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射阳:督促追回违规发放油价补助80余万元

作者: 何杰 李芳

近日,江苏省射阳县检察院收到了该县农业农村局对检察建议的回复,已对2019年来发放渔船油价补助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发现并追回徐某某等21艘渔船船主违规领取的油价补助资金87.8195万元,有效守护了国有资产安全。

今年3月,射阳县检察院执检部门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徐某某因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于2021年2月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根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违法违规渔船油价补助扣减比例的通知》规定,违反海洋伏季休渔、长江和湖泊禁渔期规定作业,违反一次扣减全年油价补助50%。徐某某隐瞒被判刑情况,在不符合全额申报条件的前提下,违规申报领取油价补助合计5.91万元。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案涉油价补助过程中,未能发现上述违规领取油价补助行为,造成国有财产流失。

发现上述监督线索后,执检部门根据将该线索移送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公益诉讼部门受理后,以渔船编号为检索关键词,通过大数据平台与2017—2020年全县油补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数据碰撞,在移送的徐某某非法领取油价补助的基础上,又新发现朱某某、胡某某违规申领油价补助的事实。

5月,射阳县检察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依法追回徐某某等3人违规领取的补助外,还建议对作出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并追回已发放的应扣减而未扣减资金。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对受到法院判决的3艘渔船船主违规领取油补资金18.4695万元予以追回。此外,射阳县检察院通过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被建议机关对另查出因违反2020年伏季休渔规定被行政处罚的18艘渔船油补资金按50%予以扣减,合计扣除金额69.35万元。

射阳是渔业大县,正在争创国家中心渔港,该院多次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建议通过强化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渔业补助政策宣传、签署年度无违反伏季休渔行为承诺书、异地违法通报等形式,切实增强渔民守法意识,有效保护国有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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