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来越高难度的贪吃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殳俏)
弗朗辛·柏丝说,在七宗罪里,贪吃可能是拥有最引人入胜同时也最自相矛盾的一种罪行。随着社会文化观念的变化,每个时代的人们都对“贪吃”有着不同的解读,同时也把减轻这种罪恶的门槛逐步提高。中世纪的时候,贪吃的可怕被解释为——吃过多食物意味着人的一种特殊的偶像崇拜,即把腹部当做上帝来崇拜。这种行为不可避免地把信徒的注意力从真正值得赞美的宗教中转移了出去,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即是,永远不要让自己吃得过饱,以至于要在肚腩下垂的情况下做祈祷,饱足快感所带来的昏昏欲睡会让你看不清上帝的伟大形象,不如少吃一点,也清醒一点。工业革命时期,这种观念又发生了转变,因为在一个现实和理性主义唱高调的社会里,每个人自然都能领悟到,享受食物有它的两面性:一方面,“贪吃”已经失去了某些宗教层面的耻辱性,甚至转化为一种骄傲的象征,因为拥有享用美食的权利建筑在生命力昌盛和世俗成功的基础上,其某些部分还是蛮值得歌颂;但另一方面,粗俗的炫富和浪费也与大吃大喝紧密相连着,“贪吃”反映着一部分人物质世界的丰裕和精神世界的粗鄙,所以在那个时代里,小说中的暴发户形象往往被描绘为脑满肠肥嗜吃甜食的胖妇,这也不足为奇。而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贪吃”的罪恶越来越多地与“健康”联系在一起,我们对疾病和死亡的过分关注以及对健康生活的病态追求,都将“贪吃”冠上“影响人类健康的罪魁祸首”之名,人类相信一切不妥的根源都自不恰当的食物而来,也相信通过节食和锻炼,可以实现我们不切实际的长生不老的愿望。这种文化将“贪吃”从一种可以导向其他罪恶的罪,变成了一种可以引起其他疾病的疾病。人们在恐惧和诱惑中,将美食过度妖魔化了。
但人之为人总是矛盾的,越是讲究节食,就越难抑制贪吃的渴望,越是列数贪吃的罪恶,却越是能发觉其中真正的好处。通常,人们谈到“贪吃”的话题时,总是免不了要列举和赞美某个贪吃者又吃掉了多少美味的食物。很多美食评论家都忍不住举出这样的例子:如果你恰好遇到两位体格丰满的女士在谈论节食的挑战与难处之时,请千万别相信这就是她们人生的终极目标了。此番讨论只是下番讨论的前奏,她们通常都会立刻侃侃而谈那些让人发胖的食物有多美味诱人,绘声绘色,激动不已:“哎呀,上个月我通过节食减了两公斤,要不是亲戚送我一盒子黄油枣泥饼,那个香味呀,哎呀,也许这两公斤就能保持到今天了。”“黄油枣泥饼对我来说还是可以忍耐的范围,我的问题是见不得那些烤得香喷喷的肉,比如椒盐烤蹄膀吧,啧啧啧,那烤得脆脆的肉皮,里面一层的猪油和胶质在你嘴里又烫又香……”如此的谈话在文学上的先例也不少,柏丝也举过《萨蒂利孔》的例子——表面看来,它讽刺庸俗、无度和堕落,但仔细想想,它还着实是个颂歌呢,尽情歌颂了无度的佳肴美酒,浪漫的私情和性。就跟我们大学的古典文学教授所说的一样,中国有那么多的文学作品痛斥私奔以及不道德的性,但仔细阅读之后,你就会发现,其百分之九十的篇幅都在细致地描写这些事情给人带来的愉悦和刺激,只在结尾处轻描淡写且含含糊糊地评论道,这等事情终究不好,所以最好不要去做。但这样微弱的道德批判早已去不掉前文给读者们种下的恶之花的种子了。
美国美食教母费雪曾在其著作《美食家的字母表》中为贪吃者正名道:“这是个很有趣的现象,从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是个贪吃鬼,然而,我们所有人或多或少,或明或暗总会犯贪嘴的毛病。如果要坦白的话,我能肯定每一个人都至少有一两次吃到肚子险些胀破的经历,不管吃的是鹌鹑杏仁蛋糕还是煎饼。事实上,我同情任何从不放纵自己享受此等感官快乐的人,他不仅要决定个人的限度是什么,还要决定对他而言,美食主义的终点和贪吃的起点在哪里。”这样的一番辩护在当时可谓石破天惊,但在今天,却造就了更高难度的“贪吃”。因为如今,就连“贪吃”都变成了一种象征随性和洒脱的时髦的缺点,那些女明星和模特再也不会像之前那样津津乐道自己的苗条身材自节食而来,而是改换成了“啊,你不知道么,其实我是个美食家”的反应。但天晓得,她们边历数着自己不计后果大吃大喝的经历,边扭动着她们瘦骨嶙峋的身躯,“我有罪,我贪吃,但上天竟然没有惩罚到我”这一全新的潮流,无疑让“贪吃”又向更高难度跨出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