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墟
作者: 沈东子这些年城市扩建后,我很少去新城区,因为那边不熟悉。我与女孩约会的地方,总是在老城,甚至在旧巷,散落在各个角落里的咖啡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虽说这些年也不断拆迁,但我们从小在老城里长大,熟悉老城的每个地方,依然更愿意在老城活动。弗兰克也一样,他是个澳大利亚人,来这里当外教,我认识他有半年了,他也喜欢老城,喜欢在老城到处转转,看老榕树、老教堂,还有老年人玩麻将。
说起来很奇怪,弗兰克和我都教书,他教英语,主要是口语,我教英国文学,主要是英美作家。他说的口语,与伦敦口音和美式英语略有差别,我未必都能听懂,而我说的英美作家,他未必都熟悉。比如一次我说起维切尔·林赛,他问谁?我说写诗的,他说没听说过,哪个国家的?我说是美国人。他说哦,怪不得没听说,美国的东西,我们不熟悉,虽然两个国家都是A开头,但他们是美国,我们是澳大利亚。
这个喜欢剃光头的澳洲人,有点古怪的脾气,似乎不太喜欢美国人,学校里的美国同事,他通常都不搭理。不过他不知道林赛,这也不怪他,林赛的名气不算大,况且死得早,早被人遗忘了,连美国人都没几个记得他,更何况其他国家的人。在遥远的东方,也只有我注意到那个早夭的人,林肯的老乡,两个姓林的都是伊利诺伊人。假如有哪个洋人问我们,知道朱湘吗?估计也没几个人知道,这人也是写诗的,死得早。
弗兰克的朋友很多,比我的朋友还多,因为这儿的人喜欢学英语,连那些喜欢学英语的外省人,都跑到这儿来,找机会跟洋人搭讪,练口语,但弗兰克喜欢找我玩,因为我不怎么搭理他,他什么事都问我,似乎只有听到我的回答,他才会放心。洋人就是这样,你不爱搭理他,他反而像苍蝇一样黏住你,老在你耳边嘤嘤说话,带着明显的墨尔本口音。
那天礼拜六上午,我还没起床。他就来电话了,说是一起去看明城墙。这里的城墙还是有点名气的,虽然被炮火毁过好几次,但每次都会修复,始终保持着比较完整的形状,成为本城的历史象征,也是外省人和外国人游玩的必选项目。以前只是绕城走走,如今可以爬上城墙,像西安城墙那样登高望远,弗兰克早就想上去看看了。
我说,今天没空,我要陪女朋友。他有些悻悻然,说,好吧,放下了电话。
我说的话只有一半是真的,我确实要见一个女孩,但她不是我的女朋友,至少现在还不是。
那女孩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她的网名,叫“海阔天空”,把人的名字叫四个字,我觉得不方便,就直接叫她小海,其实她也不姓海。这年头真名已经不重要了,反正身份证上有,实在要查就查身份证,大家都用网名做面具。网名的来路总是曲里拐弯的,谁也不记得最初在哪里见到过。反正这网名给我的印象还好,我不喜欢那些飘浮虚无的名字,尤其是怪符号。我们第一次相约,是去看电影。
这座城市经常下雨,有雨城之称,那天也下雨了,我在公交车站对面等她,她撑了一把碎花伞,穿过湿淋淋的斑马线,朝我急匆匆走过来,身影在地面上影影绰绰的。我承认我对女人的美丽,有一种奇怪的喜爱,尤其是步态轻盈的女子,我的注意力会集中在她的脚踝上。她穿了一双高跟凉鞋,呈现出优雅的足弓,与同样优雅的腰背,形成完美的搭配,在细雨中移动,真有点楚楚动人的样子。
当然最重要的是,她还有一张好看的脸。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当所有人的教育背景、生活经历都相近时,人际交往是很乏味的,相貌成为唯一可辨识的标志,只有长得好看,才会吸引别人的注意力,存入众人的记忆中。记得刚入职时,曾有社区老太太前来说媒,问到对方的颜值时,老太太忽然大怒,说,你怎么这么没觉悟,居然在乎女孩子的长相?后来就没有媒人了,不再有人在乎我的婚姻。原来只要我在乎长相,别人便不在乎我。
我们从一些零乱的门店前走过,由于疫情和互联网的发达,熙熙攘攘的购货时代已经过去了,人们习惯于在网上购物,每家门店前,都有甩卖的声音在耳边回荡:凡买138元,可获得免费赠送的T恤一件!买200元,可获得T恤两件!
这里是老城的黄金地段,由于是旅游城市,店铺针对的客人多半是游客,比如卖一些民族服饰。门口挂了不少花花绿绿的服装,说是少数民族服装,看不出是哪个民族,更没见有谁穿过,像一团杂乱的颜色在风中摇摆。
我笑着问小海,要不要买件民族服装?
她说,买什么买,我身上这件就是汉族的。
她穿的是一件米黄色的圆领休闲装,颜色淡淡的,配她倒是很合适。
她说,刚工作那会儿,买过打折货,穿两个月就破了。
我说,我也是,还以为占到了天大的便宜。
那时候穷,买东西只图便宜。她说。
我说,我花五块钱买了个望远镜,以为可以看到水星,结果看到的是水。
为什么?她问。
南方太潮湿,镜片上全是水。我说。
我们穿过此起彼伏的呼叫声,走进了电影院,好像遇到的不是吆喝,是喝彩。那天看的译制片是鬼故事,小海先是兴奋,后是紧张,到后来吓得靠向我的肩膀,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还不是我的女友,连忙又缩回去。从电影院出来后,她说,你的英语真好,什么都看得懂。我也学过,但学不好,一句也不会说。
我说,下面不是有字幕吗?
她说,字幕太小了,所以我有时候要问你。
我说,我的英语一般,我们学校里英语好的人多的是,光洋人就有几十个。
她听了扑哧一笑,露出钦羡的眼神。
我知道这是表示爱慕,这种眼神我见过许多,都是我的女学生,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学校是严禁师生恋的,我是个很自律的人,总是装作没看见,或者点点头。但是小海已经快三十了,那就不一样了,何况她秀色迷人,看见那样的眼神,我当然很开心。
她问,学英语是不是一定要找老外才行呀?
我说,找老外当然要好些,尤其是口语。
她说,我不好意思开口。
那是因为你不需要开口,就有饭吃。我说。
你这样说就不尊重人了,我从来不依靠男人。她说。
我说好吧,我收回。
她的眼神变得缓和了。她确实在一家公司做文员,自己投档考进去的,还经过了几轮面试,并没有熟人做推荐。
我说,还是说回口语吧,通过聊天学口语是很管用的,学到的不仅是发音,还有书本上没有的学问,比如我们都知道,紧挨着德国北部的那片地方叫荷兰,可是通过聊天,我们知道其他国家的人未必都那么叫,他们有时叫达曲,有点像西藏,有时叫尼德兰,甚至叫佩斯巴斯,这些知识只有聊天才知道。
小海说,你的学问好古怪,知道这些有什么用呢?我学英语不是为了这个。
我说,那好吧,还是说说刚才的电影。那部片子是用爱伦·坡的小说改编而成的。你听说过爱伦·坡吗?
她摇头说,没听说,只听说过苏东坡。
我一点也不意外。爱伦·坡的名气很大,虽说是美国作家,但连弗兰克都听说过,他嘴上说美国的东西他不知道,并不是真不知道,而是假装不知道,该知道时还是会知道的,洋人就他妈的会装。记得一次我与弗兰克聊到女孩,他说,我有点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姑娘那么渴望结婚。我说,是渴望跟你结婚,而不是我。他问为什么呢?我说你知道为什么,只是装作不知道。他耸了耸肩。我承认我也挺会装的,装出博学的样子,想吸引自己喜欢的女孩。其实男女都会装,女人装无知,男人装博学。
接下来的日子,忽然变得非常滋润,我下课后在校园里溜达,围墙上的藤蔓,还是原来的藤蔓,紫荆花也还是原来的紫荆花,但一旦心情不一样,世界便变得很灿烂。
我有时还会遇到我们班的女生,她们三五成群走在树荫下,跟我打招呼,以前我总是点点头,很严肃的样子,把她们弄得紧张兮兮的,总以为自己成绩不好,所以老师不开心。如今我认识了“海阔天空”,自然心情大好,偶尔也会停下脚步,跟她们搭讪几句,甚至说个逗乐的段子,把她们逗得哈哈大笑。她们当然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不知道我在想什么,还以为是她们的学习成绩好到直冲云霄。
我正准备出门去接小孩,哦,不对,是小海。她因为年纪小个头也小,我更愿意叫她小孩,这总比叫“海阔天空”要亲切些。孩与海的读音是不一样的,洋人分不清,我们是很清楚的,那完全是不同的意思。我如果对洋人这样做介绍,洋人很可能会以为她是我的孩子,所以我建议她取个洋名。
她说,好呀。
我问她,取个什么名字好。
她说她无所谓,随便取一个就可以。
就叫简吧,简·爱的简,简单的简。我说。
行。她倒是很爽快。
我正准备出门去接小海,或者简,这时候弗兰克的电话又打过来了。
他说,我已经登上城墙了,真不错哎,风景真不错。
我说,好呀,你慢慢玩。
他说,对了,我要问问你,你们的乾隆时期相当于英国的哪个朝代?
我想了想说乔治三世吧。
哦,那么早。他说。
我说,是呀,那时候你们澳大利亚还没独立,还是英国的殖民地。
他说,现在也是英联邦成员,所以我问你相当于英国的哪个朝代。
我说,那时候你曾祖父可能因为抢劫罪,正在运往澳洲的轮船上,准备接受终生流放。
他哈哈大笑,说,他要不流放,就没有我了。好的,谢谢,我再玩玩。
放下电话后,我找了件崭新的T恤穿上,是新买的,也没什么别的意思,只是想显得干净潇洒,给小海个好印象。说实话我平日根本不在乎衣装,只图宽松舒服,脏乱是经常的事,现在想穿得体面些,说明我对小海有好感。
我还是像上次那样,在公交车站对面等她,那个站台离我家比较近,当然往南而去的某个站台,离她家也比较近,所以这路公交车对我们来说比较重要,如同生命的血脉。我还没去过她家呢,还没到那一步,我想那一步是一定会到来的,我肯定会踏上往南的公交车,古人说“发乎于情,止乎于礼”,我需要等待,而且要很耐心。此刻我只盼望公交车往北而来。
她也还是像上次那样,撑了一把伞,下车后穿过斑马线,朝我走过来,这次撑的是粉色遮阳伞,她的身影在阳光下影影绰绰的,自有一种妩媚与曼妙。我们相视一笑,我接过她的伞,把她笼在伞影下,两人穿过老城的古旧巷子,准备去喝咖啡聊天。这是我先前许诺的,她说她此前只喝过速溶咖啡,从未喝过地道的咖啡。
这些深巷小店,除了提供咖啡和茶,也提供各式菜肴,菜单上有几百种菜,只要不嫌贵,都可以提供。接到食客下单后,小店会立刻转给附近的大菜馆,然后让店小二去取,同样的道理,大菜馆如果有客人点咖啡,店小二也会马上送过去。我总是按传统的叫法,把服务员叫作店小二,而不是侍者,弗兰克觉得很新奇,因为他的汉语教材里,没有店小二这叫法。他问如果店小二是女的呢?我说叫美女。他呵呵一笑,知道我在蒙他。
我们找了家门口挂灯笼的咖啡店,又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这儿可以晒太阳,小海是不愿意晒的,但我很愿意,平日上课时晒不到,下课后太阳转到西边了,也晒不着,所以只要有机会,我总是会向阳光靠拢。我叫来店小二,点了两杯美式咖啡,给小海的那杯要放糖。
她说,我不要糖。
我说,加点糖好,要不然你会觉得苦。
不,不,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我不要糖。她说。
我说,好吧,两杯都不要糖。
店小二退下了。
她说,我当然喜欢甜食,但我也想知道,男人为什么喜欢苦的。
我笑笑,转了个话题。你租房子住吗?
她说,是呀,我又买不起,也没想过要买。
一个人住不害怕?
我舅舅告诉我,要在阳台上晾几条男人的内裤,让色鬼看见,就不敢骚扰我了。
说完她喝了口咖啡,笑着说,我还放了几双大号的男拖鞋。
我说,你舅舅比你爸还关心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