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塔

作者: 张可旺

我刚刚睡下,一个雷把我惊醒了。我坐起来,朝窗户外面看去,一道又一道闪电,在天空中交替闪现。我点上一根烟,抽了两口,老鸟的电话就打了过来。我知道打来电话的不是老鸟,他在三个月前失踪了,手机留在了家里。打来电话的是老鸟的老婆。老鸟失踪后,他老婆经常打电话给我。那个女人胆小如鼠,看到一只蟑螂也会打电话给我。但是,我又不能拒绝接听,因为那个女人说老鸟只有我这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每次都这样,她絮絮叨叨,说个没完没了。我不胜其烦,但又不能流露出来,只好耐着性子听她说。

我害怕!苏云说,你方便吗?方便的话过来陪陪我。

我没说话,看着窗子外面,雷声忽远忽近,天地忽明忽暗。这个时候让我去她家,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我正要开口,一个响雷在屋顶上空炸开,让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哆嗦。苏云又说,我怕打雷声吓着肚子里的孩子。她的声音在发抖。

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她一个人,而且还有孕在身,打电话向我求助,我还能说什么呢?我若不去,她拿着个手机没完没了地说下去,对我和她都不安全。我只好穿上那件墨绿色的雨衣出了门。那件雨衣还是老鸟留在我这里的。那天他来找我,穿的就是这件墨绿色的雨衣。来时天下着雨,走的时候天晴了,他就把雨衣留下了。雨衣很大,不合身,我穿着松松垮垮的。老鸟个子高,比我高半个头,他穿合适。

出了门,我才发现雨下得很大。瓢泼大雨落在我的身上,噼啪作响,地上的积水漫过了我的脚脖子。小区里看不到一个人,到了街上,也没看到什么人。在这样的一个雨夜,谁又会在外面溜达呢。我蹚水走着,深一脚浅一脚,到了向阳桥,才发现桥下的积水已漫过桥墩,差不多有一米半深。过了桥,再走五百多米就是老鸟家。我拿不定主意是去还是该回去。我躲到候车亭下,掏出烟来,但口袋里的烟被灌进去的雨水打湿了。这雨没有停的意思。

差不多过了二十分钟,雨小了许多,但雷声还在轰隆作响。我离开候车亭,脱下雨衣,慢慢地走向桥下。雨水汇聚在桥下,水面上漂浮的垃圾晃来晃去。一只硕大的老鼠,睁着一双惊恐的小眼睛,朝我游过来。那一刻,我与那只老鼠没有什么两样,张皇失措,又狼狈不堪。我不能让那个女人失望,决定游过去。我走进水里,那水有点凉,但可以忍受。我继续走去,积水漫过我的腰时,我的身体摇晃了一下。桥洞里黑洞洞的,对面的路灯隐约可见。我朝着那点微茫的光亮慢慢走去,走到桥下时,一列火车从我的头上轰隆隆地疾驶而过,巨大的桥身战栗了一下。

在认识老鸟之前,我不会游泳,是他教会我的。老鸟在松花江边长大,水性很好,他会仰泳、潜泳、蝶泳,一口气能游三千米。他应该进国家游泳队,而不是误入歧途,写什么小说。老鸟写小说很刻苦,但他毫无天赋,所有写出来的小说就像一只鸡下的蛋,几乎一模一样。老鸟教我游泳,教了一个月我才学会,而且我只学会了狗刨式游泳。由此可以看出,我在游泳上,同老鸟写小说一样毫无天赋可言。老鸟一年四季都游泳,大冬天的,他也不怕冷,穿着泳衣,扑通一下跳进水里。

桥下的积水并没有我想象得那么深,所以毫无悬念,我很顺利地游过去了。

当我浑身湿透,打着哆嗦敲开老鸟家的门时,那个被雷声吓坏了的女人,毫不在意我一身的水,径直扑进我的怀里。这让我猝不及防。她可是老鸟的老婆,平时我一口一个嫂子,连句开玩笑的话都不曾说过。但是,在那个雨夜,我却抱着她,还拍了拍她的肩膀。老鸟是我的朋友,在他失踪三个月后,他的老婆怀孕了。作为老鸟的朋友,我怎么能对他怀孕的老婆想入非非呢?这要在平时,我绝对不会抱那个女人。在我抱着苏云时,我没感觉她有多么害怕。她身穿睡裙,头发披散,嘴巴呼出的气息轻轻扑在我的脸上。就在我的身体产生反应的时候,她松开了我。这不能怪我,有时理智很难控制身体的本能。我甚是尴尬,怎么会这样呢。我笑了笑,笑得颇不自然。苏云毫无责怪我的意思。作为一个男人,在苏云的眼里,我的反应似乎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你终于来了。苏云说,我给你找一件衣服换上,你先去洗个澡。

我站在那里,脚下的那摊水弄湿了地板,但我拿不定主意该不该去洗个澡。去啊!苏云说,我给你找衣服。我只好去了卫生间,脱下身上的衣服,打开了淋浴喷头。温暖的水流让我打了一个激灵。我从没想过会在老鸟家洗澡,而且是在老鸟失踪三个月后的一个雨夜,他怀孕的妻子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苏云敲了敲卫生间的门,告诉我她把衣服挂在门把手上了。我回了一声,知道了。那衣服当然是老鸟的。在老鸟失踪三个月后,我穿着他的睡衣,坐在他家客厅的沙发上,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苏云正在削苹果,不时抬头看一眼电视。我坐在沙发上,一时还不能适应这样的情境,但苏云没有,我没看出她有什么不自然。她泰然自若,就好像那个坐在沙发上的人是老鸟一样。她把削好的苹果递给我,又拿起一个苹果,和我对视了一眼,欲言又止。我张了一下嘴巴,却不知道要说什么。

苏云说,你想说什么?

我说,你想说什么?

苏云说,吃苹果吧。

我说,穿着老鸟的睡衣感觉怪怪的。

苏云哦了一声,继续慢慢地削苹果。这个时候我只想喝一杯,而不是吃一个苹果。因为无话可说,我只好看她削苹果。她神情专注,动作缓慢,削出的苹果皮很薄。我不明白她那么认真、仔细地削一个苹果是为了消磨时间,还是因为无聊。我猜接下来,她会跟我聊一聊老鸟,这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但是苏云吃完那个削好的苹果,却没有提起老鸟。我觉得我们应该聊一聊老鸟,在他失踪三个月后的这个夜晚,除了聊一聊老鸟,我不知道我们还能做什么。

三个月前,我和老鸟最后一次见面时,还在一起喝过酒。老鸟喝得有点多,走路晃来晃去。我把他送到楼下,他突然弯下腰抱住我,拍了拍我的后背。我不习惯被一个男人抱着,并且还是一个满嘴喷着酒气的男人,于是用力推开了他。老鸟没想到我会推开他,他的身体晃了两晃,愕然地看着我,然后朝我挥了挥手。我看着老鸟走进楼洞,并没有多想。过去老鸟也喝多过,喝多了的老鸟,脑袋一耷拉,呼噜声就会响起来。只要他喝多,我就得送他回家。老鸟说他只有我这一个朋友,我不送他,谁又会送他呢?酒肉朋友是靠不住的!老鸟颇为动情地说,士为知己者死,以后你就会明白,你交我这样的一个朋友是值得的!我不以为然,都什么年代了,还士为知己者死。朋友交往,能在一起喝喝酒、聊聊天,不在背后捅刀子就不错了。

老鸟失踪的第二天,苏云找到我,问我,见没见着老鸟?我说,昨晚我们在一起喝酒了,喝完我就把他送回了家。苏云哦了一声,没看出她有多着急。即使老鸟失踪了一个月,苏云也没着急上火。我以为她会报警,可她没有。她不打报警电话,倒时不时打电话给我。白天还好,有时夜里她也打电话给我,不无惊恐地告诉我,家里有老鼠,或者窗玻璃上趴着一只壁虎。我当然不会在那个时候去她家捉什么老鼠,只能说一些安慰的话。

听到你的声音好多了。苏云说。

我说,老鸟还没回家?

苏云说,不回家正好,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我说,嫂子,这样也不是个办法,还是报警吧。

苏云说,报警?我为什么要报警?

我说,老鸟会不会被人绑架了?

苏云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谁绑架他?

我说,老鸟会不会遇到意外了?

苏云说,老鸟算过命,一辈子没灾没难,活到九十九。

我说,老鸟会不会和一个女人私奔了?

苏云大笑起来,私奔?你言情小说看多了吧。

对我的假设,苏云一一否定,我还能说什么呢?她都不着急,我又何必着急上火呢?老鸟只是我众多朋友中的一个,我们的关系其实并没有他认为的那样亲密。老鸟失踪后,苏云一如往常,上班,下班,回家的路上顺便买一把青菜或一条鱼,急匆匆往家赶。我发现她比过去胖了,穿着打扮也比过去亮丽光鲜了许多。她怎么对老鸟的失踪一点都不着急呢?我有些理解不了。

老鸟失踪后,我曾四处打听他的消息。甚至还去了他的老家一趟,当然我没向他的父母透露他失踪的消息。在老鸟的老家,我见到了他的小学老师。谈起老鸟,他的小学老师说他性格孤僻,但文采斐然,自己还从未遇到过作文写得那么好的学生。他把老鸟的作文推荐给《少年文艺》和《儿童文学》,都很顺利地发表了。那个时候老鸟恃才傲物,以文学天才自居,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没考上初中,在社会上混了几年,被他父亲带到了矿上。在矿上,老鸟不好好上班,经常旷工。他把自己关在宿舍里,床头上搁一个纸箱,天天趴在上面写小说。但是,我没觉得老鸟的小说写得多么好。他写的小说稀松平常,毫无文采可言。可老鸟的老师却说他小时聪慧,文笔没得说,要不刊物也不会给他发表。我不置可否,在他老师那么说的时候,只是礼貌地点着头。老鸟的老师已满头白发,他看着我,问,李刚现在还写吗?他要是不写,实在是可惜了。我说,还写。老鸟的老师说,他现在一定是一个大作家了吧?我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现代版的“伤仲永”的故事,让我不无唏嘘。

从老鸟的老家回来,我翻开了那本发表过他小说的内部刊物。老鸟的小说,也就勉强能在内刊上发表。可就是这样一个水平的人,一聊起文学,就走火入魔,自负得像一头公牛。现在,这个自诩为天才的家伙失踪了,这对我来说不见得是什么坏事。

老鸟失踪后,我经常想起我们初次见面时的情景。

作为一个内刊编辑,见到来访的小说作者,再正常不过了。上个世纪末,文学热早已式微,但在一个县城里,总有那么一小群人还在写作,而且经常聚集在一起高谈阔论。老鸟写小说,一点都不奇怪,他小时候作文写得好,后来写小说理所当然。但是,老鸟从不通过邮局或电子邮箱投稿,而是直接把稿子送到编辑部。老鸟写的小说装在一个牛皮纸袋里,看上去沉甸甸的。他把稿子从纸袋里掏出来,双手捧着递给我。看着厚厚的一大摞稿子,我的头马上就大了。我抬头看了老鸟一眼,他正不可一世地俯瞰着我。老鸟的个头很高,我觉得至少有一米九。他那身高,应该去打篮球,而不是写小说。

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老鸟喝了一杯我给他泡的茶,非要请我吃饭。虽然我只是一个内刊编辑,但在他的眼里好像掌握着生杀大权似的。其实他不知道我只是一个编外人员,暂时借调到县文联从事编辑工作而已。

那天,老鸟在喝下半斤白酒之后,对我说他刚读了一篇小说。

知道霍桑吗?老鸟问我。

我说,好像是美国的一个作家。

老鸟说,他写过一部小说叫《红字》。

我说,这个我知道。

老鸟说,我更喜欢他写的《威克菲尔德》。

我说,这个小说我没读过。

老鸟说,你应该读一读,真的!

我说,抽时间我读一读。

复述一篇小说不是明智之举,因为好的小说是无法复述的。但是,老鸟还是把那个小说从头到尾给我讲了一遍。说是有个男人——姑且称他威克菲尔德吧,他离家出走多年,但是他并没有离开他生活的那个城市,而是在离家很近的街上租了房子,在那儿一住就是二十年,听任妻子和亲友以为他音信全无。二十年来,他天天看见自己的家,也时常看到遭他遗弃的可怜的孤独的太太……忽一日,他晚上不声不响踏进家门,仿佛才离家一天似的。从此他成为温柔体贴的丈夫,直到去世。

我之所以想起了《威克菲尔德》这篇小说,是因为老鸟说的那句话,这是真的吗?

我说,什么真的?

老鸟说,一个男人离家二十年。

我不置可否,小说毕竟是小说。你可以信以为真,也可以一笑置之,权当消遣。在老鸟失踪三个月后,我想起了这个小说。其实我想说的是,老鸟会不会效仿威克菲尔德,在离自己家很近的某栋楼里租了一处房子?如果他真的那样,玩这种把戏实在是太幼稚了。老鸟那个家伙,怎么说呢?也许,是我害了他,因为他的小说处女作是我给他编发的,而且是头题。为了他的这篇小说,我费了不少工夫,不仅给他改错字,还改标点符号。那个小说写得不好不坏,发在一个内部刊物上,还说得过去。小说发表,我告诉老鸟没有稿费。他把手一挥,说他写小说不是为了稿费,而是为了在文学史上占据一席之地……我们就这样聊着,到了中午,他提出请我吃饭。他热情相邀,我不好意思拂了他的面子,就答应了他。我们去了上次吃饭的那个饭店。老鸟不只邀请了我,还请了一个女人。我们坐下后,老鸟点了菜,才说还有一个朋友,一会儿就来。这么说的时候,他不时朝外面看一眼。抽了一根烟,老鸟对我说,小艾来了。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戴墨镜的女人正朝我们这边走过来,手里握着一根竹竿。老鸟告诉我,她眼睛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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