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变
作者: 王雪小美趴在我胸口,指尖摩挲着我肚子上的疤痕,忽闪着眼睛问,疼不疼?
这是多年前的旧伤疤了,像干巴巴的树瘤,早被枝头遗忘,自然该是不疼的。但小美的指尖触着疤痕时,我还是隐约觉出了一些痛感,如果要解释,大概是我下垂的良心被戳痛了吧。
几个小时前,我又对小美撒了一个难以饶恕的谎。被上家公司开掉后,我面试了一家新的公司,在这里认识了小美,她是公司秘书。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它圆鼓鼓的,生着几根毛发。在肚脐一侧的荒原上,有一个硬币大小的深色疤痕,像口废弃的枯井,乍一看去,如同长了两个肚脐,似乎我正经历着某种异变。
异变的表象是感觉自己越来越空,深吸口气,都可以听见气息在身体内回响,一切变得越来越不真实。这种感觉倒是可以拿来聊以自慰,既然本身不再真实,那我随便撒个谎,便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撞见真实,就像回眸望见了平行时空中的另外一个自己。
异变是从我回国后开始的,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定居国外的朋友的话。他说,有的人,漂泊半生,把故乡想了千百遍,念了千百遍,历尽千辛万苦,有一天终于回到了故乡,但是那天,他却开始了真正的漂泊。
回国后,我新找了工作。一个工作日的中午,公司领导安排聚餐,饭桌上,领导让我讲讲在海外的故事。这让我很犯难,我在海外漂了六年,却想不出有什么故事,或可以彰显六年时光如何锤炼了一个男人,或可以拿来逗个乐子。这就很糟糕。到新公司后的第一次聚餐,这是给大家留下最初印象的重要时刻,一餐过后,你难免会得到一些你所不知而又人人尽知的评论。如果我一个故事也讲不出,大概会被定性为既无阅历又毫无趣味的人。前者,难免会影响我的职业前景,而后者更为严重,在女同志眼里,无趣的人不配拥有她们的爱情,那也将葬送我在女同事中的择偶权。
满满一桌菜,刚刚吞下了很多,东坡肉、干锅肥肠、酱板鸭,血液浓得像浆糊,连脑袋里都油光光的,按以往的习惯,我该要困一觉了。饱暖思淫欲,但淫欲不过只是偶尔才有,饱暖后人更容易犯困。早餐后,我们例行开晨会,在晨会上我就开始犯困,忍住哈欠,却憋出了眼泪。午餐后睡一觉更是雷打不动的,那是大家统一的静默时间,办公室的窗帘拉下来,灯关掉了,电脑也进入了休眠状态,黑暗中,一张张行军床上鼾声四起,你很难想象两小时前那热火朝天的工作场面,也很难相信这群人一小时后会苏醒过来,继续热火朝天。午休时间,是上班族最珍贵、最有尊严的时刻,你可以理直气壮地挂掉任何一个电话,拒绝任何一个需求,管它是A项目,还是B项目,管它来自阿联酋,还是几内亚。不等你挂完电话,旁边的人已经抢先一步骂出了口,谁他妈的午休时间打电话过来?顺便补充一句,你他妈的能不能调静音!
现在正是平时瞌睡虫上头的时候,领导却让我讲个故事。这是个不能拒绝的要求。思绪像破漏的渔网,抛撒下去,捞起来却空空如也,连个小鱼小虾也没有。领导说话时,我正往嘴里塞一块牛蹄筋,这让我有了延迟响应的理由,我一边笑着看向领导,一边咀嚼着牛蹄筋,同时,继续在脑子里一遍遍地撒着网。
蹄筋是在砂锅里焖烂了的,不耐嚼;我也不能一直对着领导笑个没完,不然难保领导会像看《蒙娜丽莎的微笑》似的,揣度出太多意味。
对面小美看着我,眼睛水灵灵的。她的眼睛像会说话、会唱歌一样,说的是枕边细语,唱的是风花雪月。水晶灯下小美的双乳看上去白晃晃的,让我泛起了饱暖后偶尔的淫欲,脑袋更乱了,像一锅粥。
什么叫故事?得有戏剧性,得有矛盾冲突,说白了就是干,和别人干,和外界干,找不到对象,就和自己干,都说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可我是最习惯求平稳的,平时但凡遇到点矛盾就老远绕开,实在绕不开,别人施压我便屈服,别人抗争我便妥协,这样的人是很难有故事的。
就拿中学时的一件事来说吧。有一天,我中午去校外吃饭,跟着人群挤到了一家板面摊前。这面摊生意火爆,大家都围着小摊的老板,伸长了胳膊,纷纷喊着“来一碗”,手里的钞票都快戳到老板鼻子眼里了。如果班主任此时经过,一定会伤透了心的,几分钟前在课堂上还萎靡不振的一帮人,如今却有了革命般的热情,簇拥着老板,就像油画里法国民众簇拥着袒露双乳、手握三色旗的姑娘莱辛。
我好不容易抢到了一份板面,立马将其端到一张无人的小桌前坐下,正把面往嘴里送时,后边隔壁桌有人拍了拍我肩膀。是个小青年,他指指凳子,让我把凳子让给他,说早就占下了。刚才我坐下时,看见那张桌子明明是空着的,他说他占下了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他的视线比我的屁股先落到了板凳上。并且旁边一张桌子前还有很多只空凳子,只需跨个半步,伸出胳膊拿过来就可以。小摊前临时搭起的帐篷里很吵,但那个人声音很大,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其中就有三个女孩子。她们暂停了正在吸溜面条的动作,转头看向我,显然期待发生点什么。
冲突就在眼前,这件事可以朝着很有戏剧性的方向发展。比如,我拒绝抬起屁股把凳子让出去,并甩他一个不屑的白眼,依照那个人的气势,假设他不是个外强中干的草包,我俩必定要干一架,要么是我把他干翻,要么是他把我干翻,但不管结果是什么,对于旁观者而言,都是挺有趣的。而且,事件有可能还会加码,我若是赢了,三个女同学少不了会对我刮目相看,或许我还能借此发展出艳遇,把我的初恋提早几年;如果我打败了,被小青年和他的同伙教训一番,这势必又会激起三位女同学的母性,她们将为我擦去嘴角的血迹,并献上一颗芳心以示安慰。
可是,经过权衡之后,我很快做出了决定,我抬起屁股,把板凳让了出去,朝外跨了一步拿来了其他板凳,然后重新坐下吸溜自己的面条。小青年哼了一声坐下,三个女孩彼此看了一眼,大概有点惊异于有人居然 得如此从容,但立刻也同我一样继续吸溜起自己面前的面条,吸溜声里充满了失望。
所以说,这样的我在海外漂了六年,却没有什么故事,并不太奇怪。
我在上一家公司的就业经历很失败,所以才来到了这家公司,此时我有必要做一个有故事的人。仓颉造字,后羿射日,历史记录下了他们,因为他们都是有故事的人。我要在新公司里抓住步入中年前最后的翻身机会,当然,也希望能翻到小美身上。
这几年在海外打交道的大多是一些同事,有中国人,有老外;有黄皮肤的,有白皮肤的,也有黑皮肤的。人物很多彩,交往的内容却不丰富,大多是工作中的交流,没有太多私交。其中算得上好友的,只有一个胖子,他也是我的同事,三十五岁,一米七八的身高,一百一十公斤的体重。
除了同事,还有我的妻子,应该叫前妻,我们离婚了。
三个人物或许可以凑出一个故事了,最老套的就是三角恋,比如妻子出轨好友,但胖子和我一起在海外,这故事发生的前提显然不存在。
正当我要宣告投降时,领导的电话响了,他起身离席去接电话。我如释重负,掀起短衫下摆擦了擦脑门上的汗。
“你肚子上怎么有个洞?”身旁的一个同事说。
我低头看了看,说:“那是之前的疤。”
“手术?”
“不是,是枪伤。”
“枪伤?!”同事们一起惊呼起来。我没想到自己的随口一句话会引起大家这么大的反应,尤其是小美,居然凑上来,用她玉一样冰凉的手指在那块疤上摸了一下。
“你瞧,我们还没见过枪呢,人家已经在肚子里收藏了子弹了。”坐在对面的一个同事调侃说。
“这是怎么受的伤?”小美目光中满含关切。
“早就听说了,海外国家乱得很,买把枪和玩儿似的,真是太危险了。你这是被抢劫了?”旁边的一位同事问。
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我肚子上的圆形疤痕的确是枪伤,但系标枪所伤,所谓标枪,顶多算冷兵器,和手枪、步枪不是一码事。
标枪是我前妻掷出的,尽管她一直坚持说不是她,而是丘比特干的。
那是上大学的时候,当时我正在学校操场上踢球,队友一脚将球踢偏了,我跑到操场另一头捡球,我甚至还没来得及喊出声来,一支标枪便从身后穿入了我的身体。标枪飞行的速度很快,枪头穿过我的身体后扎进了塑胶跑道,我成了一个活体标本,被固定在了那里。
我听见身后有人大喊,意识在疼痛中渐渐模糊。当我在医院的病床上醒来时,医生告诉我:“小伙子,你真是幸运,标枪穿过了你的身体,却没有伤及任何内脏。”他显然应该意识到,我如果足够幸运,本不该带着肚子和腰上的两个洞窟躺在这病床上。医生旁边站着一个女孩子,一名体育生,据说她当时昏过去的速度比我还要快些。
出院时,这个女孩子成了我的女友,这种关系的确立完全来源于她的某次灵感。有一天,她在医院喂我吃饭时,突然想明白了,说这一定是丘比特的决定。并且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一点:她练习标枪两年了,最好的成绩都比那天投出的距离差了一大截。
我怔在那里,思索着应该去哪里起诉丘比特时,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大概这女孩意识到自己已经逃脱了法律追责,现在又想来寻求良心上的安宁。但我没有质疑这些,习惯性地屈从了,有个女朋友也不是什么坏事,况且对方还是一个会掷标枪的“斯巴达勇士”。只是偶尔,我会做些奇怪的梦,梦到暗黑版的丘比特,飞舞在空中,手持标枪,以爱情的名义追杀我。
毕业后,我们结婚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爱着妻子,也不知道妻子是否爱着我,那两处被标枪贯穿的伤口,好似我们婚姻的一个戳记,等疤痕变浅,戳记逐渐隐去,婚姻的咒语也就失效了。
领导接完电话回来,同事们争先恐后地把我腹部的枪伤指给他看,并吵着让我分享死里逃生的故事。
命题作文要比开放式作文好写,并且,我也不想再谈起与前妻有关的旧事,所以我便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海外某国总统换届,举国发生游行和暴乱,不少商场、车站、加油站均被打砸抢,位于一个商场附近的核心机房也遭了殃,导致大片区域网络中断。明知外出有危险,但考虑到自己作为一名工程师的责任,我还是决定开车赶往现场抢修网络。结果在现场,我遭遇了枪击,一名暴乱分子冲我开枪,子弹穿过车身,又贯穿了我的身体,幸好及时送到医院,我才得以幸存。
我的故事讲完了,领导率先起立鼓掌,眼眶里含着泪。同事们也纷纷起立、鼓掌。
领导很是为有我这样一位员工而骄傲,以后再有聚会,我便成了陪同领导的固定人选,其他同事中,只有小美有此殊荣。每次聚会,几杯酒下肚后,领导便引出我受过枪伤的话题,每到此时,我便识趣地掀起衣服露出肚皮来让大家观摩一番,并且再一次讲述那个故事。故事经过多次讲述,愈来愈丰满了,我又添加了许多细节,比如,暴乱分子的长相、震耳的枪声、枪膛中的火光等等。
我成了公司文化的活名片,并因此而被提拔为销售副总经理。其实,副总经理也就是个名号而已,因为公司一直在裁人,我这个副总经理手下只有七个人,且良莠不齐,其中一个还是领导的小舅子。不过,对这个名号我还是挺珍惜的,当年我选择外派,不就是想要个名号吗?不是为我自己,而是为了我妈。
我和我爹没见过面,我出生时,他人已经走了,我妈早早地守了寡。幼年时,记忆中她总是哭,我都担心她的泪水会把她自己融化。寡妇似乎没有不受气的,我妈总是抱怨自己受四邻欺负,我成了她扬眉吐气的唯一指望,她一直希望我能当上一个像省长一样的大官,为的是让那些街坊对她点头哈腰。但随着我逐渐长大,这种希望越来越渺茫,到了我大学毕业时,她几乎已经绝望了,有一次试探着问我:“你能不能在县里找个公事做做?”我的回答又一次打击了她,我说:“现在考公务员百里挑一,根本考不上,哪能想去哪儿去哪儿。”我又告诉她,我已经拿了某某公司的offer。她听到offer这个词,眼睛一亮,说:“那是什么,是总经理吗?”我说:“不是,就是面试通过了,可以去那家公司上班了。”她的目光再一次暗了下去。我毕业后的第三年,她突然走了。
我妈早年守寡,中年患癌,这中间的岁月则都在为我操劳,她的一生很可怜。当然,我并没有可怜她的权利,实话说,她一生中相当一部分的苦难都是来源于我。
我妈走时,我守在她床边。她眼睛看着天花板,说了最后一句话:“龙生龙,凤生凤,我尽力了。”我不知道这话她是对谁说的,像是对她自己说的,也像是对死去多年的我爹说的,又像是对我说的。不过,从这句话中我也大概知道了,我从未谋面的爹也并非人中龙凤,这多少减轻了我的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