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一场横跨30年的狂热
作者: 赵淑荷
时至今日,在B站打开蔡明、郭达、赵丽蓉主演的小品《追星族》,配合弹幕观看,国内历代粉丝文化变迁的痕迹,会渐渐浮现在眼前。
赵丽蓉饰演的奶奶来看望蔡明饰演的孙女,家里贴着黎明的黑白大头照海报,赵丽蓉说这大照片“不瘆得慌”?
对她所扮演的那一代人来说,能够被悬挂在墙上的照片,只有神像、领袖和故去的人;从演艺层面上构成意义的“戏子”登上神龛,对于从革命文化中成长的一代人而言,几乎是怪异的。
小品开头,镜头停留在台下,一群年轻人将苏有朋团团围住请他签名—他是“小虎队”最有人气的成员。蔡明登场,风风火火地出现,说着一口蹩脚的港台口音,赵丽蓉把手往她额头上一搁:“这脑袋滚烫滚烫的。”接下来的笑料是疼爱孙女的奶奶喃喃道:“这是坐下病了(北方方言,意为得病)。”
实际也并未说错。脸颊发热,额头发亮,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如化学反应般难以预测却又持续的狂热状态,是港台文化进入大陆之后,一代年轻人同时患上的“追星病”。这个在央视台庆上播出的小品,的确是将“追星”作为一种症候来呈现的,故事的结尾郭达用《水手》的曲调连问三个“为什么”,更是有一种问诊心态:这代年轻人,到底怎么了?
来自“饭圈”时代的弹幕飘过,用饭圈“黑话”完成了对这个小品的当下解读:“蔡明看来是本命黎明,四大天王团粉,偶尔墙头林志颖。”
两代“粉丝”在此相遇,但他们之间不只是经历了时间的累积。
在粉丝文化已被证明如此重要的今天,我们一定想问,这场横跨30余年、至今仍在继续的集体发热,到底是一样什么东西?
类似爱恋
1985年,国内媒体第一次公开报道邓丽君,这位“使用嗓子的另一个部分唱歌”(即通俗唱法)的歌手,在大陆被事实解禁。王朔在《我看大众文化》里不无柔情地记述:“听到邓丽君的歌,毫不夸张地说,感到人性的一面在苏醒,一种结了壳的东西被软化和溶解。”
邓丽君的温柔歌声,如同春风拂过冰封的河面,松动了人们的文化想象。她令人们学会正视情爱表达,因此有启蒙意义。随后,港台明星进入大陆,掀起追星潮流。
比起“粉丝”这个新生词语,它的对照物“偶像”却远要年长得多。革命烈士、劳动模范、善人好人,用“榜样”一词等价替换了“偶像”之功能,门槛如此之高,人们只肯学习偶像,绝不敢以幻想亵渎偶像。
爱?一样难为情的东西,却是偶像幻想的终极产物。
然而,对通俗文化意义上的偶像来说,幻想才是生命。
费翔在春晚登场,曾因其近乎挑逗的歌舞被指摘为“伤风败俗”;“小虎队”和“四大天王”,靠劲歌热舞和完美皮相博得喜爱,被主流文化认为实在浅薄。可是,无论是个性魅力、人性魅力还是性魅力,这些诞生于唱片和影视业—真正的流行文化—当中的偶像,在提供幻想的维度上有着“榜样”所不可比拟的纵深。
若以罗兰·巴特的观点来看,看似单薄的偶像能指之下,第一层象征,是青春、性感、充满活力与张扬个性的人文色彩;第二层象征,是开放、繁荣、自由的市场经济,他们拥有的财富和自由,与他们拥有的爱一样多。
爱?一样难为情的东西,却是偶像幻想的终极产物。
《我爱我家》里的小女孩贾圆圆,对着张国荣的大幅海报心醉地说:“我爱上他了。”宋丹丹饰演的母亲大惊失色,可那又只是一幅照片,她愣了愣,像条件反射一般制止:“不许爱他!”
在缺少青少年约会文化并且有着强烈早恋禁忌的环境里,那一代少女第一次开口说爱,是面对“天王巨星”。即便一向不被允许怀春的男性受众,今后也多会承认当年曾经幻想某位女星,或者折服于某位男星身上展现的,自己渴望却不具有的男性气概。
对偶像的迷恋,确实有一点爱情意味。借用《潜伏》的一句台词,爱情是“你把我看作一个特殊的男人,我把你看作一个特殊的女人”,沦陷于偶像魅力,意味着一切与之相关的事物都特殊化了。小品里的蔡明在路边蹲守偶像,豪车开过,溅起的泥点子留在裙子上,成为珍藏。
偶像与追随者之间的关系绝无平等的可能。粉丝将操纵自己喜怒哀乐的权力拱手让给对方,追星者对此毫不在意的程度也近乎爱情。来自台湾地区的女子组合S.H.E那首《Super Star》,意在用面对明星的癫狂来描述爱情,反过来却也成立:“我没空理会我,只感受你的感受。”
然而必须承认,我们的语言对情感的概括力非常有限。对一个遥远的、闪光的、未必知晓我们存在的他者所产生的深情,我们在不知道怎么定义它的时候,习惯于把已知的某种情感当成不甚精确的尺子,置于其上比比划划:像是单相思吧,又像暗恋。甚至偶像自己也有如此自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如金希澈,深知“偶像公开恋爱等于对粉丝失礼”。
随着粉丝文化在国内得到正式定义,对偶像的依恋逐渐脱离爱情的对照,甚至现在很多粉丝会觉得,用那种充满了现实算计和叵测人心的爱情来衡量自己对偶像的感情,非常庸俗。
借助“粉丝”之名,对偶像的狂热之爱,成为一种独立的事物,成为它本身。
类似信仰
周杰伦已经是一个“老派艺人”,这个结论的理由之一是,他这些年一直坚称来听自己演唱会的人们为“歌迷朋友”。
千禧年,他出道的时候,我们还没有“粉丝”这个词。
当时的华语乐坛,处在如今人们还在津津乐道的“神仙打架”时期。艺人想出头、想得到被公司“打造”的机会,要靠非凡的才华和非一般的刻苦。难以被父母一辈理解的酷、长刘海、吐字不清,和“10天写50首歌”的励志故事,一同成为周杰伦的标签。
2004年横空出世的节目《超级女声》,改变了周杰伦们的成名叙事。“你造星、我崇拜”模式不再,全民“选秀”推选偶像,影响娱乐文化形态至今。
短信投票的赛制,把造星权力从演艺公司那里下放到观众手中,释放出难以拒绝的诱惑。0.5到1元每条的定制短信在2005年价格不菲,开了真金白银“送偶像出道”的先河。
媒体把这些狂热的、参与选秀生产机制的观众称为“粉丝”。对尚未出道的李宇春来说,她的拥护者似乎还称不上“歌迷”,因为她对于真正的唱片行业来说尚是“半成品”,没有进入文化生产的链条。
粉丝对新鲜人的喜好,剥离了“四大天王”和周杰伦等前时代艺人身上的专业性。如此一来,粉丝之爱也有一点不可名状了:他/她跟我一样,现在还不能算明星,于是姑且称之为“偶像”,而偶像到底是什么?
“李宇春”之后,我们需要用“粉丝”,才能解释“偶像”。
偶像是粉丝的命运共同体。“你一票我一票,××明年就出道”,粉丝认领了这种荣辱与共的责任感,助偶像夺冠,被解释为“跟ta一起站上巅峰”。为自己命名“玉米”“盒饭”“凉粉”就能说明问题,从偶像名字中取衍生词,是证明“所属”的方式。
周杰伦与蔡徐坤超话大战,“周粉”赢了也输了。
偶像是粉丝的梦想投射。“超女”选秀以张扬自我个性、“想唱就唱”的价值观,以及对平民草根一夜成名的伟大许诺,让国人第一次亲身感受安迪·沃霍尔关于“每个人都能当上15分钟的名人”的预言。成名在望,是那个充满机会的时代所能讲出的最好故事,粉丝在追随偶像的过程中,间接获得对时代的参与感。偶像是一面镜子,映射出粉丝的理想,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偶像对粉丝的人格进行了补全。
偶像是粉丝的庇护所。一旦成为“玉米”,就是千万个“玉米”中的一个。这些共享同一个名字的人,会在群体中释放生活中原本不可见的自我,以偶像之名的行动,有着完整而自洽的合理性。
“粉丝”这个词,直接译自英文中“fan”的复数“fans”,而“fans”则是“fanatic”的缩写,这个单词的拉丁语源为“fanaticus”,原本的含义是“疯狂的,热情的,受神灵启发的”。17世纪,“fanatic”在英文中有了“狂热者”的含义,以过度而无节制的热情为特征,“尤其在宗教方面”。
西方媒体通过对“fanatic”的挪用创造了“fans”一词,而这个词根里相对负面的意涵,比如宗教和政治狂热、无节制的疯狂、不合时宜的热情、神魔附体般的失常,伴随着这个短短的缩写“fans”,一直延续到今日的文化表达当中。
在新世纪初的主流想象里,粉丝是这样一群人:他们披头散发,荒废学业,浪费钱财,盲目而冲动。就连我们用来侮辱粉丝的词汇都与宗教有关,当粉丝行为过于出格,人们会骂他们,好像“邪教”。
追星,从类似爱情的东西,变成了类似信仰的东西。
一种非理性
认为粉丝的疯狂只是完全臣服于消费社会大众文化的无脑,很可能是与事实恰恰相反的判断。
事实上,在粉丝文化研究当中,粉丝从来不是只能被“皮下注射”的文化接受者,而更多以具有主动性的创造者和参与者为特征。
没有过“粉籍”的人之所以会觉得粉丝行为难以理解,很可能是因为,粉丝之爱超出了社会惯常的理性规则,即一切付出都应是“有用的”。
自从形成于好莱坞的明星制将个人魅力与商业价值绑定,美貌和气质被明码标价,偶像与拥趸之间,就失去了相互回应的可能,两者在资本世界中所占有的砝码悬殊过大。在严密的资本生产与再生产关系当中,粉丝的狂热付出却有着“不经济”的特性,因为他们不求回报,完全利他,时间、金钱、青春虚掷,只为了偶像好。

巴塔耶有个概念,叫“花费”,后来他将其阐释为“耗尽”,来说明那些违背经济理性的付出。他发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一个支配性的根本原则是做“有用”的事,用于再生产的消费就是如此。但是,驱使宗教迷狂与社会运动的冲动,是一种不具备功利性的“花费”冲动,没有再生产环节,只是散尽能量,像一把烧至灰烬而熄灭的火。巴塔耶将其解释为,因为生命本不是井然的秩序,而是丰盈的自由,在理性社会所限定的封闭系统当中,人只有靠损耗自己,才能表达自己。
巴塔耶的这个判断,完美地解释了粉丝文化当中蕴含着的反叛力量,也能回答,为什么历经几代变迁,粉丝一直是年轻人。做一个粉丝,是这个社会所能允许的最为无害的,令年轻人尽情“耗费”自己的方式。
驱使宗教迷狂与社会运动的冲动,是一种不具备功利性的“花费”冲动,没有再生产环节,只是散尽能量,像一把烧至灰烬而熄灭的火。
然而,不理性的力量,最有可能的结局是被收编。很快,互联网时代到来,社交网络的出现,为粉丝文化的生长创造新的场域,“皆为利往”的平台资本毫不意外地征用了粉丝的付出与创造,新的时代名片—“流量”出现了。
微博创造出一整套令明星人气可视化的机制,偶像反倒成了数据的实体。不是所有人都能弄懂并且想弄懂这套规则,但粉丝必须弄懂。于是,粉丝的专业度在流量时代凸显了出来。“超话”和“热搜”为粉丝的线上参与竖起屏障,“圈地自萌”,自我赋职的“饭圈”形成。
值得注意的是,在媒介更迭的过程中,原生于网络的饭圈文化受到二次元亚文化和日韩娱乐圈的影响,创造出复杂难懂的术语,将追星的门槛提得更高。
过去买买唱片、参加一下歌友会,就能毫无愧色地宣称“我是粉丝”,如今则必须与平台缠斗,服从数据的规则,不然只能算是“散粉”—在“饭圈”之外散落着的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