酒聊天。这一次,他约了朋友们去潭柘寺。潭柘寺龙王殿前悬挂的一尾鱼风干成了石头,击之可发五音。大雄宝殿后站着两株银杏树,西侧为雄,东侧为雌。一千一百多年的古树身上挂着密密麻麻的红布条,承载着密密麻麻的心愿。天上的云与人间的烟火相伴,每一桩大事皆是小事,每一朵花都被诵经声唤醒。拾阶而上,站在高处俯瞰,高低不平的路都变得平坦起来,前后的曲折也变得遥相呼应。山梁、洼地、沟渠、土坎,变成或长或短或明或暗的线条,在雾气里意味深长。走进这里,其实也是走近自己,走近内心深处。写作写着写着,不再是文字,不再是技巧,而是认知,是真真切切触摸到的粗粝与疼痛,是你对周遭世界的看法与回应,风花雪月皆为过眼云烟。
潭柘寺一茶馆叫禅茶院,泡一壶明前龙井,板栗香气如天气氤氲,瞬间弥漫开来,再干燥的天气也会变得阴雨绵绵。
他不在北京的时候,我在北京。我听到他在电话里喋喋不休地叮嘱,拜托他的同学关照我,让带我去吃火锅,让买冰淇淋给我吃。好朋友就是那个替你早早想好了要走的路,并不断提醒你该出发了的那个人。因为他,我养成了跑步的习惯。我每天清晨奔跑到了身体的极限,汗流浃背。经过长久的练习,我体内的五脏六腑像一台懈怠已久之后重新启动的机器,生气勃勃地转动起来。那感觉很神奇。我在远离他的地方,像他那样每天持之以恒地向前奔跑。
今年,他又上了云南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专业是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他一向都是个很努力的人。他问我,你要不要也争取读博?我认真地问自己,要吗?人生是一架巨大的螺旋形梯子,拼尽全力才能一路向上。生活如此琐碎和芜杂,常常让他不知所措。为了考上研究生,他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学习英语,上了博士研究生后,英语还是个难题,占去了他很多时间。他总是随身带着一摞卡片,每天走到哪里,单词就背到哪里。一大堆的必读书目,这个他倒是不怕,读书,一向都是他最为擅长的。可是,生活里除了读书、写作,还有柴米油盐,爱松沉浸于书本里,总是会忘记了别的。爱人有时候会对着他抱怨,爱松啊,我也是个作家呢。爱松立即抱歉地站起来,说,你告诉我,我现在做什么。他只是不小心就忘记了,其实,心底里,他是愿意分担事情的。
他的家,成排的书柜里满满当当是多年积攒下来的藏书,每每发现好书他会热情地讲给朋友听,有时候,索性买了直接寄过去。这些书不是买来就排在那里,而是陪伴他多年筛选出来的。他会告诉儿子,我可能没钱给你,可是,这里的每本书都是我满世界寻觅来,可以反复阅读的财富,做一只书虫也能富可敌国。爱松收藏了一些珍品书,还有一些孤本,爱书的朋友去了他家,总是会爱上他的家。现在,他在贵州有一个家,在云南还有一个家。两个家里,除了藏书,都有两张大大的书桌紧挨在一起,书香氤氲,有人伴你读书,堪为灵魂伴侣。爱松喜欢喝茶,坐在这里,泡上茶,这里就像是一个夫复何求的天堂了。
每个人被生活挟裹着,时而欢喜,时而悲伤,心情不由自主地随风起伏跌宕。这么多年,爱松看起来置身时间之外,依旧时常穿中式立领衣服,围着格子围巾。爱松一点点变得更好,一点点向上生长,努力将自己长成一株郁郁葱葱的植物。梦想令他的脸庞闪耀圣洁之光。一个人的梦,是一棵树苗,一群人的梦,就是一座森林。
写作的人总是在不断地行走中。我在克孜尔石窟壁画上,看到胡琴、琵琶、羯鼓、箜篌奏响,满墙飞天裙袂翻飞。一位燃臂照明的佛陀走在路上,他高高举起的双手,是点亮道路的火把。我莫名觉得他在奔跑,且越跑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