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高中时代

作者: 王彬彬

1976年早春,我升入了高中。

那些年,各省中小学实行的学制,似乎并不一致。在安徽省,中小学实行的是十年制,小学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二年。而新学年从春季开始。在农村,每个大队有一所小学,每个公社有一所初级中学。至于高中,在1976年以前,是每个区中学有一个高中班。所谓“区”,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部分省份延续民国时期的做法,在县和公社之间设置的行政机构,称作县辖区。每个县下辖若干个区。每个区下辖四五个、五六个“人民公社”。每个区的中学,简称区中,是既有初中又有高中的。

说起来有点难为情,我在很长时间内,都弄不清年级与班级的区别。那时候,从每个大队的小学到区里的高中,都是一个年级一个班。我们认为,一个年级只能有一个班,就像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烧锅的(吾乡方言,即老婆),从未想过在一所学校,一个年级可以有两个甚至多个班。其实,在小学阶段,我们连班级的概念也没有。因为学校实行的是“复式班”教学。一所小学,只有两间教室。一二年级共用一间,三四五共用一间。复式班教学,几个年级共用一间教室,每节课都共用一个老师。一二年级的教室里,老师先给一年级上课,让二年级静坐着。上到一节课的大约一半时间,便让一年级静坐,开始给二年级上课。三四五年级的教室里,老师先给三年级上课,让四五年级静坐。上到一节课的大约三分之一时间,便让三年级开始静坐而五年级继续静坐,开始给四年级讲课。又讲到一节课的大约三分之一时间,让四年级回归静坐而三年级继续静坐,开始给五年级上课。既然几个年级几个班在一间教室上课,那班级和年级的意识就都很模糊。

上了中学,是能够做到一个年级一间教室了。每个公社的中学,有三个年级的学生,也就有三间教室。初中学制三年,分三个班。区上的中学,则在初中三个班之外,还有两个高中班。一个区,四五个、五六个公社,每年有四五个、五六个班的初中毕业生。一个班一般四五十人,那一个区每年也有二三百初中毕业生。那个时候初中毕业愿继续读高中者,还是不少的。当然一般不是学生本人很愿意继续读书。学生本人,很想继续读高中者,也有,但很少。本人不想继续读,即便家长强迫也死活不读,这样的学生也有,比本人十分渴望继续读的学生要多些,但绝对数也不多。绝大多数学生,并没有自己的意见。那时候上学,没有丝毫压力。学与不学、上课听或不听,全由自己决定。成绩嘛,好一点还是孬一点,就像胖一点还是瘦一点,无所谓的事。所以,厌学的学生也不多。但上学也实在没什么意思。上中学要住校,学校只供应米饭。菜,是各人从家里带。当然是咸菜。顿顿咸菜下饭,是那时候上中学最为痛苦的事,但也苦不到哪里去,并非不可忍受。所以,绝大多数学生,是家长如果要自己继续念书,就继续念,无非再吃几年咸菜。家长不让继续念呢,那就不念,省得继续餐餐咸菜下饭。但大多数初中毕业生的家长,还是要让孩子继续读高中。倒并非觉得多读几年书有什么好处,而是一个初中生回到家里,实在没有任何用处。那时候,唯一的正经事,是参加生产队的集体劳动,挣一份工分。但参加集体劳动挣工分,要年满十八岁。一个初中毕业生,离十八岁还有好几年。这几年在家里干嘛呢?还不如让他接着读个高中,以后万一有点用呢,也说不定。

但这样一来,就出现了想读高中的人很多而高中招生很少的矛盾。一个区,每年有二三百初中毕业生,而只有一个高中班接收想继续念书者。矛盾很尖锐。于是,在我初中毕业升入高中的那一年,上面决定在每个区增设一个高中班。但并非增设在原来的区中。我们区,在我们公社相邻的公社中学,增设了一个高中班。那原因,就是这附近的几个公社离区政府所在地比较远,而这个增设高中班的公社又在这几个公社中地理位置居中。

我们这个高中班,共四十五人,只有四个女生。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就有上中下,就有高中低。一个四十五人的群体,当然也会有这样的差别。学生的“本职”是学习。区分左中右、上中下、高中低的标准,当然首先是学习成绩。那时候,已经是七十年代中后期,虽然学生可以爱学不学,但老师却是爱教不教都得教。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这几门基本课程还是正常开设。考试嘛,每学期也有期中和期末两次。虽然学生并不在意考试成绩,但成绩还是有的。既然成绩还是有,那就仍然有着学习成绩意义上的左中右、高中低、上中下的区分。四十五个人,有一些人是学习成绩意义上的优等生,每次考试,总是前几名。有一些人,则算是学习成绩意义上的劣等生,每次考试,总在倒数几名之内。大部分则是中等,或中等偏上、中等偏下。在学习成绩的意义上,谁处于一个什么层次,每个人自己心里有数,其他人自然也有数。但这“有数”,只是一种模糊、朦胧的意识。如果有人问起,需要想一想才能回答。谁的学习成绩好一点谁的又差一点,就像谁的家近一点谁的家又远一点,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甚至根本不是一个问题。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人,并不特别受人羡慕、尊敬;学习成绩特别差的那些人,也丝毫不受人歧视、不被人看不起。

那么,大家都是十分平等的同学关系么?当然不是。学习成绩的好坏之所以不能影响每个人在班上的地位,是因为学习成绩与今后的人生没有丝毫关系。那时候,农村孩子中学毕业,成为人民公社社员,被称作“回乡知青”,以区别城市下来的“下乡知青”。所谓“回乡”就是回归农民身份。回乡了,就要像父辈们一样每天参加集体劳动挣一份工分。从小学到高中,上了十年学,丝毫不意味着身份的改变。正如村里的一条狗,在外面浪荡了一段时间,回到村里还是一条狗。但是,回乡知青的面前,也并非完全没有走出田地、洗净泥腿子的“出路”。出路有几种。最荣耀最有含金量的出路,是上大学。上大学名义上是要“贫下中农推荐”,实际上当然不是这样。每年上大学的名额分到公社。名额很少,一年也就几个指标。被公社推荐上了大学,就成为“工农兵学员”。在大学混上几年,毕业时国家分配工作,便获得“国家干部”的身份,吃上商品粮,拿一份十分不菲的工资。仅次于上大学的,是当兵。那时候,每年征兵名额也分到公社,由公社决定由谁获得这穿军装的光荣。当兵的名额比大学名额多一点,但每年也抢破头。想当兵的太多了。但当兵与上大学不同。上大学是笃笃定定有一个灿烂的前程。而当兵,具有不确定性。当兵而能在部队入党提干,那就比上大学还要实惠得多,更荣耀得多。哪怕是一个部队的排级干部,也算军官,而地方上的哪行哪业,能与军官相提并论?能在部队提干,可能性相当地小。但不提干也不意味兵就白当了。能在部队入个党,回来也是煊赫的政治资本。不当兵,在家当农民,要入党那是想都不敢想的,而在部队,则有这种可能。如果当个技术兵,比如汽车兵,也算学了一门技术,回来也有用武之地。就算既没有入党提干,也没有学成技术,就算在部队是炊事兵,是养猪养马的饲养员,几年后回来,也永远有一个复员军人的身份。至于烧饭养猪,自己不说,别人也不知道。比当兵再次一等的,是当民办教师,简称民师。那时候,公社中学、大队小学,公办教师,即由上面分配下来的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教师,有些缺乏,只得从回乡知青或下乡知青里挑选些人,充当教师的角色。他们的薪酬,不由国家财政负担,而从当地财政支出。民办教师,虽然仍然是农民身份,但毕竟可以不在田地里日晒雨淋。尤其是公社中学的民办教师,看起来与国家干部没什么区别。回乡和下乡知青那么多,而能弄个民师当当,也绝不是容易的事,一般家庭的孩子,当然也想,但想也白想。

但这几条出路,都与在校时的学习成绩不相干。“贫下中农推荐上大学”,本来就不看在校时的学习成绩。1973年的“张铁生事件”后,就更不敢把文化水平作为一种标准了。能否上大学,与中学时期的学习成绩无关,甚至与是否念过中学也无关。中学毕业,并不是上大学的前提条件。至于当兵,与学习成绩就更扯不上了。那么,当民办教师要看学习成绩么?也不。再说,那时候一个中学毕业生,初中也好,高中也好,在校的成绩也没法查的,学校根本没有登记、留存。

既然学习成绩与此后人生的荣辱、得失没有关系,那学习成绩的好坏自然就与在班上的地位没有关系。学习成绩特别好,并不受人羡慕和尊敬:为什么要羡慕和尊敬你呢?学习成绩特别差,也并不让人看不起:有什么理由看不起人家呢?人家以后说不定混得比你好得多。

当学习成绩与今后的人生没有关系时,学习成绩就不足以成为决定一个学生在班上地位的因素。决定一个学生在班上地位的,必须是与今后的人生荣辱得失密切相关的因素。

与我们今后的人生荣辱得失密切相关的因素,便是决定我们能否被推荐上大学的因素,便是决定我们能否去当兵的因素,便是决定我们能否当个民办教师的因素。这种因素,就是各人的家庭背景,就是各人父母的社会地位。我们那个高中班,依据这种因素,实际上分为两个层次,或者说,实际上分为两类人。第一类,是今后能够被推荐上大学的人,是想当兵、想当民师轻易就能当的人,总之,是必定可以以某种方式不让自己的双腿成为泥腿的人。第二类,便是最普通的农家子弟,是父母都不折不扣是农民的人。第二类人,不必多说什么。第一类,有十来个人,占全班总数的四分之一。人数虽然不多,成分却有点复杂。他们这十来个人,总体上属于班上的上层,但他们内部,又分了好几个层次。有几个人,父亲是公社书记,或者是主任,或者是副书记。这几个人,居于第一类的最高层次,当然也是全班的宝塔尖。有几个人父亲是供销社主任,或者是区供销社,或者是公社供销社。这几个人,是第一类的第二层次。有几个人,父亲是大队书记。大队书记,在那个大队也是呼风唤雨、说一不二,但毕竟地盘比较小些,所以他们的儿子,在第一类人中,只能居于第三层次。

班上真正的天之骄子,真正的人中龙凤、马中赤兔,是那几个父亲是公社书记或供销社主任的人。他们有着明显的区别于其他人的特征。衣服穿得比其他人光鲜得多,这是他们最外在的特征。一个班的学生坐在教室里,扫一眼就能把这些人找出来。带的咸菜比别人油得多。宿舍前面墙边放着一张破旧的桌子。所有人带的咸菜都放在桌子上。咸菜都是用玻璃瓶装着。油多油少,一眼就能看出。那时候,我们吃的都是菜油。而菜油极其短缺。许多人家,炒菜时,只用破布条沾点油在锅底抹一下,并不敢真往锅里倒油。我们带的咸菜须用菜油炒熟。一般人的咸菜瓶里,油很少,天气稍暖和,咸菜上就蒙上一层白霜,那是长了霉。但那几个公社书记或供销社主任的儿子,他们的咸菜瓶里,永远是油浸着菜,再热的天,也不长白霜。有些生活用品,在当时是奢侈品,一般同学根本用不起。例如,蚊帐。全班男生四十多个人,住在一间宿舍。上下铺地挤着。天一热,晚上便蚊声如风、如雨、如雷;如歌、如泣、如诉。在床上支起一顶蚊帐,就能把这风、雨、雷、歌、泣、诉挡在外面。但置一顶蚊帐要好几块钱,一般人家里置不起,每晚便在蚊子的叮咬中睡去,又在睡梦中不时拍打着正在咬自己的蚊子。床与床紧挨着。有时,你的腿伸到了我的床上,我的胳膊横在了你床沿。睡梦中,有时你一巴掌打到了我的胳膊,我一巴掌拍在了你的腿上。而那几个天之骄子,是在床上支起了蚊帐的。但比起他们的自行车来,蚊帐却又不值一提。我们各人的家,有的离学校五六里,有的七八里、十来里。每周星期三下午放学后可回家,取咸菜。每周六当然要回家。回家、返校,是靠走。但那几个人,各有一辆自行车,专供他们上学用。一色的二八大杠的“永久”牌。由于只是每周来回几次用一下,所以车子总是新着。几辆自行车平时就放在宿舍里。宿舍本来就很挤。上下铺的床占去了绝大部分空间。这几辆自行车往宿舍里一放,我们在宿舍里行动时,便常常要侧着身子。但没有一个人对他们几人的自行车发出怨言,甚至没有一个内心里产生怨言。我们之所以侧着身子行动,一方面是太挤,如果相向而行,必须侧着身子;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尽量避开那几辆兀自在那里锃亮着也威猛着的自行车。不碰上它们,也是避免招惹它们。招惹它们,就是招惹它们的主人——这哪里招惹得起!

这几个人,倒并不以言语、行动欺压人。平时,从未见过他们与其他同学发生争执。没有哪个人会主动招惹他们。要说他们平白无故地对其他人进行霸凌,还真没有。他们如果要对其他人时不时地霸凌一下,那被霸凌者也只能忍着。告诉老师、校长也没用。老师、校长也不敢得罪他们。但他们没有。他们不屑于如此。他们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矜持。这矜持时刻从他们的面容中表现出来。当他们板着脸,脸上是严肃的矜持;当他们笑一笑,脸上是温和的矜持。这矜持时刻在提醒我们:他们与我们是不一样的人。他们看着我们时,总像是在俯视。哪怕长得比我们矮,哪怕眼光明明是从下往上看,也像是在鸟瞰着你。有时候,还能从他们看我们的眼光里,感觉到一丝哀怜。吃饭,我们是把那干干硬硬甚至长着白毛的咸菜拨拉些到饭上。饭的热气会让咸菜变得湿软些,是饭改变了咸菜。而他们的咸菜瓶里,是每一根咸菜都汪在油里。他们把那滴着油的咸菜拨拉到饭上后,便让咸菜下边的饭都油汪汪的一圈。每当这个时候,他们看我们的眼光里,仿佛有一丝哀怜。夏天,我们身上每天都有蚊子叮咬后留下的痕迹。有的是小小的红疱;有的则是挺大的水疱;还有那种肿块,硬硬的、红红的。腿上胳膊上,前胸后背上,总是旧的痕迹未消退又添新痕迹。当然很痒。每天的早餐,是一碗稀饭。我们往往一边喝着稀饭,一边搔痒。吃饭,尤其是早晨喝稀饭,我们往往是站着。喝着喝着,突然身上某一处痒了起来。痛可忍,而痒不可忍。我们便快速把筷子往端着碗的那只手的指头间一夹,腾出一只手,去搔那痒处。有时是好几个人一起搔;有时是这个刚搔完那个接着搔。有时甚至搔得咬牙切齿,甚至搔得身上血肉模糊。而那几个床上支着蚊帐的人,看着我们搔痒的眼光里,有时仿佛有一丝哀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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