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折叠

作者: 杨军民

生命折叠0

1

没想到,特特会那么仓促地,以那种方式离开。

妻子悲伤得不知所以。她端起饭碗哭,打扫屋子的时候哭,出门回来,车子一拐过街角也哭。

以往,她吃饭的时候,特特会眼巴巴地望着她,如果吃肉、吃骨头,它会一蹿一蹿地往上跳,她给它喂过多少骨头、多少块肉,记不清了。忠诚、仗义是狗的本性,特特也如此,它喜欢趴在落地窗那个十来公分宽的窗台上,望着外面,我或儿子一进门,妻子就说特特在窗台等你咧,快抱抱。特特已经在脚边蹦着高表示亲热了,它那么可爱,任谁都会抱起来,贴贴它的脸。街角的那个路口,是特特出事的地点。那天,妻子领它出去,忘了带狗绳,过马路的时候,她站在路边看了一下手机,特特欢快地向马路对面跑去,一辆车子疾驰过来……

七年前初冬的一个下午,妻子打来电话,说她抱了一条狗,我和儿子听后都很诧异。妻子对狗向来是深恶痛绝的,怕它在家里拉尿,怕它到处乱飞的毛。我小时候在农村长大,很多家庭都养那种体格强壮的土狗,我家从来没养过。一家有一家的习惯。也因此,我对小动物也没特别的喜爱。

真正喜欢狗的是儿子。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他舅舅给他抓回了一条小狗,是他撺掇的,还是他舅舅直接抓来的,不得而知。小狗的品种我们一直没弄清楚过,成年后小个,长腿,短毛,很利索的样子。刚抓来的时候,儿子一会儿去门口小卖店找箱子,一会儿买牛奶,又找来小碗小盆,忙得不亦乐乎。看着毛茸茸的小肉球般的小家伙,妻子发愁了,这啥时候能长成个大狗呢?生命是只愁生不愁长的,儿子是主力军,我们这个喂一口吃的,那个喂一口喝的,小狗很快就长大了。那时候,儿子活力四射,都快玩疯了,旱冰鞋、滑板车、悠悠球,整天带着院子里那些孩子们,跑得额头冒汗,脸膛发红。儿子给小狗起名叫逗逗。儿子踩着滑板满广场飞,逗逗跟在他后面,小身体也在飞,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很让那帮小孩羡慕。小孩子往往是有热情无长性的,当儿子个子高一些,开始迷上篮球的时候,对逗逗的热情就减少了。进门他会把扑过来的它抱一抱,出门会把跟着他屁股出去的它抱回来,仅此而已。逗逗自己的事儿接二连三,逗逗是母狗,眼见肚子大了,生一窝,没多久,肚子又大了。照顾逗逗生小狗,儿子上学顾不上,妻子躲得远远的,只能是我了。每次我都在阳台放只纸箱子,看着小狗产下来,黑的、白的、花的,一只又一只,弄得满屋子一股怪味道,关键是面对这些蠕动的小家伙,我不知该怎么办,那可是一条条小生命啊!

生的小狗,记得有一次是小舅子带走了,替我解了围。还有一次,我打听到小狗可以上狗市去卖,就提着一篮子小狗生涩地走上了街,卖不卖钱是次要的,关键要给这些小家伙找到安身立命的地方。正好碰见了以前单位的同事,爱捣鼓小动物,我就连篮子托付给他,让他处理,能卖就卖,能送就送。他接过去,说处理完联系我,后再无音讯。逗逗带给我很多美好的时光,那一段时间,我正在考注册安全师证,成天闭着门在小卧室用功,逗逗经常陪在我身边。妻子严令,逗逗不能上沙发,更不能上床。趴在床上看书的时候,我拍一拍床板,它就利索地跳上床,前腿前伸,下巴搁在腿上,很安详地陪我看书,这成了我俩间的秘密。美好的记忆有不少,不好的记忆也深刻。有一次,我中午下班回家,看见它把一泡屎拉在沙发上,自己很悠闲地卧在一边。那一天它连犯两戒,一是上了沙发,二是不但在屋里拉屎,还得寸进尺地拉在了沙发上。我一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拎起门后的笤帚向它扑去,从沙发撵到地上,从这屋撵到那屋,直到它钻入了沙发下。后来几日,逗逗明显跟我生疏了,我因此心里别扭了好几天。

逗逗在家里待了不到两年,后来送人了,这是除了儿子外,家里人的一致意见。那时,岳父是小城有名的锁匠,整天骑着摩托车到处开锁,他自告奋勇地承担了送走逗逗的任务。第一次,他把它装在摩托车的工具箱里,到十多公里外的一个小镇后,把它抱出来,放在地上,然后骑着车扬长而去。三天后的一个清晨,我听见门口哼哼唧唧的,打开门,吃惊地发现,逗逗卧在门口的地毯上。那么远的路,他居然自己跑了回来。我怜惜地把它抱进来,替它洗了澡,一家人着实感动了一阵。但送走逗逗的决心未变。这一次,岳父把逗逗带到了四十多公里以外,他是坐中巴去的,据他说,送给了同车的一位妇女。逗逗再没回来。

送走逗逗的事当然是瞒着儿子的,为此,儿子大哭了一场,很多天不理他姥爷,说他是刽子手。对我和妻子也没好脸子,说我们是同谋,他哭着喊:“我以后再也不养狗了!”

儿子到底还是养狗了,上初二的时候,和同学凑钱买了一只金毛,怕家里人反对,寄放在别人家,定期去看。我和妻子在两地,我带着儿子在城市的中心区读重点中学。他躲躲闪闪、小心翼翼地在我面前提过,想在家里养狗,还是只大狗。我说家里就那么点地方,怕是不行。他说可以养在地下室。我说狗在地下室乱叫,满楼人都会找你麻烦的。儿子就不吭声了。

他在外面养金毛的事儿,妻子对我提过几嘴,儿子和我天天在一起,他的心思我却了解得越来越少,就像他养在外面的那只金毛,若隐若现。

后来那条狗死了,生病死的。

2

妻子抓来这只小狗的时候,儿子已经上高二了,脸上长满了青春痘。

我问她,怎么忽然就想养狗了,她说朋友圈里有人问谁要小狗,刚出生的一窝,妻子就过去抱了一只。一直到特特没了,我才知道她当时去的时候,还有四只,她一眼就看中这只小公狗,抱了回来。妻子一反之前对逗逗的冷淡,对这只狗特别热情。

当年养逗逗的时候,儿子刚上小学,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了近十年。十年里,家里发生了很多事儿,先是我所在的曾在小城声名显赫的瓷厂破产,我下岗了,四处打工好几年,最终落脚在现在这家国企;接着,我的母亲,当过医生又开过多年诊所的母亲忽然脑溢血去世;再后来,开锁店的岳父查出了胃癌,不久也去世了;岳母呢,自我们结婚那年发现脑血栓,就一直病着,每年至少住院一次,住一次院病就重一次,那一段时间,她已经坐轮椅了,实际上,躺在床上的时间比坐轮椅的时间要多得多;再加上进入青春期的儿子,好像变了个人,个子和青春痘疯长,脾气变得古怪了,动不动就跟他妈瞪眼睛。

妻子是个很豁达的人,但时光如水,世事如刀,这些频仍而细密的事情,一定在她心上落下了尘霾,她疲惫了也一定孤独了。这只小狗抓来,妻子的话多了,几乎每天都有电话,讲她给小狗吃什么了,喝什么了,小狗如何可爱。她还让我和儿子都想想,给起个名字。我想起了原来的那条,就说要不就继续叫逗逗吧。儿子不同意,说逗逗在他心里是唯一的。这么多年过去了,说起逗逗他还是冲冲的,我和妻子相视一笑。当年我们都主张把逗逗送人,后来看他伤心的样子,都有些愧疚。妻子看着儿子说:“别跟你老妈倔倔的,要不就叫它巴特吧,我当小儿子养!”妻子有蒙古血统,儿子的小名叫巴图。儿子瞪他妈一眼,说:“好,这样好,你不是说我不听话吗,现在有个听话的小儿子了。”那天起,小狗就叫巴特了,小名特特,和儿子的小名放在一起,还真像是亲兄弟呢!

我和儿子是一周后才看见特特的。小时候的特特比同龄的逗逗小多了,只有巴掌大,雪白的细毛几乎都奓着,两只眼睛黑亮亮的,走起路来像是在滚动。它是被装在一个小狗窝里带来的,小狗窝是布质的,蓝白相间的颜色很清新,像一个封闭的小帐篷,留着一个小门,比篮球大不了多少。小家伙不老实,把它放进去,它跑出来,放进去又跑出来。印象中,那个漂亮的小狗窝并没用几次,小生命虽小,但也是渴望自由的。妻子把它带来后,它就在木质地板上欢快地走来走去。它只认妻子一个人,儿子吓唬它,或者外面鞭炮响一声,它就快速地向妻子跑去,或者很快地钻到床下去了。

周末是我们一家人团聚的日子,不是妻子来我这里,就是我回她那里。在我们脚步的来回穿梭间,特特逐渐长大了。我和儿子每周见它一次,带它出去遛一遛,给它洗洗澡。妻子对它的照顾就事无巨细了:打防疫针,办狗证,带它去宠物医院做息肉切除手术。妻子带特特去打防疫针,是坐公交去的,到了宠物医院才发现手机落座位上了,赶忙再回去找,最后报了案,也没找着。妻子正迷信苹果手机,她丢失的那一款是新品,价值六千多,抓特特的时候没花钱,后来妻子在它身上的投入是不小的。

对特特,妻子一贯以“妈妈”自居,“特特,到妈妈这儿来!”“特特,咋啦?让妈看看!”“小坏蛋,再淘气妈妈就不喜欢你了!”一开始听她这样说,我浑身都起鸡皮疙瘩,特特固然可爱,毕竟是小狗呀!她还经常对它说:“去,找爸爸,妈妈忙,让爸爸带你出去尿尿!”诸如此类。

“特特,妈妈忙,去找哥哥玩!”

“特特,跟爷爷下去转一圈!”

“特特,快去看姥姥醒了没!”

“特特,有人敲门,快看是不是大舅来了!”

在妻子的一步步渗透下,特特俨然是我们的小儿子了。

当然,特特对妻子的回报也是丰厚的,它在家里几乎只认妻子一人,妻子走哪它跟哪,前蹿后跳,形影不离的。周日,妻子来我这里,把特特放下,说当晚同学聚会,就出了门。妻子都出去十来分钟了,我把一袋垃圾拎出门,特特从半开着的门蹿了出去,飞速下楼。我扔下袋子连忙追。大中午,阳光很好,它四肢伸展的幅度很大,快把身体拉平了,如一道白色的闪电,向小区门口跑去。它的速度,我自然是追不上,心里充满了担忧,外面人车熙攘,跑丢了或出点啥事可咋办?

等我撵出去的时候,它在街边的方砖上蹲着,看着满街的人和车,四顾茫然。我忽然明白,它是出来追“妈妈”的,妻子是打车走的,它在这里失去了目标。晚上回来,我跟妻子讲,她把它抱起来,脸贴着它的脸,骄傲又感动地说:“还是我的特特好,时刻都想着妈妈!”

有几次,我和妻子坐着看电视,妻子对我说:“你打我!”我莫名其妙地在她肩膀上拍一下。妻子假装呻吟,特特趴在沙发沿上,瞪眼睛看着妻子,嘴里哼哼唧唧的,充满了关切,那小样儿,着实让人温暖。妻子终于忍不住,把它抱起来,贴一贴它的脸。

特特的忠诚,很让妻子骄傲,殊不知她与特特的亲密无间多多少少让我和儿子有些嫉妒。

那段时间,只要妻子在家,我和儿子是不能把特特带出家门的。儿子站在门口喊几遍,特特在他面前蹦来蹦去,眼睛却始终盯着妻子,儿子就叹口气说还是逗逗好。面对着这样的情况,我也会依稀想起逗逗,它好像和家里的每个人都挺亲的。

事实证明,还是我们在它身上的投入不够。

3

特特就那么融入了我们的家庭。

日子真是不经过啊,一晃又过去了七年。这七年,又有很多事情发生:儿子考入了大学,岳母去世。自母亲去世后,我的老父亲一直在老家独居,忽然窒息住院,情况危急,抢救过来后说是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引起了肺心病,出院后大部分时间跟着我们。

我们已经失去了三位至亲的老人,他们的温暖、鲜活和离去时的决绝,让我对生命有了更深的思索。主宰我们命运的造物主一定才高八斗,他给每一个人的生命剧本都精彩异常,又各不相同。母亲因脑溢血去世,仓促得令人悲伤,岳父、岳母的逝去则让我见证了生命之火从燃烧到熄灭的全过程。

岳父查出胃癌的时候,他开锁配钥匙的生意正风生水起。先开刀,因癌细胞扩散又关上,出院没多长时间再次入院,直到去世。我们刻意隐瞒了病情,直到他去世的那个下午,在他的一再逼问下才告诉了他。现在看回去,才发现,他其实一直是洞若观火的。开刀恢复后,他带着孙子外孙回了趟老家。他还提出要到我和儿子住的这套房子住几天。这边的房子,他来过,但没过过夜。房子不大,阳光很好,且有地暖。岳父来的时候是夏天,他用手摸着木质地板说这到冬天得多暖和呀,满屋子都是炕呀!他说让我和儿子该干啥干啥,他自己看一看,待一待,每天给他煮一碗小米粥和煎个荷包蛋就够了。他在我这里待了一礼拜,我不知道在儿子上学、我上班的这些时段,岳父在那所孤寂的房子里到底做了些什么,他一定反复回想过他的一生,一定感慨过命运的不公,闹不好他还曾在卫生间,面对镜子,哽咽和哭泣过。这些,随着他的去世,永远被尘封在时光里了。其间妻子回来看见一天吃不完一碗小米粥和一个荷包蛋的父亲,背着他,哭了,拽着我去商场,给老人买了一身浅灰色的毛料西装,价格不菲。岳父是东北支宁过来的老工人,他穿着工装带着矿帽在那个叫乌兰的煤矿巷井里度过了青春,他穿着夹克衫骑着印着“开锁、配钥匙”字样的摩托车在街巷里度过了晚年,现在,他穿上了他一生最贵的一身西装站在我家小区门前的街道边。他跺跺脚,检验着自己生命的结实程度,目光穿过街道,穿过远处的贺兰山,瞅向了岁月深处。他忽然说:“我咋就从东北跑到这旮沓,过了一辈子呢!”

上一篇 点击页面呼出菜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