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探析《水浒传》中女性人物形象的儒家文化烙印
作者: 徐小雯 杨捷羽 邱镜萱
当前学界关于《水浒传》的研究论文大多是关于结构内容和文化内涵等方面,聚焦于女性人物形象的研究较少。而大多数关于《水浒传》女性人物形象的研究大多从女性人物形象的分类和对比角度着手,没有将其与儒家文化结合起来。本文关注书中篇幅不长的女性人物形象,在文本分析的基础上探索不同类别的女性形象中体现的儒家文化烙印。古代封建社会采取各种措施来巩固男性的绝对统治,并试图按照男权社会的需求来塑造女性社会角色。儒家文化的妇女观中有着落后的内容,比如贞节观、“三从四德”、阴阳之说。在儒家文化视域下解读《水浒传》中的女性人物,就会发现大多数女性人物身上都存在着儒家文化中落后妇女观的烙印。女英雄如顾大嫂、孙二娘和扈三娘,受到儒家文化忠义观的影响,其人物形象中女性的温柔妩媚不见踪影,而代之以男性的刚强和忠义,完全被男权社会所同化。受到儒家文化中阴阳之说的影响,书中塑造了许多女性弱者,如金翠莲和林冲的妻子,都在封建社会中遭受着男权的迫害。以阎婆惜和潘金莲为代表的行为失度的女性更是体现了封建社会对女性贞洁的严酷要求。“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贞操观便在书中有所体现,而一旦有违这个贞操观的女性就会被片面地定义为恶毒的女性。以王婆和阎婆为代表的三姑六婆不仅精于算计,而且心狠手辣。在儒家文化的义利之说中,有一条便是远离三姑六婆,认为她们见利忘义。综上所述,书中不同类别的女性人物形象构建深受儒家文化妇女观的影响,和儒家文化妇女观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儒家文化中的妇女观流变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父系氏族社会逐步取代母系氏族社会,男权思想开始出现。从商代开始,男性逐渐取代女性成为主宰。为了从精神层面加深女性对男性的依附以巩固封建统治,儒家妇女观逐渐发展壮大起来,成为一种文化积淀。儒家文化的妇女观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易传》中有阴阳的德性即为乾坤,将男女与天地做类比。天为尊,地为卑,天在上,地在下;男为尊,女为卑,男在上,女在下。此时妇女观还未被系统地提出来,只是处于萌芽阶段。孔子曾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论语·阳货》)在孔孟时期,儒家对妇女的看法虽然存在一定的社会偏见,但并未形成系统的歧视理论。到了汉代,董仲舒将阴阳哲学引入儒家,鼓吹“阳尊阴卑”,明确提出了“三纲五常”思想,对封建社会的伦理观念产生了长期重大的影响。“三从四德”彻底剥夺了女性的独立人格,使女性处于绝对的从属地位。到了宋代,程朱理学兴起,提倡“存天理,灭人欲”,对女性的束缚进一步加剧。在这一体系中,女性被要求恪守妇道,行动受到限制,甚至出现了对女性贞洁观念的严苛要求。从孔孟时期到汉代儒学再到程朱理学,女性社会地位逐渐降低,社会对女性的束缚进一步加剧。女性主要承担家庭义务,大多数情况下作为“人妇”存在,丧失了独立地位和主体意识。
受儒家文化中的妇女观影响,《水浒传》体现了女性的“美而不好”和“好而不美”特征,并且否定婚姻自主和自由恋爱,主张女性具有依附人格,使女性缺失了自我意识。宋江在三打祝家庄之后也将扈三娘许配给了相貌和能力都不及她的王英。而扈三娘迫于宋江的“义气”,也只能答应下来。在书中,女性人物的存在只是为了陪衬凸显男性人物,反面女性人物显示出了男性人物的忠义和勇猛,正面女性人物也带有明显的男性化特征,显示出女性主体意识的淡薄。行为失度的女性是“美而不好”的,潘金莲相貌姣好,但是心思歹毒且丧失贞洁。女英雄是“好而不美”的,顾大嫂骁勇善战却相貌不佳,“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无论是贞节观还是“三从四德”,都是社会对女性的强加约束。在这种社会文化体系下,女性只要违背了儒家文化妇女观的规定就会遭到社会的批判和严酷镇压。
二、不同类型的女性形象中体现出的儒家文化烙印
在对《水浒传》中的女性人物的文本分析基础上,依据其品德高低与命运轨迹,将女性人物形象分为大致四类:女英雄、女性弱者、行为失度的女性和三姑六婆。其中,女英雄与女性弱者是书中的正面人物形象,前者的人生经历大多体现在舞枪弄棒和江湖义气之中,而后者多殁于社会迫害而无力反抗;行为失度的女性与三姑六婆则是书中的反面人物形象,前者大多因对原配丈夫不满而“红杏出墙”,超出传统婚姻道德的界限,后者则大多是在生活中为一己私欲而不择手段的女性。
(一)女英雄:忠义观与男性化特质的烙印
在《水浒传》中,忠义观作为贯穿全书的核心思想,深刻地影响了书中人物的行为动机,尤其是对于女英雄们的影响更为显著。《水浒传》的全称“忠义水浒传”直接点明了“忠君义友”这一主题,这不仅是汉代以后儒家忠义观的体现,更是作者施耐庵希望通过作品传达的重要价值观。在这种背景下,女性角色的塑造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忠义观念的深刻影响,其中扈三娘的行为尤为典型。
扈三娘,外号“一丈青”,被描绘为“天然美貌海棠花”,兼具美貌与武力。然而,在面对家族恩怨和个人命运时,扈三娘展现出了深受儒家忠义观影响的一面。祝家庄之战后,她没有选择复仇,反而听从宋江的安排,成为其义妹,并且顺从地接受了包办婚姻。这种逆来顺受的态度,以及对宋江命令的绝对服从,反映了扈三娘内心深处的忠义观念。丈夫王英战死,扈三娘前往应对时被郑彪所杀,追封为“花阳郡夫人”。她的牺牲进一步强化了忠义观在她行为中的主导地位,最终成为男性斗争的牺牲品,同时也化作封建礼教下女性形象的一个典型悲剧符号。
顾大嫂和孙二娘的形象更多地体现了传统儒家文化话语下对女性人物所寄予的男性化特征。顾大嫂生得“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武艺高强,性情刚烈,以开酒店为掩护行侠仗义,展现出不逊于男儿的英勇与决断;孙二娘“辘轴般蠢坌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脚”,勇猛凶悍,心狠手辣,经营人肉包子店闻名江湖,体现了超越常人的杀伐果断。二人皆在男权社会中以男性化的特质求生存,毫无固有的阴柔之美,而是充溢着勇猛刚毅之气。这也体现了儒家文化视域下的女性的非常态化特点。
(二)女性弱者:“阴阳论”的烙印
西汉董仲舒运用“阴阳论”,将男女比之为阴阳,“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基义》),运用天意将男尊女卑的社会结构合理化。这一观念深深影响了后世对性别角色的认知。《水浒传》中的女性形象,尤其是像金翠莲这样的弱者,成为这种性别不平等的典型代表。金翠莲相貌美丽,“鬅松云髻”“袅娜纤腰”,但是出身贫寒,承受着社会的多重迫害。她的悲惨遭遇由一连串的不幸交织而成。她同父母在渭州投亲未果,其母在客店病逝,使她早早承受了身世之苦和丧母之痛。随后,恶霸郑屠见其年轻貌美,写了三千贯文书,并未付钱就强占了她,令她遭受了失身之痛。更为残酷的是,郑屠的妻子不久后将她赶出家门,迫使其随父流落街头,在酒店卖唱还债,再次承受了被抛弃和被欺凌之痛。这三重苦难叠加在一个柔弱的女性身上,折射出当时男权社会对底层女性的无情压迫和剥削。金翠莲的身世不仅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整个时代女性命运的一个缩影,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礼教“阴阳论”下女性的无力与悲哀。
(三)行为失度的女性:贞节观的烙印
《水浒传》中行为失度的女性形象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父权时代贞节观对女性的束缚。儒家贞节观强调妇女必须保持性行为的纯洁与单一,如《礼记·郊特性》中提到:“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而随着历代儒学家对贞节观的不断鼓吹,这种观念逐渐成为女性的基本行为规范。北宋理学家程颐曾言:“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二程遗书》)这表明,男性重视女性的节操,从根本上是为了维护男权社会的稳固性和不可动摇性。
在《水浒传》中,行为失度的女性大多出身低微,因为与原配丈夫不合,而与奸夫私通,最终落得悲惨的下场。潘金莲就是一个“美而不好”的行为失度的女性形象,书中描绘她为一个风情万种的市井女郎。她出身低微,因拒绝财主的非分之请,被迫嫁给相貌丑陋、靠卖炊饼为生的武大郎。婚后的生活没有给她带来满足和幸福。在王婆的挑唆下,她与西门庆迅速结合,并参与谋害了武大郎。在儒家文化语境下,女性是不能背叛自己的丈夫的,必须从一而终,要夫在从夫,夫死从子。因此,潘金莲不守贞节并且谋害夫君,被视作典型的恶女形象。
封建社会对于妇女出轨的惩罚十分严苛,私刑盛行。潘巧云出生于低微的屠户家庭,先是嫁给了王押司,王押司死后又改嫁给杨雄。杨雄工作较忙又不懂风情,于是潘巧云与寺庙的和尚勾搭成奸,还嫁祸给石秀。最终杨雄用非常残忍的手段杀害了潘巧云。阎婆惜也是如此,宋江怒杀阎婆惜,只因为阎婆惜看了宋江与晁盖的书信。女性对丈夫不忠诚或者触犯了丈夫的利益都会惹来杀身之祸,这也体现了男尊女卑的社会现象。
(四)三姑六婆:义利观的烙印
儒家义利观倡导重义轻利,将仁义道德作为行为规范的核心准则,对过度逐利的行为持批判态度。孔子在《论语》中提出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观点,认为真正的君子应当追求道德和正义,而不是仅仅关注个人的利益。孟子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提出“舍生取义”,即在面临生死抉择时,应该选择维护道义而非保全生命。
在《水浒传》中,儒家义利观在女性形象塑造上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其中三姑六婆中的王婆与阎婆极具代表性。阎婆将女儿许配给宋江时,满心满眼都是宋江的钱财,极尽阿谀奉承之态,女儿的意愿被她抛诸脑后。当宋江杀了阎婆惜后,阎婆沉着应对,先稳住宋江,再于县衙门口高呼宋江杀人,致其慌乱中逃走。王婆在潘金莲与西门庆的私情中扮演了极为关键的角色,她不仅极力撮合二人,从中谋取私利,更为了利益出谋划策,唆使潘金莲毒杀武大郎,可谓是为利而罔顾一切。探其渊薮,她们的行为动机实有无奈之处。在男权主导的社会环境中,老年女性一旦丧夫,若有子女尚可依附儿子生活,若无,则只能独自面对风烛残年。因此,像书中三姑六婆这般的行事风格,既是为了个人的生计,也折射出当时社会制度下女性艰难的生存境遇。然而在儒家义利观的框架之下,“义”是高于“利”的,秉持道义优先。三姑六婆唯利是图的行径背离了儒家所尊崇的仁义理念,被视为道德低下的小人,遭到了强烈的批判。
本文在对《水浒传》中的女性人物的文本分析基础上,探析女英雄、行为失度的女性、女性弱者和三姑六婆这四类女性形象构建与儒家文化妇女观的关系。在古代封建社会,政治和经济的综合因素造成了女性低下的社会地位,从而形成了贞节观和“三从四德”等落后的妇女观。顾大嫂、孙二娘和扈三娘等女英雄自带男性化色彩,信奉忠义,失去了正常的女性特点,被男权社会所同化。金翠莲等女性弱者在封建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遭受着男权社会的迫害,体现了阳贵阴贱的儒家文化思想。阎婆惜和潘金莲等行为失度的女性的悲惨下场更是体现了封建社会“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贞洁观。王婆和阎婆等三姑六婆不仅精于算计,而且唯利是图,是儒家文化义利观所极力批判的女性人物。这些人物或正或反,但大多结局悲惨,在男权社会中被儒家文化妇女观所同化和影响。《水浒传》中女性形象的儒家文化烙印充分体现了文化意识形态对文学创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