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成真

作者: 魏哲伦

分不清白天黑夜。酒精从喉咙流淌到胃部,又反冲至大脑的某根神经。我趴在书桌前,脑海里闪过几幅画面,生命、谎言、梦想、死亡……并不清晰,却将我困于时间的迷宫。

灰突突的平房下,鼓声嘭嘭而响。梁姥姥站起来,手舞足蹈,然后气喘吁吁地盘腿坐在院子中间。她哆嗦着说:“吕雯这孩子,嗝……身上有‘人’。”在她对面,一个小女孩规规矩矩地坐在板凳上,周围是一圈儿穿亚麻衣的大人。梁姥姥的每一次哆嗦,都像是一次神谕,带起一阵眼神的交换。

三个小孩子,包括我,还处于读不懂“空气”的年纪。对我们来说,院门口的兔子要比哆嗦的神婆有趣得多。对兔子来说,小孩子手里的青菜要比神谕有趣得多。我相信坐着的吕雯也是这么想,否则她不会小鹿似的转动眼睛,偷偷瞥向我们这边。

青菜渐渐吃光,太阳渐渐西沉。

神婆发出一阵剧烈的抖动,用飘在云端的语气说:“是孩子的太爷。”大人们交头接耳, 梁姥姥说得准,简直就是活神仙。姥姥侧了侧耳朵,点点头,将一张写满红字的黄纸塞到吕雯手里:“放到枕头下面,三天以后拿出来烧了。这几天记着,下炕别从枕头上跨过去。” 三天以后,吕雯做噩梦的毛病果然消失了。

此后,我们一起来过这个院子不知道多少次,兔子换了一拨又一拨,结论都是吕雯身上有人,而不是我、赵兵或是陈兰。似乎不但活着的人应该喜欢吕雯,死了的人也应该喜欢她。从她的曾祖父,到路边的孤魂野鬼,所有人都应该喜欢这个姑娘。

赵兵喜欢她。我也是。

陈兰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十几年后,我和赵兵刚开始创业。SKP的一家咖啡馆里,她竖着眉毛,说,你们两个王八蛋不可救药,从小就只知道看脸。

赵兵说,我现在进步了很多,还喜欢身材好的。我和陈兰笑了笑。他又在撒谎。

直到现在,我还坚持认为,吕雯是北镇县最漂亮的女生。可这件事颇有争议,我只能持保留意见。但是,吕雯毫无疑问是初一(3)班最漂亮的,就连陈兰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班主任因此总点吕雯起来回答问题,而不点成绩最好的陈兰。顺带一提,我们的班主任有几个身份值得注意。第一,她是教语文的。第二,她是陈兰的亲妈。

那天的作文题目是《梦想》。我的同桌,赵兵同学,第一个被叫起来念作文。他捏着一张发皱的作文稿纸,斜着身子,学着古惑仔的样子讲,要成功有三个条件:钞票、钞票、钞票!他毫无疑问地获得了“庸俗”的评价。天花板上的吊灯都被笑声震得摇晃。

借着晃动的白色灯光,我不出所料地发现,这混账手上的稿纸是一片空白。

“梦想”这件事,对当时的我们来说,似乎是一个必然会抵达的远景。我说我的梦想是永远十五岁,大家永远坐在这个班级里上课。陈兰的母亲笑着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事。陈兰紧接着说,她的梦想是考上清华。班主任不置可否。我偷偷告诉她,听说北大也不错,可以再考虑考虑。

那天吕雯作文的具体内容,我已经记不清了。细碎的阳光随风穿过纱窗。女孩说,她想成为画家。钞票、清华,与之相比都显得庸俗。

班主任一笑,说,小姑娘古古怪怪的。

“古怪的小姑娘”。这是北镇县第一中学公认的事实。

吕雯手里的课本总是涂满了画。一次数学课,我和赵兵同时忘记带课本,便只好向她借。课本的配图从未如此丰富。直角三角形的旁边,画着一个络腮胡男人、一盆向日葵还有一片海。男人一头卷发至少几天没洗了。他邋里邋遢地靠在三角形的直角边上,支着腮帮子,面朝大海发呆。一盆向日葵飘荡在海面上,盛开、绽放。我和赵兵参详了一节课也没读懂这幅画的内涵。赵兵说,男人是个大款,闲着没事出来看海。我说,男人应该是在数学课睡觉,被老师骂了一顿,于是跑到外面发呆。

我们只能去请教吕雯。吕雯说,男人是毕达哥拉斯先生,他想不出定理就要跳海自杀。尽管男人的行为有些极端,但也在我的理解范围内。因为众所周知,毕达哥拉斯先生是有点疯疯癫癫的。例如,他曾发誓永远不吃豆子,永远不迈过门槛……在有限的生命里,他给自己立下许多永恒的规矩。

我问,那向日葵呢?

她低下头,动了动嘴唇。

从她的唇形,我隐约可以读出“艺术”“美”之类的可怕字眼。

有位作家说过,纯粹的艺术只存在于奴隶社会。奴隶们搬砖种地,市民老爷们躺在长椅上,一边晒着太阳一边谈论绘画与雕塑——那些可以被称为崇高之物的艺术。一个工人家庭的女孩,显然不是贵族。一些美好的字眼,从一个身份不恰当的人嘴里冒出来,将会成为一件极其危险的事。

陈兰也喜欢画画。可是她对艺术的态度几乎同我一样。至少当时已是如此。听她母亲说,那天念完作文后,陈兰回到家就关上了卧室门。随后卧室里传来一阵当当的声响。她母亲透过门缝窥到:陈兰撕下了所有小时候的涂鸦。她拎着铁锤,按着半锈的铁钉,一下一下地将一张稿纸锤进墙面。稿纸上写满了“清华”二字。打开门,陈兰背对着母亲,说,我的梦想就这样了。

人无法料想到未来的变化。

两年后,我们升入初三,学会很多铁一般坚固的数学定理。可是,“国有工厂,死而不僵”,这条定理却被打破。昔日的万人工厂门庭冷落。

与之形成对比,梁姥姥的“看事儿”生意异常火爆。无数人从县城赶来,乘坐一种名叫“老爷车”的三轮,挤满农场的院落。

因为来的人太多,她让老伴儿制作了很多张小卡片,还用蓝黑钢笔写上号码。阿拉伯数字油亮亮的。每天早上八点,老头拎着一袋子号码牌站在门口,扯开破锣嗓子叫号。蹲在院里院外的人听到号就站起身、拍拍土,在老头的带领下掀开门帘进了小屋。号码一开始从1到20,后来变成1到50,最后变成1到100。人群也从院落一直蔓延至绿油油的田埂,像一棵棵高大的麦苗,扎在田地里。

早些年——还没有数字卡片的时候——梁姥姥会穿得花花绿绿和老头儿一起立在院中央。两人抻着脖子仰望天当中的太阳。老头儿脖子发了酸。从腰间摸出一面猪皮鼓,嘭嘭嘭,两只手拍打不停。梁姥姥甩开手脚,伴着节奏跳动。敲着,跳着。中午变成黄昏,黄昏变成日落。

市场需求引起技术变革。一年前,梁姥姥和老伴儿合计了一下,为了提高效率,他们决定放弃心爱的传统文化,改为用指节敲膝盖骨。啵啵啵地敲个一分钟,不知道哪路神仙就附体了。我觉得这种方式无聊透顶,远没有跳舞好看。于是向梁姥姥建议,有时间和她家的大仙商量商量,把请神恢复成跳舞。可梁姥姥坚持认为,这种方式有神秘色彩,而且效率极高。所以她敲膝盖敲了很久。

等到号码卡片上的数字扩展到100,敲膝盖也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终究被淘汰。请神的方式演变为抽烟。一根烟下来,一件事儿就看完了。

我认为数字卡片毁掉了文化。但是,拜梁姥姥所赐,我成了班级里的明星。那段时间,男生间流行收集烟盒,其中以我和赵兵收集的最多。我常往梁姥姥的院子跑,软白沙、红塔山、黄鹤楼……每次去都能带回满满一口袋。赵兵不一样。他靠爹。他的有钱老爹从上海给他寄回了很多烟盒。

我对赵兵老爹的印象停留在一个周末的早晨。带着寒意的阳光透过塑料保温层,铺在炕上。我半睡半醒地窝在被子里。外屋忽然传来一阵咚咚咚的响声,我裹上棉衣,趿拉着拖鞋去开门。打开门,是两个绿大衣。两人缩着脖子,清了清嗓子,问,赵晖是住在这儿吗?我说,他们家住对门。他们点点头,转身去敲对面的门。

在工人家属区,赵兵老爹——赵晖,是黑白通吃的风云人物。谁要是掌握他家的新闻,就将是槐树荫下唠嗑时段的核心。我没有立刻回屋,反而将门留了一条缝儿,偷偷观察对面的动静。

门敲了好一会儿才打开。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赵兵的老妈,将门打开半扇,说:“快进来吧,这会儿他刚消停。”屋内响起玻璃破碎的声音。女人尴尬地笑笑,转身进了屋。两个绿大衣冷冷地对视一眼,跟了进去,顺手带上门。屋里先是传出几声男人的哭喊,然后是一阵窃窃私语。最后,漫长的平静一直延续到门再次打开。出来时,两个绿大衣一人夹了一个黑色手提包,手提一个沉甸甸的红色袋子。我从门缝里觑到几个长方形的包装盒,在袋子里摇摇晃晃。

“嫂子,您快回去吧。”“外面冷,不用送了。”“你们慢点啊。”

两人的身影消失在楼梯转角。女人脸上的笑容还没褪去,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突然从屋里走到门口。是赵晖。女人吓了一跳,左右瞧一圈儿,发现没人,说:“刚才装得还挺像。”赵晖一乐,说:“那是,也不想想你男人是谁。”他推开门就要往外走。女人把他拽住,说:“过几天再出去吧,左邻右舍看到不太好。”男人说:“没事,组织上都认定咱有病了,别人说啥都没用;再说,邻居们跟咱家关系好,没人会举报咱。”他抓起鞋拔子,把脚往鞋里硬塞,说:“马上我就出去打工了,这两天在县里多转转。”

女人不再阻拦。

赵晖抬着自行车,哼着小曲,离开了我的视线。

两个月后,工厂宣布破产。一批又一批的人买断下岗。工人家属区却传出消息,赵晖患上精神分裂症,办了退休。

初三上学期,赵兵手里的烟盒越来越贵。有一次课间,赵兵扇烟盒赢了个包圆,他拉我到墙角,说,我爹在上海做上大买卖了,手里好几个工程。我一愣,赵兵平常虽然满嘴跑火车,但不是喜欢炫耀的人。我说,咋的,你成了狗大户,嫌弃穷哥们儿的烟盒了?他照我胸口捶了一拳,说,放屁。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接着说,我爸打算把我们一家都接到上海。

我盯着他狮子样的鼻子,没说话。梁姥姥曾经给赵兵相过面,说他狮鼻阔口,是天生的富家子弟。

憋了半天,我也想不出有什么挽留的理由,只能说,吕雯咋办?

赵兵揉碎手里的烟盒,郑重地把手放到我肩膀上,说,咱们是托妻献子的交情,吕雯就托付给兄弟你了。

这话不知道怎么被吕雯和陈兰听到了,她俩的回应是一连串白眼。学期还没结束,班主任就宣布赵兵转学。

事实证明,即便是狗大户,想离开那个年代的北镇县也得乖乖坐绿皮车。

候车室一眼望过去,只有数不清的人头。我们本来不多的伤感情绪,很快就被吵闹与刺鼻的烟味儿冲碎。陈兰扭过头,尽力不去在意对面座位上撒尿的小男孩,问,赵兵,你那趟车咋还没来啊?

赵兵还没来得及回答,一直站在检票口的赵兵老妈,忽然放下行李,冲这边挥手。通知检票的喇叭应声而响。赵兵张了张嘴,没说话。我想说几句送别话,像什么“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可是仔细一想,除了赵兵他老爹,上海的同胞们还真不认识他,只能说了句“保重”。赵兵狠狠一点头,眼睛却一直往吕雯身上瞟。

陈兰忽然站起来,说,大老爷们儿就别磨叽了,你要走赶紧走,我可不陪你耗了。说完,她背起书包逆着人流走去,留下呆坐在椅子上的吕雯。吕雯那天穿了一身灰色的棉服。她低着头拨弄衣角。衣服破口处露出的棉絮,怎么扯也扯不完。

赵兵放弃了说出一番豪言壮语的打算。他满不在乎地一虎脸,捏着车票,汇入熙熙攘的人群。

那段时间,汽笛声与铁轮滚动声是北镇县的主旋律。

学校的日子过得飞快。陈兰的成绩像坐了火箭一样,从班级第一,冲到年级第一。但是那个学期有太多事发生。在我的记忆里,考试成绩似乎都变得无关紧要。县城越来越空,班级里闲置的桌椅越来越多。不知道是在哪一天,吕雯也消失了。

某一天放学回家,我接到电话,远在北京的父母希望我离开姥姥家的县城,回到他们身边。

再一次见到吕雯,是在五道口的一间酒吧。

音乐远比火车的汽笛响亮。彩色的镭射灯,照映出许多张抹了“腻子”的脸。在酒精的作用下,我几乎分不清每张面孔的不同,但还是一眼认出了吕雯。一件黑色T恤,简单扎了个马尾,她的妆容恰到好处。

“这里没人吧。”她点了一杯“轰炸机”,坐到我旁边。

我从不认为,人会在几年间发生太大的改变,不论外貌还是精神。吕雯也是如此。

我们一言不发地喝酒。我总觉得我们刚刚分开十分钟。但是她告诉我,现在已经是五年以后,我是一名大学生,她在这里打工。

上一篇 点击页面呼出菜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