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守信成市场“通行证”

作者: 石青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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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是一位返乡创业人员,在她的创业过程中,最头疼的问题便是融资贷款。

“贷款太难了。”李波感慨道,小微企业因为体量小,长期在高负债中运营。由于企业信用体系还未健全,很多金融机构对其征信报告不完全信任,对高负债的小微企业都是“秒拒”。

这就是现如今不少小微企业在融资贷款时不得不面对的尴尬。

近日,《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处境或将逐步得到改善。在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意见》提出将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企业融资增信制度,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

“过去贷款像走迷宫,现在信用就是导航仪。”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司长蒋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健全的信用体系下,信用正在成为市场经济运行的“通行证”。

“信用代证” 省下20多万份证明

《意见》一开始就提到,要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等。不过,在《意见》发布之前,各地方和部门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应用探索。

浙江省推进“信用+公共服务”,在政务审批中为信用良好的主体提供“容缺办理”服务;在“信用+就医”场景中,推行就诊结束后一次性付费,目前累计金额已达24亿元。

江苏91万投标企业通过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释放了1687亿元现金流,相当于腾出了30个港珠澳大桥的建造资金。

成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向本刊记者透露,现在成渝两地正在实施“信用代证”改革,用以推动“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并且成渝已经签订全国首个“信用代证”区域互认协议。据成渝两地发改委统计,两地共以9845份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了25.45万份无违法违规证明。少了20多万份证明的开具,企业运行效率提升了一大截。

《意见》 出台恰逢其时

我国“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到,要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意见》的表述增加了治理机制,提出要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高级顾问专家杨宜勇认为,目前需要健全机制来化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责任不清问题,同时还要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

因此,《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

此外,杨宜勇补充说,从《意见》中可以看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需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一是信用信息的碎片化与不透明,二是市场交易中的信任缺失。当前,信用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和地区,缺乏统一管理和共享机制,导致信息孤岛现象严重。

按照《意见》要求,我国将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深度联通、数据共享。

这可以提高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和可用性。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意见》对失信主体作出了惩戒规定,即使是政府部门也不例外。

例如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部分,《意见》首先就提到了深化政务信用建设,明确表示政府及其部门出现失信行为的,按规定将其纳入信用记录,限制其申请各类财政性资金和项目等。

对市场主体违规的,《意见》也作了相关规定。

过去以来,部分信用管理机构打着优化信用的旗号,钻管理漏洞,甚至市场上还出现了帮助失信人员规避“限高”的灰色产业。这导致很多领域仍存在“守信成本高、失信代价低”的逆向淘汰现象。

不少受访者表示,市场经济中的失信行为,如合同违约、虚假宣传、拖欠账款等,严重影响了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如何通过对守信行为的激励和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来增强市场主体之间的信任、降低交易风险,成为当下的一个重要课题。

这次《意见》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方面单独列出,强调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在申请政府资金、享受税收优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股票债券发行、评先评优、公务员录用遴选调任聘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禁止。《意见》还设置了信用修复机制,意在鼓励失信群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强调为守信主体在公共服务中提供便利或优惠。

其实,关于守信主体的便利或优惠这一点,成渝地区“信用代证”便是一种落地形式。

正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所说:“信用不是道德枷锁,而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

当守约的便利逐渐累积成竞争优势,失信的代价清晰可量化,完善的信用体系将带动整个经济社会运转效率进一步提高。

责编:杨琳  [email protected]

美编:孟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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