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校地合作、育训结合”的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作者: 艾国 尚秀全 孟清华

[摘           要]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明确指出,高等院校应切实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色,开展高质量产教联合育人活动,以此推动大学生综合能力的持续提升。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主阵地,应强化其特征,基于“校地合作、育训结合”的视角,深入剖析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应然之义,洞察问题本质,理性审视当前煤炭类专业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顽瘴痼疾,在合作机制、“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多维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守正创新、革故鼎新,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策略,打造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高地,构建新时期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新范式。

[关    键   词]  校地合作;育训结合;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5)08-0037-04

“校地合作、育训结合”,从字面意义便能理解,它拓展了校企合作的内涵,是指高职院校与区域政府、企业行业等多主体携手,实现合作共赢,共同推动产教融合,以此达成大学生职业素养的全面提升。在此过程中,高职院校紧密围绕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服务当地企业,贴合地方经济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养合作,为属地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与有力的智力支持。[1-2]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作为“老牌专业”,在全球能源结构大幅调整的当下,更应主动求新求变,持续顺应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探寻高质量协同育人的有效路径,从而积极应对社会和行业对煤炭类专业人才提出的新诉求。[3]

一、基于“校地合作、育训结合”的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人才培养创新的时代应然之义

构建“校地合作、育训结合”的人才培养共同体,是我国高职院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路径,也是职业教育迈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2022年发布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着重强调打造产教融合这一战略任务,掀起了职业院校联合其他主体共建校地合作格局的热潮。因此,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作为“老牌专业”,在构建人才培养新格局中应发挥“领头羊”作用。这需要明确当前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价值逻辑,找准实践中的难点与痛点,理性看待开展人才培养模式革新的重要意义:一方面,革新有助于提升人才培养与煤炭产业发展的适配性,让人才更好地满足产业需求;另一方面,能够增强煤炭类专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职能,为地方经济注入活力。在此基础上,提出科学合理的推进路径,进而为职业院校其他专业广泛、深入推进“校地合作、育训结合”的人才培养共同体建设,提供极具价值的方法论和实践指南。

二、新时期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顽瘴痼疾

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人才培养以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为发展主线,需要校企双方展开高质量互动与互补,实现资源与人才优势互补,进而提升煤炭类专业大学生的综合素养。[4]然而,当前受传统育人理念的束缚,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人才培养面临一系列顽瘴痼疾,严重制约了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

(一)机制不明,难以发挥多元主体育人作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针对“校地合作、育训结合”制定了诸多文件,旨在明确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路径。总体而言,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依据国家文件政策精神,积极进行了有益探索。实践证明,政、行、企、校多元育人是高等职业教育契合产业需求、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但机制不明这一突出问题正严重阻碍着多元主体作用的有效发挥。政府承担着宏观调控与资源配置的职责,然而在引导政、行、企、校协同育人的过程中,完整清晰的激励与监督机制仍未建立。激发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的扶持政策,在精准性和有效性方面仍需改进,对各主体育人成效的考核标准也不够明确,这使得各方参与的动力和规范性不足。行业协会凭借对行业发展趋势的精准把控来指导人才培养方向,是连接培养主体、跨越沟通障碍的关键角色。但由于多元育人的协调沟通机制不够明晰,行业协会在推动学校与企业间的精准对接,组织各方围绕行业发展开展深度合作时困难重重,其桥梁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企业作为人才培养的关键主体,由于实践教学投入、知识产权共享以及人才优先录用等环节的利益分配和权益保障机制缺失,导致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亟待提高。与此同时,学校在与其他培养主体协同合作时也面临困难,在实训基地共建、课程共建、“双师型”教师共享等关键环节的合作机制不够完善,难以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人才培养的强大合力。[5]

(二)师资共建思路不明,难以构建“双师型”教师育人格局

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推动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建设的关键支撑和动力基础。目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校企双方在“双师型”队伍建设的内在动因上仍需达成统一共识。高职院校推动教师实践操作能力提升,加强对行业最新技术的掌握,根本目的在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6]而企业培养“双师型”教学队伍的出发点更多侧重于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创造经济效益。校企双方在“双师型”教师建设动机的统一上,仍面临思路不清、长期回报与短期投入矛盾、可操作性措施缺乏等问题。二是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模式匮乏。实践证明,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企业技术骨干入校授课等传统模式存在不少体制机制障碍,校企联合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共同设立师资发展专项基金等创新模式仍需加强实践探索。三是校企共建的保障与评价机制思路不明晰。[7]“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共建需要时间、资金、政策等方面的保障,校企双方在任务分担、成果共享等方面缺乏有效思路。如何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共建的全过程中贯彻落实权责统一原则,实现双方在共建过程中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仍需大量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三)校地合作有效性偏低,难以共同开展高质量教育教学活动

“校地合作、育训结合”的核心在于学校、地方政府、企业能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互动联结、优势互补,开展深度合作的教学活动,从而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协同多元育人的局面。[8]但在实践中,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对自身定位不够明确,未能将最新的行业理念渗透到人才培养过程中,校地合作有效性偏低,难以共同开展高质量教育教学活动。具体表现为:一是学校与企业发展目标存在差异。学校的首要目标是提升学生综合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而企业的第一目标是创造价值和经济效益,人才是其价值创造的要素之一。双方在人才培养合作中缺乏统一且明确的长远目标规划,导致在课程设置、实践安排等关键育人环节难以达成深度契合。二是管理协调机制缺失。校企双方属于不同的组织体系,有着各自的管理模式与运行规则。由于缺乏明确的沟通协调机制,在合作过程中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决策不一致等问题。对于实习学生的管理,学校注重理论知识的巩固拓展、技术技能水平的提高,而企业则侧重于实际生产任务的完成,化解双方定位差异矛盾,需要在管理协调机制方面进行创新。三是权益分配与保障机制不明。在校企合作育人过程中,双方投入的资源不同,对于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归属以及人才优先录用等权益分配缺乏清晰界定,使得合作中存在诸多顾虑,难以全身心投入多元主体育人实践。[9]

三、基于“校地合作、育训结合”的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人才培养创新模式构建

(一)创新机制,发挥多元主体育人作用

“校地合作、育训结合”的主要目的是培养高质量、能满足企业实际需求的人才。因此,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必须将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与标杆企业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发挥行业优势,参与育人过程,这既能激发企业的参与热情,又能有效提升人才培养的总体质量。

1.直接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

在人才培养的准备阶段,煤炭类企业应积极介入,与院校展开深度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煤炭类生产企业可组织各方专家和一线技术骨干,与院校教师充分研讨。围绕煤炭行业的实际发展需求、岗位技能要求以及未来技术走向等多方面因素,深入剖析煤炭类专业课程体系的构成。经过多轮论证与交流,结合企业生产需求,精准确定煤炭类专业核心能力,进而承担部分专业核心课程的研发工作,为后续开展高质量教育教学活动奠定坚实基础,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紧密贴合行业实际,避免理论与实践脱节。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尤其是实践教学环节,煤炭类企业应直接承担专业认知实习、跟岗实习以及毕业实习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工程师对大学生进行直接的实训指导。在真实的煤炭生产场景中,学生能够直观感受工作流程,熟悉各类设备操作,将课堂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深度融合,切实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以及职业素养。这种全方位、全过程的直接参与,有力保障了煤炭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高质量,为煤炭行业输送更多符合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

2.间接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

与直接参与不同,在煤炭类专业人才培养进程中,煤炭类企业虽不直接面向学生授课,但通过多种间接方式深度参与,发挥着关键作用。一是企业提供实训设备。当前,部分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存在设备陈旧、实训硬件不达标的情况,而企业提供的先进且贴合行业实际的实训设备,有效弥补了这一短板,助力学生在实践操作中锻炼技能,提高专业创新能力与实训操作能力。二是提供实训平台。传统课堂往往局限于理论知识传授,企业搭建的实训平台打破了这一局限,创建出真实的行业环境,让学生在其中提升专业综合素养。三是培养师资。通过建立校企产教融合共同体,企业助力职业院校教师深入了解行业新技术、新标准、新理念,提升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煤炭类行业发展需求,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综合上述两种模式,企业参与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方式不同,校企双方合作的深度也不一致,育人效果自然存在差异。通常情况下,企业更倾向于直接参与的方式,一方面能够有效控制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提前发现有潜力的学生,有利于日后引入优秀人才。而间接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则需要企业对煤炭类专业进行大量投入,并完全围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开展工作。

(二)协调统一,校企双元共建师资队伍

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本地企业培养高质量人才。[10]《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师资共建是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也是职业院校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根基。因此,高职院校应联合当地企业共建师资队伍,提升人才培养队伍的质量。

1.构筑多元合作平台,构建“双师型”教师培育载体

校企多元合作平台是推动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师资队伍培养与建设的重要载体之一。一方面,高职院校可联合政府、行业企业、煤炭类协会等打造“1+N”“双师型”教师培育平台。通过常态化组织教师参与企业一线实践活动,共同开展人才培养、专业课程研发、新技术合作以及社会服务等项目,有力推动“校地合作、育训结合”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可与政府、企业共建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过程,以此提高教师服务煤炭类行业发展的水平,提升其教育教学能力。[11]

2.强化双向互动交流,凸显“双师型”教师梯队建设

在校地合作、育训结合的理念下,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应充分发挥主体积极性,实施产业导师特聘计划。将企业高技术人才、产业导师、企业管理人员等引入教师队伍,签订师徒协议,开展产学研合作。同时,组建“传帮带”教师梯队,以企业专家为引领,发挥其“传帮带”作用,唤醒煤炭类专业教师的身份认同意识,初步形成“企业大师+院校名师”“产业导师+学科带头人”“能工巧匠+专业骨干教师”“企业技术骨干+专业青年教师”的“双师型”教师梯队。如此一来,高职院校煤炭类专业教师能够持续汲取煤炭类领域的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设备等,紧跟煤炭类产业发展前沿动态,为带领大学生共同探讨解决煤炭生产实际问题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