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他者”观念浅析“三言”中的女性形象
作者: 李熙曈 陈兴栋
“他者”这一概念最初属于存在主义哲学领域,由萨特、海德格尔等哲学家进一步阐释发展。例如,萨特将自我分为“自为”和“自在”两种状态,“自为”代表超越性的自我,“自在”代表内向性的自我。萨特还认为“他者”与主体的存在是相互依赖的,主体通常在被“他者”注视后,得以确认自己处在“自为”状态。法国作家西蒙娜·德·波伏瓦(以下简称波伏瓦)作为当代女性主义研究的杰出人物,基于前人的“他者”思想,尤其在萨特观点的影响下,进一步发展了“自为”与“自在”的辩证关系,将“他者”用于分析男性与女性的对照关系。在《第二性》中,她指出女性是“他者”,即“没有或丧失了自我意识、处在他人或环境的支配下、完全处于客体地位、失去了主观人格的被异化了的人”,并进一步对女性为何处于“他者”状态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女性认清自身处境,寻求解放,实现主体性超越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古代以儒家伦理为主流的社会架构中,“三纲五常”等礼教体系逐渐构成了稳固的父权秩序。女性在此制度规训下,既被排挤出社会生产领域困守闺阁,又被固化为家庭与男性的附属品,逐渐丧失主体地位。《喻世明言》《醒世恒言》《警世通言》(以下简称“三言”)作为明末时期冯梦龙基于宋元话本改编、创作而成的短篇拟话本小说集,其中包含了大量女性形象,在书中我们能看到部分女性仍遵守封建礼教,还有部分女性冲破封建束缚,其中的女性形象可谓鲜活多样。“三言”中描绘出的大量女性形象或囿于“他者”状态,或试图走出“他者”状态,让我们体会到明末时期女性意识的部分觉醒与解放。因此,笔者将以波伏瓦的“他者”观念对“三言”中的部分女性形象进行分类归纳,并简要分析。
一、囿于“他者”状态的女性
波伏瓦提出的“他者”观念,既承袭黑格尔主奴辩证思想的哲学脉络,又融摄马克思生产劳动论的经济视角,以此双重维度剖析女性被构建为“第二性”的生存状态,“男人在经济生活中的特权位置,他们的社会效益、婚姻的威望,以及男性后盾的价值,这一切都让女人热衷取悦于男人。对于绝大多数女人来说,她们仍处在受支配地位。由此可见,女人在看待自己和做出选择时,不是根据她的真实本性,而是根据男人对她的规定。在男人面前,她成了一个客体”(波伏瓦《第二性》)。其指出女性在历史上未能实现从客体到主体的转换是由于女性并未参与社会劳动,“妇女的家庭劳动同男子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比较起来失去了意义—男子的劳动就是一切,妇女的劳动是无足轻重的附属品”(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即女性参与的家庭范围内的劳动并不能使女性获得独立的经济来源以及社会地位。因此,女性基于独立经济权利、社会地位等的丧失,她们的主体性也随之减弱甚至消失,由此成为男权势力下的附属品。此外,波伏瓦还在《第二性》中指出,女性的“他者”状态主要表现为“内在性”,“女人的所谓‘特性’:她‘沉迷于内在性’,她乖张,她世故和小心眼儿,她对事实或精确度缺乏判断力,她没有道德意识,她是可鄙的功利主义者,她虚伪、做作、贪图私利,等等。所有这些都有真理的成分存在。但是我们唯一必须提到的是,这里所说的各种行为,没有一种是雌性荷尔蒙或女性大脑的先天结构强加给女人的:它们是由她的处境如模子一般塑造出来的”,即女性受到空间、思想等的限制,缺少自我的创造性与超越性,从而成为“他者”。
(一)受经济条件制约的“他者”
客体的状态在中国古代主要表现为物品化。女性不是作为人存在,而是父权制社会下的经济交易商品。例如,《喻世明言·木绵庵郑虎臣报冤》中的妇人胡氏“面如满月,发若乌云”,生得貌美。贾涉行路饥渴,在胡氏家中歇脚时见了一面,便提出要迎娶胡氏为妾,但胡氏恪守妇道婉拒。不料,其夫王小四回来听闻此事后便欣然火速同意。因为王小四此前也曾多次想法儿卖掉妻子,换取钱财。胡氏在脱离社会生产的状态下,没有经济独立的能力,不得不依附于男性生存,也因此被男性视作赚取钱财、维持生活的别样经济来源。再如,《喻世明言·裴晋公义还原配》中的黄小娥“脸似堆花”“通于音律”,被晋州刺史看中,以三十万钱强买作为奉承裴晋公的歌姬送入裴府。黄小娥像物品一样,被他人用金钱衡量自身的价值,全然失去了作为人的主体选择权利,成为“他者”。除此之外,还有众多陪嫁的婢女、丫鬟,她们或被许配给他人,或被买卖。
由于女性缺失自主创造经济价值的途径,她们便成为金钱的等价交易物。她们大多附庸在男性的操控下,被交易买卖,丧失主体权利,逐步沦陷为“他者”。
(二)受空间范围制约的“他者”
在中国古代,女子从小便被要求待在深闺楼阁,不得随意出门,并接受“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的训导与规范,如《礼记》中对女子的活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孙希旦撰《礼记集解》)。封闭的生活场域与严苛的思想规训,系统性地消解着女性的主体意识,让她们逐渐接受女性客体化、“他者”化的生存状态。
例如,在《喻世明言·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王三巧儿的居住环境是:“第一带临着大街,第二带方做卧室,三巧儿闲常只在第二带中坐卧。”王三巧儿处于几乎全封闭的环境之中,行为活动受到一定程度上的限制,以及在丈夫蒋兴哥出门做生意归家时,丈夫嘱咐“娘子耐心度日。地方轻薄子弟不少,你又生得美貌,莫在门前窥瞰,招风揽火”。王三巧儿便数月之内,“目不窥户,足不下楼”。再如,《喻世明言·简帖僧巧骗皇甫妻》中的杨氏在丈夫皇甫殿直官差几月未归的情况下,都“寻常不出帘儿外”。只因杨氏生得貌美,遭官人惦记,被官人巧施妙计—托僧儿以三物赠,惹得皇甫殿怀疑,废妻出门,在姑姑牵头下转嫁于他。而杨氏久居一方宅院内,除了一个丫鬟平日没有人际交往,思想迟滞僵化,自身清白也没有想办法去主动证明,只是被动接受,接受来自这一封闭空间内皇甫殿这一主体的评判与审视。又如,《警世通言·王娇鸾百年长恨》中的王娇鸾的居住环境描写为“隔绝内外,将内宅后门下锁,不许妇女入于花园”,致使王娇鸾与周廷章不得相见,思念成疾。中国古代居住庭院大多三进四出,而女性往往居住在整个宅院的最深处,若想走出居住的场所,便要经过许多门落。“中门”在《周礼》中郑玄注为“中门,于外内为中,若今宫阍门”(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警世通言·况太守断死孩儿》中的邵氏为死去的丈夫守节十年,“从来不曾出中门,莫说看街”“闺门整肃,日间男子不许入中门”。邵氏受限于封闭式宅院内,心中郁闷和欲望难以排解,最终失身,自尽而亡。巨大的封闭式宅院使得女性的活动空间极为狭小。
在居住环境的内在封闭性下,出于思想的停滞以及缺少与外界的交流,女性不自觉地将视角更多地放到庭院里具有外放性的男性身上。女性大多附着于男性这一主体,以求获得自己生存感的证明,也因此逐渐丧失了主体地位与自由性。
(三)受“女性气质”制约的“他者”
波伏瓦在《第二性》中对于“女性气质”描述为“所谓具有女性气质,就是显得软弱、无用和温顺”“应当抑制她的自然本性”。“女性气质”从思想层面上对女性的性格特征和身材外貌等方面作出要求,推动女性以“性”为突出特征成为男权思想下的客体。“女性气质”在中国古代思想中亦有迹可循,具体体现在对女性温顺平和的性情品格、言语德行等方面提出要求,如《礼记》中的“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孙希旦撰《礼记集解》)。一个“从”字表明了女性位于从属地位被男性规范。“信,妇德也。”(孙希旦撰《礼记集解》)诚信应当是妇女遵守的行为规范。又如,“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孙希旦撰《礼记集解》),表明中国古代女性在嫁人为妇后应孝顺知大体,主动承担起家政内务。“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毋违命!’”(郑玄注《周礼·仪礼·礼记》)父亲对女儿的教育也是要求女性在嫁到夫家之后要恭敬顺从、忍辱负重。恭敬顺从可以说是古代模范女性极其鲜明的性格特征。
在中国古代文人塑造的女性形象中,对于女性柔媚的外貌描写也十分常见。例如,《警世通言·一窟鬼癞道人除怪》中的李乐娘出场时的描写:“水剪双眸,花生丹脸,云鬓轻梳蝉翼,蛾眉淡拂春山;朱唇缀一颗夭桃,皓齿排两行碎玉。意态自然,迥出伦辈。”“三言”中对女性外貌进行刻画时,“美貌”“温柔”“雅”等关键词都至少使用了十余次,可知女性在文人笔下常常被描写为美丽端庄、温柔贤淑的美好模范形象。
波伏瓦指出,当女性进入中老年时期,“女性气质”逐渐丧失后,她们的主体性在丈夫那里大多无法再通过“性”来被证明,于是她们开始将自己生存的主体性证明需求转移到孩子身上,尤其是儿子。在父权制社会的巨大思想惯性下,中老年女性眼中这个由她“创造”的男性将成为家庭中新的权力中心,因此中老年女性更多关注、围绕孩子做一系列举动,以获得自己生存主体的证明性。例如,《喻世明言·木绵庵郑虎臣报冤》中的正妻唐氏得知丈夫贾涉娶了妇人胡氏做小老婆,且听闻胡氏已经有三月身孕,正妻唐氏因自己没有儿子,她感知到自己的生存性被威胁,基于儒家传统嫡子继承制的影响,附着于男性父权制的客体状态让正妻唐氏做了许多狠毒行为:“将胡氏毒打一顿,剥去衣衫,贬他在使婢队里,一般烧茶煮饭,扫地揩台,铺床叠被。又禁住丈夫不许与他睡。每日寻事打骂,要想堕落他的身孕。”唐氏利用正妻地位对小妾进行打压,以此避免与权力中心的远离,从而进一步证明和保卫自己生存的必要性。
“女性气质”对女性自身的制约还体现在,当有新的年轻女性出现时,中老年女性本就不明显的女性特征受到冲击。于是,中老年女性多通过对同性施压来证明自身的主体存在性。例如,《醒世恒言·两县令竞义婚孤女》中的贾婆本想收石小姐做女儿,但听到丈夫说要对石小姐以宾客之礼相待,感受到丈夫较多关注石小姐,便心生嫉妒。在丈夫出门后,贾婆便做起主母的架势,处处苛待:“小贱人!你当先担得几桶水。”“少不得老娘是个主母。贾婆也不是你叫的。”言语之间,盛气凌人。贾婆还找媒婆将石小姐发卖,驱赶出府。对贾婆来说,石小姐这个女性的出现引起了丈夫别样的关注,贾婆感受到了自身存在的危机,因此她带着发泄与自保的情感,实施了充满攻击性的多种行为,以捍卫自己的地位。
二、试图走出“他者”状态的女性
在《第二性》中,波伏瓦从多个角度论述了女性成为“他者”的原因,但她对于女性“他者”状态的分析并未止步,而是进一步提出了女性应如何走向解放。首先是针对经济层面,“女人通过有报酬的职业极大地跨过了她同男性的距离;此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可以保障她的实际自由。一旦她不再是一个寄生者,以她的依附性为基础的制度就会崩溃;她和这个世界之间也就不再需要男性充当中介”。波伏瓦认为女性应参加工作获取报酬,通过生产建立自身独立性与超越性,从而走出“他者”状态。其次,波伏瓦提出“女性气质”是被男人构建到女性身上的。女性若想对“内在性”进行自我超越,应将女性具有的某些特质进行转化。当意识为自我服务,女性才会获得“超越性”。因此,笔者将从经济状态和“女性气质”两方面来分析“三言”中试图走出“他者”状态的女性形象。
(一)经济依附性的自我超越
波伏瓦在《第二性》中指出,女性若想摆脱“他者”身份,获得主体性的价值,最重要的就是要投身社会生产,实现经济独立。明代中期社会经济发展,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纺织行业的兴盛使得女性从事社会生产的机会增加,进一步萌发了女性的经济意识。
例如,《喻世明言·汪信之一死救全家》中的细姨自己投身于商业活动,看蚕织绢,通过个人劳动参与社会生产赚取钱财,从而使自身获得超越性,冲破男性在经济上对自己的束缚,主体自我意识得以增强,在洪恭要随意卖自己的绢时敢于表达“老无知,你将这绢往那里去”“老娘千辛万苦,织成这绢,不把来白送与人的。你自家有绢,自家做人情,莫要干涉老娘”。强烈的主体意识在话语表达中极为凸显,细姨此时不再是完全居于客体状态的“他者”,语气强硬有力,主体精神在传统封建思想下极具先锋意识。再如,在《警世通言·乔彦杰一妾破家》中,高氏得知丈夫要纳妾时,没有受到男子应有“三妻四妾”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果断提出与丈夫和小妾分居,并在丈夫出门久久不归、难以生计时,“自在门前卖酒”,自力更生参与商业经营,赚取钱财,自立门户。又如,《醒世恒言·白玉娘忍苦成夫》中的白玉娘“且是勤俭纺织,有时直做到天明。不上一年,将做成布匹,抵偿身价,要去出家”。她通过从事纺织生产,凭借劳动赚取收益,改变了以往女性极度依赖男性的经济结构,从而获得反抗“他者”附庸性的底气。还有《喻世明言·李秀卿义结黄贞女》中的黄善聪拥有经商之才,能做到货物账款毫厘不欺。她女扮男装跟随父亲四处经营,参与到实际的社会生产,为自己获取经济基础,打破了客体在经济层面的附着性,推动了自我意识觉醒。因此,黄善聪在恢复女子身份后,也能依据自己意愿,选择合适的时机与李英成婚,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获得主体的超越性,对“他者”状态进行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