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梦见过七月(短篇小说)
作者: 孙瑜她笃定地打电话给他:“这个月大姨妈没来,应该是怀孕了。”
她觉得这个电话应该算个惊喜,而不是惊吓。毕竟他已离婚多年,他俩也算相恋多年,通过最后这把柴来烧成正果,火候恰好。
他的第一反应是沉默,而后反问她:“你怎么想?”
她知道这是他一贯的话术,当了多年的领导,这属基本技巧。于是也反问他:“我想知道,你怎么想。”
他又沉默了十几秒,说:“你怎么想,我都会配合你。”
她的心放下一半:“那就好。”
挂了电话,她又发过去一条微信:“抽空起个名字。”
他秒回:“你定。”
人生第一次,她想要个孩子了!虽然已经四十五岁,但这次怀孕就像是上天的恩赐,更是个绝佳的结婚契机。她的脑海中浮现出闺密们怀里抱着的那些白白胖胖的小奶娃娃,不由得笑出了声。有了和他的孩子,之前心里一直酝酿的结婚计划也就近在眼前了。她甚至在手机的某宝App上搜了一下时尚的孕妇装。即使怀孕,她也要保持自己的美。
美人儿嘛,自然爱惜自己的美。那种对美的自觉与维护,已刻在骨子里。虽然,她现在仍算美的,但这美更多的是一种“刻舟求剑”式的对美的怀想—— 一望便知她年轻时是美过的。
年轻时,她确实美,是那种被十里八乡的男人们倾慕着、以一睹芳颜为荣的美,追求者众多。而且她美得不俗艳,爱好文学,写诗、写散文,大报、小报也发过不少,典型的文艺女青年。自然,她也不可避免地爱上了那些留着不羁长发的文艺男青年,还不止一个。这世上,爱上文艺男青年只有一种残酷的后果,她并未例外。就这样,一来二去,蹉跎了青春。
遇见他时,是在一个举杯无白丁的饭局上。她正属于凋零前盛放的花期,那种大红大绿的风情万种,那齐腰的乌黑的大波浪,与这种盛放下隐藏得很好的忧伤与孤独,击中了他。敬酒的时候,她浅笑着吟了一句诗“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候”,他一饮而尽,脸红红的:“这不是遇见了吗。”
他自小在部队大院长大,一路中规中矩、仕途顺遂,哪儿见过这路妖媚女子?文艺美人只身来到陌生的城市闯荡,形单影只,被这么一位颇具军旅气质的男人倾慕着,在工作与生活上各种照顾,哪儿有拒绝的能力?只是,虽郎有情妾有意,无奈当时还“使君有妇”。就这样,一来二去,她便蹉跎了岁月。
直至有一天,她忽然发现身边的那些号称永远单身的闺密们身侧都拖了大大小小的娃,见面不再谈论诗前月下,纷纷抱怨不该结婚不该生娃。偶尔聚齐一次的饭局总是以各种理由早退,这个“回家做饭”那个“幼儿园接娃”,那些大哭小叫的娃们,衬托得全世界只有她这么一个闲人—— 也就真的感觉冷清起来了。虽然,她有阵子还挺享受这种一个人的日子,自由自在,来去无挂碍。
她的身体底子还算不错,特别容易受孕。稍不留神,就中标了。然后就是各种麻烦,除了她自己不想要孩子,更重要的是对方也都没准备好要孩子。不过,她丝毫未曾后悔过年轻时舍弃过的那些尚未成形的小胚胎们——她当时无比厌恶这种避孕失败的后果,怕极了那种清空子宫时钻心的疼痛。
所以,当她发现这个月的例假没有如期而至,吓得一激灵,冷汗立刻浸湿了后背的连衣裙。空调一吹,不禁打了个寒噤。
掐指一算,本月危险期确实与他在一起,没跑了!她无比沮丧,只是多喝了几杯红酒,竟然稀里糊涂地忘了算日子,真是倒霉。对于怀孕这件事,她向来是避之不及的。年轻时遭的那些罪,她真是受够了。何况到了现在这个尴尬的年纪,再怀孕岂不让人笑话?更何况,她和他并未结婚。
想到那种痛彻心扉的疼痛,一股愠怒从心底缓缓升起。都怪他不注意,说了多少次一定要注意、要注意、要注意!他仍然肆意妄为,只把风险留给她自己——可恶的男人。更何况,到了他这个年龄,对女人已属“叶公好龙”,早是爱好大于能力了。她一向是配合他的,表演几下,哼哼几句,并不难。尤其当她看到有个统计数据说70%的中国女人都是假装高潮的时候,她就更放心了。在她和他之间,爱与情义早已大于性。
但,怀孕就不一样了!
性质变了,尤其她不仅是高龄未育的高风险女人,而且未婚!
一想到医院妇产科的医生那些惯例的询问,她就臊得满脸通红。不行,这件事她不能自己扛了!她已经独自扛了那么多年的委屈,这件事,一定要让他来负责!她暗自咬牙切齿。
然而,不是前天刚负气说了分手、两不相见的话吗?自由,除了财务自由,还需智力的自由和性别的自由,也就是勇于舍弃。而她,并不能。
幸而,他对她此次意外怀孕的态度还算不错,在电话中说配合她所有的决定,那就安心去医院吧。
当她告诉妇产科医生“我又怀孕了,这次想把孩子生下来”时,医生询问了年龄、婚否等基本情况,开了好几张单子让她去做检查。抽血、验尿,还得憋尿做B超,楼上楼下忙活了半天,但她很开心,望着身边不时走过的挺着孕肚的女人们,她暗自计算着自己显怀以后的季节——应是深秋了,那得提前搜搜孕妇装的秋冬款。
待各项结果汇总到医生那里,已临近中午。但万万没想到,最终的检查结果竟然是——她没有怀孕,而且以后也很难怀孕了。医生告诉她本月月经没来是临近更年期雌性激素降低导致的经期紊乱。
荒谬!实在太荒谬了!医生把化验单的名字搞错了吧?
站在妇产科宽阔的走廊上,她半天没恍过神儿来。搞了半天,自认为的怀孕竟是场自摆乌龙的闹剧?怎么可能!
她两手发抖,又仔细检查了手里的化验结果,越想越惶恐——原来年轻时发狠说的“再也不要怀孕了”,竟在不知不觉中变成“再也怀不了孕了”。
除了没怀孕,医生说她临近更年期更是毁灭性的打击——等于从医学上宣布了一个女人的衰老。她怔怔地走过走廊,走出医院,坐在大门外马路边的花坛边儿,不知道该往哪个地方去。
七月,日头毒辣。她头晕目眩,也顾不得防晒了,只是怔怔地呆坐着。
不知坐了多久,手机忽然响了,她点开接听,却不是他,是妈妈。
妈妈遥远的乡音在此刻显得无比的温暖和安慰,仿佛是她全部生命的源泉。而她,再也没有机会做妈妈了。不知不觉,眼泪流了下来,在脸上爬得痒痒的。她使手背擦了擦,站起身,直接去火车站买了回老家的车票。
这个秘密,她没告诉任何人,没告诉妈妈,更没告诉他。
气氛都烘托到这份儿上了,连名字都开始酝酿了,再说没怀孕,如何收场?
最终,她仍然扮演了那个一贯懂事的角色——他还在官位,他儿子尚未成家,她不能给他添麻烦,所以回老家做了流产手术。
对此,他当然是乐见其成的,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一个月后,当她从老家回来,他开车去车站接她时,她说:“这个孩子的名字叫‘七月’。”
他目视前方,说:“我梦见过,是个男孩。”
自那之后,她在他面前乖顺了不少。他也更呵护她了,还特意买了一副贵重的钻石耳环送给她。似乎,那个从未出现的叫“七月”的孩子,把她和他系得更紧了。
一晃,又几年过去了。他六十岁,到了退休的年龄。她五十,在他的运作下,已病退一年。
她想:现在,终于可以结婚了!
她和他,已分分合合地相恋了十几年。虽然他开始由于与前妻尚未办好离婚手续,离婚后又因身在官位、顾及孩子等无法结婚,但彼此的情义没有削减,经常一起吃饭、度假,和夫妻也不差什么。然而,她就是想要那一纸婚约,想要那个妻子的名分。在这方面,她还是传统的。
如今,他退休了,儿子也结婚了,应该没什么阻碍了。他褪掉了官椅带给他的光环,整个人看上去平易近人了,甚至——老了,变普通了,但她依然爱他。她比他年轻十岁,她愿意照顾他,和他一起慢慢变老。
爱情,不就是应该这样相濡以沫吗?
她甚至幻想过,当他咽下最后一口气,她一定要牵着他的手,吻他,将他最后的呼吸咽下去,然后服下安眠药,静静地躺在他身边——文艺电影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生不能同时,死可以同穴。她爱极了这种文艺的感觉。女人如果缺了罗曼蒂克的各种想象,不美、不会吟诗作赋,还算女人吗?只能算“糟糠煮妇”。她要做红玫瑰,才不屑于去当那颗胸前的白饭粒。
闺密们的娃都长大了,有的上了小学,有的即将上小学。那些曾经阳春白雪的闺密们,如今不是接送娃上下学,就是接送娃上下补习班,个个忙得灰头土脸,几个月都凑不齐一场饭局。
全世界真的只剩下她这么一个没结婚、没孩子的闲人了。一冷清,一惶恐,越发显出他的重要来了,也就越发想结婚了。
但她从小便懂事惯了,从不想给别人多添麻烦,更不愿给他添麻烦。她从来都是扮演锦上添花、雪中送炭的优雅角色,任何吵、闹、要,都是被她瞧不上眼的。
爱,还用她提醒吗?
爱从来都是双向奔赴的,不是吗?
她可以等,但这并不代表她不想要。
岁月从来不败美人儿。何况她不仅是那种自带“花绷子”的抗老的骨相美人,而且始终精于护肤和化妆,早晚各半小时,从无一日松懈。即使那年去严重缺水的西藏无人区旅行,她仍然斥巨资用矿泉水洗脸,早晚半小时,雷打不动。与那群忙碌的做了妈妈的闺密们相比,她显然保住了她的美。
在他眼中,她确实美,也确实文艺。甚至有点太文艺了。认识十几年,他从未见过她穿过裤子,从来都是长裙飘飘,长发飘飘,哪怕在他们一起去敦煌旅行的时候,她仍然拖着长裙在黄沙中费力攀走——而且穿着高跟靴子。那细细的鞋跟,在她骑骆驼的时候估计刺痛了(或者刺痒了)骆驼的侧腹,骆驼不断烦躁地打着鼻息试图停下,使得牵骆驼的小伙子多费了一倍的力气,看得他好累。从骆驼身上下来,他主动去找小伙子多付了十元的小费。
他,一个部队大院出身的男人,虽壮年时如老房子着火般一时冲动离了婚,但说到底骨子里是务实的人,知道那些风花雪月的成本颇高,不能当饭吃。
尤其退休以后,被生活中赤裸裸的凉薄的另一面所震惊,更是看开了许多。那些他曾经努力帮过的人,感恩者寡。有一次,与他提拔过的某人在电话里争执起来,竟被对方高声嘲笑:“你别以为是你帮的我,是你屁股底下的位子帮了我,我得感谢那个位子,而不是你。”
他气得哆嗦,摔了手机。一想到现在不能报销新手机了,又急急地走到墙角捡起来,看摔坏了没有。好在,屏幕虽裂了一个角,还是能用的。他失魂落魄地陷在沙发里,被那句恶意的实话所击倒。
第二日,她约他一起吃晚饭。电话里没说啥事,但她特意选了个意大利托斯卡纳西餐厅,又提前给了服务员不少小费,叮嘱她订的那个房间不开灯,只要蜡烛。
推门进去,他就被那种刻意的浪漫惊到了,各种颜色的蜡烛燃了一地。说实话,感动之余,心底略略泛上一丝厌恶。这些浪漫都是要买单的啊!他在心里快速合计了一下最后结账的金额——顶半拉子手机了。他当然不能显露出任何小气的表情,对她,他一向是大方的,几乎每次都能超乎她预期的大方。可那些吃喝开销的费用,当时大部分可以报销啊。花别人的钱,谁不大方。
她一袭曳地白裙,乌黑的大波浪斜在脸侧,露出的耳垂戴着他送的钻石耳环,一晃一晃的反射着烛光,甚是妩媚。他轻叹一口气,无论如何,她还是美的,还是对他有诱惑力的。
刚认识她那会儿,他真是如疯魔了一般,不管不顾的,只要每天能见到她,能把她压在身下,让他做什么都在所不惜。而现在,他的血压、血糖、血脂,没有一项不高的,那种日日耕地的运动,真是力不从心了。只有累死的牛,哪有耕坏的地。他也想重复当年荣光,奈何实力不允许。
揽镜自照,曾经还算英武高大的长相,现在只剩下高大了。连这高大,且需时不时挺挺腰,以对抗那坨腹部赘肉带来的地心引力。眼袋是再也遮挡不住了,哪怕戴着眼镜,那两坨眼袋也总是从下方顶着眼镜,都快用不到鼻梁来支撑了。真是岁月催人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