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杯吧,朋友(短篇小说)
作者: 伍会娟1
那天逢集,天很暖和,一点不像冬天。出摊的商户一家挨着一家,卖啥的都有。这个集前些年在城里号称“京东第一集”,集市门口竖着很阔气的牌坊,上面写的就是这五个字。后来集市越来越大,周边的回迁房也越来越多,牌坊最终被挤得不知所踪,集市也彻底被挤了出来。
起因是两家商户争抢地盘。穿红衣服的中年妇女说这地界儿自打有了这个集她就在这摆;穿黑衣服的妇女说谁先来谁先摆,她今天来得早就摆在这里了,咋地?两个人先是破口大骂,后来就动了手。
有人报了警。警车还没开进来,整个集市就听到了呜啦呜啦的警报声。两个妇女停下动作,像两个蹩脚的演员一样,缓缓倒在地上。双方互有损伤。警察一高一矮、一老一小,老的四五十岁,小的估计二十出头,都戴着口罩。又老又矮的那个唱主角,年轻的打配合。都快中午了,我这个看热闹的本来该回家去了,可今天孩子去了奶奶家,他爸出门了,就剩我一个,吃饭早晚无所谓。
矮警察问离得最近的我,你是哪头的?我白了他一眼,后退两步说,我哪头?劝架那头。
再问起因,两个妇女捂着胸口,摸着脑袋,争先恐后。矮警察站在俩人中间,不紧不慢地说,一个一个来,问她你别插嘴;又扭过头说,问她你也别说话。两个妇女立马变成了两个小孩子,乖乖听话。红衣妇女中间接了个电话,电话那头给她出主意,让她做伤残鉴定,她头发被薅下了一绺。矮警察说,可以做。黑衣妇女不干了,说我这脖子也流血了,我也要做。矮警察头也没抬,吐了一口长气,还是不紧不慢地说,也可以做。边上看热闹的有懂的,说你俩去做也都是轻微伤,都差不多,别费那事了。
事情本来就不是个事情,很快得以解决。矮警察就是在开车门的时候一头栽倒的,本来我都转身走出十几米了,看到大家一下聚到了警车边上,我又跟了过去看热闹,我本来不是爱看热闹的人,可是今天实在是没什么事做。
高警察明显吓坏了,跪在地上一边拍打矮警察的脸,一边喊,林哥,林哥,醒醒啊!林哥,林西,林西!
林西?我打了个激灵,他是林西?我同学?还没容得我挤上前,就有几个人出手把他抬上了车,让高警察开车拉走了,剩下了一集市的灰尘和议论纷纷。
我又回想了几遍,把我记忆中的,以及高中毕业照上他的模样和刚才的迅速进行了比对。没错,就是林西。
我的心一下堵到了嗓子眼,我动弹不了了。
2
林西是我的高中同学。高中三年他虽然成绩从来没拔尖过,可高考时超常发挥,考上了军校,穿上了军装,是全班同学尤其是女同学羡慕和崇拜的对象。我们语文老师的爱人就是一名军人,她宿舍挂着的结婚照上爱人穿的就是军装,又高又挺拔,帅惨了。林西穿上军装不知道帅不帅,因为他在男生里算是很矮的,矮不说,还黑,还瘦,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考上的军校,军校怎么会要这样的男生?
他上大一的那个中秋节我收到了他寄来的军装照。照片上的他被装在肥大的迷彩服里,眼睛被太阳晒得眯缝着,倒是背后的那个半身靶纸,歪歪的,挺有意思。除了照片,还有两本数学教辅,里面的题都做了解答,很详细。我的数学一直不好,哪怕稍微好一点,说不定我也能考上个大专。林西在寄给我的信中说,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汉。你一定要相信自己,复读一年,肯定能考上大学,我等着你。
他当时肯定是把我当好汉了,可我不是,我看到数学公式就脑袋疼,我对数学很绝望,再怎么较劲也学不进去。复读了三个月,我就彻底放弃了,并且很快就去县城的一家名为“黑天鹅”的化妆品店打工了,每个月挣的钱刚好够我买化妆品和衣服。说实话,我多少有点不甘心。
林西比我还不甘心,他不停地给我写信,劝我回去读书。读书,只有读书,才能走出来。他说。他后来又邮寄了全套卡耐基的书给我,那些书都没拆封,被我妈当废品卖了。一到节假日林西就给我打电话,那会儿手机还没有普及,他就打化妆品店的座机。老板娘刚开始觉得挺有意思,冲着整个店大声嚷嚷,哎哎哎,一个当兵的!后来次数多了,老板娘就不高兴了,一听是林西的声音,她就翻她的长睫毛,晃动着听筒的手像是断了脖子的鹅。我就让老板娘说我不在。林西仍然不甘心,我就让老板娘说我不在这干了。
我不傻,我知道林西喜欢我,可那又怎样?我反正念书念够了,我反正也不想出去看世界。最重要的是,我俩不在一个跑道。
记得多年前的那个夜晚,下了一整夜的雪,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早上,我使劲推开了化妆品店的门。离家太远,老板娘让我免费暂住在货品间的那张小床上,顺便看店。我觉得挺好,晚上没事的时候我就看看美妆杂志,那些长得稀奇古怪的模特穿着稀奇古怪的衣服,有意思极了。
我推开门的时候,天也就刚刚亮,我不赖床,从来不赖,我知道昨晚下了雪,我想着早点起来把门口的雪扫了。虽然老板娘眼皮子有点浅,但对我还算可以,前两天还帮我张罗对象,男方在邮政局上班,长得挺好,就是没编制。
用力推开门,然后我就看见了林西,像根木头一样戳在门口。
我能说什么呢?我什么都不能说,虽然我发现我已经喜欢上了一种被人喜欢的感觉,为了维系这种感觉,我似乎真的喜欢上了林西。我说似乎,是因为自己真的不确定,因为这种感觉没有经验可借鉴和对比。我们那会儿,即便是真的早恋,也说不出“爱”这个字眼,这个字眼太过神圣,一般人说不出口,表达时通常会用“喜欢”来偷梁换柱。
我每天晚上合上杂志,关上灯,就爱胡思乱想。有时候我会幻想和林西将来的生活,我带着一大包红薯干和炒花生去看他,他正在打靶,放下枪就奔向我,把我抱起来转了一圈又一圈。林西最爱吃炒花生,他说花生最有营养,读书辛苦,吃花生米最补了。这种幻想持续了很长时间,甚至上班守店的时候,看到有男的陪同女的来买化妆品,我都会移花接木似的,把林西和自己移接过去。
我俩当时说了什么我都不记得了,我也曾半夜醒来搬着脑袋回忆过,可回忆总是被身边男人的呼噜声打断,他打呼噜就像是拉警报,要命。遥远的回忆都是一张又一张没头没脑的照片,顶多是几秒钟的短视频,最主要的是,这些回忆都经过了时间的加工和处理,可信度并不高。
林西鞋底的雪融化了,店里的白色地板花了;林西攥紧了自己的手;林西从胸口处掏了一张自制的卡片,上面有枫叶,还有一首小诗;林西说读书吧,读书才能走出去,我等你。
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是,林西居然哭了,哭的时候我的心的的确确疼了。他的眼睛那么水灵。林西应该还打算要抱我,这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他刚站起来伸出手有那么点意思,老板娘就来了。
邮局的那个小伙子是老板娘的叔伯兄弟,所以,老板娘见到林西就没给好脸子。肯定还说了什么,但是我忘了,我就记得林西是红着脸走的,他脸皮薄。
那个寒假,林西来看过我好几次,等我下班带我去买草莓和小柿子糖葫芦,买五香瓜子。邮局的小伙子也约过我几次,在老板娘的建议下,他带我去吃了干锅鸭头,涮了老北京火锅。这些美食我都喜欢,真的,我心中没有对比,也没想过要对比,他俩对于我来说是不同方向的人,一个在左,一个在右。
3
我先跑到了中医院,那是距离大集最近的医院。打听了半天,没有。我正琢磨着再去县医院还是京东医院的时候,在车棚里遇到了我姐,是我对象的叔伯姐,也就是化妆品店的老板娘。化妆品店早就升级换代了,现在成了美容中心,开了两家店,城东一家,城西一家,老板娘看不过来,天天忙得脚不离地。
她开着车在我身边停下,摇下玻璃窗红着嘴唇说,咋看着你跟丢了魂似的?
我说没有没有,就是感觉有点不舒服,想查查来着,到了一想算了,应该没啥事。
她说来了就查查呗,你哪里不舒服?
我说我心脏有点难受。
她半截身子往后一退,说那赶紧查查吧,要不我停车陪你一块儿?
我赶紧说不用,这会儿好了,没事了,你快忙去吧。
真没事?
真没事。
看她走远了,我又骑上电单车,去了县医院,我猜应该在县医院,县医院水平高点。
电单车跑起来的时候,我脑袋里想了很多。真不希望那是林西,更不希望林西有什么意外。林西是个苦命的人。
林西大四那年我领的证,在老家算是不上不下刚刚好的年龄。结婚这事有点稀里糊涂。一天晚上吃烧烤,邮局的小伙子喝了一瓶半啤酒,我喝了半瓶,吃到一半,他用根签子插了一颗鸡心递到了我嘴巴里,看我嚼着,突然说了句,要不咱俩结婚吧?我又嚼了两口,咽下去之后,说,嗯。
婚礼是五一办的,那会儿林西正忙着毕业分配的事。我也没跟他说,我都已经拒绝他无数次了,他值得拥有更好的姑娘。我没能读书,也走不出去,我俩肩膀不一般高。
婚礼办得挺热闹,双方家长很满意。老板娘,不,领了证我就改了口,叫姐姐了,姐姐也很满意,她说她早就替我俩批了八字,好着呢。
肯定是其他同学告诉了林西。林西很长时间没和我联系,我也是从我要好的女同学莎莎的口中得知,他一毕业就申请去了西藏,学校很支持,还给他立了功。莎莎说,听到没?人家是穿军装的,还立了功,你个大傻子,要是跟了林西多好。
莎莎并不喜欢林西,她只是崇拜军人,即便有机会她也不会选择林西,莎莎喜欢高富帅,她是替我喜欢罢了。
结了婚,俩人整天腻在一起,生活很快就没意思了。原来我和邮局的小伙子经常在周末约着看看电影,现在成了夫妻,我倒更愿意一个人买包瓜子钻电影院了。他喜欢晚上和朋友约饭局,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酒喝。
我叹口气,对莎莎说,也不知道林西现在怎么样了。
莎莎撇撇嘴说,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累不累你?
我说我没惦记人家。莎莎呸了一声。我表里不一,说实话,我心里还真的有点惦记林西,但我的惦记和莎莎说的惦记不同,我这个惦记像姐姐惦记弟弟,像母亲惦记孩子,外面的世界那么大,他一个人出去闯不知道会遇上啥。
莎莎一边嘲笑我,一边还是像特务一样从其他同学口中套来很多关于林西的消息。林西分到了一处海拔五千多米的哨所,哨所下面是一片静谧的、蓝绿色的湖,林西说他每天就是躺在床上,晚上数星星,白天数牦牛。远处有连成片的雪山,牦牛多得很,数都数不过来。
我几乎不能想象这样的画面:雪山、湖泊、牦牛、草地,上面是蓝天白云,电脑桌面的图片也不过如此了吧。直到前些年和莎莎我们两家去西藏旅游了一趟,因为严重高反躺在床上,那时我才忽然想到,当年的林西肯定受了很多罪。
4
林西跟我说过,他想当一个好兵。我问他怎么才算好兵,他想了半天,说,干好自己的活就是好兵。我说我也要干好自己的活,不然老板娘不给开工资。他说你一点不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吗?我冲自己的脚尖笑了笑。说这话的时候我俩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如同恋人,说话时我不看他,他也不看着我。
我觉得林西绝对是个好兵,因为林西是个从来不给人添麻烦、很会为别人着想的人,完全符合军人那种指哪儿打哪儿又无私奉献的精神。高中三年,他为了省下中午的饭钱,每天中午都要骑十里地的自行车回家,来回可就是二十里。下午一放学,他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因为他要回去为家人做晚饭,做完饭收拾好了他才能抓紧时间做作业。
林西的爸爸是个药罐子,不过除了哮喘好像也没什么要紧的大病,但是这一条也够要命的,干不了活,家里的农活重活就都被他妈妈包圆了。一个妇女,即便全身都是铁,又能打出几根钉呢?林西明白这个道理。班主任家访回来就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扬林西,说林西是个懂事的同学。林西脸皮薄,脸当时就红了。
不光是家里,学校的事也一样。学校要打扫卫生,要剪操场上的草,他总是闷着声一直干,别的同学休息了他在干,别的同学借口去喝水上厕所了他还在干。我关注他好久了,他三年都是这样。
林西不是许三多,也不是傻子,他就是做事情认真负责。他也喜欢运动,别看他个子矮,可弹跳力好,在同年级所有男生中绝对算是佼佼者。体育老师说,他是个练体育的好苗子,但林西不想练体育,不是怕吃苦,是因为练体育要买运动服和运动鞋,还要吃营养餐,他舍不得。他考上军校后,体育老师见到我们还在说,林西行,到部队肯定行,身体素质在那摆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