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的境遇

作者: 敬文东

现代汉语的诞生

《红楼梦》第三回对初到贾府的林黛玉有这样的描写:“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难怪《红楼梦》第四十回中林黛玉会说,面对李商隐的所有诗作,她只喜欢“留得枯荷听雨声”这一句。关于《红楼梦》对林黛玉的如许描写,老舍有诚恳的辨析和批评:

这段形容犯了两个毛病:第一是用诗语破坏了描写的能力;念起来确有些诗意,但是到底有肯定的描写没有?在诗中,象“泪光点点”,与“闲静时似娇花照水”一路的句子是有效力的,因为诗中可以抽出一时间的印象为长时间的形容:有的时候她泪光点点,便可以用之来表现她一生的状态。在小说中,这种办法似欠妥当,因为我们要真实的表现,便非从一个人的各方面与各种情态下表现不可。她没有不泪光点点的时候么?她没有闹气而不闲静的时候么?第二,这一段全是修辞,未能由现成的言语中找出恰能形容黛玉的字来。一个字只有一个形容词,我们应再给补充上:找不到这个形容词便不用也好。假若不适当的形容词应当省去,比喻就更不用说了。没有比一个精到的比喻更能给予深刻的印象的,也没有比一个可有可无的比喻更累赘的。我们不要去费力而不讨好。

老舍站在他那个时代半生不熟的现代汉语的立场,才会有这样的言论。但老舍以一个优秀作家对语言的敏感,对古人使用的书面白话文有如此这般的认知应当不会出错。王力从理解之同情的角度出发,给出了《红楼梦》为何必须要这样描写的缘由:“古人说话,往往不能精密地估计到一个判断所能适用的范围和程度。古人所谓‘不以辞害意’,就是希望听话人或读者能了解所下的判断也容许有些例外。”王力话里话外透露的消息无非是:《红楼梦》和它的作者受限于书面白话文的特点,别无选择,只能这么描写。较之于王力,鲁迅对此的言说更进了一步:“语法的不精密,就在证明思路的不精密,换一句话说,就是脑筋糊涂。倘若永远用着糊涂话,即使读的时候,滔滔而下,但归根结底,所得的还是一个糊涂的影子。”古汉语中的不少语词确实充满歧义,有歧义的语词组合在一起是多倍的歧义。此处不妨再次引用叶燮对杜甫的诗句——“碧瓦初寒外”——做出的解读,因为它堪称最佳范例:

吾不知其写碧瓦乎?写初寒乎?写近乎?写远乎?使必以理而实诸事以解之。虽稷下谈天之辩,恐至此亦穷矣。然设身而处当时之境会,觉此五字之情景,恍如天造地设,呈于象、感于目、会于心。意中之言,而口不能言;口能言之,而意又不可解。划然示我以默会相象之表,竟若有内有外,有寒有初寒。特借“碧瓦”一实相发之,有中间,有边际,虚实相成,有无互立,取之当前而自得,其理昭然,其事的然也。

(叶燮《原诗·内篇下》)

在歧义的滋养和熏陶下,中国绘画的妙处正在似与不似之间,但也不得不在似与不似之间。文人画几乎是必然之物。关于这一点,卜寿珊有过善好的描述和论证,很令人钦佩;浸淫中国美术史大半个世纪的高居翰对此抱持一种难以理解的态度,倒也是正常之事,毕竟他是个实实在在的局外人。陈嘉映说得很简练、很精辟:“词是我们进行交流的设施,而句子就是交流。”由歧义丛生的语词组成的用于交流的句子,也应该充满了歧义性。杜甫那句诗完美地证明了这一点。弗朗索瓦·朱利安把这种语言行为称作迂回性地进入;在迂回性进入的道途中不免陷阱密布。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瓦尔特·本雅明的夫子自道。本雅明宣称:就像犹太教经典中的每一个语词都有四种涵义一样,他写下的每一个语词也有四种涵义。歧义丛生的语言导致的形象因其模糊(而不一定非得是鲁迅所说的糊涂)、朦胧、隽永,确实富含诗意——倘若它的诚伦理尚未完全被违背的话。乔治·斯坦纳观察得很仔细:在瓦尔特·本雅明早期的一篇文章中,甚至提到了语言模糊的必要性。看起来,本雅明乐于为语言的诗性提供辩护。恩斯特·费诺罗萨因而确信,古汉语是最宜于写诗的语言,因为它的伦理秉性“使中国生活的土壤看来缠满了语言的根须”。

即便如此,还是有必要承认:古人使用的汉语因其含蓄、模糊与迂回,很难在事物如其所是的层面照相式地刻写事物,将事物的每一个细部在事物自身的层面描摹出来。加斯东·巴什拉说,一件事物的细节都可以预示着一个新世界。安东尼奥·高迪甚至认为,即使上帝也大不过一个细节。平生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相”片的中国人会激动地说:真“像”啊!维特根斯坦相信,对事物具有某种态度(attitude)与对事物具有某种看法(opinion)是不一样的。看法传递观念(ideas)且通过命题而被理解。态度却大不一样,它们不由观念构成且并非通过命题在心灵中被理解。古人使用的汉语倾向于非零度的提供态度,而不是接近零度的看法。长期以来,提供看法的哲学一直被认为主要在说德语,偶尔会说英语、意大利语和法语。至少黑格尔对此自豪得一塌糊涂,也自我感动得一塌糊涂——这就是遭到过米兰·昆德拉痛斥和嘲笑的“刻奇”(Kitsch)。同样说德语的尼采却坚持认为,德语做不到在事物自身的层面思想事物,德语根本没有思想事物的任何能力。德语尚且如此,更遑论其他语种。学者张卫中对古汉语的特征有不俗的看法。他认为,文言是一门艺术,具有艺术所有的不确定性。中国人把文言当作了目的,在文言的雕饰中乐此不疲,把一生的精力投入到这种语言的游戏中,致使中国人得到了一门自以为傲的艺术,却丧失了了解自然、征服自然最得力的工具。但一种语言要想了解自然、征服自然,必须从事物自身的尺度出发去认识事物,搞清楚事物的每一个细节的真相才能够掌控它。知己知彼,方可百战不殆。而用于丈量事物的尺度,必须和事物本身的尺度相匹配。这有点类似于老子所说的“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数千年来,用于丈量事物的准确尺度如果不能说全不存在,最起码也是匮乏的。由热切的态度出发,很难制造客观、冷静的尺度。出于诸如此类的缘由,早在五四运动前夕,钱玄同就有这样的判断:古汉语的“文法极不精密,本来只可代表古代幼稚之思想,决不能代表Lamark、Darwin以来之新世界文明”。此人的情绪最后还是彻底失控了:“欲使中国不亡,欲使中国民族为二十世纪文明之民族,必以废孔学、灭道教为根本之解决,而废记载孔门学说,及道教妖言之汉文,尤为根本解决之根本。”

有人(亦即区区在下)详细论证过,中国古人使用的汉语以味觉为中心。它将万物含在嘴里搅拌、翻炒和细加品尝,希图以此为方式达到认识万物的目的。零距离地品尝万物意味着天人合一,意味着诗。假如天人合一需要某个人类动作来完成,那一定是“尝”。也有人(还是区区在下)详细论证过,古希腊语或印欧语系中的很多语种主要以视觉为中心。以马歇尔·麦克卢汉之见,视觉因其直观性和共时性让万物自身的细节,那无穷无尽的细节,尽收眼底。以味觉为中心的语言热衷于探讨万物和人到底处于何种关系之中,以及万物对人的意义究竟在哪里——人只能以意义为中介,和世界打交道。据武田雅哉观察,《本草纲目》中记载的每一种物的价值,未必仅限于“药用”那狭窄的用途,“而是依据‘此物应如何处理才最适合食用’之标准来测定”。因此,号称博物学之最的《本草纲目》不只记载植物、矿物和动物,连尿桶、木屐带子、上吊用的绳子,都被古代中国人拿来料理,通过舌头的充分搅拌进到中国人的肠胃。古人使用的汉语对有关于外部世界的客观认知,没有足够的兴趣;对有关于万物的纯粹知识,缺乏起码的热情。关于这一点,反倒是作为局外人的雷立柏有精当的观察:“孔子的思想着眼于人,于事物对人的用处,不是在事物本身。”以视觉为中心的语言除了探讨人与万物之间的关系外,更关心万物本身的实际情况。它提供看法。这种语言更在意对于外部世界的客观认知,尤其在意关于万物的纯粹知识,以及这种知识到底具有何种程度的可靠性。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埃德蒙德·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甚至勒内·笛卡尔用横竖两根线条组建起来的坐标系,那个奇妙的舞台,专门为此而设。在他们之后,各种认识论模式层出不穷,连知识社会学、知识考古学之类的交叉学科也建立起来了。如何在事物自身的层面准确地描写事物,让两千多年来的西方思想家操碎了心,掉光了头发。他们对客观世界的知识热情令人侧目,让人感动。

乔治·斯坦纳发现,古希腊人在古希腊语的指引下,拥有一种反人性的倾向:他们对没有任何实用性的东西格外痴迷。对其他族群的人来说,这绝对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李泽厚将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名之为实用理性,自有他深刻、高明和目光独到之处。“学以致用”是中国人著名的口头禅。马歇尔·麦克卢汉倾向于认为,口头禅就是凭借间歇的方式使人卷入其间。讲究实际、实用和实在,是中国人自古以来普遍、通常的行为方式。就连胡适在1915年的某一天写给朋友的赠诗中,仍然在强调这个问题:“吾侪治疾须对症,学以致用为本根。”(胡适《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腾笼换鸟是学以致用的当下说法,很时髦、很光鲜,却并不见得比学以致用更高雅、更丝滑。没有任何实用性的毕达哥拉斯定理之所以又被称作百牛定理,那是因为这个定理被发现后,毕达哥拉斯团队竟然令其他族群的人异常吃惊地宰杀了一百头具有高度实用性的牛,以示庆贺,在狂欢中大快朵颐。

反人性的倾向和视觉中心主义强强联手,终至于威力无比之化境和力大无穷之至境。欧阳江河在他的诗歌名篇《汉英之间》中这样写道:英语的隐喻,英语的物质,还有英语的“破坏的美学,/在广岛和长崎爆炸”。爆炸之后的景象是什么呢?“一堆堆汉字在日语中变成尸首”。日语就这样被痛扁了。船坚炮利之下,中国古人使用的汉语比日语更早被干倒在地,一百多年来难以挺直身板,宛若鲁迅某篇小说的某个叙事人说过的那样,榨出了皮袍下面暗藏着的“小”来。1840年以前,“小”因为没有机会被看见,被认作不存在之物,就像猴子攀爬树木之前,它的红屁股没有被逮个正着。这等情形,正恰切地应景于吉尔·德勒兹那句睿智之言:不会有人在乎一个陌生者的缺席。这里边的核心问题是:以味觉为中心组建起来的汉语富有强烈的诗性,它很难在事情自身的层面准确地把事情的每一个细部说清楚,或描摹清楚。无法在事情自身的层面把事情搞清楚,就“不能代表Lamark、Darwin以来之新世界文明”。你当然尽可以批评钱玄同说得很冲动、很极端,很不给世世代代被使用的古汉语以最起码的颜面,但你不能不说他击中了要害,打到了蛇的七寸。

马建忠认为,中国之所以落后,是因为汉语太难,太难的原因是汉语的语法规则没有被清楚地揭示出来——从语义上行的角度观察,一切都是语言事件。《马氏文通》的作者断定:这世上存在着一种普世语法,那就是拉丁语法。许国璋发现,马建忠的“文通”一词就是普世语法的另一种名号。高名凯一语破的:马建忠深受波尔-洛瓦雅尔的理性主义语法学的影响。身为《马氏文通》的作者,马建忠知道,古人使用的汉语深陷于直至沦陷于因过多歧义带来的诗性,缺乏拉丁语认可的那种严格的理性。古汉语的模糊程度,溢出了本雅明为之辩护的那种必要的模糊性。此处所谓的理性,就是近世中国人顶礼膜拜、心心念念的科学性。在中国,“科学”一词早已超出了它的名词范畴,一路向上逆袭为形容词。“很科学”“很不科学”之类的言说,经常出没于普通中国人的口舌之间。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认为,一种完备的语言就是一种“可听见的理性”。古汉语更多的是一种可听见的诗性,吟诵是被听见的最佳方式。激进的中国知识人——比如裘廷梁、鲁迅、钱玄同——认为这种语言缺乏起码的科学性。作为一个瑞典人,高本汉对此有一番更精准的叙说:“汉语不用像各种词根或词尾变化那样的特殊标记来表明所要求的词类、名词的数和格、动词的时态和语态,这使汉语变得异乎寻常的简洁。……汉语几乎不能帮助我们通过一些明确可解的迹象来确切找出词义和词在句中的作用。正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构形法,这就强烈要求人们具有猜测能力。”异乎寻常的简洁,带来了异乎寻常的无法“达诂”的诗意,还有对美的享受,却必须用不确定性买单,用歧义性付账。马建忠研究和处理的对象是古汉语,却试图以不允许歧义的理性(亦即视觉中心主义),去抑制无从“达诂”的诗性(亦即味觉中心主义)。在马歇尔·麦克卢汉看来,西方文化中的理性人直接等同于视觉人,但那是因为理性人使用的语言建基于视觉。马建忠大刀阔斧地给古汉语实施的手术,为后起的现代汉语的语法构建提供了莫大的启示:尽最大可能将味觉赶出古汉语,腾出地盘供视觉占用,以便达致回到事物本身将事物说清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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