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剑气

作者: 向以鲜

童年的剑气0

童年的剑气

盛唐气象的璀璨帷幕,到底是从哪一天,哪一刻展开的?

垂天之翼的手中,握着的又是一柄什么样的神器?

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开元三年(715年),也是在冬天,一个年方四岁的小男孩儿,随着姑姑裴氏一家人,从洛阳来到东边四百多里远的小城镇郾城。大概是姑父裴荣期到这儿来做官,也可能是到这儿来走亲访戚,总之在这儿呆了好一阵子。

一天,小男孩儿拉着裴姑姑的手,远远看见郾城的广场上人头攒动,不时伴随着阵阵喝彩声,便嚷着要上前看个究竟。姑姑担心人多不安全,这个小侄子可是她拿自己亲生儿子的命换来的,他的命太金贵了,不能有半点儿闪失!

姑姑蹲下身子,无比爱怜地摸着小男孩儿的头。小男孩使劲儿摇头,两眼放射着奇异的光芒。姑姑知道这个侄子看起来很文弱,性子倔得像一头牛。

跑到广场中央,果然如姑姑所言,只能听见里面的叫喊声,什么也看不到。小男孩儿急坏了,不顾一切地往人群里挤,强烈的好奇心中带着某种使命感,让瘦弱的他变得像一条鲜活的泥鳅,很快钻入人群之中。

小男孩儿看见了什么!

舞蹈,舞蹈,仿佛天地都在一起舞蹈,一起降落,一起上升。

在阵阵呼啸中,他看见一片光,后羿射下九个太阳的光,也没有这片光明亮,神仙帝子们驾乘的龙凤,也没有这片光耀眼。迅急的光,有时会突然停止下来,变成大海汹涌又凝止的光。

无常的光中,他看见一个绛唇珠袖的女子,一个带着浓烈西域风情的女子。

女子的手中,他看见一把剑,一把雷霆的寂寞之剑。

这光,这光中的女子,女子手中的剑,注定要刻进一个孩子的心灵,同时刻进中国诗歌的青史。这景象,不仅启迪了一颗辽阔诗心,也启迪了一个不可复现的壮丽时代。

五十二年后的大历二年(767年),依然是冬天。

在寒冷的夔州,在夔州别驾元持府宅一直持续至深夜十点多的宴会中, 当年四岁的小男孩儿,已经变成一个白发苍苍的五十六岁衰病老人,他的名字叫杜甫,字子美。

杜甫出生于公元712年,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四川文史研究馆认定杜甫的生日就在这年的正月初一, 如果此说成立的话,杜甫出生那年的年号当为睿宗景云三年(712年),而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玄宗先天元年(712年)。四川文史研究馆的论据主要来自杜甫两处诗作:天宝十载(751年)所作《杜位宅守岁》中有“四十明朝过”的诗句;大历三年(768年)正月《元日示宗武》诗中又说:“赋诗犹落笔,献寿更称觞。”但这个说法并未有得到普遍认同,献寿称觞的行为,并不一定意味着是生日,过年大节也可以,陈贻焮认为唐朝还有元日祝寿的习俗。

那个惊鸿一瞥的女子舞蹈家,名叫公孙大娘。

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

“大历二年十月十九日,夔府别驾元持宅,见临颍李十二娘舞剑器,壮其蔚跂,问其所师,曰:“余公孙大娘弟子也。”开元三年,余尚童稚,记于郾城观公孙氏,舞剑器浑脱,浏漓顿挫,独出冠时,自高头宜春梨园二伎坊内人洎外供奉,晓是舞者,圣文神武皇帝初,公孙一人而已。玉貌锦衣,况余白首,今兹弟子,亦非盛颜。既辨其由来,知波澜莫二,抚事慷慨,聊为《剑器行》。昔者吴人张旭,善草书帖,数常于邺县见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自此草书长进,豪荡感激,即公孙可知矣。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㸌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与余问答既有以,感时抚事增惋伤。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孙剑器初第一。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澒洞昏王室。梨园弟子散如烟,女乐余姿映寒日。金粟堆前木已拱,瞿唐石城草萧瑟。玳筵急管曲复终,乐极哀来月东出。老夫不知其所往,足茧荒山转愁疾。”

有人(如清人钱谦益)觉得一个四岁的孩子,事情过了五十多年,怎么可能还记得那么清楚呢! 于是就把时间向后推迟两年,推到开元五年(717年),杜甫六岁。现代杜甫研究者冯至、陈贻焮等人较为支持这一修订。但是,较早的版本如《九家注杜诗》等均作开元三年,“三”与“五”在字形上有着明确分别,并非如同鲁鱼一样容易造成混淆。也就是说,在版本传播中,“三”和“五”一般来说是不容易弄错的。杜甫诗中的“五十年间”既可以指五十年,也可指五十多年,举整数以代表某个时间段落,是杜甫的一贯表达方式。至于孩子的记忆,宋人鲁訔和黄鹤就认为,既然杜甫在七岁时能赋诗,为什么四岁的事就记不住呢。孩子的记忆,自然与年龄相关(太小时候的记忆肯定会遗忘),更与事件与场景的强烈程度相关。现代儿童心理学家瑞士皮亚杰(Jean Piaget)认为,儿童往往对于那些具有象征色彩的语言及图景记忆更为持久。公孙大娘的剑舞场景,于幼年杜甫而言,无疑是他最早倾听到和看见的光芒语言。

《新唐书》载:“凡民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 在唐人眼中,四岁是人生一个重要的分水岭:四岁之前属于黄口小儿,四岁之后一直到十五岁为小年,相当今天的童年和少年。四岁刚刚好,一颗敏感的种子,潜滋暗长发芽抽枝,正在从弱小走向强大,从迷茫走向清醒。杜甫一定是在四岁的时候见到了公孙大娘的剑器舞,而不是六岁。这场影响卓著的历史性观看,不能拖后只能向前。我们千万不能低估一个孩子的忆忆力,更不能低估杜甫超群的心智力量。

就在杜甫四岁这一年,玄宗皇帝下诏整理皇家图书馆,几年之后,经史子集四部达到三千六百部五万一千多卷,每一种著作都用蜀笺手抄卷轴副本两份,分置于长安和洛阳。 这样重大的国家举措,作为四岁的杜甫成长背景,意味相当深远。

杜甫出生的前后几年似乎标志着一个文学时代的结束,杜审言、上官婉儿、沈佺期、宋之问、李矫等相继离去;另一个文学时代的开始,张说、王翰、王湾、贺知章、张九龄、王维等应时而起。 更重要的是,最闪亮的诗歌双子星座正在成长,虽然一个还是孩子,一个还是少年,但是,只有他们的出现,才具有真正的划时代标志意义。

现在,我可以来回答了。

盛唐气象的璀璨帷幕,很可能就是从开元三年(715年)那一年的冬天,在洛阳东边的郾城正式展开的。展开那片恢宏帷幕的手,来自一位混合着华夏与异域风情的女性。她的手中,握着的是一柄令人眼花缭乱的剑。

看起来好像有点儿不可思议,惊世繁响的盛唐之音和盛唐气象,人类文明的大舞台,竟然是由一柄剑,一个异域女子,一场舞蹈奏响和展开的。但是,这恰恰是盛唐最好的象征:无与伦比的美和力量,不可预知的变幻,不设任何藩篱的开放与包容。

唐代的舞蹈以健舞和软舞两大类别为主,公孙大娘的剑器舞属于典型的健舞。晚唐诗人郑嵎在《津阳门诗》诗中为“公孙剑伎皆神奇”一句自注:“有公孙大娘舞剑,当时号为雄妙。”司空图的《剑器》诗也说:“楼下公孙昔擅场,空教女子爱军装。”于此可知舞剑器时,表演的女子还要穿上军装(真实的军装或仿制的军装),以增加其战场的气氛。公孙大娘舞蹈的手中持剑没有,是一把剑还是双剑?陈寅恪、冯至、欧阳予倩都认为她的手中持有真剑,而且是双剑,冯至还以四川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所出古砖双剑舞图为证。 刘德坤说,中国近邻韩国歌妓身着戎装舞剑,其影响来自中国 。清人桂馥则认为剑器舞是以彩帛结球而舞 。现代艺术史家常任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认为剑器舞是以彩绸两端结上圆球形流星,舞出闪电般的舞姿。 有人不认可这一说法:如果真有闪闪的剑光,杜甫怎么会不写到它们呢?其实,杜甫诗中不仅写到了剑,还写到了不可思议的剑气和剑光。尽管公孙大娘徒手也可以有千变万化的舞姿,如果没有大唐的剑,是抖不开那朵朵㸌然剑光的。

这个了不起的女性舞蹈家,并不知道自己的一次江湖表演,竟然会在中国诗歌史甚至文化史上留下如此浓墨重彩的一笔!我们在正史中很难找到她的身影,《明皇杂录》《历代名画记》上说,公孙大娘善舞《剑器》《浑脱》。实际上,这些记载,均来自于杜甫的诗歌。《唐音癸签》中引述《乐史》说,《剑器》与《浑脱》本为两种舞蹈,在武后时期逐渐融合成为一种舞蹈 《浑脱》又叫“苏幕遮”或“泼寒胡戏”,冯至认为是一种裸体表演。从《唐大诏令》所载开元二年(714年,杜甫见到公孙大娘的前一年)玄宗皇帝颁布禁断外蕃传入的这种腊月乞寒习俗的诏令来看, 应该是一种相当大胆的表演,不然就不会遭到禁止。

公孙大娘的种族身份,极有可能就是唐人所说的胡姬(或即中亚粟特人)。 唐代宫廷教坊乐工,有来自乐户的(如唐崔令钦《教坊记》所载任氏四女);也有来于民间的乐工(如唐段安节《乐府杂录》所载张红红、韦青等)。此外还有不少胡人乐工,《教坊记》中载有一个以善翻“筋斗”入籍的裴承恩就是胡人。还有一个名叫颜大娘的,亦善歌舞,眼重、脸深,有异于众。这个颜大娘长于歌舞和化妆,典型的胡人。公孙大娘和颜大娘一样,显然不是中原汉族人,她所善舞的也不是中土的舞蹈,而是来自西域或中亚一带的舞蹈。自先秦以来,中原也有舞剑的传统,春秋子路、西汉项庄和唐代裴旻都是舞剑高手,但和有着固定套路和程式并且可以传授的(像公孙大娘传授给李十二娘一样)《剑器》舞蹈相比,则显得相对要随意得多,中原的剑舞多由真正的击剑高手来表演,强调的是高超击剑技巧和力量,和由女性表演的《剑器》强调艺术性和神韵是完全不同的剑舞类型。

从杜甫的诗序中,我们知道公孙大娘的剑气所及,影响堪称深远。

除诗人之外,同样代表着盛唐风神的大书法家张旭也是公孙大娘的受益者:“昔者吴人张旭,善草书帖,数常于邺县见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自此草书长进,豪荡感激,即公孙可知矣。”比起宫廷梨园来说,公孙大娘更热爱民间表演,其游艺空间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以北的广大地区。从河南郾城到河北邺县,至少也有六百多里路程。我推测张旭初次见到公孙大娘剑舞的时间可能就在杜甫见到的前后,只是地点移到了更靠近北方的邺县。如果这个推测是成立的,生于南方的张旭那时已年近三十,正是其书法艺术处于苦闷的转型时刻——一道剑光,辟开了为艺术而几近癫狂的混沌之境。狂草,代表着盛唐的自由意志。元人郑枃在《衍极》中记载:张旭嗜酒,善楷隶,尤工草书。每大醉,叫呼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自视,以为神异不可复得也。自言始见公主担夫争路,而得其意。又闻鼓吹,而得其法。又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而得其神。旭尝与裴旻、吴道子相遇于洛下,各陈其能。裴舞剑一曲,张草书一壁,吴画一壁,时人以为一日获睹三绝。唐文宗诏以李白歌诗、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张旭有两样看家本领,一是狂草二是豪饮。其狂草传世作品,以《草书古诗四帖》《肚痛帖》为其代表。豪饮之名,我们在杜甫的《饮中八仙歌》中可窥见一斑:“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

《草书歌行》诗写的是唐代另一位狂草大师怀素,诗中提到了公孙大娘。关于此诗的作者,郭沫若认为就是李白(也有反对的,如宋人苏轼、清人王琦),还考证出其诗作于乾元二年(759年)的湖南零陵,李白时年五十九岁。那时,杜甫已经四十八岁了。怀素比张旭晚生了半个世纪,显然不可能见到公孙大娘。

公孙大娘可以算得上是杜甫的艺术启蒙者,一位风华绝代的精神上的母亲。

据《明皇杂录》的记载,公孙大娘除善舞“西河剑器浑脱”之外,还善舞“邻里曲”和“裴将军满堂势”——这个裴将军就是我们的裴旻将军,所说的“满堂势”正是状摹将军密不透风疏可走马的大唐第一剑术。裴旻的剑术被唐文宗称为三绝之一,一天剑刺三十多头猛虎。盛唐标杆性人物李白,可能并没有真正学剑于裴旻门下, 但是李白诗歌的气息,的确与将军的剑气相通的。两个八世最伟大的诗人,李白和杜甫都和剑舞结下神秘缘分,是偶然的遇合,还是某种宿命?

杜甫写作此诗时,滞留于瞿塘。一个衰老的沧桑诗人,在异乡见到一个并不年轻的舞剑的女子(李十二娘),从而怀想起她的老师,可能早已不存世间的公孙大娘,前后历时长达半个多世纪,大唐烟云动荡,个中况味又有几人知。清人王嗣奭于《杜臆》中点评此诗说:“此诗见剑器而伤往事,所谓抚事慷慨也。故咏李氏却思公孙,咏公孙却思先帝,全是为开元天宝五十年(791年)治乱兴衰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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