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震云:幽默可以是一种生活态度(4)
作者:朱伟进入90年代,刘震云就开始写长篇,不写中篇了。他写长篇,也是先回故乡。写第一部长篇《故乡天下黄花》,用了半年时间,发表在1991年第一、二期南京《钟山》杂志上,同年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第二部长篇《故乡相处流传》,也用了半年,也发表在《钟山》杂志上,1993年第二期,同年由华艺出版社出版。第三部《故乡面与花朵》,四册洋洋大观,200万字了,断断续续一共写了8年,1998年也由华艺出版社出版,在《钟山》、广州的《花城》、天津的《小说家》、杭州的《江南》等杂志都选载过。华艺出版社1992年出版了《王朔文集》,在当时很红。
刘震云说,写《故乡天下黄花》时,他还不懂长篇结构,只知道利用时间轴。因此,这部小说其实是将4个年代的4个中篇,连贯成一个整体。4个年代,分别是民国初、抗战(1940)、解放后(1949)、“文革”(1966~1968),横跨60年时间,写三代人。刘震云说,故乡是地点,天下是空间。天下之大,这里却指,空间太小。黄花呢?人比黄花瘦,刘震云说,黄花是指献血。他写的是,一代代人,轻易死于非命,命如草芥。看起来是不同社会背景造就,其实都是权重与人生的关系。刘震云的小说,主题其实都是,以悲悯心,写百姓命贱。
四部分,第一部分是人际关系基础,最简单。村里一共孙、李两家财主,李家是老户,据说村乃李家所创。孙家迁来,给李家当过佃户,故李家本应就是村长,权威。但民国改朝换代,孙家儿辈孙殿元不知天高地厚,就替了老辈李老喜,夺了权。李老喜借袁世凯复辟的机会,本想让大儿子李文闹雇外路枪手,废孙殿元一条腿,逼其让位。没想李文闹却让枪手杀了他,欠下血债,还扣了20块杀人费。枪手故意走漏风声,孙家就认清了仇家。
刘震云定了夺权就要付出人命这个基调,叙述节奏把握得极其巧妙:他先让孙家老辈孙老元很快知道杀儿子的凶手,精心物色了杀手、设计了复仇过程,时间却从过年,一直拖到端午。到了端午,杀李老喜,又一波三折,刘震云用习惯的阴差阳错,复杂了因果关系。孙老元雇了混过革命军的干儿子许布袋,派两个长工当帮手。许布袋杀李老喜,遇上李老喜跑肚子,扑空,没杀成,李老喜却自己吓死了。李老喜未死于凶杀,但许布袋与两个长工的对话,却被副村长路黑小的老婆偷听到,于是就有了证人。许布袋跑了,两个什么都没干的长工却成了替死鬼。第一部分的结尾,李老喜的大儿子李文闹本来接他父亲当村长名正言顺,却被那个少付了20块钱的枪手拿走了脑袋——枪手成了土匪头领。这就使无赖许布袋代表孙家,当上了村长。出人意外,又不意外。
这个村,反倒是两个无赖当村长的时间最长。一个是许布袋,从北洋政府时一直当到解放后“土改”,才被李家佃户赵小狗的儿子赵刺猬替代。许布袋能坐那么久,是因为他懂“看着谁想杀咱,咱判他个谋反,先动手杀了他”。他说,“我在队伍上干过,知道这一套”。替代他的赵刺猬是什么人?赵刺猬的娘原是李文闹的相好,有一天大白天,两人厮混,让赵小狗一帮人撞见,双方脸面都挂不住,他娘就自杀了。这就成了赵刺猬在“土改”中的资本,他从贫农团团长,自然就当上了支书,从“土改”后一直当到“文革”。
我以为,刘震云这小说,写权与人的关系,是写权害人。从这个角度读,第二部分与最后的第四部分,其实比第一、第三部分都要残酷。第二部分是,孙老元的孙子孙屎根成了八路军,李老喜的孙子李小武成了中央军,孙老元的侄子孙毛旦成了警备队的汉奸,许布袋是村长,路黑小的儿子路小秃是土匪。这五角关系是,许布袋征粮,孙毛旦带着日本人来收粮,孙屎根想打一次伏击;李小武得知孙屎根的计谋,设计黄雀在后;两人都想因此立功升迁,路小秃也想趁机渔翁得利。刘震云让情节错位:孙屎根麻翻日本兵的计划流产;李小武没捞到日本俘虏,却俘获了八路军、孙屎根;路小秃只扒到3个日本兵的衣服;许布袋躲到庄稼地里睡大觉去了。最后倒霉的是村里的百姓——死了5个日本兵,日寇前来报复,以翻倍的代价,屠杀了30多个村民,奸淫了20多个妇女。
刘震云总是有意避开直接因果。第二部分中,李小武放了孙屎根,第三部分结尾,他的残部被解放军剿灭,宣判他时,他说:“抗战时我捉过几个八路军俘虏,现在看,不该放,该杀了他们。”但整个第三部分,孙屎根在邻县当书记,与李家并不构成冤仇关系。小说中的主角,其实不是孙、李两家,而是从许布袋到赵刺猬。第三部分,带领赵刺猬与他的朋友赖和尚闹“土改”的,是外来干部老范,外乡干部才铁面无私,寒冬腊月能将李家全体扫地出门,彻底抄没了他们的家产。第三部分,孙李结构其实已经彻底铲除:赵刺猬用手榴弹砸死了李文武,李家子孙彻底被镇压。孙家呢?许布袋逃进大荒洼,被李小武关进铁笼,冻死了。孙实根(解放后,他将屎改成了实)的娘信了佛。而孙实根在第四部分的作用,也只是:成了“走资派”回乡想躲清闲,被三派争抢,因为批斗他,就体现着实力。等他成了革委会副主任,三派又抢着巴结。再两年,第二次被打倒,赖和尚就用“大字报”,将家乡的“炮弹”送到他工作的邻县,导致他跳楼自杀未遂,成了残废,用箩筐抬着四处批斗,也是权力的牺牲品。
读完这部小说第四部分,认真思考,你才会意识到,刘震云用的是解构的方式,写权力意味的变迁。这个村的权势,原来要靠资历与财富(李老喜);许布袋颠覆了这规矩,变成有权就有了势,有势亦有了钱。赵刺猬又颠覆了许布袋,变成有权就可改变身份,有了身份便有了势。到了“文革”,卖香油的李葫芦靠着背语录的功夫,一步登天,就可另立一个山头,变成第三方,与苦心经营十几年的赵刺猬平起平坐,瓜分他的权力了。李葫芦唤醒了一直辅佐赵刺猬、甘居下手的赖和尚,提醒他完全可以替代对方。李葫芦也使卫东和卫彪意识到,他们也可以后来居上,只要打倒对手,就能成为胜利者。这就变成了:只要有野心、有手段,就可以扳倒对方。因为,谁掌握了权力,谁就反而变成了被动方——掌权者就是“走资派”,权在手里,就得等着别人来夺。在这逻辑下,就变成你刚上台,我就要你下台。当然,夺权都要付出血的代价,这鲜血就是底层百姓。刘震云用数字说话:赖和尚与李葫芦联合,夺了赵刺猬的权,死8人;卫东与卫彪联合,夺了赖和尚的权,死5人。“文革”结束,李葫芦、卫东、卫彪都作为“造反派”被捕了,来了个外乡人当村长。然后,再闹事,又死两人,外乡人下台,最终,赵刺猬的儿子赵互助又上台了。
从李老喜到孙老元的儿子孙殿元、李老喜的儿子李文闹、孙老元的干儿子许布袋,从赵刺猬到赖和尚、卫东、卫彪,再回到赵互助,刘震云哀叹的是他的故乡,这样天下中的“黄花”点缀的,血迹斑斑的大地。(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